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纯质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225057507
这部书写的是一群动物的故事,可以说它们是人类的朋友——当然,你也可以这样看待它们。从这些动物身上我们看到,它们与人类曾经是何等亲密。人类也一直在津津有味地讲述它们的故事,像是在回忆自己的童年。
这是一部写一群居住在青藏高原上的鸟和动物的故事的书,主要描写了动物的特性以及关于动物的很多故事。这些故事均为作者本人亲身经历和亲眼所见,毫无虚构成分,从很多动物身上看到,它们与人类曾经是何等的亲密,在它们身上烙有人类文化的神秘印记,同时人类也一直在津津有味地讲述着它们的故事,像是在回忆自己童年的往事。其文笔生动,毫不枯涩,具有较强的情节性、故事性、可读性、科普性,生动有趣,每一篇都是一个故事,向我们展现了一幅栩栩如生的图景。
目录
狼·兔子·狐狸 1
猫与猫头鹰 10
布谷鸟·喜鹊·百灵鸟 16
子鼠丑牛·猫 26
鼠·鼠兔·鹰 38
恐龙·人类·鼠类 47
麝与四不像 58
家牦牛与野牦牛 65
藏野驴之路 81
猎人与鹿 89
棕熊与房子 102
蓝马鸡,白马鸡 109
野鸡或雉鸟 120
乌鸦的秋天 128
瞎老鼠的生存之道 137
藏羚羊之谜 147
驴·马·骡 156
蛇之灵 168
远方的野兔 178
黑颈鹤 187
羊的事 199
山羊 207
藏狗 216
湟鱼与蝌蚪 226
一场秋雨过后,夜里起风了。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发现门前的空地上落了很多树叶。田野上一派肃杀,远处山坡上的树叶好像比前一天更黄了。如果此时走到山上,置身于茂密的山林,便会听到无边落木萧萧下的声音。
不知不觉中,秋天已经来了。
一天我正立于门前,望着远山时,一群乌鸦从天而降,飞过村庄的上空,落在不远处的几棵杨树上,呱啦呱啦地叫个不停。而整整一个夏天,我从不曾看到过它们的身影。据说,乌鸦是一种留鸟,一直就在附近,从不曾飞远,巢就筑在树上。以前,我曾见过它们在树上的巢,不是像喜鹊那样一棵树上一般都只有一个巢,两个以上的很少见。印象中,乌鸦的巢会集中筑在一棵树上,有时,一棵树上会有十几个或几十个。有人见过,在国外一些地方,有的树上有上千个乌鸦的巢。可是,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哪棵树上有乌鸦的巢,那么,平时它们都去了哪里?秋天一到,它们又怎么会一下子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有人说,这是因为秋天的田野上可以找到很多食物,它们吃胖了好过冬。我觉得不全是,因为,在春天和夏天,田野周边的树上或其他地方也很少见到它们的身影。田野何其广袤,食物何其丰富,不仅是秋天,任何一个季节,要养活几只乌鸦都不是难事。它们又不冬眠,在漫长的冬季也是要吃东西的。而且,据我的观察,它们出现在秋天的田野上之后,并未见忙着觅食的情景。可见,它们出现在秋天并不只是为了寻找食物。那么,除此之外是否还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呢?一个属于乌鸦的秘密。
