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208136915
编辑推荐
性是人生大事,但如何谈得有趣、实在,又有想象空间而不失雅致,却是大学问。
内容简介
《男女之间那些事》分男性篇和女性篇两本,刻画了性别意识上造成的误解和了解密钥后通往幸福的途径。张国立用数十年的心得,具体、形象、细腻地刻画了男女之间在性心理性行为上的差异,并详尽地体现了男性和女性性格中种种深刻的不为对方所体察的特点。并试图通过这种差异的指示来弥合男女间的距离,增加彼此间的理解和体谅,让人在会心一笑中宽容应对。《男女之间那些事》堪称一本帮助两性之间互相分析了解的社会心理读本。
目 录
序:做男人真辛苦
Part1 我的朋友小乖、老丙和其他
光盘阴影下的可怜男人
男人少根肋骨,却多了根贼骨头
别对我说你打死也不结婚
少喝酒,小心肝
床,在夫妻之间绝对是门大学问
男人类、女人类和猫狗类
鞋子和女人
希腊悲剧作家和小乖的秃头
大呆的周末和我的意大利面
Part2 啊!那根肋骨
裤兜里的提拉米苏
一夜情当然是女人的专利
情妇不能只一个
独孤皇后、武则天和安乐公主
我们都认识五年了
女厕所里的秘密
做早餐的男人
爱情是比较出来的
Part3 研究肋骨的心得
女人开车的少林派和武当派
女人的眼泪是“因为”,接下来该“所以”
不宜隔夜的女人
神秘的吹风机
女人聒噪,有益身心
谁,说,她到底是谁?
听女人讲话的学问
分手的处理危机
她们擅长搞死男人
Part4 阿司匹林和牛奶
从换妻俱乐部得到的真理
老婆心中,先生不是矿物就是废物
男人是种什么样的动物
春和两只虫的宿命
狐狸精和那个在一旁抽烟的男人
女人想要的,其实男人也想要
女人是数学家,男人是艺术家
Part5 尺寸和时间的问题
娘有两个,新的和旧的
老天,肋骨痛起来是什么感觉
男人没有尺寸和时间的问题
齐桓公的“欹”和杰克的琳达
我思故我不在,远不如,我在故我不思
男人的眼睛长在脸上,不是结婚证书上
结婚的前提下交往,嘿咻嘿咻
消除女人的寂寞,只有一种方法
寻找一个不再恋爱的男人
前 言
序:做男人真辛苦
以前我常挨女人的骂,她们总说我小说里的女人不是白痴就是花痴,从而证明作者根本不了解女人,完全用好莱坞似的思考来塑造女人。对此我一度很不以为然,可是后来我静下心好好地看自己写的小说,的确有点花痴的味道,但我并不因此认为我不了解女人,而是潜意识里,那阵子可能我觉得最好的女人就是花痴的女人吧。
为了了解女人,我决定花点工夫。在这个了解的过程里,坦白说,遍体鳞伤,惨不忍睹,几乎不能全身而退,而且最后每个女人都还是说:哼,你们男人下辈子都不会了解女人的。
也许吧,毕竟男人和女人不是同样的生物?
“不,”女人说,“只有男人不了解女人,我们女人就太了解男人了。”
为什么呢?
“哈哈,你果然是个标准男人,白痴。”女人笑着说,“因为男人只有一种,别看他的头很大,学历或许也博士一串,面对女人却只有一个心思,上床。”
男人就真的这么简单吗?或者说,难道女人就不想上床吗?
“没错,我们和男人在一起,绝不会想到上床的问题。”女人用她的鼻毛对我说,“你知道为什么吗?我们会先看这个男人顺不顺眼,再听这个男人说的话风不风趣,接下来如果能看看这个男人的存折、工作证明最好;更重要的是男人体不体贴、温不温柔;最重要的是爱不爱我。以上都有了,才会考虑男人提出的上床的要求。至于你们男人,大部分——我说的大部分指的是百分之九十九,根本关心的只有她是不是女人,然后便跳到上床的问题上去了。”
不过,我说,历史上显示,男人做很多事,甚至,很含蓄地说,男人做的事比女人还多。打仗啦、写诗啦、做皇帝啦、赚钱啦,全是男人呀,怎么能说男人满脑袋只有上床的念头?
