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394793
加强农村社会治理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套丛书定位于基层农村干部, 针对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治安管理、廉政建设、农民纠纷及农村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对干部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提供了解决办法。全书分为《农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实务》《农村干部素质修养与领导实务》《农村干部以法治村管理实务》《农村纠纷与处理法律实务》和《农村常用法律与维权实务》五个分册,囊括了农村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对于农村领导干部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依靠法治来统筹农村社会力量、平衡农村社会利益、调节农村社会关系、规范农村社会行为,推进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与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第1章 房屋宅基地纠纷与处理
1 什么是农村宅基地?宅基地的土地性质是什么? / 002
2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含义是怎样的? / 003
3 宅基地使用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 003
4 宅基地与房屋是怎样的一种关系? / 004
5 我国《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宅基地作了哪些具体规定?/ 005
6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 005
7 城镇居民能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吗? / 006
8 宅基地使用权可不可以继承? / 007
9 宅基地纠纷的含义是什么? / 008
10 如何解决宅基地纠纷? / 008
11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是否有面积限额? / 009
12 农村村民不能申请使用宅基地的情形有哪些? / 010
13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 010
14 怎样申请宅基地? / 011
15 宅基地买卖是否合法? / 012
16 自家的宅基地连同住房一起卖给本村农户,这种买卖行为有效吗? / 012
17 同一村集体的村民之间买卖房屋在土地方面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 013
18 外村农民和本村非农业户口人员是否能够购买本村宅基地? / 014
19 村民将原住房出租、出卖或赠与他人之后能否再申请宅基地? / 014
20 农村宅基地能够抵押吗? / 015
21 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宅基地? / 015
22 怎样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 015
23 在土地征收中怎样确定农村房屋的补偿标准? / 016
24 违法占地建设住宅的应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 017
25 自家宅基地里挖出的财物应归谁所有?宅基地是否可以用来从事挖塘、建厂等经营活动? / 017
26 农村村民是否可以出卖在自己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 018
27 对于农村家庭成员通过共同劳动所建造的房屋,一人不经其他人同意是否能够出卖? / 019
28 对于按份共有的几间房屋,其中一人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他人是否可行? / 019
29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妻或夫能否要求分割共同共有的房屋? / 019
第2章 土地征用纠纷与处理
1 应通过什么途径解决农村土地征收征用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 024
2 什么是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哪些征地纠纷可以采用这种方法解决? / 026
3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审查的原则有哪些?/ 027
4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在程序设置上有什么要求? / 028
5 对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处理结果不服的,能否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029
6 农村征地过程中有哪些纠纷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 030
7 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裁决不服的,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031
8 村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土地补偿款分配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的,村民应以何名义参加诉讼? / 032
9 农户、其他单位和个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土地补偿款分配发生纠纷应当以谁为被告? / 033
10 农村土地被征收后谁主张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能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 / 034
11 没有合同依据使用农村集体土地,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应归谁所有? / 035
12 农村土地被征收后,谁主张安置补助费能获得人民法院支持? / 036
13 农户、其他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提前腾地奖励金是否能获得人民法院支持? / 037
14 部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要求集体经济组织平均分配全部土地补偿款的请求能否获人民法院支持? / 038
15 决定将土地补偿款分配的民主议定程序应当怎样进行?/ 039
16 哪些主体主张土地补偿款能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 / 040
17 具备什么条件才能依法被人民法院审理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时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041
18 外出经商、务工的村民在其所在(或原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征收后主张土地补偿费能否获法院支持?/ 043
19 回乡退养人员将常住户口迁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该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主张土地补偿费能否获法院支持? / 045
20 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案件的诉讼费应该怎样交纳? / 046
21 村民起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张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的案件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 047
22 村民起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时发现诉讼必需的证据材料在对方手上保存应怎样调取? / 048
23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款等费用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 050
24 如果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 050
25 批准以“以租代征”等方式擅自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可能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051
26 行政机关在征收土地过程中批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征地补偿方案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 051
27 被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但没有在法定期限拆除的,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 052
28 行政机关在征收土地过程中未按期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 053
29 行政机关在征收土地过程中未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障费用而批准征地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 053
第3章 金融借贷纠纷与处理
1 如何理解银行承兑汇票及买卖银行承兑汇票? / 058
2 民间存在买卖银行承兑汇票情况的原因是什么? / 058
3 买卖汇票有风险吗? / 059
4 买卖汇票是不是违法行为? / 060
5 如何理解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 061
6 如何理解地下钱庄以及地下钱庄对个人和社会带来的危害? / 063
7 《刑法》对非法的金融机构以及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有着怎样的制裁? / 064
8 如何理解民间借贷? / 066
9 民间借贷中发生转借的应该怎样承担法律责任? / 067
10 民间借贷中债权债务怎样继承? / 068
11 仅凭借据就能代表钱款已经借出了吗? / 069
12 民间借贷借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 070
13 民间借贷的借款期限注意事项有哪些? / 071
14 民间借贷是不是需要明确利率(利息)? / 072
15 未明确约定利率(利息)的民间借贷是不是应当支付利息? / 072
16 民间借贷利率限度是怎样的? / 073
17 什么是高利贷?如何处理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问题?/ 074