乌鸦(crow),鸦属(Corvus Linnaeus,1758)、鸟纲、鸦科 Corvidae,俗称“老鸹”“老鸦”。全身或大部分羽毛为乌黑色,故名。全世界大约有41种乌鸦。多在树上营巢,常成群结队且飞且鸣,声音嘶哑。杂食谷类、昆虫等,功大于过,属于益鸟。乌鸦有强而有力的腿和趾,坚硬而较粗大的嘴,鼻孔的位置约在离前额的三分之一处,被硬而直的鼻须完全遮盖,且达嘴的中部。尾长中等,也有短尾、稍长的或是凸尾的。乌鸦的体色是黑色、黑色和白色、黑色和灰色,还有紫色、蓝色、绿色和银色的乌鸦。除南美洲、南极洲等地外,乌鸦几乎遍布于全世界。
古今中外,乌鸦似乎一直背负着天地间无穷无尽的秘密,人类也从未停止过对这些秘密的探究与追寻。美国影片《乌鸦》就是无数案例中间的一个现代样本,讲述了一只乌鸦在阴阳两界来回穿梭,使一个亡者死而复生,重新回到阳间的故事。在东方文化中,乌鸦也有阴阳间使者的传说。如果在东西方文化的长河中做一番搜寻,你便会发现一个奇特的现象。一只乌鸦集大凶大吉于一身,飞越了悠悠几千年时空,这在整个鸟类的世界里都不多见。
《山海经·大荒东经》说,大荒之上,有一座山,山上长着一种扶木,高达三百里,树叶如芥菜之叶。那里有一个山谷,也生长扶木,常看见,一个太阳刚刚接近扶木,另一个太阳就会离开扶木,它们(指太阳)都载于三足乌的身上。这里面的乌便是乌鸦。据注,这扶木即榑木,也叫扶桑,其实它叫什么并不重要,我无法想象的是一棵什么样的树能长到三百里高,更无法想象的是竟有一只三足乌背负着太阳会在一棵树上落脚。
不过,你可以想象这样一个情景,早晨或傍晚,假如太阳正好从那高大树冠的另一侧照过来,正好有一只乌鸦落在那树上,正好落在太阳中央。远远望过去,那乌鸦仿佛背负着太阳刚刚落在那树上,乌鸦黑色的羽毛因之金光透亮。于是,人们看到的就是一幅金乌载日的景象了。
后羿射日的传说里也有这只乌鸦,也有这棵树。传说中的东海边,有一棵神树,曰扶桑,树枝上栖有十只三足乌。它们同是东方神帝俊的儿子,每日轮流上天遨游,三足乌放射的光芒,就是人们看见的太阳。后来,十只三足乌不听东方神的指示都抢着上天,天空中同时就出现了十个太阳,大地草枯土焦,炎热无比。人们只好白天躲在山洞里,黑夜出来觅食,猛兽毒虫借机祸害人类。消息传到天上,帝俊赐给后羿一张红色的弓、一袋白色的箭,令他到人间,去教训教训他这些不听话的儿子。可这些三足乌根本不把后羿放在眼里,照样一起上天逞威。后羿大怒,拉弓搭箭,射向三足乌。箭无虚发,一连射下九只。三足乌一死,火光自灭,人们顿感清凉爽快,于是欢呼雀跃。呼喊声传到天上,帝俊得知九个儿子已死,大发雷霆,不准后羿再回天庭。遂令仅存的这只三足乌日日遨游,不得歇息。被后羿射下的这九只金乌,转生为龙子。
一只乌鸦背负着太阳,这在今天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虽然现在,火箭搭载的宇宙飞船已经能抵达月球表面,而且正驶向更遥远的太空,但是它基本还在地球附近,还在太阳系的边缘。而在远古,一只三足乌却已经穿越了整个太阳系,至少在想象中它已经穿越了。所以,我们把乌鸦作为太阳神来崇拜,它用自己黑暗的飞翔给我们带来了光明。它的身体、羽毛、形象都是黑暗的,那是光明的对立面,却能播撒光明。这才是问题的关键。黑暗与光明、阴与阳、生与死,崇尚黑色的民族一般也崇拜火光,这是古代中国哲学的简单构想,它所传递的深邃思想却能穿越久远的时空。也许乌鸦曾被赋予背负如此荣光的使命,成为从黑暗飞向光明的使者。
