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轻型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6419939
中原发展研究院是在河南省委、省政府的支持和关怀下,由省政府研究室、省发改委与河南大学共建,依托河南大学运转的一家新型高端智库研究机构。为提升地方智库更好的发挥作用,2016年4月,中原发展研究院被聘为开封市政府智库,率先开创了地方智库建设的新模式,拓展了高校智库发展的新空间,打开了融入地方发展的新通道。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原发展研究院与开封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共同拟定了包括热点专题和重大战略研究专题等在内的系列研究计划。《开封经济蓝皮书》是系列研究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客观反映开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进展,是全面了解开封经济社会发展和运性情况便捷的工具书。2017年《开封经济蓝皮书(2017)》首次出版,今年是《蓝皮书》系列的第三本。
开封作为千年古都,长期在中原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占据重要位置。特别是2005年郑汴一体化战略实施以来,开封焕发出勃勃生机,各项指标均走到了河南省的前列。作为全面反映开封经济社会发展和运行情况的著作,本年度《开封经济蓝皮书(2019)》重点反映了开封市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新进展情况,以专题形式探讨了开封市重点领域、行业的发展状况以及未来应努力的方向,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发展建议。同时,还就中原发展研究院承担的开封市政府2018年度智库课题部分成果进行梳理,提炼主要观点及政策建议。
第一章 河南省上市公司概况/13
第一节 河南省上市公司的数量演变 14
第二节 河南省上市公司的地域分布 17
第三节 河南省上市公司的板块分布 20
第四节 河南省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 23
第五节 河南省上市公司所有制结构分析 26
第六节 河南省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分析 27
第七节 河南省证券化率情况 28
第八节 河南省境内外上市公司一览表 30
本章小结 33
第二章 河南省上市公司财务绩效分析/35
第一节 河南省上市公司财务绩效的基本情况 35
第二节 河南省上市公司绩效分行业分析 46
第三节 河南上市公司相对区域财务绩效分析 57
第四节 河南省上市公司财务绩效分市场分析 70
本章小结 79
第三章 河南省上市公司治理评价分析/82
第一节 公司治理评价分析的研究设计 82
第二节 河南省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治理 86
第三节 河南省上市公司董事会结构 90
第四节 河南省上市公司经理层治理 95
第五节 河南省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治理 99
第六节 河南省上市公司治理评分简析 103
本章小结 106
第四章 河南省新三板挂牌企业分析/114
第一节 国内新三板发展现状 114
第二节 河南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展概况 121
第三节 河南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区域分布 122
第四节 河南新三板挂牌企业行业特征分析 124
第五节 河南省新三板挂牌公司的特点 125
本章小结 126
第五章 河南省拟上市预披露公司分析/128
第一节 中国上市公司与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128
第二节 河南省拟上市公司分析 130
第三节 河南拟上市公司与其他地区的对比分析 136
第四节 河南省拟上市公司现存问题及政策建议 144
本章小结 145
第六章 科创板制度与河南省在辅导科创企业分析/147
第一节 科创板细则 147
第二节 科创板与国内外板块 154
第三节 科创板对河南的影响 159
第四节 河南省为进军科创板做的努力 162
第七章 河南省上市公司大事记/164
《河南省上市公司报告(2018)》的主要章节内容和研究结论如下。
第一章主要分析了河南省上市公司的发展状况,从河南省上市公司的数量演变、地域分布、板块分布、行业分布、所有制结构和资产规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与全国以及中部的湖南、湖北、安徽、山西、江西等五省和东部的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四省进行了对比。具体而言:
在上市公司数量方面,河南省上市公司历年数量整体呈现出相对平稳的发展态势,尤其是近年来增长数量相对较少,并且河南省上市公司的数量与总市值明显与其经济规模不匹配。