“对,你说的没错,男人做的事不少,可是面对女人,他就只有上床一个念头。男人不会想这个女人会不会打仗,会不会写诗,会不会做个好皇帝,会不会赚比他更多的钱,他只想,这个女人会不会跟他上床。”
这么说来,女人不想上床啰?
“你是倒因为果。”女人不耐烦地说,“女人上床是有目的的,为了爱情、为了钱、为了事业,或许,也偶尔为了满足吧。但,别以为你抓到我的语病,我说的是偶尔。男人不是偶尔,是永恒。所以当男人看到女人,其实他看到的就是床。这就是你们男人,盘古开天,上帝创造亚当起,男人便是这个德行。”
应该也有不是这样的男人吧,女人总喜欢以偏概全,像我,就不是老想床的男人。
“你是男人?好,你承认你是男人,你想的就是床。”女人说。
照这样的说法,天下的事情简单了,既然男人只有一种,六千多年来(从两河流域的苏美人开始)女人应该早已认同男人,那还挑什么男人只想上床的毛病?我没看过母狮子骂公狮子、母河马骂公河马的事,偏只有女人骂男人。
“喂,文明是种进步,女人六千多年来进步了多少,可你们男人呢?还停在原地,每天总想当公狮。动物,不会进化的低等动物。”
瞧,女人又骂起男人来。
说真的,男人想去了解女人,不如去吃屎,可是我仍然努力了好一阵子。这本书里是区区鄙人在下我的一点心得,至少你们看了之后,不会认为我是那种见到女人只想到上床的男人吧。
唉,做男人真辛苦。
以前我常挨女人的骂,她们总说我小说里的女人不是白痴就是花痴,从而证明作者根本不了解女人,完全用好莱坞似的思考来塑造女人。对此我一度很不以为然,可是后来我静下心好好地看自己写的小说,的确有点花痴的味道,但我并不因此认为我不了解女人,而是潜意识里,那阵子可能我觉得最好的女人就是花痴的女人吧。
为了了解女人,我决定花点工夫。在这个了解的过程里,坦白说,遍体鳞伤,惨不忍睹,几乎不能全身而退,而且最后每个女人都还是说:哼,你们男人下辈子都不会了解女人的。
也许吧,毕竟男人和女人不是同样的生物?
“不,”女人说,“只有男人不了解女人,我们女人就太了解男人了。”
为什么呢?
“哈哈,你果然是个标准男人,白痴。”女人笑着说,“因为男人只有一种,别看他的头很大,学历或许也博士一串,面对女人却只有一个心思,上床。”
男人就真的这么简单吗?或者说,难道女人就不想上床吗?
“没错,我们和男人在一起,绝不会想到上床的问题。”女人用她的鼻毛对我说,“你知道为什么吗?我们会先看这个男人顺不顺眼,再听这个男人说的话风不风趣,接下来如果能看看这个男人的存折、工作证明最好;更重要的是男人体不体贴、温不温柔;最重要的是爱不爱我。以上都有了,才会考虑男人提出的上床的要求。至于你们男人,大部分——我说的大部分指的是百分之九十九,根本关心的只有她是不是女人,然后便跳到上床的问题上去了。”
不过,我说,历史上显示,男人做很多事,甚至,很含蓄地说,男人做的事比女人还多。打仗啦、写诗啦、做皇帝啦、赚钱啦,全是男人呀,怎么能说男人满脑袋只有上床的念头?
“对,你说的没错,男人做的事不少,可是面对女人,他就只有上床一个念头。男人不会想这个女人会不会打仗,会不会写诗,会不会做个好皇帝,会不会赚比他更多的钱,他只想,这个女人会不会跟他上床。”
这么说来,女人不想上床啰?
