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208151116
前言1
一、 公安边境管理学研究的重大意义1
二、 公安边境管理学的学科研究现状3
三、 本书的基本框架和研究内容4
四、 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5
导论1
一、 问题提出1
二、 两种观点2
三、 简要评析4
四、 笔者观点5
章公安边境管理学的学科构架7
节公安边境管理学的学科定义和属性7
一、 公安边境管理学的学科定义7
二、 公安边境管理学的学科属性9
第二节公安边境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11
一、 公安边境管理学的研究对象12
二、 公安边境管理学的研究内容13
第三节公安边境管理学的研究方法和特征16
一、 公安边境管理学的研究方法16
二、 公安边境管理学研究的主要特征19
第四节公安边境管理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21
一、 公安边境管理学与公安学22
二、 公安边境管理学与政治学23
三、 公安边境管理学与社会学24
四、 公安边境管理学与法学25
五、 公安边境管理学与管理学26
六、 公安边境管理学与部分二、三级学科27
第二章公安边境管理学的基本知识(Ⅰ)29
节有关国家领土的基本知识29
一、 国家领土及其类型和构成29
二、 国家领土主权及其限制32
三、 国家领土的取得和变更34
第二节有关国家领水和国家领空的基本知识37
一、 国家领水37
二、 国家领空47
第三章公安边境管理学的基本知识(Ⅱ)50
节有关国家边界和边境的基本知识50
一、 国家边界及其相关知识50
二、 国家边境及其相关知识55
第二节有关公安边境管理的基本知识58
一、 公安边境管理及其性质和特征58
二、 公安边境管理的种类和区域65
三、 公安边境管理的产生条件和规律70
四、 公安边境管理的基本职能和重要性73
第四章我国公安边境管理的历史考察75
节我国古代和近代的边境管理75
一、 古代75
二、 近代78
三、 历史启示79
第二节新中国公安边境管理的建立和发展80
一、 初建形成期(1949—1953年)81
二、 调整发展期(1954—1965年)85
三、 遭到破坏期(1966—1972年)88
四、 恢复调整期(1973—1976年)89
五、 改革完善期(1977—1998年)90
六、 深化改革期(1998年迄今)93
第五章公安(警察)边境管理的域外考察97
节国外公安(警察)边境管理的共同点98
一、 垂直领导,统一指挥98
二、 部门齐全,分工协作99
三、 注重立法,依法管理100
四、 武器齐全,装备先进101
五、 提升素质,规范管理102
第二节国外公安(警察)边境管理的具体差异103
一、 国外公安(警察)边境管理的类型103
二、 国外公安(警察)边境管理的体制104
三、 国外公安(警察)边境管理的任务106
第六章我国公安边境管理的现状考察(Ⅰ)108
节我国公安边境管理的方针和原则108
一、 我国公安边境管理的方针108
二、 我国公安边境管理的原则111
第二节我国公安边境管理的政策和法规114
一、 我国公安边境管理的政策115
二、 我国公安边境管理的法规122
第七章我国公安边境管理的现状考察(Ⅱ)132
节我国公安边境管理的任务和范围132
一、 我国公安边境管理的任务132
二、 我国公安边境管理的范围136
第二节我国公安边境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权139
一、 我国公安边境管理的组织结构139
二、 我国公安边境管理部门的职权143
第三节我国公安边境管理的实践经验和突出问题145
一、 我国公安边境管理的实践经验145
二、 我国公安边境管理现阶段面临的突出问题148
第八章公安边境管理的基础工作(Ⅰ)150
节公安边境管理的基层基础工作150
一、 公安边境管理基层基础工作的内容和特点150
二、 做好公安边境管理基层基础工作的要求和措施152
三、 公安边境管理基层基础工作的发展思路155
第二节公安边境管理的群众工作158
一、 公安边境管理群众工作的重要性158
二、 做好公安边境管理群众工作的要求和措施158
三、 公安边境管理群众工作中的边境联防161
四、 新形势下加强公安边境管理群众工作的理性探讨164
第九章公安边境管理的基础工作(Ⅱ)167
节公安边境管理的情报调研167
一、 公安边境管理情报调研的意义和特点167
二、 公安边境管理情报调研的原则和要求169
三、 公安边境管理情报调研的范围和内容171
四、 公安边境管理情报调研的途径和方法173
五、 公安边境管理情报的处理175
六、 公安边境管理情报价值的评估178
第二节公安边境管理的统计工作179
一、 公安边境管理统计工作的意义和任务179
二、 公安边境管理的统计指标和统计分组180
三、 公安边境管理统计工作的基本环节182
第三节公安边境管理的信息和档案管理189
一、 公安边境管理的信息管理190
二、 公安边境管理的档案管理193
第十章陆地公安边境管理198
节陆地边境管理区及其通行管理198
一、 陆地边境管理区及其范围198
二、 陆地边境管理区的通行管理制度200
第二节陆地边界事务管理206
