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68015684
编辑推荐
美国XX威,X广为流传的林肯传记。美国X秀X销书,一部不朽的经典。
内容简介
这是功学大师戴尔·卡耐基撰写的一本关于林肯总统的传记。作者满怀对林肯总统的深深的敬佩,以精美和生动的语言,描绘了林肯总统充满坎坷和精彩传奇的一生。林肯出身贫寒,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也不是很多。但是林肯意志坚强、品格高尚,不管经历怎样的挫折和失败他始终坚持自己的信念。传记描绘了林肯作为一个政治家、美国总统应该履行的职责。林肯废除了美国黑人奴隶制度,颁布了《宅地法》、《解放黑人奴隶宣言》,他坚决反对国家分裂,维护国家的统一。内战结束后不久,林肯再次连任总统时,遇刺身亡。林肯也是第一个遭遇刺杀的美国总统,曾位列X伟大总统排名X一位。也是美国X有作为的总统之一。
前 言
引子
多年前的一个春天,在伦敦黛萨特酒店的早餐时分,我如往常一样翻看着《晨报》的专栏版,试图搜寻些关于美国的消息。美国的新闻自然是很难寻觅,可就是那个幸运的早晨给我带来了一个重大的收获。
在那段日子里,被誉为“众议院之父”的前任议员TP欧康纳在主持《晨报》的《伟人回忆》栏目。在那个特别的早晨以及随后好些个日子里,专栏都是以亚伯拉罕?林肯为人物的特写——并非专注于他的政治活动,而是描述他性情中的另一面:他的悲伤,他的屡屡失败,他的穷困,他对安?路特利的深沉爱恋,以及他与玛丽?托德的不幸婚姻。
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将林肯的系列故事读完。这时,我感到很惊讶。我生命中的前二十年是在中东度过的;中东距离林肯的国度并非遥远,并且,我一直都在研读美国历史。理所当然地,我该宣称自己知晓林肯的一生;但是,读完专栏故事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并不了解林肯。事实是,我,作为一个美国人,却不得不跑到伦敦,去阅读一名爱尔兰作家撰写的文章,才了解了林肯的人生故事,那算得上是人类所有史书中最迷人的篇章了。
这仅仅是因为我可怜无知吗?我不得而知。但是很快就有了答案,因为当我与国人探讨这个问题时,很快就发现,国人对林肯的认识与我相差无几。他们所知道的林肯也就局限于此:出生在一个小木屋里;跋涉好几英里去借书,四仰八叉地躺在壁炉前的地板上挑灯夜读;起先干着伐木的营生,之后成长为一名律师;他口齿伶俐、玩笑不断;他被誉称为“诚实的小亚比”;他与道格拉斯法官激辩,之后,便当上了美国总统;他喜欢戴丝绒礼帽,他废除了奴隶制,他在葛底斯堡发表演说;他说他想知道格兰特将军喝的是哪个牌子的威士忌,以便能给其他将军们也送上一桶;而最后,在华盛顿的一个戏院里,他被一个名叫布斯的坏蛋谋杀了。
《晨报》的专栏文章激发起我浓厚的兴趣。于是,我走进大英博物馆的图书室,忘我地阅读与林肯有关的书籍;书读得越多,我对林肯越是着迷。终于,我下定决心由自己撰写一本有关林肯生平的书。我知道自己没有接受过任何写作的训练,更谈不上富有创作的激情、素养和足够的能力为学者和史学家们提供一部学问高深的论著。再者,我也感到没有必要再出版一本类似的书籍,因为现有的都已经相当出色。然而,在读完有关林肯的故事之后,我确实感到有重写的必要。我的书应该可以向行色匆匆的人们简要地叙说林肯生涯中最引人入胜的事实。于是,我就尽我所能地撰写了这样一本书。
我的写作始于欧洲。在那里我艰苦笔耕了整整一年,之后在纽约又花去两年的时间。结果是,我将那三年写下的文字统统撕碎,扔进了垃圾堆。这以后我去了伊利诺伊州——林肯曾经心怀梦想并为之艰苦奋斗的地方,在那里我拿起笔再次来写林肯的故事。我与那些和林肯沾亲带故的人们一起,度过了好几个月的时光,他们的父辈们曾经帮助林肯开垦土地、修建篱笆、赶猪到集市上出售。为了解林肯,我潜心研读古籍、演讲稿、年代久远的报刊和纸张发霉变质的法庭记录。
