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392911
本书以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为视角,采用分专题的体例,系统且有针对性地对地方立法权限和“不抵触”原则、地方立法质量及地方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地方立法的地方特色、地方立法中的利益平衡、地方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及其规制、地方立法中的公共参与、地方立法中的法律责任制度及行政处罚的设置等八个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和具有一定深度的探索。全书始终以全面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为主旨,选题适当、论述透彻,理论联系实际,既有理论指引又有实践操作。同时,作者视野和论述角度并不只局限在设区的市立法这一领域,所论及的内容对省级地方立法乃至整个立法工作都有借鉴意义。该书既是一部有关地方立法的研究专著,也可以作为地方立法工作者的教科书。
本书主要是关于地方立法的一些实践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的专题研究,全书以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为视角,系统且有针对性地对地方立法急需解决的八个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和具有一定深度的探索。本书采用分专题的体例,对每一个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讨论,避免了大而全的繁琐。八个专题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始终以全面提高立法质量为主旨,紧扣如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这个主题,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把地方立法所涉及的主要方面都进行了研究。全书问题导向突出,选题适当、论述透彻,既有理论指引又有实践操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重要的实践价值。同时,本书虽以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为视角,但作者视野和论述角度并没有囿于这一领域,所论及的内容对省级地方立法乃至整个立法工作都有借鉴意义。应该说,该书既是一部有关地方立法的研究专著,又可作为地方立法工作者的教科书。相信本书的出版,对广大地方立法工作者尤其是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者准确理解立法法的相关规定、树立正确的地方立法理念、掌握科学的立法方法,从而提高地方立法水平和质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章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与不抵触原则
节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一般理论 2
一、地方立法权和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界定 2
二、我国地方立法的历史发展和设区的市立法权的确立 3
三、授予设区的市立法权的重大意义 6
第二节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范围 9
一、地方立法权限的内涵及法律依据 10
二、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范围:横向划分 12
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范围:纵向划分 16
四、实践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23
第三节 “不抵触原则”的理解与适用 25
一、“不抵触”的含义 27
二、“上位法”的范围 32
三、“不抵触”的种情形:不与上位法原则与精神相抵触 34
四、“不抵触”的第二种情形:不与上位法规范相抵触 39
第二章 地方立法质量及地方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
节 地方立法质量及其评价标准 45
一、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必要性 45
二、地方立法质量的内涵 49
三、地方立法质量的评价标准 51
第二节 地方立法的科学化 56
一、地方立法科学化的含义 56
二、衡量地方立法科学化的标准 59
三、地方立法科学化的价值 63
四、地方立法科学化的基本要求 64
五、我国地方立法科学化实践的不足及对策 66
第三节 地方立法的民主化 71
一、立法民主化的内涵和价值 71
二、立法民主化的基本要求 74
三、地方立法民主化的障碍及对策 77
第三章 地方立法的地方特色及其实现路径
节 为什么要强调地方立法的地方特色 82
一、地方特色是矛盾特殊性规律在地方立法中的体现 82
二、地方特色是解决我国地区差异和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需要 83
三、地方特色是适应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情的需要 83
四、地方特色是我国新形势发展和党的政策、法律的要求 85
五、缺乏地方特色是我国地方立法普遍存在的问题 85
六、地方特色是地方立法质量的重点 87
第二节 地方特色及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88
一、地方立法特色的内涵 88
二、与地方特色相关的几个概念 90
第三节 实现地方立法特色的路径和方法 94
一、正确认识地方立法的空间 94
二、提高地方立法的针对性 95
三、重视对本地社会自身秩序的研究 96
四、转变立法工作理念与方法 97
五、把地方特色贯穿整个立法程序 100
第四章 地方立法中的利益平衡
节 利益与法律 107
一、什么是利益? 107
二、利益促进了法律的产生和发展 110
三、利益的性质决定了法律的功能 111
四、立法的本质是追求利益平衡 115
五、法律一般通过设置权利来保护利益 116
第二节 利益冲突、利益平衡与立法 119
一、利益冲突及其产生原因 119
二、利益平衡 121
三、立法对利益平衡的功能 122
第三节 我国地方立法利益平衡的实践及不足 124
一、我国社会利益结构变化的主要表现 124
二、我国不同时期地方立法中利益平衡的主要内容 125
三、我国地方立法在利益平衡方面的不足 127
第四节 地方立法如何进行利益平衡 130
一、坚持“应予衡量原则”,考虑应予考虑的利益,排除
不应考虑的因素 130
二、尊重冲突各方的社会利益 132
三、合理确定利益的位阶与排序 135
四、利益平衡的其他标准 146
五、我国地方立法在利益平衡中要考虑的几个具体问题 147
第五章 地方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及其规制
节 立法中的部门利益 150
一、“部门利益”概念的历史由来 151
二、国家对立法中部门利益的态度演变 154
三、立法应正确对待部门利益 157
第二节 立法中正当性部门利益的判断 159
一、判断立法中正当性部门利益的困境 160
二、判断立法中正当性部门利益的标准选择 161
第三节 立法中不正当部门利益及表现形式 167
一、立法中不合法的部门利益 168