一、 界务管理的意义、原则、内容和方法206
二、 国界标志及其种类、树立和维护210
三、 边界踏查及其意义和步骤213
四、 边界争议地区的界务管理214
第三节陆地边境生产作业管理215
一、 陆地边境生产作业管理及其意义216
二、 陆地边境生产作业管理的原则、规定和措施217
第四节陆地边境居民(边民)出入境管理220
一、 边民出入境及其产生原因和特点220
二、 边民出入境的依据、证件和口岸222
三、 边民出入境管理及其意义、依据和措施223
第五节陆地边境突发事件处置226
一、 陆地边境突发事件及其处置的要求和措施226
二、 陆地边境主要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方法229
第十一章沿海公安边境管理230
节沿海边境管理区及其港口和船舶管理230
一、 沿海边境管理区及其范围231
二、 沿海港口和船舶管理及其意义233
三、 沿海港口和船舶管理的任务、原则和规则234
四、 沿海港口和船舶的管理机构及管理内容237
第二节大陆沿海船舶及其渔船民(员)管理238
一、 大陆沿海船舶的管辖及出海证件238
二、 大陆沿海船舶的进出港管理240
三、 大陆沿海船舶及渔船民(员)的变更(动)242
四、 大陆沿海船舶管理中的特殊情况243
五、 大陆沿海渔船民(员)的教育管理244
第三节外籍民用船舶和合资船舶管理246
一、 外籍民用船舶的管理246
二、 合资船舶的管理247
第四节台湾船舶和港澳流动船舶管理248
一、 台湾船舶管理249
二、 港澳流动渔船及其渔民管理254
第十二章海上公安边境管理257
节海上公安边境管理的范围、特点、任务和机构257
一、 海上边境管理区及其范围257
二、 海上公安边境管理及其特点、任务和机构259
第二节海上公安边境管理的组织实施263
一、 海警勤务和海警海上执勤263
二、 沿海和海上各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268
三、 海上常见案件的查处270
四、 海上船舶的管理271
第三节海上治安报警指挥系统273
一、 海上治安报警指挥系统及其建设274
二、 海上治安报警指挥系统的三大环节275
第四节海警舰船的管理277
一、 海警舰船277
二、 海警舰船出海审批权限及报告制度278
三、 海警舰船安全管理279
第十三章边境涉外事务管理282
节边境涉外事务管理的一般认识282
一、 边境涉外事务及其分类282
二、 边境涉外事务管理及其意义、任务和内容284
三、 边境涉外事务管理的依据、原则和部门分工286
第二节边境涉外事务处理的程序和方法288
一、 边境涉外事务处理的报批权限和程序289
二、 边境涉外事务处理的方法和要求290
第三节常见边境涉外事务的处理293
一、 非法越境的处理293
二、 牲畜越境的处理 294
三、 遗失物品的处理294
四、 犯罪嫌疑人越境和越境人员犯罪的处理294
五、 边境尸体的处理294
六、 边境救援活动的处理295
七、 边境重大疫情的处理295
八、 边境生产作业活动的协商处理295
九、 外籍船舶避风、遇险和非法进入我国领水的处理295
十、 边境涉外案(事)件的处理296
十一、 国(境)外扣留我国渔船的处理296
十二、 海上偷渡问题的交涉297
十三、 边境对外友好活动的安排297
十四、 边境挑衅的处理297
十五、 界标损毁的处理297
第十四章边境专项整治(Ⅰ)298
节边境偷渡专项整治298
一、 偷渡活动的一般认识299
二、 边境偷渡的专项整治对策305
第二节边境走私专项整治311
一、 走私活动的一般认识311
二、 边境走私的专项整治对策316
第十五章边境专项整治(Ⅱ)321
节边境毒品专项整治321
一、 毒品和毒品犯罪的一般认识321
二、 边境毒品的专项整治对策328
第二节边境对敌专项整治333
一、 边境对敌专项整治的一般认识333
二、 边境对敌的专项整治对策338
参考文献343
后记349
公安边境管理,即公安机关在国家边境地区的管理活动。而国家边境地区因其紧靠国家边界且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邻或相望而变得非常特殊和敏感。国家边境地区的这种特征,决定了公安边境管理必然具有明显的不同于公安机关在国家内地的管理活动的特殊性,并通过公安边境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安边境管理独有的管理对象、范围、任务、措施、方法和手段等具体表现出来,从而使我们从学科的角度来研究公安边境管理这一社会现象成为可能。
一、 公安边境管理学研究的重大意义
国家边境地区所特有的复杂矛盾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不仅会直接影响,甚至严重危害国家边境地区的安全、政治稳定、治安秩序、经济建设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还会涉及国家领土完整、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国家尊严等国家核心利益。因此,专门研究公安机关在国家边境地区管理活动的公安边境管理学,研究的都是涉及国家利益的国家大事。这种特殊的重要性,是其他很多学科无法比拟的。