我在葛底斯堡小镇度过了一个夏天。之所以要去那里,是因为它距离古老的新萨伦村仅一英里之遥,而新萨伦是林肯人生观形成的地方,也是生命中让他最幸福快乐的地方。在那里,林肯经营过小作坊,开过杂货店,学过法律,当过铁匠,做过斗鸡和赛马的裁判;他在此堕入情网,并因失恋而心碎欲绝。
即使在鼎盛时期,新萨伦村的居民也没有过百,而新萨伦村存在的时光总共也就十年左右。林肯离开之后不久,这个村落就变得荒凉了。蝙蝠和燕子在摇摇欲坠的木屋里筑巢,狂野的牛群则在那片土地上觅食半个多世纪。
好些年前伊利诺伊州政府终于把那个地方管制了起来,将之修建成为一个公园,里边复制了不少一百年前样式的小木屋。所以今天的新萨伦村,看起来颇有几分林肯时代的模样。
那棵白橡树依然挺拔地矗立着。林肯曾经在那棵树底下用功学习、冥思苦想,还忘情地恋爱。每天清晨,我都会从葛底斯堡带上打字机,驱车赶到那棵树下,写下一章半节的文字。在那样的环境里写作是多么的惬意呀!蜿蜒曲折的桑加蒙河在我的眼前静静流淌,环绕在我四周的树木和干草,随着白色小牛仔的声声呼唤而翩翩起舞;蓝色的鲣鸟、红色的知更鸟,还有黄鹂在林中穿梭。林肯就是那样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的眼前。
每当夏夜月朗星稀,鸟儿便在桑加蒙河两岸的树丛中欢叫鸣唱,我会独自一人前往新萨伦村。路特丽奇住的小旅馆在皎洁的月光映衬下活灵活现,它让我不禁想起一百年前,正是这样的一个夜晚,年轻的小亚比和安手拉着手在月光下并肩漫步。他们聆听着夜莺的歌唱,梦想着那些注定永远也无法实现的未来。然而,我坚信,新萨伦村是林肯最能感受幸福的地方。
写到林肯心上人去世那一章节时,我带上一张小折叠桌和一台打字机,驱车穿越乡间小道,经过一个猪圈、再经过一片牧牛的草地,终于来到了这片静谧的土地——安?路特丽奇长眠之所。现在这片土地完全荒芜了,杂草丛生。为了接近安的坟墓,我不得不大刀阔斧地斩草除荆。就在林肯默默哭泣的地方,我开始悲伤地叙述他的故事。
许多章节我都是在斯宾菲尔德写成的。有些章节是在老房子的起居室里完成的,那是林肯伤心地度过了十六年人生的地方;而有些章节则是俯伏在林肯第一次起草就职演说的案桌上耕耘出来的;剩下的章节我是在法庭里写的,那里曾是林肯和玛丽?托德争执不休的地方。
多年前的一个春天,在伦敦黛萨特酒店的早餐时分,我如往常一样翻看着《晨报》的专栏版,试图搜寻些关于美国的消息。美国的新闻自然是很难寻觅,可就是那个幸运的早晨给我带来了一个重大的收获。
在那段日子里,被誉为“众议院之父”的前任议员TP欧康纳在主持《晨报》的《伟人回忆》栏目。在那个特别的早晨以及随后好些个日子里,专栏都是以亚伯拉罕?林肯为人物的特写——并非专注于他的政治活动,而是描述他性情中的另一面:他的悲伤,他的屡屡失败,他的穷困,他对安?路特利的深沉爱恋,以及他与玛丽?托德的不幸婚姻。
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将林肯的系列故事读完。这时,我感到很惊讶。我生命中的前二十年是在中东度过的;中东距离林肯的国度并非遥远,并且,我一直都在研读美国历史。理所当然地,我该宣称自己知晓林肯的一生;但是,读完专栏故事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并不了解林肯。事实是,我,作为一个美国人,却不得不跑到伦敦,去阅读一名爱尔兰作家撰写的文章,才了解了林肯的人生故事,那算得上是人类所有史书中最迷人的篇章了。
这仅仅是因为我可怜无知吗?我不得而知。但是很快就有了答案,因为当我与国人探讨这个问题时,很快就发现,国人对林肯的认识与我相差无几。他们所知道的林肯也就局限于此:出生在一个小木屋里;跋涉好几英里去借书,四仰八叉地躺在壁炉前的地板上挑灯夜读;起先干着伐木的营生,之后成长为一名律师;他口齿伶俐、玩笑不断;他被誉称为“诚实的小亚比”;他与道格拉斯法官激辩,之后,便当上了美国总统;他喜欢戴丝绒礼帽,他废除了奴隶制,他在葛底斯堡发表演说;他说他想知道格兰特将军喝的是哪个牌子的威士忌,以便能给其他将军们也送上一桶;而最后,在华盛顿的一个戏院里,他被一个名叫布斯的坏蛋谋杀了。
