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319703
法律信任是法治的基石,其上关法治权*与公信,下涉法治认同与信仰。
法律信任是法治的基石,其上关法治权*与公信,下涉法治认同与信仰。法律信任是社会主体对法律系统的信赖与信心,其内含了法律机构信任、法律人信任、制度信任和过程信任四大基本范畴。法律信任的生成机理主要来自于文化信任、工具信任和扩散信任,而不同的法律信任生成机理在不同的社会场域中,其作用机制及其发挥的功能会有所差异。在我国法律体制快速转型、法治权*亟待重塑的当前,法律信任的建构方式,应着力通过工具信任引导社会公众利用法律、相信法律,并在工具信任的不断扩散中建构法律的文化信任。
序一 没有法律信任就没有法治中国 / 001
序二 信任是法治的基石 / 001
章 导 论 / 001
节 为何关注法律信任 / 001
一、无处不在的信任危机 / 001
二、法律信任危机的困扰 / 003
三、全面依法治国的隐忧 / 006
四、法治社会化的难题 / 009
第二节 如何研究法律信任 / 011
一、我国目前的相关研究 / 011
二、研究思路 / 015
第二章 信任及其原理 / 019
节 信 任 / 019
一、信任的品格 / 019
二、信任的学理界定 / 022
三、信任的基本类型 / 027
第二节 信任的原理 / 033
一、信任的基础 / 033
二、信任的来源 / 038
第三节 中国信任模式及其当代问题 / 043
一、信任模式 / 043
二、时空错乱与当代信任危机 / 047
第三章 法律信任与信仰 / 051
节 何为法律信任 / 051
一、学界对法律信任的界定 / 051
二、法律信任的基本要素 / 053
三、正确理解法律信任的内涵 / 057
第二节 法律信仰 / 059
一、法律信仰学说的兴起 / 060
二、法律信仰论的反思 / 062
三、法律信仰的复兴 / 064
第三节 法律信任还是信仰 / 066
一、被遮蔽的法律信任 / 066
二、法律信任与法律信仰的差异 / 069
三、一个问题两个视角 / 070
第四章 法律与信任 / 072
节 法律与信任的一般理论 / 072
一、信任与社会规训 / 072
二、信任与法律的关系 / 075
第二节 社会类型中的法律与信任 / 078
一、传统社会中的法律与信任 / 079
二、现代社会中法律与信任 / 081
三、时空错乱中的法律与信任关系 / 083
第三节 法律在信任中的功能 / 085
一、作为信任保护机制的法律 / 086
二、作为信任替代机制的法律 / 087
三、作为信任排斥机制的法律 / 090
第四节 信任的法律建构 / 093
一、信任危机的导火索 / 093
二、法律调适 / 095
三、法律引领 / 099
第五章 法律信任的基本范畴 / 102
节 法律机构信任 / 102
一、何为法律机构信任 / 102
二、层级信任 / 104
三、弥散信任 / 108
第二节 法律制度信任 / 112
一、系统信任 / 112
二、法律知识与法律信任 / 114
三、普法与法律信任 / 118
第三节 法律人信任 / 121
一、法律人信任的界定 / 122
二、角色信任 / 125
三、关系信任 / 129
第四节 过程信任 / 131
一、何为过程信任 / 131
二、过程正义与法律信任 / 135
第六章 法律信任的生成逻辑与法理 / 139
节 法律信任的来源 / 139
一、一个故事中的法律信任 / 139
二、法律信任来源的多维性 / 141
第二节 法律信任的生产场域 / 146
一、一般信任与特殊信任 / 147
二、依存性信任和主体性信任 / 149
三、程序信任与人格信任 / 151
第三节 法律信任的生成机制 / 153
一、文化信任 / 154
二、工具信任 / 158
三、扩散信任 / 162
第七章 法律信任的建构 / 165
节 作为法律信任主体的社会公众 / 165
一、公民权利意识 / 166
二、公共参与 / 168
三、提升公民品格的基本路径 / 170
第二节 作为法律信任客体的法治 / 173
一、法治的品格:民主与民生 / 174
二、法治品格的建构 / 177
三、法律信任规训 / 180
四、法律信任与权威的互构 / 182
参考文献 / 186
后 记 / 200
序一 没有法律信任就没有法治中国
“这是美好的时代,这是糟糕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在《双城记》的开篇用这一段话,描述了他所处的时代。如果我们用这句话来描述当前中国的法律发展,也是比较贴切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无法无天”到重视法制,从法制到法治,再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国家对法治建设的每一个重大举措,都意味着法治中国的美好时代正在一步步向我们走来。然而,也正是在这样一个转型的时代,法律的公信力不足,法律权威的软弱,仍是客观存在的。这种反差印证了伯尔曼的著名论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善根博士也正是在这一反差中,敏锐捕捉到了法律信任这一时代命题。