18 什么是复利?民间借贷中出现复利应该怎样处理? / 075
19 没有还款期限和期限约定不明的借贷怎样催告? / 075
20 怎样计算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提前还款或逾期还款时的利息? / 076
21 如果是合伙组织发生的民间借贷债务应该怎样清偿?/ 078
22 民间借贷中可以提前还款吗? / 079
23 民间借贷中劳务能够抵债吗? / 080
24 民间借贷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 / 081
25 民间借贷应该怎样向法院起诉? / 081
26 民间借贷的起诉人准备的证据有哪些? / 081
27 如何理解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 / 082
28 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 083
29 在民间借贷中涉及的常见刑事犯罪有哪些? / 084
第4章 婚姻家庭纠纷与处理
1 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有哪些情形? / 090
2 如果只办婚礼而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婚姻有效力吗? / 091
3 重婚的含义以及重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 091
4 强制干涉他人婚姻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 092
5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问题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 093
6 如果男女订婚以后一方退婚,彩礼是否应该返还? / 094
7 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有哪些? / 095
8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有什么法律依据? / 096
9 在什么情况下,军人的配偶可提出离婚请求? / 097
10 怎样分割离婚财产? / 097
11 怎样偿还离婚时的债务? / 098
12 如果一方在离婚时隐匿财产怎么办? / 099
13 如何理解家庭暴力及其危害性? / 099
14 家庭暴力该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 100
15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 101
16 如何理解遗产及遗产的范围? / 102
17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怎样的? / 102
18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 103
19 在哪些条件下可以适用代位继承? / 104
20 具备哪些条件能证明遗赠有效? / 105
21 对于遗嘱的设立、变更、执行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 105
22 如何分割遗产? / 107
23 收养人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 108
24 送养应当遵守什么法律规定? / 108
25 收养关系的成立和效力如何? / 109
26 违法收养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109
27 如何解除收养关系? / 110
第5章 人身权益纠纷与处理
1 农民有哪些基本权利? / 114
2 怎样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 / 115
3 农民的土地权益如何保障? / 117
4 怎样全面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 / 117
5 公民个人财产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 118
6 妇女在政治和文化教育方面享有哪些与男子平等的权益? / 119
7 妇女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享有哪些平等权益? / 120
8 妇女在婚姻家庭和财产方面享有哪些权益? / 120
9 妇女人身权保护有什么特别的规定? / 121
10 妇女在受到性骚扰时应当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 122
11 妇女应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123
12 家庭赡养人对老年人应尽哪些赡养义务? / 123
13 农村老年人有权利要求赡养人交付赡养费吗? / 124
14 农村老年人享有的社会保障有哪些? / 125
15 如果农村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怎样解决? / 125
16 如果人身受到他人伤害但并没有造成残疾的,应当如何索赔? / 126
17 人身遭受他人伤害而死亡的赔偿损失内容及计算是怎样的? / 127
18 什么权利受到侵犯时可要求赔偿精神损害? / 129
19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需要由父母承担责任吗? / 130
20 农村老年人如何要求“五保”供养? / 131
21 农村复转军人能不能享有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权? / 131
22 农民应该怎样抵制乱收费、乱罚款? / 132
23 农民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处罚应当如何处理? / 132
24 违反法律规定向农民收费、罚款、摊派的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 133
25 农民不慎收了应该如何处理? / 134
26 派出所警察打村民,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救济? / 134
27 被错误拘留或逮捕,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 / 135
第6章 消费者权益纠纷与处理
1 什么是消费者?消费者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 140
2 消费者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 141
3 什么是经营者?经营者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 142
4 经营者应该履行的义务是什么? / 143
5 为何经营者要标明其真实名称及标记? / 144
6 经营者可以拒发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吗? / 145
7 经营者能以告示方式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吗? / 146
8 经营者侵犯消费者的人格权有哪些形式? / 147
9 在什么情况下经营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148
10 经营者应当怎样承担民事责任? / 149
11 在什么情况下经营者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 151
12 在什么情况下经营者须承担刑事责任? / 152
13 什么叫消费争议?如何解决消费争议? / 152
14 商场对顾客进行人身搜查合法吗? / 153
15 侵害消费者的人格权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 154
16 产品侵权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 157
17 尊重消费者民族风俗习惯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 158
18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方面有哪些职责? / 160
19 12315是什么专用电话? / 162
20 法律对商品的包修、包换、包退有何规定? / 164
21 技术监督部门怎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165
22 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怎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166
23 国家为消费者提供哪类司法保护? / 167
24 协商和解的含义是什么? / 169
25 行政部门在受理消费者申诉后须怎样处理? / 170
26 确立惩罚性赔偿金制度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 171
第7章 医疗事故纠纷与处理
1 我国有哪些农村医疗形式? / 176
2 农村合作医疗是否由农民自愿参加? / 178
3 新型农村医疗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 179
4 什么是医疗事故?处理医疗事故应遵循什么原则? / 180
5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 181
6 医疗事故共分为哪几级?其分级依据是什么? / 182
7 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负法律责任吗? / 184
8 患者是否有权获得有关病历资料? / 185
9 患者享有知情权和隐私权吗? / 186
10 医疗过失行为的含义是什么? / 187
11 发生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应采取什么措施? / 187
12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对病历保存有什么相关规定? / 188
13 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当事人不服应当怎么办? / 191
14 当事人如何提起再次鉴定的申请? / 192
15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否收取鉴定费用? / 192
16 发生医疗事故,当事人怎样提出处理申请? / 193
17 当事人提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应载明的内容有哪些? / 194
18 对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有争议的如何解决? / 195
19 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及其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 196
20 对医疗事故赔偿费用的结算方式是怎样规定的? / 198
2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尸检的规定有哪些? / 198
22 乡村医院应当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 199
23 乡村医生从业需要有什么资格? / 199
24 什么是“医托”?其形式和危害有哪些? / 200
25 如何理解非法行医? / 201
…………..