当然,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与周边大多数国家的关系已经有了明显好转,我国边境地区的形势也日趋稳定。不断高涨的全球化浪潮和我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正在将我国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推向一个全新的时代。但是,与周边国家关系以及国家边境地区形势的复杂多变,是任何一个国家边境地区的一种常态。
目前,我国边境地区的各种矛盾仍然存在,并以一种新的形式深刻影响着我国边境地区的安全、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我国边境地区公开或隐蔽的对敌斗争其实一直没有停止过,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甚至还会变得异常激烈。我国周边并不太平:东北亚局势扑朔迷离、危机重重;我国在东海钓鱼岛和南海诸岛的主权屡遭挑衅;除中印边界锡金段,中印边界东段、中段、西段以及中不边界至今仍未划定;中印边境数万平方公里的我国领土仍被印方占据;来自境外的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势力、恐怖主义势力对我国的颠覆、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此起彼伏……因此,公安边境管理学研究,对于在新形势下维护我国边境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的安全、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促进我国边境地区的经济建设,争取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各种利益,扩大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影响,提高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保护我国边境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发展我国与相邻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稳定的周边环境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此外,公安边境管理学研究,对于推进我国正在进行的公安边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我国公安边境管理学的学科建设,强化公安边境管理人员的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意识,提高公安边境管理的能力、水平和效率等,也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就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公安边防管理体制改革来说,公安边境管理学研究,对推进该改革进一步深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自1988年调整公安边防管理工作方针后,我国公安边境管理工作方针是:“行政管理,情报调研,武装警卫与群众工作相结合。”就已开始着手改革公安边防管理体制。1998年,我国试图把出入境公安边防检查作为警察(职业制)的一种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从公安边防管理体制(现役制)中独立出来。然而,这项意义深远的改革却在试行了近20年后,仍然未能全面推广,更没有带动我国公安边防管理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和深化。究其原因,关键在于这项改革并未真正触及造成我国公安边防管理体制改革目前困境的深层次原因,即公安边防管理体制的“管防合一”以及由此导致的公安边防管理定性模糊、关系不顺、功能交叉等现实。值得欣慰的是,2017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调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的决定》。该《决定》规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武警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从而使我国公安边防管理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且有望获得突破性进展。因此,公安边境管理学研究,或能对推进我国公安边防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路。