在地域分布方面,河南省上市公司明显呈现出省会城市“一枝独大”的分布趋势,郑州28家,其次是洛阳10家、焦作7家,但是驻马店和鹤壁却均为0家,分布明显不均衡。在板块分布方面,河南省79家上市公司板块分布以主板(40家)为主,中小板(26家)次之,再者就是创业板(13家),说明河南省上市公司整体缺乏活力。在行业分布方面,河南省上市公司在材料、工业行业分布比重最高,占比为49.37%,在可选消费、日常消费、医疗保健、信息技术领域分布比较均衡,共计占比40.51%,在能源、金融和公用事业领域占比较低,仅为10.13%。在电信服务和房地产行业未曾有分布,这与河南省的地理位置与产业结构有着很大的关系;在所有制结构方面,河南省上市公司中民营企业(44家)数量要多于国有企业(30家)。在资产规模方面,河南省上市公司资产规模范围以10~100亿元之间为主,100~1000亿元次之,缺乏资产估摸大于1000亿元的大型企业。近几年来,河南省证券化率相对较低,维持在20%左右的水平,尤其是在今年,受整体经济环境的影响,河南省证券化率仅为14.55%。总体而言,河南省上市公司的发展状况与东南四省存在较大的差距,在中部六省中也处于相对比较居中的水平。
第二章借鉴相关的研究成果,建立了一套较为严谨的财务绩效评价体系,从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长能力、营运能力和股本扩张能力等五个方面,选择了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营业收入增长率、总资产周转率和每股净资产五个财务指标评价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并且从四个层面对河南上市公司的财务绩效进行分析。从79家上市公司净利润情况来看,其中64家上市公司实现较好利润,15家企业净利润显示亏损,相比2017年上市公司年报数据多出8家上市公司。河南省上市公司总市值同比下降了23.4%。盈利能力方面,净资产收益率为负的上市公司共有14家,比2017年增加了一半;但是,河南省上市公司的财务杠杆还有很大的可利用空间;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容乐观,成长能力与2017年有较大差距;营运能力表现较强;股本扩张基础较坚实。
从河南省上市公司财务绩效分行业来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盈利能力和股本扩张能力最强,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成为净资产收益率最低的行业。在偿债能力方面,“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资产负债率最低。从理论上来说,长期偿债能力最强,但其盈利能力又较差,也反映这一行业资产利用效率低的问题;另外,“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成长能力和营运能力都是最高的,“金融业”资产负债率最高,总资产周转率最低,也就是说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比较差。河南省各行业的财务绩效指标的平均值与证监会行业平均值相比,有以下结论:
在盈利能力方面,河南省“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和“金融业”的盈利能力高于证监会行业平均水平,其他行业均低于证监会行业平均水平;
在偿债能力方面,河南省“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低于证监会平均水平。
在成长能力方面,只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成长能力优于证监会行业平均水平,其他行业均低于证监会行业平均水平。
在营运能力方面,河南省“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上市公司营运能力优于比较对象。
在股本扩张能力方面,河南省“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金融业”的股本扩张能力低于证监会行业平均水平。
从河南省上市公司相对财务绩效来看,与中部六省相比,在盈利能力方面,河南省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在山西省、江西省和安徽省之后,位居第四,处于中等水平;在偿债能力方面,河南省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仅次于山西省,位居第二,处于中上等水平;在成长能力方面,河南省上市公司的成长能力次于湖南省,位居第二,处于中上等水平;在营运能力方面,河南省上市公司的营运能力在江西省和安徽省之后,位居第三,处于中等水平;在股本扩张能力方面,河南省上市公司的股本扩张能力优于山西省、湖南省,位居第四,处于中下等水平。
从河南省上市公司财务绩效分市场来看,在盈利能力方面,河南省创业板的盈利能力高于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与全国同板块平均水平相比,河南省主板和创业板的盈利能力均低于全国同板块市场平均水平,而省内盈利能力最差的中小板反而高于全国同板块市场平均水平;偿债能力方面,河南省主板市场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其偿债能力最差,但也说明其举债能力强,与全国同板块平均水平相比,河南创业板的偿债能力优于全国同板块平均水平,河南中小板和主板市场的偿债能力比全国同板块平均水平差;营运能力方面,河南省主板市场的营运能力最好,其次是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与全国同板块平均水平相比,河南省主板市场的营运能力高于全国同板块市场平均水平,河南省中小板和创业板的营运能力都不如全国同板块市场平均水平;成长能力方面,创业板优于中小企业板和主板市场上市公司,与全国同板块市场平均水平相比,河南省中小企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成长能力不如全国同板块市场平均水平;股本扩张能力方面,河南省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最强,而中小企业板市场上市公司最弱,与全国同板块市场平均水平相比,河南省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优于全国同板块市场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第三章主要从股权结构治理、董事会治理、经理层治理、中小股东利益治理等四个方面对河南省上市企业的公司治理绩效进行评价。主要结论如下:
对于股权集中度来说,河南省主板上市企业相对其他板块而言较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河南省股份制改革还不够彻底的现状,特别是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股份制改革深化不够。而中小企业方面,由于在发展初期股权较为集中,随着后续扩张需要逐轮增资,会带来股权的稀释。因此,河南省中小企业板处于中游的股权集中程度,意味着河南省中小企业的发展水平一般,处于发展的关键阶段,对资本市场还没有充分利用。河南省创业板上市企业股权集中度相对较低,是由于其上市前就充分利用了资本市场,吸引了足够多的外部资金,从而形成了较为分散的股权结构。与港股市场对比,股权集中度相对较高,这是由于政策和市场等多方面的因素共同导致的,因此想要降低股权集中度,就必须提供更加宽松自由的经济环境。
在股东力量差距方面,河南省整体z指数为 11.11,即第一大股东是第二大股东的11.11倍,说明河南省市企业的第一大股东有着较强的控制力,其中主板企业的z指数达到了17.52,但与2017年相比仍然呈上升趋势。港股市场的z指数平均值为8.58,可以明显看出低于A股市场,也就是说在港股市场上股东力量差距较小,第一大股东的控制力相对较低。
河南省主板上市企业董事会规模较不合理,与营业收入的相关系数较小,低于整体水平;中小企业板的董事会规模虽然与主办企业相比较为合理,相对灵活,亟待加强;创业板的相关性最高。在董事会结构方面,各板块间的董事会结构组成差距不是非常明显,但相对而言主板的上市企业结构更加合理。
河南省的上市企业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较高,板块之间相差不大,其中主板上市企业独立董事占比最高,董事会结构相对合理,中小企业板的上市企业独立董事占比最低,创业板与2017年相比有所上升。
在高管激励方面,高管薪酬增长率和每股基本收益增长率呈正相关,反映出河南省上市企业对经理层的业绩激励效果非常显著,整体呈上升趋势,其中创业板企业的负相关性最强,2017—2018年间中小企业板企业的高管激励出现了明显的改善,整体也呈上升状态,总的来说高管激励还是比较成功的;对比港股市场,高管薪酬增长率与每股基本收益增长率的相关性明显强于A股市场,高管激励相对成功。
高管组成结构中,基本分布与董事会组成结构大致是一致的。主板企业的学历构成更加优化,中小企业板略弱,而从年龄和上任年数方面来看,依然是主板企业比较领先。在经营合规情况中,中小企业板上市企业违规比例最高,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创业板的比例最低,经营合规情况良好。财务合规方面,河南省上市企业整体表现较好,审计报告中均为无保留意见。
河南省创业板上市企业的股利发放率平均值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中小企业板上市企业均低于整体水平,板块之间股利分布较不均衡,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与此同时,河南省整体的关联交易出现了小幅度上升,在河南省整体202次关联交易中,仅中小企业板企业就占了87次,河南省各板块上市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板上市企业的关联交易纪律性表现不够理想。河南省各板块上市企业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排名平均值均在8-13名之间,其中创业板市场略低于主板和中小企业板市场,即信息披露的成本较低,应提高信息披露公信力。
河南省上市企业的公司治理评分基本都是合格的,根据前十名和后十名企业的业绩对比,发现河南省及各板块的上市企业公司治理水平与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正向关系,排名靠前的企业有着比较好的业绩指标。
第四章是对河南省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分析。本章主要分析了国内新三板的发展历程,以及河南省内挂牌新三板企业的现状,并从省内企业的行业分布、地域分布以及财务数据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讨论。总体来看,河南省新三板企业挂牌数量、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指标仍不及国内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但自身发展速度可圈可点;从地域分布来看,挂牌企业主要分布于以郑州为中心的河南省北部地区;从行业分布来看,挂牌企业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以及农林牧渔业等。