农村干部处于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神经末梢,是实践农村工作的领头人,如何健全农村法治,依法治村,实现法治中国,对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至关重要。当今世界处在深刻而复杂的变动之中。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各级农村干部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面临的情况也更加复杂,只有出色的组织领导才能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还是不够的,还要有深厚的法律素养,因此,这对基层农村干部的综合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挑战面前,基层农村干部只有不断地学习与实践,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特别是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经济与社会事务的水平,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一重要论述,指明了法治社会建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和社会治理理论。建设法治社会,要求我们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社会。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中央对法治社会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不断提高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这充分说明了法治对农村治理的重要性。农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大考验。
当前,我国农村正处在改革攻坚期、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叠加的特殊历史阶段,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各种关系错综复杂,农民诉求日益多样,农村社会治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治安管理、廉政建设、农民纠纷及农村社会保障等方面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法治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权威性,对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基础性、长远性作用。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必须依靠法治来统筹农村社会力量、平衡农村社会利益、调节农村社会关系、规范农村社会行为,推进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与现代化。
从目前来看,基层农村干部的法治化水平有了加强和提高,法律正日益成为基层农村干部判断是非、实施管理、行使权力的重要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但仍有极少数基层农村干部存在执法随意、以言代法、以权扰法、粗暴执法等行为,既侵蚀着司法公信力的根基,也损害党政部门形象,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所以,要实现这样一个法治化的目标和任务,首先就必须实现基层农村干部从人治观念向法治观念的转变,不断提高法律意识的底蕴,全面提升基层农村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严格执法。唯有如此,我国的农村法治化建设才能得到实施,我国农村的社会发展才能得以保障。
有鉴于此,作者策划、编撰了此书,为广大农村干部提供参考,以利于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提高法治水平,增强法治观念,从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本书定位于基层农村干部,内容简洁实用,阐述详细,形式新颖,可操作性强,丰富而全面,是基层农村干部提高执政能力的读物,具有极强的可读性和实战应用价值。在选编原则上一是围绕基层农村干部的工作性质,突出其工作的重点;二是着眼于提高基层农村干部的法治意识,学用结合,同时遵循着通俗性、实用性、知识性、现代性和代表性等特点,内容精当,语言简练,条目清楚,使他们能够轻松掌握和运用这些法律知识。
总之,本书内容既全面又系统,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与使用价值,对农村干部处理农村事务具有较好的借鉴性和参考性。
本书在编写的过程中,我们参考了大量的书刊、报纸、网站,给本书增加了分量,作为编者,我们在此深表谢意。
12 农村村民不能申请使用宅基地的情形有哪些?
农村村民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1)非本村村民。(2)出卖、出租住房或将住宅改为经营场所又申请宅基地的。(3)原有宅基地能够解决分户需要或一户多宅的。(4)村内有空闲地又占用农用地的。(5)不符合村庄建设规划的。(6)其他不宜批准的。
13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按下列程序办理用地手续:(1)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2)村民委员会根据村庄规划和当年宅基地用地计划,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依法通过并予以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将拟定建房户名单、位置、面积,报乡级人民政府或办事处审查。(3)经乡级人民政府或办事处同意后,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预审。(4)持国土资源部门预审批准文件和《建筑规划用地许可证》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经批准使用的宅基地,须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批准的面积和位置,到现场划线定界后建房户方可施工。住宅建成后,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实际用地进行复核,与批准文件相符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确定土地使用权。
14 怎样申请宅基地?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申请的条件一般是: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年龄未满18周岁的;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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