这话似乎扯远了。我原本要写的只是故乡田野上的那些乌鸦,只是乌鸦的秋天。我为什么选择一个秋天来写乌鸦呢?因为,我只在秋天看到过一群一群的乌鸦,冬天偶尔也会看到,但远没有秋天那么密集。也不知道它们是从什么地方飞来的,我只记得一到秋天,一收完庄稼,那些乌鸦就会如期而至。它们落在田埂上,也落在树上。落下来之后,它们很少鸣叫,它们喜欢在飞翔中发出“呱——呱”的鸣叫声,好像那叫声与它们所看到的事物有关。不仅在我老家一带,几乎全中国人都不喜欢听到乌鸦的叫声,觉得那不吉利,差不多都被视作报丧的声音。以前,在我老家,老人们要是突然听到乌鸦的叫声,会往地上吐三口唾沫,以避晦气。后来,虽然乌鸦还在鸣叫,但往地上吐唾沫的人少了,好像他们不在乎它的鸣叫。
再后来,因为附近建了一座亚洲最大的变电所,一座座高压铁塔立于故乡山野,一条条输电线路从山野之上飞架而过。每到秋天,乌鸦飞来时,总喜欢落在那铁塔和电线上。一次从一座铁塔身边过,上面竟落满乌鸦,远远看过去,像是那铁塔上长出的黑色果实,顿觉毛骨悚然。有时,它们还在铁塔上筑巢,因为高压线路会定期维护的缘故,筑在铁塔上的鸟巢不会存在很长时间,但是过几天又有乌鸦在那里筑了新巢。看来,乌鸦不像喜鹊,对自己住在什么地方并不是很挑剔,对筑巢的选址也很随意。它们为什么喜欢在铁塔上筑巢?我觉得那是因为铁塔也像树一样高大,但比树木更加牢固,而且还没有树叶。它们似乎并不喜欢树叶,很少看到有一群乌鸦会落在一棵枝叶茂盛的树上。它们喜欢秋天,也喜欢秋天的树木,因为秋天树叶会凋零,尤其是那些高大的树木,枝叶落尽,光秃秃的只剩下了树干、树杈,这是它们喜欢的景色。由此我猜想,乌鸦跟老鼠一样,胆小,喜欢栖居于视野开阔的地方,但凡眼前有所遮挡,便感觉不安全。它们习惯于一览无余,不受任何干扰,这样它们才能静静地凝视和聆听,才能对这个世界上将要发生的事情做出准确的预测,并告知天下。
而秋天正是这样一个季节,一年的辛劳已经结束,收获已经完成,花朵败落,叶片凋零,繁华落尽,万物萧条,岁月趋于寂静。寒冷的冬天即将来临,世界趋于冷静。这是一个适于书写和叙事的季节,也是一个启示预言和诗意的季节。
也许是因为民俗文化心理的影响,在我眼里,乌鸦是鸟类的巫师和祭司,也是先知和使者,它身着一袭黑袍,专司预言和埋葬。也许它还是一位书写秋天的诗人,像杜甫和马致远。杜甫写秋天的肃杀和凋零,所以他看到的是“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马致远写秋天的悲凉与惆怅,所以他写《天净沙》:“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但有一点是共同的,他们所写,都是秋天,那是诗人的秋天,当然,也是乌鸦的秋天。所不同的是,读懂杜甫和马致远的秋天并不难,而要读懂乌鸦的秋天却很难。
无数次,在一个秋天听到乌鸦的鸣叫,从未听出它每次的叫声有什么区别,或者暗含什么样的玄机。但是,我感觉它们还是有区别的,也一定藏有某种秘密。至于其区别究竟在哪里,或者其秘密是什么,尚不得而知,除非乌鸦会告诉我们——但假如它真告诉我们,我们一定会明白吗?也未必。不过,我们有必要记住的是,乌鸦不止会发出令人厌恶甚至痛恨的鸣叫声,它还会飞翔。也许,它用难听的声音诉说着我们不敢正视的真相,却以黑暗的飞翔承载光明。我们只记住了黑暗,却忘记了光明,其实,就像光明的另一面是黑暗一样,黑暗的另一面就是光明,向来如此,从未改变过。
棕熊为什么喜欢扒房子呢?
