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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03110
冷战结束后,沉寂了近半个世纪的国际刑法复苏勃兴,发展迅猛,对国际法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多重影响,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因此,对国际刑法涉及的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系统的研究,无疑具有突出的理论价值和重要的实践意义。
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国际刑法与国际人权法、国际刑法与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国际刑法与”选择性司法”、国际刑法与”上级命令”、国际刑法与劫持航空器行为、国际刑法与海盗行为及海上恐怖主义、国际刑法与非洲、国际刑法与世界和平、国际刑法对后冷战国际法律秩序的影响和国际刑法与后冷战国际法律秩序的重构等,基本涵盖了近年来学术界关注和集中讨论的国际刑法理论和实践中的主要问题。
前言
章国际刑法与国际人权法
一、国际人权法极大地推动和促进了国际刑法的发展
二、国际人权法对国际刑法的影响全面而具体
(一)国际刑法合法性问题得以解决
(二)国际人权法逾越和突破刑法基本原则
(三)国际刑法中“普遍管辖权”的影响逐步扩大
(四)在定罪量刑过程中加强保护被告人权利
(五)加强保护人权的价值取向促使国际刑法刑罚制度更加人道
三、国际刑法与国际人权法之间的互动
第二章国际刑法与国际刑事司法机构
一、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的兴起及其主要原因
二、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的兴起和发展对国际法治的促进
三、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发展面临的局限
四、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理论和实践与国际法治
第三章国际刑法与“东京审判”
一、“东京审判”的理论与实践成为国际刑法的渊源
二、 “东京审判”促进了国际法治的发展
三、 结论
第四章国际刑法与“选择性司法”
一、国际政治观照之下的国际刑事司法
二、“普遍管辖权”与“选择性司法”
三、国际刑事司法中的“选择性司法”
(一)对“当事国”的选择
(二)对“属事”的选择
(三)对“被告人”的选择
(四)对“证人”的选择
(五)对“罪名”和“属时”的选择
四、“选择性司法”与国际正义
第五章国际刑法与“上级命令”
一、排除刑事责任的理由及其性质
二、“上级命令”和“胁迫”作为辩护理由
三、结论
第六章国际刑法与劫持航空器行为
一、劫持航空器行为严重危害民航安全
二、运用法律手段规制劫持航空器行为
三、击落被劫持航班带来严峻法律挑战
四、结语
第七章国际刑法与海盗罪及海上恐怖主义
一、法律框架
(一)亚太地区预防与遏制海上恐怖主义的法律基础
(二)亚太各国国家实践
二、面临的法律挑战
(一)模棱两可的定义与价值观分歧
(二)海上恐怖主义与海盗
(三)打击海上恐怖主义活动之方式与局限
(四)海上恐怖主义行为之责任
(五)各国能否以及是否应该防止并遏制海上恐怖主义
(六)海上恐怖主义与国际刑事审判:行使普遍管辖权是否可能?
(七)国际人权法与国际刑法:受害者与恐怖主义者是否应当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
(八)海上拦截行为和《防扩散安全倡议》引起的争议
三、结论
第八章国际刑法与战争罪项下的性犯罪
一、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中的性犯罪
二、 国际刑法中战争罪项下的性犯罪
三、 应当通过国际刑法防止和惩治战争中的性犯罪
第九章国际刑法与非洲
一、建立国际刑事法院的国际大背景
二、国际刑事法院涉及非洲国家的理论与实践
(一)卢旺达:为惩治内战中战争罪设立的个国际刑事法庭
(二)苏丹:国际刑事法院对在任国家元首签发号逮捕令
(三)刚果(金):国际刑事法院将名嫌犯逮捕归案
(四)肯尼亚:由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行使“自行调查权”
(五)科特迪瓦: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的个非缔约国
(六)利比亚:履行“保护的责任”和实施“司法干预”的试验场
(七)马里:自我主动提交的“情势”
(八)中非共和国:将仍在进行的国内情势提交国际刑事法院管辖
(九)乌干达:由总统亲自向国际刑事法院移交的案件
三、在非洲地区以外国内法院针对非洲国家公民的刑事诉讼
四、国际刑事法院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国际刑事司法的正当性问题尚未彻底解决
(二)国际刑事司法试图逾越和突破国际法基本原则和现行外交特权与豁免制度引起强烈反弹
(三)国际刑事法院的“补充性原则”在实践中遭到僭越
(四)借助国际刑事司法强行输出西方主流价值观,使国际刑事司法的局限性凸显
(五)“选择性司法”的做法使国际刑事司法丧失国际“公器”之性质
(六)国际刑事司法机构效率低下、审结案件耗时太长、费用高昂并使各国承担沉重财政担
五、国际刑事法院对“后冷战”国际法律秩序构建的影响
第十章国际刑法与世界和平
一、建立国际刑事法院的历史背景
二、《罗马规约》——国际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突破
三、国际刑事法院与国际刑法的发展
四、国际刑事法院在实现国际正义和维护世界和平方面的有限作用
第十一章国际刑法与战后武力使用规范的演进
一、导言
二、武力使用规范在战后全面发展
(一)为了适应国际关系的新变化,武装冲突法扩大了适用范围
(二)使用核武器是否合法成为国际法的重要问题
(三)出现了在武装冲突中“反向”使用武力以达到实现和平目的的新方式——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
(四)在武装冲突中存在大量作为作战手段而使用的性暴力行为
三、武力使用规范正面临全新挑战
(一)进入21世纪以来不断出现新式武器和作战方法
(二)非国家行为体在武装冲突中使用武力的问题十分突出