《晨报》的专栏文章激发起我浓厚的兴趣。于是,我走进大英博物馆的图书室,忘我地阅读与林肯有关的书籍;书读得越多,我对林肯越是着迷。终于,我下定决心由自己撰写一本有关林肯生平的书。我知道自己没有接受过任何写作的训练,更谈不上富有创作的激情、素养和足够的能力为学者和史学家们提供一部学问高深的论著。再者,我也感到没有必要再出版一本类似的书籍,因为现有的都已经相当出色。然而,在读完有关林肯的故事之后,我确实感到有重写的必要。我的书应该可以向行色匆匆的人们简要地叙说林肯生涯中最引人入胜的事实。于是,我就尽我所能地撰写了这样一本书。
我的写作始于欧洲。在那里我艰苦笔耕了整整一年,之后在纽约又花去两年的时间。结果是,我将那三年写下的文字统统撕碎,扔进了垃圾堆。这以后我去了伊利诺伊州——林肯曾经心怀梦想并为之艰苦奋斗的地方,在那里我拿起笔再次来写林肯的故事。我与那些和林肯沾亲带故的人们一起,度过了好几个月的时光,他们的父辈们曾经帮助林肯开垦土地、修建篱笆、赶猪到集市上出售。为了解林肯,我潜心研读古籍、演讲稿、年代久远的报刊和纸张发霉变质的法庭记录。
我在葛底斯堡小镇度过了一个夏天。之所以要去那里,是因为它距离古老的新萨伦村仅一英里之遥,而新萨伦是林肯人生观形成的地方,也是生命中让他最幸福快乐的地方。在那里,林肯经营过小作坊,开过杂货店,学过法律,当过铁匠,做过斗鸡和赛马的裁判;他在此堕入情网,并因失恋而心碎欲绝。
即使在鼎盛时期,新萨伦村的居民也没有过百,而新萨伦村存在的时光总共也就十年左右。林肯离开之后不久,这个村落就变得荒凉了。蝙蝠和燕子在摇摇欲坠的木屋里筑巢,狂野的牛群则在那片土地上觅食半个多世纪。
好些年前伊利诺伊州政府终于把那个地方管制了起来,将之修建成为一个公园,里边复制了不少一百年前样式的小木屋。所以今天的新萨伦村,看起来颇有几分林肯时代的模样。
那棵白橡树依然挺拔地矗立着。林肯曾经在那棵树底下用功学习、冥思苦想,还忘情地恋爱。每天清晨,我都会从葛底斯堡带上打字机,驱车赶到那棵树下,写下一章半节的文字。在那样的环境里写作是多么的惬意呀!蜿蜒曲折的桑加蒙河在我的眼前静静流淌,环绕在我四周的树木和干草,随着白色小牛仔的声声呼唤而翩翩起舞;蓝色的鲣鸟、红色的知更鸟,还有黄鹂在林中穿梭。林肯就是那样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的眼前。
每当夏夜月朗星稀,鸟儿便在桑加蒙河两岸的树丛中欢叫鸣唱,我会独自一人前往新萨伦村。路特丽奇住的小旅馆在皎洁的月光映衬下活灵活现,它让我不禁想起一百年前,正是这样的一个夜晚,年轻的小亚比和安手拉着手在月光下并肩漫步。他们聆听着夜莺的歌唱,梦想着那些注定永远也无法实现的未来。然而,我坚信,新萨伦村是林肯最能感受幸福的地方。
写到林肯心上人去世那一章节时,我带上一张小折叠桌和一台打字机,驱车穿越乡间小道,经过一个猪圈、再经过一片牧牛的草地,终于来到了这片静谧的土地——安?路特丽奇长眠之所。现在这片土地完全荒芜了,杂草丛生。为了接近安的坟墓,我不得不大刀阔斧地斩草除荆。就在林肯默默哭泣的地方,我开始悲伤地叙述他的故事。
许多章节我都是在斯宾菲尔德写成的。有些章节是在老房子的起居室里完成的,那是林肯伤心地度过了十六年人生的地方;而有些章节则是俯伏在林肯第一次起草就职演说的案桌上耕耘出来的;剩下的章节我是在法庭里写的,那里曾是林肯和玛丽?托德争执不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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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一
哈罗堡,曾经称为哈罗德的要塞,有个名叫安·麦京提的女人。椐史记载,安和她的丈夫是首先将猪、鸭和手纺机带到肯塔基的夫妻;而且,人们还说安是在那荒蛮的不毛之地上做出黄油的第一个女人。但安的出名却源于这样一件事:她创造了一个纺织奇迹。在那个古老而神秘的印地安那乡间,没有人种植棉花,也买不到棉花,而豺狼又把绵羊给吃了个精光。织布的原材料压根儿就找不着。然而聪明绝顶的安·麦京提居然想出了一个纺线的好办法:她利用荨麻绒和水牛绒这两种廉价而随处可见的东西,纺出了“麦京提”牌的布料。