在与世界著名野生动物学家乔治·夏勒的一次谈话中,我问夏勒博士。他说,他也一直在关注这件事,可是没法给出合理的解释。末了,又补充道,以前棕熊为什么不扒房子?因为草原上没房子可扒。现在,为什么喜欢扒?可能有房子可扒了。
这是大实话。以前草原上的确没房子,只有帐篷。可它很少扒帐篷,虽然也会经常光顾牧人的帐篷,但它不会将帐篷掀翻。它一般也不会从帐篷的门帘进出,而是从帐篷的一侧钻进去——当然是选没人的时候,而后翻箱倒柜,吃饱喝足了,还会把糌粑曲拉撒在地上,把酥油涂抹在帐篷上,似乎那样很好玩儿——我以为它就是觉得好玩儿才这样的。等它折腾累了,不好玩儿了,如果天气不错,它还会在帐篷里小睡一会儿。好像在替主人看护帐篷,因为只要它睡着了,在主人回来之前,它是不会醒过来的。帐篷的主人当然不知道有客人来,等他们放牧归来,或者从别的什么地方回来,便会径直走向帐篷,一掀门帘便往里走。这时,他们才会看到棕熊,一般都会感到惊讶,随后也会发出一些虚张声势的动静来。听到动静,棕熊才会醒过来,但是,它不会急着离开。它先会睡眼惺忪地瞪上一眼,像是在责怪把它给吵醒了。而后也不发脾气,一骨碌爬起来,伸伸懒腰,一缩头,还从进来的那个地方爬了出去。
很多牧人给我讲过这样的故事——当然是有棕熊的那些地方的牧人,因为并不是随便什么地方都有棕熊的。我在青藏高原的很多地方都见过棕熊,都在旷野上,都离得很远。每次,看到它的时候,它都是孤零零地独自在走,不慌不忙的样子。一边低头走路,一边摇头晃脑,偶尔还会弓一下腰,甚至会用两只前掌拍打一下——可能有东西挡在路上,妨碍到它的行走,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我在野外看到的棕熊几乎都是这个样子,好像它们从不奔跑,也许在它看来,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事情必须要心急火燎的。我以为,它一直都是这样,可是后来看到牧人们拍摄的一些视频画面,才发现,它也能奔跑,而且还会跳跃。如果不是在草地而是在灌丛中,它就会一跳一跳地从前面的灌丛上翻过去,远远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毛球在那里翻滚。细细一看,才明白,原来它离牧人的畜群太近,牧人有意发出一些吓唬的声音,让它离开的。最后一跳之后,它便消失在那灌丛里面了。
我看到的棕熊大多在照片上,照片上的棕熊都离得很近,都是特写镜头。我感觉,离得太近了,反倒不好看。毕竟是一头猛兽,离得近了,就能看出些凶相来。也许是吓人的故事听多了,印象中几乎所有的猛兽都有一张血盆大口,它倒不是这样。与它那壮硕无比的个头相比,它那张尖嘴,甚至可以称得上小巧。但总体上,我还是更喜欢远远看到的棕熊,尤其是它在旷野上独自漫步的样子。只看到一头笨熊行走,却看不到凶相,显得憨厚可爱。
草原上的帐篷都变成房子是这几年才有的事。一开始,房子也还是很少。一条山谷或一片草原上,孤零零地突兀着一两间小土屋,也算是新鲜事物。可能棕熊也发现了它的特别之处,于是去造访。门是开着的,可它不走门,而是要从窗户翻进去,窗户是关着的,还有玻璃,它就一掌把窗户推开,如果窗户是从里面扣着的,一掌过去,窗户就没了。它就呼哧呼哧地一跟头翻进去,还是翻箱倒柜那一套,像恶作剧,像一个老顽童的恶作剧。每每令主人哭笑不得。而在藏族的传统文化习俗里,这种事一般还被视作是吉兆,像是家中突然来了贵客,也喜欢张扬出去,生怕别人不知道。后来,随着一项项游牧民定居工程的实施,草原上的房子越来越多了,最后,帐篷已经难得一见了,到处都盖起了房子。而同时,棕熊也似乎多了起来,虽然,夏勒博士说,还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棕熊是否真的多了,但这样的故事是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离奇了。