二、立法中不合理的部门利益 172
三、地方立法中谋取不正当部门利益的通常做法 174
第四节 地方立法中不正当部门利益的危害和纠正对策 176
一、地方立法中不正当部门利益的危害 176
二、地方立法中部门利益倾向的成因 177
三、纠正地方立法部门利益倾向的对策 179
第六章 地方立法中法律责任制度的构建及条款设置
节 地方立法法律责任制度的基本原理 183
一、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184
二、我国地方立法中法律责任的类型 188
三、地方立法中法律责任制度的功能 192
第二节 构建地方立法法律责任制度的原则 194
一、合法性原则 195
二、合理性原则 197
三、不可替代和节制性原则 199
四、责任相当原则 201
五、责任协调统一原则 202
六、效益原则 203
七、适度的自由裁量原则 204
第三节 地方立法中法律责任条款的设置 205
一、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款 205
二、我国地方立法中法律责任条款的类型 216
三、地方立法法律责任条款的设置原则 218
第四节 地方立法中法律责任设置存在的问题及解决 224
一、地方立法法律责任设置存在的问题 224
二、地方立法法律责任设置的缺陷矫正 229
第七章 地方立法中行政处罚设置问题研究
节 行政处罚设置权基本理论 248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及种类 248
二、行政处罚设置权的内涵 250
三、地方立法中行政处罚设置权的必要性 254
四、地方立法设置行政处罚的价值标准 255
第二节 地方立法中行政处罚的设置原则 256
一、法定原则 257
二、排除和防范危害原则 258
三、不替代民事制裁原则 260
四、与刑罚衔接原则 260
五、有限设置原则 261
六、地方特色原则 262
七、可行性原则 263
八、利益平衡原则 266
九、正当程序原则 267
十、种类合理原则 269
第三节 地方立法设置行政处罚的几个具体问题 270
一、实施性地方法规设置行政处罚有关问题 270
二、创制性地方性法规设置行政处罚应注意的问题 281
三、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条件 282
四、对有些违法行为可以不设定行政处罚 283
五、规定行政处罚情节后果的选择性情节应考虑的后续工作 285
六、关于行政处罚中罚款设置的三个问题 286
七、行政处罚中罚款数额的设定方式 289
第八章 地方立法公众参与问题研究
节 地方立法公众参与基本理论 301
一、地方立法公众参与的界定 301
二、地方立法公众参与的理论基础 305
三、地方立法公众参与的功能和价值 311
第二节 我国地方立法公众参与的现状及完善 323
一、我国地方立法公众参与的法律规定 323
二、我国地方立法公众参与的现状分析 325
三、我国地方立法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327
四、我国地方立法公众参与的完善措施 331
第三节 我国地方立法中的立法协商 336
一、立法协商的基本内涵 337
二、我国立法协商的主体 342
三、我国地方立法实践中的立法协商模式 345
四、我国地方立法协商存在的主要问题 348
五、推进和完善我国地方立法协商的建议 351
第四节 我国地方立法听证制度 359
一、立法听证制度在中国的产生与发展 359
二、地方立法听证制度的价值和功能 361
三、地方立法听证制度的不足 367
四、我国地方立法听证制度的完善 370
主要参考文献 378
后 记 389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可靠、稳定的治理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作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2015年3月新修订的《立法法》赋予了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极大地调动了各设区市的立法积极性。截至2017年7月,在全国新享有立法权的273个市(州)中,有256个市(州)制定并经批准的地方性法规达437件,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可谓成绩斐然。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质量直接关系法治的质量。地方立法的实效,不能只看立法的数量,更重要的是立法质量。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那么,如何达到立“良法”的要求?这对地方立法人尤其是设区市的地方立法人是个严峻的考验!“得权时兴奋,做起来困难”,这是很多设区市立法人的切实感受。之所以感觉困难,没有专业的立法队伍、立法知识不够、立法能力不足,是主要原因。为此,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提高地方立法能力,就成了地方立法特别是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急需解决的问题。
两年多来,在提高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能力方面,全国人大和各省、市、自治区人大做了很多工作。比如,举办培训班对全国设区市的地方立法工作者进行集中培训、采取挂职方式培训地方立法人员等。但是,由于时间短、底子薄、设区的市立法人才匮乏,这些工作还只能在地方立法程序、法规文本格式等方面效果明显,至于立法的基本原理和地方立法中涉及的深层次问题,很多地方立法工作者还知之甚少。对于地方立法人尤其是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者来说,急需理论联系实际、针对性强的地方立法专业书籍作为理论指导。
全书以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为视角,系统且有针对性地对地方立法急需解决的八个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和具有一定深度的探索。书稿采用分专题的体例,对每一个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讨论,避免了大而全的繁琐。八个专题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始终以全面提高立法质量为主旨,紧扣如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这个主题,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把地方立法所涉及的主要方面都进行了研究。全书问题导向突出,选题适当、论述透彻,既有理论指引又有实践操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重要的实践价值。同时,书稿虽以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为视角,但作者视野和论述角度并没有囿于这一领域,所论及的内容对省级地方立法乃至整个立法工作都有借鉴意义。应该说,该书既是一部有关地方立法的研究专著,又可作为地方立法工作者的教科书。相信本书的出版,对广大地方立法工作者尤其是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者准确理解立法法的相关规定、树立正确的地方立法理念、掌握科学的立法方法,从而提高地方立法水平和质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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