这可是个了不起的发明创造,家庭主妇们从大老远的相距一百五十英里的家中,来到她的小木屋学习新手艺。她们一边织布一边闲聊。但她们的谈论却几乎与荨麻绒和水牛绒无关;她们的闲聊很快就转变成了东家长西家短的闲话,而安·麦京提的小木屋自然而然地就成了公认的丑闻消息交换地。
在那个年代,私通是可以定罪的,而养私生子则是个极为不端的行为。安一旦得知某个女孩的过失,便会跑到大陪审团去告发。在她看来,生活当中没有任何其他事情能比得上这一件——告发那些女孩可真是太大快人心了!在哈罗德要塞一个季度的法庭记录里,接二连三的可怜女孩因“安·麦京提的情报”而被裁定犯有私通之罪。1783年的春季,哈罗堡法庭就有十七桩个案开庭,其中八桩被裁定为私通。
这是其中的一个私通个案。1789年11月24日,大陪审团的记录如下:“露西·汉克斯,通奸。”
这已经不是露西第一次被定罪。她的第一次发生在数年前,那还是在弗吉尼亚州。这是陈年旧事了,可查的记录少之又少,只有些零碎的细节,而事实的背景无处可寻;然而人们从中还是可以重组这个故事的。不管怎么说,故事的关键元素都存在。
汉克斯家族在弗吉尼亚州曾经拥有一片狭长的土地,一端连着拉帕汉诺克河,另一端则接着波托马克河。在这片狭长的地带里还居住着华盛顿家族、李氏家族、卡特家族、范罗依家族以及其他一些有权有势的家族。这些权贵们参加基督教会的礼拜仪式,而与他们相邻的那些贫穷、目不识丁的家庭,例如汉克斯家,同样也去参加。
1781年11月的第二个星期天,露西·汉克斯如常前往教堂做礼拜。这一天,华盛顿将军将那位令人翘首以盼的客人拉·法耶特将军领进了教堂。人人都期盼着见到这位声名显赫的法国大将军,因为一个月前,正是他协助华盛顿在约克镇打败了康沃利勋爵的军队。
那天早上唱完最后一首赞美诗、祷告完毕之后,教区居民们排成一行,缓缓向前与两位战斗英雄握手问候。
除了军事策略和国家事务之外,拉·法耶特还有另一个爱好。他对年轻漂亮的姑娘情有独钟。他有这样一个习惯:一旦看上了哪位姑娘,他便要求接见,并以亲吻她表达赞赏。在那个特别的早上,在基督教堂前,他亲吻了七位姑娘;按照圣·禄克的说法,那天教区长洪亮诵读《约翰福音》的影响,远远不及拉·法耶特的亲吻意义深远。露西·汉克斯就在这七个女孩之列。
这次亲吻所引发了的一连串事件,正如拉·法耶特为我们参加的所有战斗一样,足以改变美国的未来。或许,会改变更多。有个单身汉在那天早上的集会中出现。年轻的单身汉出生于一个富贵家族,自然对贫穷潦倒、大字不识一个的汉克斯家了解甚少。然而这天早上他认为——当然纯粹是他的想象——和其他姑娘所得到的亲吻相比而言,拉·法耶特亲吻露西时倾注了更多的热情。
这位年轻的庄园主仰视着法国大将军——军事天才同时又是漂亮女人的鉴赏家。于是,他开始对露西·汉克斯想入非非。清醒过来之后,他意识到这世上杰出的佳丽都是在贫穷的环境下调教出来的,有些人的家庭背景甚至比露西家更糟糕。比如说哈密尔顿夫人;比如说都芭利夫人——一个贫寒裁缝的私生女——都芭利从未受过教育,是个文盲,然而她却和路易十五并肩统治过法国。这些过去的逸事想起来真让人感觉心里暖融融的,年轻人觉得自己的欲望是那么有尊荣。
这一天是星期天。整个星期天他心里萦绕的都是露西这名小女子;星期二的大清早,年轻人策马赶至汉克斯家脏兮兮的小木屋,招聘露西为他家种植园里的一名女佣。其实年轻人手下已经有了好些奴隶,根本没有必要再雇人。然而他还是雇用了露西,安排她干些轻活,并且叫她不要和其他奴隶接触。
在那个时候,弗吉尼亚州的有钱人家都将儿子送往英国接受教育。露西的老板曾经上过牛津大学,还将他喜爱的书籍一整套一整套地带回了美国。有天他在图书室里闲逛,发现露西坐在那儿,手里拿着抹布,凝视着一本历史书中的插图。
这样的举止对于一个佣人来说可非同寻常。年轻人把图书室的门关上,坐下来,给露西朗读插图底下的解说词,并告知其中的含义。