我想,如果不是棕熊的原因,那一定跟房子有关了。据我的猜想,棕熊之所以喜欢扒房子,除了贪吃之外,多半是出于好奇。它生性顽皮,见到什么新鲜东西总想去看个究竟,但是到了现场,翻了个底朝天,也没看出个名堂来。便觉得无聊,只好倒头大睡。可糟糕的是,它记性又不好,前一天做过什么,经历了什么,到了第二天,或换了个地方,一概抛于脑后,不记得了。于是,故伎重演。还有,它为什么不走门,是帐篷,它要从旁边钻进去,是房子,它要从窗户翻进去呢?我以为,那是熊的一种经验,是有意为之。你想,无论是帐篷还是房子,无论是门帘还是门,那都是人走的通道,一天到晚,男女老幼不知道要进出多少次,都会留下印记和气味了——在熊看来说不定还是一种奇臭无比的味道,安全起见,它要进去,必须得避开那个人走的通道才行,以显示它与人类的区别,这样它才会感觉踏实。毕竟那是人住的地方,而非熊窝。你见过一头熊走人走的路吗?别说熊,几乎所有的野生动物都有它们自己的路,都有自己行进的方向。很多野生动物的行进路线还非常隐蔽,像野驴和麝之路。一旦它们误入歧途,走上人道,定会凶多吉少。同样的道理,人也不会走兽道畜生道。如果一个人要去熊窝,肯定不敢走熊的通道,从洞口直接爬进去。不入虎穴焉得虎子,那也只是说说而已。真实的情况也许是,他们事先已经挖好了陷阱,或下好了套,做好了埋伏,才敢装出一副直入虎穴的样子,迈出这一步——即便如此,他们也断不会靠得太近,以免落得个虎子没得到却将自己送入虎口的下场。
如此想来,我的建议是,草原上的居民不妨也学学棕熊,顽皮一点,幽默一点,也弄出点类似恶作剧的花样来,而这也是他们所擅长的。从房子里出来时走门,进去时翻窗户,闲来无事时,再往屋子周围的墙壁上蹭蹭前胸后背,最好也经常到屋顶上打个滚儿。这样熊就摸不着门道了。也许,它会站在很远的地方发出一声惊叹:什么时候,这人有了这等法力,能像空气一样四处飘荡?难不成他们已隐形于万物,从此再也见不着了?
也许熊不会这样无聊,像人一样瞎琢磨。以熊的脾性,它总会找到一个更好玩儿的办法,继续它的恶作剧。不过,你不妨一试,一试便见分晓。
山冈上站着一头驴。它望着远方的天空,那里有一朵云。可能是受了那朵云彩的启示,它甩了一下尾巴,而后昂起头伸长脖子叫了起来,声音悲怆嘹亮,有金属的质地,像是在呼唤那一朵云。这是记忆中的事。
幼时,在课堂上学《黔之驴》,因没去过黔之地,不知道那个地方什么样,就像黔之虎不知驴为何物。想象中,黔之虎见到的驴应该还是驴的样子,与别的驴没有分别,就像我在山冈上见到的那样。几十年之后,再读《黔之驴》,竟读出一些新意来,觉得古人比我们有智慧,他们早就发现了生命存在的奥秘。如果黔之驴得以活命并繁衍,并非必然,而是偶然。而黔之虎终究会发现这个秘密,这才是必然。这种必然和偶然构成了生命万物的秩序。不仅黔之驴,天下的驴和骡马、牛羊,乃至其他生灵亦复如是。
驴是一种富有感性色彩的圆蹄类动物,如果它能每天都吃饱肚子,也不用过度劳累,还能有一点空闲时间想想心事,它还会是一种充满幻想,也满怀激情的动物——总之,我是这样想的。我感觉,塞万提斯和刘亮程也有这样的想法,说不定奇人阿凡提和神仙张果老也会这样想。