其次,就学科建设来说,公安边境管理学研究,对创建和完善我国公安边境管理学学科及其学科体系具有明显的理论价值。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学界就已经开始从学科建设的角度对公安边境管理展开研究,并在1991年就有了本《边境管理学》教材(曹岩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其后,多本边境管理学教材相继出版并再版,如冯庆夫的《边境管理学》(警管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许渭生的《边境管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公安部政治部的《边境管理学》(群众出版社2007年版)等。但是,细读这些教材后可以发现,这些教材仍带有浓重的边防学痕迹,且没有形成独立的公安边境管理学学科,更没有形成科学的公安边境管理学学科体系。其实,作为一门应用性学科,公安边境管理学一定是建立在公安边境管理实践基础之上的,而“防”和“管”在公安边防管理体制和具体实践工作中相互交织的客观现实,必然在该学科的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中表现出来。换句话说,只有改变我国公安边防管理体制,并在实践中建立起与边境防卫分离的公安边境管理体制,也就是说,只有强调并坚持《中共中央关于调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的决定》(2017年12月27日)中提出的“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原则,并在具体改革中推动形成“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的现实格局,才有可能形成独立的公安边境管理学学科及其学科体系。因此,公安边境管理学研究,或能对创建和完善我国独立的公安边境管理学学科及其学科体系,带来一些理论上的启发。
后,就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来说,公安边境管理学研究,对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公安机关在国家边境地区的管理工作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虽然,我国的公安边境管理工作方针已经把“行政管理”放在了首位,并以此来凸显“行政管理”在公安边境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或者说,公安边境管理工作方针已经体现出“重管理、轻防卫”的价值取向。但是,“行政管理”与“武装警卫”仍然是该方针中不可或缺的两项重要内容。客观地讲,就我国“管防合一”的公安边防管理体制而言,“行政管理”和“武装警卫”确实一个都不能缺,但问题是,两者在公安边境管理工作方针中合为一体,必然淡化公安边境管理的行政属性,模糊公安边境管理的功能和职权,从而使公安边境管理人员的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意识出现偏差,进而在具体管理工作中频现失范。因此,公安边境管理学研究,或能对我国公安边境管理工作,起到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的作用。
二、 公安边境管理学的学科研究现状
我国公安边防管理体制“管防合一”的客观现实,自然引发公安边防管理到底应该定性为“防卫”还是“管理”的长期争论,进而形成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即“边境防卫说”和“边境管理说”。其中,“边境防卫说”由于主张我国的公安边防管理应该定性为“防卫”而逐步形成了从属于军事学的独立的边防学学科及其学科体系,而“边境管理说”则认为我国的公安边防管理应该定性为“管理”,并据此展开对公安边境管理的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和学科建设。
其实,1988年后,基于我国公安边防管理工作方针的重大调整,相关学术和实务部门就已经开始对公安机关在国家边境地区特殊的行政管理活动展开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和学科建设。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近30年过去了,这种研究和探索始终难有重大突破。虽然,近年来有关公安边境管理的研究文献不少,但具有突破性意义的研究成果不多,系统性的学术专著几乎没有。当然,1991年至2010年的19年间,我国出版了多本边境管理学教材并被多所高等院校相关专业使用。但令人遗憾的是,大部分冠以“边境管理学”之名的教材却仍留有明显的边防学痕迹。比如,许渭生的《边境管理学》第八章“国界武装警卫”,就是典型的“军事防卫”而非“行政管理”。因此,综观我国有关公安边境管理的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和学科建设的所有成果,我认为,我国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的公安边境管理学学科,更没有形成完整的、系统的公安边境管理学学科体系。