露西以极大的兴趣倾听着;后来,让年轻人惊讶的是,她说她想学会阅读和写作。
天呐!这是在1781年!一个女仆有如此的向往,简直令人难以理解。弗吉尼亚州在那会儿还没有开展免费的学校教育;这个州不到一半的业主在做买卖时能够亲笔签署自己的姓名,而所有的女人在转让土地时都是以做记号来应对的。
然而,这个女仆却渴望学习阅读和写作。弗吉尼亚州那会儿最老实厚道的人都将之称为危险之举——如果不是变革之举的话。但是,这主意却激发了露西主人的热情,他自愿允诺做露西的导师。那天晚上,吃过晚饭后,他把她叫进了图书室,开始教她学习二十六个字母。几个晚上之后,他把右手抓握在她那捏羽毛墨水笔的手上,教她如何拼写字母。他教了她好长一段时间,并面无愧色地说,他的教学相当不错。露西的一个手迹他现在还保留着,它显示出露西书写时十足的大胆和自信:书写表达了源于自身的灵气和个性;她不但使用了“感觉满意”这个词,而且还将它正确地拼写了出来。这个成就可非同一般,因为在那时,哪怕是像乔治·华盛顿那样的男人,在使用缀字法时也并非完美无缺。
那天晚上,完成了阅读和拼写课程之后,露西和她的导师肩并肩地坐在图书室里。透过壁炉里跳跃的火苗,他们久久凝视着在森林尽头升起的一轮明月。
她坠入爱河,深深地信赖着他;然而,这样的盲目信赖一文不值——接下来的几个星期他带给她的都是焦虑不安。她茶饭不思,难以入睡。她变得面容憔悴,整个人儿无精打采。当她觉得连自己都无法否认怀孕这个事实时,她告诉了他。有那么一会儿他想过和她结婚。但仅仅是一会儿而已。家庭、朋友、社会地位、微妙的关系、恼人的场景……不行!而且,他开始厌倦她了。于是他花了些钱,把她打发走了。
在这之后的几个月里,人们对露西指指点点,碰面时连个招呼也没有。
一个星期天的早晨,露西制造了一桩轰动一时的大事件——她毫不害羞地把自己生下的婴儿带去了教堂。集会里有教养的女人被激怒了,其中一人站了起来,要求把“那个荡妇赶走”。
这样的羞辱已经足够了。露西的父亲不想自己的女儿再受到任何的辱骂。于是,汉克斯家族将他们为数不多的家产放上马车,辗转荒野,穿越昆伯兰峡谷,最终在肯塔基的哈罗德要塞安家。在那里没有人认识他们:他们可以把谎撒得更大,可以不向任何人透露孩子父亲的真实身份。
同样,在哈罗德要塞,露西就像在弗吉尼亚家乡一样逗人喜爱,深得男人的青睐。她又一次坠入情网。这一次她迷失得更快。有人发现了她的秘密。这个秘密被传来传去,之后又在安·麦京提家传开了。如前文所提及的那样,大陪审团裁定露西犯有私通罪。司法官知道露西不是那种视法律为神圣的女人;于是他将传票塞进口袋里,把露西撂在一边,自顾自猎鹿去了。
裁定是在11月份作出的。至次年的3月,法庭再次开庭。庭间,有个女人恶意中伤露西,并且要求将“这名荡妇拖进法庭”、回应所有对她的指控。于是,另一张传票又发了出去;但是,趾高气扬的露西将传票撕得个粉碎,朝着向她宣读传票的男人扔去。五月法庭又将开庭,而毫无疑问,如果不是有个了不起的年轻人的出现,露西到时必定会被拖进法庭再次受到裁决。
这人名叫亨利·斯巴罗。他策马进城,将马儿拴在露西家的木屋前,径直进了屋。
“露西,”或许,他是这样说的,“我才不在意那些女人对你的评论。我爱你,我要你做我的妻子。”不管怎么说,他确实向她求过婚。
然而,她并不愿意马上结婚。她不愿意在镇上落下流言蜚语,说斯巴罗被迫结婚。
“亨利,我们要等上一年,”她坚持道,“在这一年里我想向每一位证实,我靠自己也能过上体面的生活。如果在这一年的年底你还爱着我,那就来吧;我会等着你的。”
1790年的4月26日,亨利·斯巴罗领取了结婚证书,再也没人提及传票的事。差不多一年之后,他们俩结婚了。
这桩婚事让安·麦京提那群人不断地摇头和嚼舌:这婚姻不会长久,露西又会走回她的老路。人人都听到了这些闲言碎语。亨利·斯巴罗也听到了。他要保护露西。于是他建议往西部迁移,在友善的环境中开始全新的生活。她拒绝了这种习以为常的逃避方式。她说她并不差劲;说话的时候她的头是高高昂起的。她不打算逃离。她下定决心要在哈罗德要塞生活一辈子,一决胜负。
时光飞逝。她的两个儿子成长为传教士;而她其中的一个孙子,她那私生女儿的儿子,成了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他就是亚伯拉罕·林肯。