我读过刘亮程写驴的文字,感觉他笔下的驴充满情欲,然后是由此引发的冷峻与黑色幽默。我得承认,他是第一个把驴写得像一头驴的作家,至少在中国作家中再没有第二个。某种程度上,他写的驴比张承志写的黑骏马更像生灵——张承志的黑骏马已接近一种图腾,是一种精灵,而非牲口。而刘亮程的驴就是一头牲口,读他的文字你甚至能嗅到驴粪的味道。在整个文学史上或许只有一头驴堪比刘亮程的驴,那就是塞万提斯的驴——你当然不会忘记,这头驴就是那个伟大的骑士堂吉诃德的坐骑。即便如此,那也只是驴的一个侧面,而非全部,驴还有很多侧面。
也有人把塞万提斯的那头驴说成马或者骡子,比如堂吉诃德从来不说自己骑着一头毛驴,而一定说是一匹骏马——一个骑士怎么可以骑一头毛驴纵横驰骋呢?桑丘有时候也会把那头驴说成是骡子。我以为,这多半是因为人们在将西班牙语转换成别的语言时造成的讹传,堂吉诃德只有骑着一头毛驴才会成为堂吉诃德。他不能骑骡子,更不能骑一匹真正的骏马——那样这个旷古绝伦的文学形象将会失去大半的光彩。
驴、骡子和马当属近亲,在人的世界里,也把它们归为一类,驮牲口,都是可替人类驮载和运输重物的牲口,且都是圆蹄类。可能正是这个缘故,人类有意识地让驴和马互相交配,生出了一种非驴非马的物种——骡子,它兼具马的健壮体格和驴的耐力,而自己却没有生育能力,它只有一个用处,役使。因为驴和马还肩负繁衍子嗣的重任,原本属于驴和马的大量苦活累活便转嫁给了它们共同的后代——骡子,它因而成为人类最可依赖的役使对象。而驴和马不仅能与同种交配生出新的驴和马,驴和马媾和还能生出骡子来,驴生的骡子叫驴骡,马生的骡子叫马骡。于是,驴和马又多了一个功能,创造骡子,创造的骡子越多,驴和马的担子也就越轻。
你如果仔细观察过一头驴在地上打滚的样子,某些时候,你也会生出想学着驴的样子打个滚的冲动来。说实话,小时候,我曾学过那样子,在土炕上,结果感觉舒服极了,至今想来,还能感觉到那种让满身细胞都受到一种彻底抚慰的畅快来。后来,我甚至觉得,人们应该创立一种驴打滚养生术,如把持得当,兼及太极阴阳,此术当可造福万代后世。
虽然,骡子和马也会打滚儿,有时候动静还挺大,但是,由于它们体形更庞大,打起滚儿来远没有驴那般轻巧娴熟,所以也总是半途而废,打不彻底,打不完整。在驴,那是一段精美的舞蹈,而于骡子和马则成了一种丑陋的扭捏。
在人类眼里,最适于骑乘的是马,因为马背更加宽阔沉稳;骡子则适于驮载重物,因为它比驴更有力气,比马更有耐力;而驴则只能肩负骡子和马不屑于为之的使命。于是,如果驴、骡子和马同时都在,无论派什么用场,人类都会首选马和骡子,最后才会选一头驴。对一头驴来说,这是它所希望的局面,这样它还可以腾出些时间来,多打几个滚儿,多一番享受。
我与驴、骡、马都有过亲密的接触,我骑过驴,也骑过骡子和马。驴子脊背如刀背,马鞍不适合,适合的鞍子又不适于骑乘,无论怎么骑都不舒服,走不了多远,它就会将你的屁股磨烂。也许我不得要领,我或许应该像阿凡提和张果老那样倒着骑,让驴掌握方向,让驴前进,自己则以后退的方式抵达——那样去什么地方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终会抵达某个地方。比之驴,骑骡子则舒服多了,因为骡子和马都可用同一盘鞍子,骑骡子如同骑马,只是骡子有时候不专心走路,走着走着,总想在路边啃一口青草,如果你没有娴熟的驾驭能力,它也总会让你吃一些苦头的。最舒服的是马背,马背是摇篮,马背是歌谣,在马背上你既可以抵达远方,也可以进入梦乡。最远的一次跋涉,我曾在旷野骑马走了两天,才抵达远方一山谷。所以,我也更喜欢马,骡子次之,不得已才会选一头驴。