第五章就河南省拟上市公司发展情况做出分析,首先从信息披露制度出发,介绍我国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内容,对河南省拟上市预披露公司进行逐一分析,2018年河南地区共有1家拟上市公司完成了信息披露——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有4家公司完成信息预披露更新,分别为河南平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考瑞华环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蓝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预披露更新公司无发生重大信息变化,因此仅对1家拟上市预披露公司从公司发展情况、财务摘要以及行业发展情况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总结。分析发现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和一定的获利能力,公司未来发展趋势较好,但其运营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除运营成本小幅上升外,其他指标均表现良好,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通过河南省与其他省市的拟上市公司进行系统性的对比分析,2018年河南省拟上市公司数量排在第11位,与排名前几位的省市相比差距较大,并且大部分公司分布于省会郑州。从市场结构分布来看,2018年全国拟上市公司申请板块主要集中在上交所主板市场和深交所创业板市场,拟在中小板上市的企业相对较少。而河南省与全国总体分布不同,拟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数量占比仅为40%,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的公司占比为0,而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公司数量最多,占比达到60%,拟在主板上市的公司数量小于中小板和创业板。从公司行业分布情况来看,河南省拟上市公司当中涉及4个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有较大比重,行业分布较为局限。从拟上市预披露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来看,河南省拟上市预披露公司的偿债能力、获利能力、营运能力指标均排名靠后,与其他省市排名前几位的公司相比差距较大,各个公司仍需继续努力,提升自己的各项能力。
第六章是科创板制度与河南省在辅导科创企业分析。科创板有利于提高河南的证券化率、缩小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差距、提高河南企业的科创能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河南省积极备战科创板,已经摸排了60家后备企业,其中,28家已处于上市辅导阶段,17家是新三板挂牌企业。科创板在挂牌对象、注册制度、盈利要求、投资者门槛、股权激励和退市程序方面不同于其他板块。
挂牌对象。科创板挂牌对象是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
注册制度。科创板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和市场化的询价定价方式。上交所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重点关注的是信息披露是否充分,不再代替投资人判断公司是否达标,更多交给市场去自行判断和选择,同时发行人还得接受社会公众的全方位监督。科创板股票采用市场化的询价定价方式,也就是说向经过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QFII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盈利要求。科创板淡化盈利,市值为王。以“预计市值”为核心的科创板,设计了五套差异化上市标准,并且从标准来看,预计市值越高,对盈利的要求越低,打破了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以盈利为核心的准则。
投资者门槛。为了隔离风险、保护小散,科创板设置了投资者适当性条件。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①申请权限开通前 20 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②参与证券交易 24 个月以上。这两个条件将大部分散户挡在了资本市场的门外,也体现了科创板投资主要针对的是机构投资者。
股权激励。科创板允许特殊股权结构企业上市,这也是A股市场包容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是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的 10倍,但这些持有人需要在上市公司担任主要的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
退市程序。科创板废除了陈规旧制,一旦发现不合格企业便立即启动强制退市程序,大大简化了退市流程,节约了退市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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