另外,根据我近十四年收录的相关文献以及通过中国知网文献检索发现,截至2018年1月31日,有关公安边境管理的各类文章共有2900余篇。其中,学术研究类论文有1980余篇且绝大部分是对公安边境管理的现象性研究,学科性研究很少。由此可见,近几年我国学界和实务部门对公安边境管理的现象研究在逐步升温,但对公安边境管理的学科研究却受到了冷落。这种状况其实与我国公安边防管理的定性模糊有直接关系。
坦白说,我在八年前撰写《边境管理学》(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时,曾做过学科研究方面的努力。但后成稿,终究难以如愿,总觉得还有很多学术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究。正是由于当时留下的诸多遗憾,我才会在八年后下决心重新撰写《公安边境管理学》,即本书。
三、 本书的基本框架和研究内容
由于本书是以公安边境管理的理论和实践为研究基础,以解决公安边境管理理论和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为研究导向,以寻找维护国家边境地区安全和治安秩序的有效对策为研究目标,以公安边境管理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研究为基本框架的,因此,为了系统研究和阐释公安边境管理学的学科理论和实践应用问题,本书不但要研究“问题”的基本理论和具体实践,更要研究“对策”的基本理论和具体实践。从研究的具体内容来看,主要由五个部分构成。其中,和第二部分属公安边境管理的基础理论研究,第三、第四和第五部分属公安边境管理的应用理论研究。
部分,公安边境管理的学科研究,共有两个研究专题:一是“公安边境管理学的学科构架”;二是“公安边境管理学的基本知识”。
第二部分,公安边境管理的多维考察,共有三个研究专题:一是“我国公安边境管理的历史考察”;二是“公安(警察)边境管理的域外考察”;三是“我国公安边境管理的现状考察”。
第三部分,公安边境管理的基础工作,共有五个研究专题:一是“公安边境管理的基层基础工作”;二是“公安边境管理的群众工作”;三是“公安边境管理的情报调研”;四是“公安边境管理的统计工作”;五是“公安边境管理的信息和档案管理”。
第四部分,公安边境管理的专项管理,共有四个研究专题:一是“陆地公安边境管理”;二是“沿海公安边境管理”;三是“海上公安边境管理”;四是“边境涉外事务管理”。
第五部分,公安边境管理的专项整治,共有四个研究专题:一是“边境偷渡的专项整治”;二是“边境走私的专项整治”;三是“边境毒品的专项整治”;四是“边境对敌专项整治”。
四、 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在全面研究和阐释公安边境管理学学科及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之前,有必要对以下几个问题作一简要说明,以免读者误读或误解。
(一) 为什么要将传统的“边防管理”改称为“公安边境管理”
关于这一问题,我一直很纠结。“边防管理”是用了几十年且早已被学界和实务部门熟知的专用名词,而“公安边境管理”却是能准确反映当下我国边境地区公安机关管理活动本质特征的特定名词。两者如何选择,是困扰我十余年的一个难题。经过审慎思考,我终作出了用“公安边境管理”来替代传统“边防管理”的选择。这种选择,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
,在我国以往有关“边防管理”或“边境管理”的理论研究、学科建设和实践探索中,“边境管理”和“边防管理”两词常常被混用。这种状况虽然有其特定的历史渊源,但是,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国家边境地区的“军事防卫”与“行政管理”在实践中的现实分离目前,我国所有国界一线的军事防卫任务均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承担,国家边境地区(除国界一线)的行政管理工作由公安及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承担。这就意味着,我国边防管理工作中的“军事防卫”和“行政管理”已经分离。、公安边境管理学学科研究的日益深入,以及当下我国武警部队(包括公安边防部队)领导指挥体制的改革,“边防管理”一词已经不能准确反映我国公安机关在国家边境地区行政管理活动的现实发展状况,更是与我国边境地区公安行政管理活动的本质特征不符。况且,在理论研究、学科建设和实践探索中,“边防管理”一词中“防”的缺陷也已经逐步显现且正在影响着我国边防管理的体制改革、我国公安边境管理的理论研究、学科建设和实践探索。
第二,我在下文“导论”中也会提到,我国边境地区的公安行政管理应该形成独立的从属于一级学科公安学的二级学科,即“公安边境管理学”,并以此取代目前从属于公安学的二级学科“边防管理”(具体理由参见本书“导论”)。因此,除了仍在使用的一些机关名、文件名、会议名,如“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某某省公安边防总队”、“次全国公安边防工作会议”等,本书必然把“边防管理”的传统提法统一改称为“公安边境管理”,如“公安边境管理学”、“公安边境管理工作”、“公安边境管理部门”、“公安边境管理政策”、“公安边境管理法规”、“公安边境管理区域”、“公安边境管理人员”,等等。