之所以讲述这个故事,是为了让大家知悉林肯的祖辈过去。林肯秉承了他那弗吉尼亚祖母的良好禀赋。
威廉·H..汉尔顿曾是林肯法律界二十一年的合作伙伴。他应该比现今在世的任何人都更了解林肯。他在1888年为林肯撰写了三卷传记。有关林肯的大量作品中,这应该是最重要的了。在此,我摘录第一卷第三至第四页中的部分内容:
我记得只有一次林肯提及他的祖先和家庭背景。时间大约是1850年,我们俩乘着他那辆轻便马车前往伊利诺伊州的棉那县。我们即将参与辩护的这起诉讼,直接或间接地涉及遗传基因的问题。途中,我第一次听他聊起他的母亲。他谈及自己母亲的性格,细数自己从母亲身上所秉承下来的品行。除此之外,他还告诉我他母亲的情况:她是露西·汉克斯的私生女,是个知书达理的弗吉尼亚农妇。他分析说,正是母亲的个性和成长背景成就了他的思辨能力、他的逻辑推断力、他的内心世界、他的远大志向以及在汉克斯家族后代成员中,禀赋的与众不同。因此,他认定的遗传基因理论是,出于某种原因,非婚生孩子往往比合法出生的子嗣更强壮、更聪慧;因而,他坚信,他那高人一等的禀赋和过人的智慧源于这位心胸宽广而又默默无闻的弗吉尼亚母亲。回忆是痛苦的;随着马车一路上的颠簸跋涉,林肯频频哀婉祈祷:“上帝呀,请保佑我的母亲吧!无论是过去还是将来,愿上帝和母亲同在。”紧接着,他默默无语。我们两人的交流终止了,再也没有说过只言片语。林肯陷入了深深的哀伤,一直沉浸在对自我身世的探寻之中不能自拔。而我也只有沉默以对,唯恐惊扰他的冥想。他那抑郁的语调和哀伤的措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次公务旅程令我永世难忘。
……
一
哈罗堡,曾经称为哈罗德的要塞,有个名叫安·麦京提的女人。椐史记载,安和她的丈夫是首先将猪、鸭和手纺机带到肯塔基的夫妻;而且,人们还说安是在那荒蛮的不毛之地上做出黄油的第一个女人。但安的出名却源于这样一件事:她创造了一个纺织奇迹。在那个古老而神秘的印地安那乡间,没有人种植棉花,也买不到棉花,而豺狼又把绵羊给吃了个精光。织布的原材料压根儿就找不着。然而聪明绝顶的安·麦京提居然想出了一个纺线的好办法:她利用荨麻绒和水牛绒这两种廉价而随处可见的东西,纺出了“麦京提”牌的布料。
这可是个了不起的发明创造,家庭主妇们从大老远的相距一百五十英里的家中,来到她的小木屋学习新手艺。她们一边织布一边闲聊。但她们的谈论却几乎与荨麻绒和水牛绒无关;她们的闲聊很快就转变成了东家长西家短的闲话,而安·麦京提的小木屋自然而然地就成了公认的丑闻消息交换地。
在那个年代,私通是可以定罪的,而养私生子则是个极为不端的行为。安一旦得知某个女孩的过失,便会跑到大陪审团去告发。在她看来,生活当中没有任何其他事情能比得上这一件——告发那些女孩可真是太大快人心了!在哈罗德要塞一个季度的法庭记录里,接二连三的可怜女孩因“安·麦京提的情报”而被裁定犯有私通之罪。1783年的春季,哈罗堡法庭就有十七桩个案开庭,其中八桩被裁定为私通。
这是其中的一个私通个案。1789年11月24日,大陪审团的记录如下:“露西·汉克斯,通奸。”
这已经不是露西第一次被定罪。她的第一次发生在数年前,那还是在弗吉尼亚州。这是陈年旧事了,可查的记录少之又少,只有些零碎的细节,而事实的背景无处可寻;然而人们从中还是可以重组这个故事的。不管怎么说,故事的关键元素都存在。
汉克斯家族在弗吉尼亚州曾经拥有一片狭长的土地,一端连着拉帕汉诺克河,另一端则接着波托马克河。在这片狭长的地带里还居住着华盛顿家族、李氏家族、卡特家族、范罗依家族以及其他一些有权有势的家族。这些权贵们参加基督教会的礼拜仪式,而与他们相邻的那些贫穷、目不识丁的家庭,例如汉克斯家,同样也去参加。
1781年11月的第二个星期天,露西·汉克斯如常前往教堂做礼拜。这一天,华盛顿将军将那位令人翘首以盼的客人拉·法耶特将军领进了教堂。人人都期盼着见到这位声名显赫的法国大将军,因为一个月前,正是他协助华盛顿在约克镇打败了康沃利勋爵的军队。