十几岁时,族内一个爷爷娶奶奶,依习俗,要让一个人去给新奶奶娘家送男方准备的份子礼,主要是早已蒸好的白面馒头,外加几瓶用红布包扎好的青稞酒和几包老茯茶。因为大人们都忙于娶亲和接待客人的大事,送份子礼这等小事只能派一个小伙子去。这次他们选中了我。因为马和骡子也负有更重要的使命,驮载馒头等份子礼的事只能让一头驴去完成了。那时候,驴已经不多了,族内只有一头又老又瘦的老驴,我就成了这头老驴的搭档。看上去,我是主角,它只是配合我完成族人交代的任务,但实际上,驴才是主角,我只是一个引路的人,我把这头驴引领到要去的那个地方,卸下礼品,喝口茶,再把回礼放到驴背上,牵着驴回来,即可。因为新奶奶的娘家很远,我牵着驴送完礼回来时,天已经黑了。中途要过一条河,那时河已经封冻,结了厚厚的冰。到了河边,那头老瘦驴弓着腰,四条腿都在发抖,颤颤巍巍地死活不肯从冰面上过。我只得强拉硬拽,结果,那驴蹄子一滑,就平平地趴在那冰面上了,无论我怎么努力,它都无法重新站立起来。最后,我只好拽着驴尾巴,让它在那冰河上滑动。好在冰面光溜,我把它拽到河对岸,才让它战战兢兢地站起来。如果是一头骡子或一匹马,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驴习性刁钻狡猾,它很会在你眼皮底下耍一些小聪明。如果你赶着一头驮载东西的驴走远路,你还得时时留意着这头驴,不能走神,尤其是在狭窄的山路上。它会想尽办法往狭窄的地方蹭,稍不留神,它就会将背上的东西撂下来,而后一溜烟,放下你跑了,让你顾首顾不了尾,进退两难。无论对人还是对其他牲畜,驴子总喜欢拗着来,很难协调一致。如果把一头驴跟一头牛驾在一起犁地,你就会发现,它不使劲儿往前拉,而是一直歪着脖子往一侧使劲,要不是身后有扶犁者不停地挥舞着皮鞭,它定会撂挑子。而一头骡子和一匹马却做不出这等事来,尤其是马,它即使累趴下了,背上的东西也不会掉下来——如果驮在马背上的是一个人,它更会尽心竭力,即使这个人神志不清了,甚至死了,马也一定会把他驮回家的。如果他从马背上坠落,马也会守在身边,寸步不离,直到有人找到他们。
与骡子和马相比,驴还好色,或者说,最初,驴的出现与色有关。相传,世上原本无驴,它被上天派到人间是为了降服一女色魔。那女魔头每天都要找一位俊男相陪,如欲望得不到满足,会立即处死那个男子,无数俊男为之丧命,无一幸免。一头驴子就带着特殊的使命来到了人间,它化身一美男子出现在女魔头门前……后来……后来,自然是驴子以它特有的能耐降服了女魔头。总之,从此世间有驴,天下太平。
村上有人养过一头叫驴,就是专门给驴和马配种的驴。他们家门前就是一条大路,驴拴在院门口,只要门开着,从门前经过的行人和各类牲口,它都尽收眼底。如果看到一匹母马或一头母驴从门前过,它就会亢奋,就会“嗯啊—嗯啊”地狂叫不已。不可思议的是,它对人类女性也有这种冲动。而大多这样的时候,它身体也总会有本能的反应,会看到一些有时候人不想看到的东西。可驴不在乎人的好恶。一个夏天的中午,一家人正在屋檐下吃饭,一个衣着鲜艳的女人从他家门前过,被驴瞅见了,本性难移,一下亢奋起来,又是叫喊又是跳腾,身体某些部位的反应尤其夸张……一家男女老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可事后,又觉得新鲜,把这事当成趣闻讲给村里人听,说驴是灵物,通人性。