(三)在反恐战争中出现了大量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的情况
(四)在武装冲突中有关交战方屡次违法使用国际法全面禁止的化学武器
(五)在武装冲突中严重破坏珍贵文物的行为能否构成战争罪引发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六)国际刑法复苏和快速发展增强了国际法尤其是武装冲突法的实效
四、 武力使用规范的未来走向预测
五、结论
第十二章国际刑法对“后冷战”国际法律秩序的影响
一、国际刑法的发展对“后冷战”国际法律秩序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国际刑法对“后冷战”国际法律秩序施加的积极影响
(二)国际刑法给“后冷战”国际法律秩序带来的消极影响
二、国际刑法影响“后冷战”国际法律秩序的几个特点
三、应冷静审慎地因应国际刑法快速发展的势头
四、结语
第十三章国际刑法与“后冷战”国际法律秩序的重构
一、引言
二、“冷战”结束后国际刑法迅速发展的主要表现与原因
三、国际刑法引导“后冷战”国际法律秩序重构过程的规律与特点
四、结语
主要参考文献
在国际法的所有分支中,国际刑法是个新领域。虽然历史上也有一些零星的国际刑事审判实践,但是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刑法却发端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进行的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冷战结束后,在沉寂了近半个世纪之后,国际刑法可谓异军突起,发展迅猛,对国际法律秩序产生了深远影响,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国际刑法的急剧扩张已经对传统国家主权和司法独立提出了挑战,与国际法其他部门也产生了严重冲突。在这种大背景下,国际刑法无疑已经成为对我国外交战略具有重大影响的全球问题。”后冷战”时期国际法律秩序的形成与变化涉及中国重大利益,对这种影响进行准确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把握21世纪上半叶国际法律秩序的总体走向,显然具有突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毋庸置疑,国际刑法的复苏与勃兴在减少”有罪不罚”和促进保护人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在国际社会中一般都是由”强势力量”主导引领着国际秩序发展和变化的方向,而国际政治力量对比中存在的”非对称性”状态又导致国际刑法中存在严重的”国际司法干涉”和”选择性司法”现象,从实质上妨碍了构建公正、平等和合理的”后冷战”时期国际法律秩序的努力。过度扩张的国际刑法在一定程度上侵蚀了国家主权和司法独立,甚至在国家集团之间造成”撕裂”和对立。2016年10月,布隆迪、南非和冈比亚这三个非洲国家相继宣布退出国际刑事法院,指责该机构已沦为西方大国不公正对待非洲的工具。这一事件在国际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与此同时,国际刑法也进一步加剧了国际法本已存在的”不成体系”的缺陷。换言之,国际刑法与国际法其他部门之间由于冲突而形成的强大张力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国际法作为一个整体调整国际关系的作用。因此,对国际刑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无疑具有突出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基于以上原因,本书作者对涉及国际刑法和国际刑事司法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深入研究,研究对象和范围包括国际刑法与国际人权法、国际刑法与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国际刑法与”东京审判”、国际刑法与”选择性司法”、国际刑法与”上级命令”、国际刑法与劫持航空器行为、国际刑法与海盗行为及海上恐怖主义、国际刑法与战争项下的性犯罪、国际刑法与非洲、国际刑法与世界和平、国际法与战后武力使用规范的演进、国际刑法对”后冷战”国际法律秩序的影响和国际刑法与”后冷战”国际法律秩序的重构等,基本涵盖了近年来学术界关注和集中讨论的国际刑法理论和实践中的热点问题。
受时间和能力限制,本书作者显然无法将国际刑法的所有研究领域穷尽,仍然存在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的一系列问题,如国际刑法中的性犯罪、国际刑法与普遍管辖权、国际刑法与国际法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冲突、国际刑法中的刑罚演变(废除死刑、增加罚金、没收财产、建立基金)、关于刑罚的争论、国际刑法与”一事不再理”、国际刑法与破坏文化遗产罪的惩治、国际刑法与国内法、国际刑法与全球治理、国际刑法与欧洲、国际刑法与”过渡司法”、国际刑法与国际法治、侵略罪犯罪构成要件与各方观点、国际刑法与”冲突后缔造和平”、国际刑法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和国际刑法与联合国”和平行动”等。
本书的部分内容曾经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此次结集出版也算是对本人近20年来国际刑法研究的一个回顾与小结。在写作本书的过程中,作者引用了国内外学者大量的学术研究成果,谨借此机会向他们表示感谢。虽然作者认真细致地对本书全部内容进行了系统校对和完善,但囿于水平所限,书中恐怕仍然存在某些不足甚至错误之处,诚望各位读者指正。
本书为《上海合作组织联合反恐法律问题研究》(YC-2013-05-03)的阶段性成果,其出版还得到了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智库建设项目和上海政法学院”创新性学科团队支持计划”的资助。在本书的出版过程中,法律出版社编辑刘伟俊先生和李峰沄女士提供了诸多帮助,在此一并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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