法律信任是个大问题。所谓“大问题”,包含了两个层面的意义:一是指其题目宏大。法律信任一直难入法学研究者的法眼。不管是部门法学还是理论法学,都不屑于研究它,觉得这是一个细小的、微不足道的话题,不值得研究。而事实上,法律信任是一个非常宏大的问题,是法治的核心结构和关键要素之一,是实现法治美好时代后的、也是难攻克的堡垒。二是指问题大。在改革开放初期,法制发展的主要问题就是无法可依。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宣告形成,但信访不信法、甚至理直气壮违法的现象仍较为突出,逃避法律甚至抵制法律的情况仍较为严重。这些问题正是法律信任缺失的具体表现,其引发的社会负效应不容忽视。
法律信任是个好问题。所谓“好问题”,就是法律信任内含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问题,尤其是与法律的公信力和权威、法律服从和法律遵守紧密相连。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旨在通过制度改革促进法治的内涵建设,以提升法律公信力和权威,提高社会的法律意识,终形成全民守法的局面。其中,如何建构法律信任就是一个上承法律公信力与权威,下启法律得到普遍遵守的关键性要素,特别值得研究。同时,公信力是法律的基本品质,法律有了公信力才会有权威性,而公信力的本质就是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任。从法治建构的愿景而言,莫过于社会公众对法律的服从和遵守,而这又是以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任为前提的。没有法律信任就没有法治中国。因此,如果能够把法律信任这个问题研究好、研究透,无疑是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法治中国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法律信任是个新问题。所谓“新问题”,是从研究的角度而言,是研究者新近关注并研究的问题,展现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和研究视角。这并不是说法律信任是法治建构的新问题,实际上,法律运行中的信任问题历来就有。但在学术研究中,我国开始以法律信任为主题的研究也就是近十年的事情,其伴随着社会科学领域的信任研究而来,在此之前,法学研究很少触及法律信任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法律信任包含了一个新的研究视角,这一视角不仅嵌入了社会科学的视野,使得法学研究中的相关研究不再是纯哲理性的研究,而更具有经验意义,而且也使得法学研究一直秉持的国家立场逐渐转向社会立场。正是因为有了研究视角的差异,才有可能把法律信仰与法律信任区别开来。
善根博士是国内较早研究法律信任的青年学者,其早在五六年前就有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四年前,他以此题撰写了博士后研究报告,本书就是以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修改完善而成的。我作为他的博士后合作导师,非常了解其在创作过程中的所思所想。简要而言,善根博士在本著作中的所有努力,一方面是让学界理解法律信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意义,另一方面更在于努力建构法律信任基础理论,以便于开启法律信任的研究范式。确实,法律信任研究正当其时,需要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
善根博士是我招收的个校外博士后。时值西政正在进行博士后制度改革,希望通过博士后流动站平台,引进校外的优秀青年学者。2014年,善根博士从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正式调来重庆,加盟西政法理学科。如今,他已经是我校法理学教学研究团队的青年骨干力量之一,是一位难得的、学术潜力很大的后起之秀。
善根博士名如其人,文如其人;为人处世,沉稳心善;求学立著,踏实严谨。从善根博士完成博士后报告到即将出版,已经四年有余。四年的蛰伏,使得本著作更加成熟和丰满。作为他的指导老师,甚为欣慰。既对他表示祝贺,也期望他能在学术上更进一步,崭露头角。
是为序。
付子堂
2017年盛夏于重庆宝圣湖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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