这样的事,在一匹马的身上不会发生,在一头骡子的身上更不会发生,因为骡子已经沦落为一种无性的动物,为了避免其狂躁难耐,凡雄性骡子,生出来不久便会对其施行阉割,使其失去本性。据说,骡子原本是有性的,且子嗣甚众。后来为什么丧失本性又无后?传说很多,说法不一,大多都有受到诅咒等说法,皆不可信。不过,驴、骡子和马虽是一类,却非一种,但是它们还能和睦相处,互为依存,在整个动物界也算得上是一个特例。仅有驴,不会有骡子,仅有马也不会有骡子,如果只有骡子,或许就不会有驴和马。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是一个整体,驴中有骡,马中亦有骡,骡中有驴亦有马。这才是造化的奥妙。如果我们把驴、骡、马现象不断放大,由此推及万物,我们就会发现,其实,生灵万物莫不如是。
无论驴,还是骡子和马,都为家畜,家畜存在的意义在于它的实用价值。而任何事物的实用价值都有可能被更加实用便捷的东西所取代,驴子、骡子和马也不例外。随着现代交通运输工具的日益精巧发达,这个世界上,除个别偏远山地土著,已经没有人再用驴子、骡子和马匹驮载运输东西了。于是,突然之间,驴骡马一下子从我们的眼前消失不见了,尤其是驴和骡子——在某些地方,马匹之所以还存在,是因为要满足人类娱乐的需要,而非必不可少。
以前,我老家一带山区乡村,几乎家家都养驴、骡子和马,而今一头也没有了,成了稀罕物。以前养过这些牲口的人家,现在的孩子大多没见过它们,驴骡马的时代已经结束,它们正在成为新的传说。以前,驴的地位很低,一头驴顶多也就一只山羊的价钱,远远比不上骡子和马,现在反过来了。如今骡子和马只存在于老人们的回忆中,而驴子虽然也不见了,但驴子的市场还在。一次回家,听说一个偏僻村庄里有一头老驴还活着,八方买家趋之若鹜。一头老驴竟要价上万,一张驴皮的要价也超过两千——说是要做成美容养颜的阿胶。那也许是那一带乡野最后的一头驴子,之后,就没有驴子了。没有了驴子,就不会有骡子,马也危在旦夕,因为它很难独善其身。
如此想来,过不了多久,很多的家畜也都会成为濒危物种了。譬如黄牛以及黄牛和牦牛的杂种后代犏牛。犏牛类似于牛中的骡子,所不同的是雌性犏牛尚可生育,与黄牛交配生黄牛,与牦牛交配生犏牛,但雄性犏牛也像骡子,不能造就自己的后代。它主要的功用是耕地,也是役使,现在也已基本消失。而如果它从我所栖居的这片土地上消失了,也就从全世界消失了,因为牦牛属这片土地特有的牲畜。类似的事,在众多的土种猪、土种羊、土种鸡等牲畜的身上也正在发生。仅20世纪以来,全世界有超过半数的家养动物已经灭绝。因为现代科技在配种、基因配型等环节的精准介入,很多原本由牲畜自己完成的事,都由人类代劳了。于是,工厂化大型养殖业过度繁荣,却导致普天下的猪牛羊越来越像是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外貌特征和毛色越来越统一,没有了差异化,也没有了血缘谱系标记。某种程度上,它干扰并打乱了牲畜自然繁衍进化的秩序,很多牲畜因此失去了自然的属性和本能。
其实,这也是一种衰退和灭绝。随之一同衰退的是人类的味觉、嗅觉和对大自然母体的感觉——那是维系人与自然关系的纽带,像人和动物的脐带。如果这是自然界一次人为因素造成的大败退,那么,驴、骡子和马一定是它们的先烈。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