那天早上唱完最后一首赞美诗、祷告完毕之后,教区居民们排成一行,缓缓向前与两位战斗英雄握手问候。
除了军事策略和国家事务之外,拉·法耶特还有另一个爱好。他对年轻漂亮的姑娘情有独钟。他有这样一个习惯:一旦看上了哪位姑娘,他便要求接见,并以亲吻她表达赞赏。在那个特别的早上,在基督教堂前,他亲吻了七位姑娘;按照圣·禄克的说法,那天教区长洪亮诵读《约翰福音》的影响,远远不及拉·法耶特的亲吻意义深远。露西·汉克斯就在这七个女孩之列。
这次亲吻所引发了的一连串事件,正如拉·法耶特为我们参加的所有战斗一样,足以改变美国的未来。或许,会改变更多。有个单身汉在那天早上的集会中出现。年轻的单身汉出生于一个富贵家族,自然对贫穷潦倒、大字不识一个的汉克斯家了解甚少。然而这天早上他认为——当然纯粹是他的想象——和其他姑娘所得到的亲吻相比而言,拉·法耶特亲吻露西时倾注了更多的热情。
这位年轻的庄园主仰视着法国大将军——军事天才同时又是漂亮女人的鉴赏家。于是,他开始对露西·汉克斯想入非非。清醒过来之后,他意识到这世上杰出的佳丽都是在贫穷的环境下调教出来的,有些人的家庭背景甚至比露西家更糟糕。比如说哈密尔顿夫人;比如说都芭利夫人——一个贫寒裁缝的私生女——都芭利从未受过教育,是个文盲,然而她却和路易十五并肩统治过法国。这些过去的逸事想起来真让人感觉心里暖融融的,年轻人觉得自己的欲望是那么有尊荣。
这一天是星期天。整个星期天他心里萦绕的都是露西这名小女子;星期二的大清早,年轻人策马赶至汉克斯家脏兮兮的小木屋,招聘露西为他家种植园里的一名女佣。其实年轻人手下已经有了好些奴隶,根本没有必要再雇人。然而他还是雇用了露西,安排她干些轻活,并且叫她不要和其他奴隶接触。
在那个时候,弗吉尼亚州的有钱人家都将儿子送往英国接受教育。露西的老板曾经上过牛津大学,还将他喜爱的书籍一整套一整套地带回了美国。有天他在图书室里闲逛,发现露西坐在那儿,手里拿着抹布,凝视着一本历史书中的插图。
这样的举止对于一个佣人来说可非同寻常。年轻人把图书室的门关上,坐下来,给露西朗读插图底下的解说词,并告知其中的含义。
露西以极大的兴趣倾听着;后来,让年轻人惊讶的是,她说她想学会阅读和写作。
天呐!这是在1781年!一个女仆有如此的向往,简直令人难以理解。弗吉尼亚州在那会儿还没有开展免费的学校教育;这个州不到一半的业主在做买卖时能够亲笔签署自己的姓名,而所有的女人在转让土地时都是以做记号来应对的。
然而,这个女仆却渴望学习阅读和写作。弗吉尼亚州那会儿最老实厚道的人都将之称为危险之举——如果不是变革之举的话。但是,这主意却激发了露西主人的热情,他自愿允诺做露西的导师。那天晚上,吃过晚饭后,他把她叫进了图书室,开始教她学习二十六个字母。几个晚上之后,他把右手抓握在她那捏羽毛墨水笔的手上,教她如何拼写字母。他教了她好长一段时间,并面无愧色地说,他的教学相当不错。露西的一个手迹他现在还保留着,它显示出露西书写时十足的大胆和自信:书写表达了源于自身的灵气和个性;她不但使用了“感觉满意”这个词,而且还将它正确地拼写了出来。这个成就可非同一般,因为在那时,哪怕是像乔治·华盛顿那样的男人,在使用缀字法时也并非完美无缺。
那天晚上,完成了阅读和拼写课程之后,露西和她的导师肩并肩地坐在图书室里。透过壁炉里跳跃的火苗,他们久久凝视着在森林尽头升起的一轮明月。
她坠入爱河,深深地信赖着他;然而,这样的盲目信赖一文不值——接下来的几个星期他带给她的都是焦虑不安。她茶饭不思,难以入睡。她变得面容憔悴,整个人儿无精打采。当她觉得连自己都无法否认怀孕这个事实时,她告诉了他。有那么一会儿他想过和她结婚。但仅仅是一会儿而已。家庭、朋友、社会地位、微妙的关系、恼人的场景……不行!而且,他开始厌倦她了。于是他花了些钱,把她打发走了。
在这之后的几个月里,人们对露西指指点点,碰面时连个招呼也没有。
一个星期天的早晨,露西制造了一桩轰动一时的大事件——她毫不害羞地把自己生下的婴儿带去了教堂。集会里有教养的女人被激怒了,其中一人站了起来,要求把“那个荡妇赶走”。