“你是倒因为果。”女人不耐烦地说,“女人上床是有目的的,为了爱情、为了钱、为了事业,或许,也偶尔为了满足吧。但,别以为你抓到我的语病,我说的是偶尔。男人不是偶尔,是永恒。所以当男人看到女人,其实他看到的就是床。这就是你们男人,盘古开天,上帝创造亚当起,男人便是这个德行。”
应该也有不是这样的男人吧,女人总喜欢以偏概全,像我,就不是老想床的男人。
“你是男人?好,你承认你是男人,你想的就是床。”女人说。
照这样的说法,天下的事情简单了,既然男人只有一种,六千多年来(从两河流域的苏美人开始)女人应该早已认同男人,那还挑什么男人只想上床的毛病?我没看过母狮子骂公狮子、母河马骂公河马的事,偏只有女人骂男人。
“喂,文明是种进步,女人六千多年来进步了多少,可你们男人呢?还停在原地,每天总想当公狮。动物,不会进化的低等动物。”
瞧,女人又骂起男人来。
说真的,男人想去了解女人,不如去吃屎,可是我仍然努力了好一阵子。这本书里是区区鄙人在下我的一点心得,至少你们看了之后,不会认为我是那种见到女人只想到上床的男人吧。
唉,做男人真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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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我的朋友小乖、老丙,和其他……
光盘阴影下的可怜的男人
自从璩美凤的私房行为被上网公开之后,男人就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小乖就沮丧地跑来问我:
“喂,你有没有那种性爱教学的光盘啊,拿来看看。”
难道他看了那张光盘就染上看A片的癖好?
不是,小乖感慨万千地说,他以前从没有为了爱要怎么做而伤过脑筋,他太太茱莉也一向对房事没太多要求,两人结婚数年,始终床笫和谐,每次做爱几乎都到了百花齐放、万鸟齐鸣的地步,多美好。一切问题就在那张光盘上,茱莉在看了三遍之后,突然问他:
“别人都是这样做的吗?”
这下子事情麻烦了。
小乖接下来发了大约有两个小时的牢骚,内容很丰富,他一个星期要打一次高尔夫,因此前一晚非得早点睡不可。周四和周五要加班出货,也不能早回去,星期六得陪老婆回娘家去睡,开玩笑,丈母娘家是木板隔间,喝五杯龙虾血他也没办法勃起。
“你说,我哪来的时间去研究别人是怎样做的。”
嗯,小乖说的有道理。天下本无事,光盘自扰之。
不只小乖,办公室的大丙也有同样的问题,因为他很疼老婆,总觉得让老婆满足是他最大的责任。有天他悄悄地对我说:
“你看过那张光盘没?前后加起来长达四十七分钟耶。昨天晚上我拼了命,你知不知道,我做了四次,加起来才四十二分钟。”
其实我该夸奖大丙,老天,四十岁的人了,居然还能一个晚上做四次,照理他都可以列为威而钢药厂的通缉犯啦,可是他仍然沮丧。我于是发现,男人对于做爱上的能力,实在缺乏公平客观的评比标准,尤其是这个时代,我们根本搞不清究竟是时间长短重要,还是次数多少重要。
一旁的阿辉仔听到我们的聊天,他也插嘴进来,他说他是最大的受害者。至少大丙还能拼个四次,他连一次也不行,已经在客厅沙发上睡了一个多星期啦,因为他老婆看《时报周刊》,上面说璩美凤以前的一个男朋友,在事情发生之后,到洛杉矶街上冒着风寒到处搜购盗版光盘,免得落入其他人的手里,虽然他明知这是种很愚蠢的行为,但他说,这是他惟一能为璩美凤做的事了。
我和大丙很困惑,这又和阿辉仔睡客厅有什么关系呢?