这种提法上的改变是经过慎重考虑的,也是经过多次讨论和论证的。这不仅是为了公安边境管理学学科关键概念的统一,更重要的是为了科学界定公安边境管理学学科的性质和内涵。
(二) 为什么要在原来的“边境管理学”前冠以“公安”两字
国家边境地区的行政管理活动涉及很多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如公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外事管理部门及其工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其工作、农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渔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航运管理部门及其工作、邮电通讯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企业工商管理部门及其工作等等,而原来的“边境管理学”以及本书所研究的国家边境地区的管理,都是属于公安机关在国家边境地区的行政管理,原来所说的“边境管理学”,其实也是专指从属于公安学的“边境管理学”。况且,本书的研究范围仅限于公安机关在国家边境地区的各项行政管理,以及与国家边境地区公安行政管理有关的其他相关行政管理工作,如出境和入境管理、出境和入境检查、进出国家陆地边境地区管理、国家边境地区生产作业管理、边民管理、国外难民管理、沿海港口和船舶管理、边境涉外事务管理、国家边境地区犯罪预防与打击,等等。与公安机关行政管理完全无关的国家边境地区的其他行政管理,将不纳入本书的研究范围。
因此,在原来的“边境管理学”前冠以“公安”两字,称其为“公安边境管理学”,不仅更恰当、更规范,而且能更为准确地反映公安边境管理学的学科性质、研究对象、研究范围和研究目的。
(三) “公安”与“警察”两词的关系及其在本书中的使用
“警察”与“公安”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其联系主要表现为“警察”与警察意义上的“公安”通常是同一个概念,其区别主要表现在词性词义和使用范围两个方面。
从词性词义上看,“警察”既可作为动词,作维护国家安全和治安秩序的活动解,也可作为名词,作维护国家安全和治安秩序的部门和人员解。而“公安”则只能用作名词,即公共安全,而且它只有与“人员”、“队伍”、“机关”、“部门”、“工作”等词组合,才是警察意义上的“公安”。这是其一;其二,从使用范围的角度看,“警察”是古今中外普遍使用的一个基本概念,而“公安”则仅仅是以现代中国、日本、越南等国为代表的少数国家使用的概念。
因此,基于“警察”与“公安”的区别、使用和认知范围,以及公安边境管理的基本属性,我曾一度认为,将公安边境管理学中原来大量使用的“公安”一词,统一改称为“警察”可能比较合适,比如将“公安机关、公安工作、公安行为、公安队伍”改称为“警察机关、警察工作、警察行为、警察队伍”等。但是,“公安”与“警察”两词在我国经常通用且为大众所认同,“公安”与“人员”、“队伍”、“机关”、“部门”、“工作”等词组合,也确实与“警察”同义。加之我国使用“公安”一词的机关、会议、文件、法律法规等数量很多且可能长期存在。因此,本书将在厘清“警察”和“公安”关系的基础上,根据需要,谨慎使用“公安”和“警察”两词。
(四) 新一轮武警部队体制改革对本书的影响
2017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的决定》,2017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调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的决定》,即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武警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我国武警部队的体制改革经历数十年探索,终于迎来了极为关键的新一轮改革。
本轮改革对我国公安边境管理的直接影响就是,公安边境管理原来的武装性以及公安边境管理部门原来的武装警卫职能和任务完全剥离,公安边境管理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行政管理。这就意味着本书关于本轮改革前的很多表述,如我国边防管理体制改革的困境问题,我国公安边境管理武装性问题,我国公安边境管理部门的武装警卫职权和任务问题,我国公安边境管理的组织结构问题,等等,都将随之改变。为此,我的处理方式,一是在原文中修改;二是加入改革内容;三是删除与本轮改革不符的内容。当然,可能由于疏漏,本书中可能还存有一些与本轮改革不符的内容未作修改,请读者多多包涵。
苗伟明201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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