这样的羞辱已经足够了。露西的父亲不想自己的女儿再受到任何的辱骂。于是,汉克斯家族将他们为数不多的家产放上马车,辗转荒野,穿越昆伯兰峡谷,最终在肯塔基的哈罗德要塞安家。在那里没有人认识他们:他们可以把谎撒得更大,可以不向任何人透露孩子父亲的真实身份。
同样,在哈罗德要塞,露西就像在弗吉尼亚家乡一样逗人喜爱,深得男人的青睐。她又一次坠入情网。这一次她迷失得更快。有人发现了她的秘密。这个秘密被传来传去,之后又在安·麦京提家传开了。如前文所提及的那样,大陪审团裁定露西犯有私通罪。司法官知道露西不是那种视法律为神圣的女人;于是他将传票塞进口袋里,把露西撂在一边,自顾自猎鹿去了。
裁定是在11月份作出的。至次年的3月,法庭再次开庭。庭间,有个女人恶意中伤露西,并且要求将“这名荡妇拖进法庭”、回应所有对她的指控。于是,另一张传票又发了出去;但是,趾高气扬的露西将传票撕得个粉碎,朝着向她宣读传票的男人扔去。五月法庭又将开庭,而毫无疑问,如果不是有个了不起的年轻人的出现,露西到时必定会被拖进法庭再次受到裁决。
这人名叫亨利·斯巴罗。他策马进城,将马儿拴在露西家的木屋前,径直进了屋。
“露西,”或许,他是这样说的,“我才不在意那些女人对你的评论。我爱你,我要你做我的妻子。”不管怎么说,他确实向她求过婚。
然而,她并不愿意马上结婚。她不愿意在镇上落下流言蜚语,说斯巴罗被迫结婚。
“亨利,我们要等上一年,”她坚持道,“在这一年里我想向每一位证实,我靠自己也能过上体面的生活。如果在这一年的年底你还爱着我,那就来吧;我会等着你的。”
1790年的4月26日,亨利·斯巴罗领取了结婚证书,再也没人提及传票的事。差不多一年之后,他们俩结婚了。
这桩婚事让安·麦京提那群人不断地摇头和嚼舌:这婚姻不会长久,露西又会走回她的老路。人人都听到了这些闲言碎语。亨利·斯巴罗也听到了。他要保护露西。于是他建议往西部迁移,在友善的环境中开始全新的生活。她拒绝了这种习以为常的逃避方式。她说她并不差劲;说话的时候她的头是高高昂起的。她不打算逃离。她下定决心要在哈罗德要塞生活一辈子,一决胜负。
时光飞逝。她的两个儿子成长为传教士;而她其中的一个孙子,她那私生女儿的儿子,成了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他就是亚伯拉罕·林肯。
之所以讲述这个故事,是为了让大家知悉林肯的祖辈过去。林肯秉承了他那弗吉尼亚祖母的良好禀赋。
威廉·H..汉尔顿曾是林肯法律界二十一年的合作伙伴。他应该比现今在世的任何人都更了解林肯。他在1888年为林肯撰写了三卷传记。有关林肯的大量作品中,这应该是最重要的了。在此,我摘录第一卷第三至第四页中的部分内容:
我记得只有一次林肯提及他的祖先和家庭背景。时间大约是1850年,我们俩乘着他那辆轻便马车前往伊利诺伊州的棉那县。我们即将参与辩护的这起诉讼,直接或间接地涉及遗传基因的问题。途中,我第一次听他聊起他的母亲。他谈及自己母亲的性格,细数自己从母亲身上所秉承下来的品行。除此之外,他还告诉我他母亲的情况:她是露西·汉克斯的私生女,是个知书达理的弗吉尼亚农妇。他分析说,正是母亲的个性和成长背景成就了他的思辨能力、他的逻辑推断力、他的内心世界、他的远大志向以及在汉克斯家族后代成员中,禀赋的与众不同。因此,他认定的遗传基因理论是,出于某种原因,非婚生孩子往往比合法出生的子嗣更强壮、更聪慧;因而,他坚信,他那高人一等的禀赋和过人的智慧源于这位心胸宽广而又默默无闻的弗吉尼亚母亲。回忆是痛苦的;随着马车一路上的颠簸跋涉,林肯频频哀婉祈祷:“上帝呀,请保佑我的母亲吧!无论是过去还是将来,愿上帝和母亲同在。”紧接着,他默默无语。我们两人的交流终止了,再也没有说过只言片语。林肯陷入了深深的哀伤,一直沉浸在对自我身世的探寻之中不能自拔。而我也只有沉默以对,唯恐惊扰他的冥想。他那抑郁的语调和哀伤的措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次公务旅程令我永世难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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