“那天我老婆一边看光盘一边叫我去巷口买红豆汤,我不肯,她就拿这个故事来骂我。”阿辉仔说,“我老婆把枕头从卧室扔出来,还骂‘别人能为旧情人去买光盘,你帮老婆买碗红豆汤都不去,你是猪呀’。”
唉,可怜的阿辉仔,我和大丙都同意,他是被连累最惨的一个。
在此,我不能不说,当个男人真可怜,要上班,要打高尔夫,要回娘家,要一个晚上做四次,要去买红豆汤,最后还是达不到女人要求的标准。
至于我,算了,不提了,因为我老婆是这么对我说的:
“你最近怎么啦,总要拖到深更半夜才睡觉,碰也不敢碰我,你到底怎么了,是不是在外面有女人了?”
神明在上,有个屁女人,我是连床都不敢上了,因为我也没看过教学影带,我更没信心去拼四次。最糟糕的是,谁叫我把那张盗版光盘带回家,谁知道我老婆是不是看了那片光盘啊。
我得再表明下我的态度。我坚决反对用针孔摄影机拍别人的私生活,坚决反对把别人最隐私的事情公开,坚决反对把这种事制成光盘贩卖,因为这是对全体男性的挑战。上帝呀,能不能把西泽做的事还给西泽,不论西泽多伟大,也不干我们小男人的事啊。
男人少根肋骨,却多根贼骨头
小时候住在公家宿舍,两户人家共享一个院子,于是晚上开饭时我最兴奋,总喜欢先看看老妈做的是什么菜,再溜去邻居家瞧瞧。为此被老妈骂了不下百余次,可是始终改不了这个习惯。有一天我的晚饭有红烧蹄膀,邻居也有,但我说了句:“他们的蹄膀好像比较大。”老妈真火了,她说:
“那是我送去给他们的。你哟,吃在自己嘴里,眼睛看在别人碗里,一身男人的贼骨头。”
那时我哪知道男人有什么贼骨头,等到长大了,哈,老妈讲的比《相对论》还更有真理。有个朋友姓丙,我们都叫他老丙,没别的本事,就爱交女朋友。和交往了三年的茱丽亚经过一再的折磨和痛苦后终告分手,他快乐地请一干等人去喝酒,说他总算解脱了。我们哪管他解脱不解脱,反正有酒就喝。况且大家都知道,他非和茱丽亚分手的重要原因是,他老小子几个星期前又交了个女朋友,而且他认为新的女友才是上帝赐给他的真理。
新女友叫珍,两个人如胶似漆一般,连大伙好不容易凑在一起吃个晚饭,都得忍受每隔五分钟有个女人夹只虾送进某个男人嘴里,还说:“丙,补补身体喔。”天底下最恶心的事莫过于此,想必各位都经历过或扮演过。如果经历过,请随身携带恶吐袋;如果扮演过,请反省。
茱丽亚是个干脆的女人,她和老丙分开后,马上调适过来,不多久也交了个男朋友。摸着我残存的良心说,那个男的比老丙帅十年,比老丙富三代,更比老丙有趣五个世纪,大家都为茱丽亚高兴,总觉得他们彼此找到理想的对象,当初分手分得好,分得绝对真理。
台北很小,有天晚上在同一家酒吧,茱丽亚和老丙撞上了面,而且都带着新的另一半,他们非常君子风度地相互打招呼、握手、决斗──不决斗。也介绍了身旁的另一位,我为世界终有大同的一天感动得几乎要打喷嚏流鼻水。隔几天,老丙找我们喝酒,意外的,珍没来。老丙存心不带她来,因为他突然间感慨全球油价上扬,股市下跌。他说茱丽亚的新男朋友不好,一看就是个花花公子。又说那个男的长了双桃花眼,茱丽亚会吃亏。最后还哭起来,说他对不起茱丽亚,因为茱丽亚一定是为了气他,才随便挑个男人就姘上。
我为人老实,其他朋友都没说话,继续喝老丙的酒,只有我,我正义凛然地说,要分手的是你,要解脱的是你,要爱珍的也是你,管茱丽亚的男朋友怎么样。
说了一晚上也是白说,酒没喝完,老丙就不见了。他老小子跑到茱丽亚家去,对茱丽亚又是眼泪又是鼻涕地说:
“我爱的终究还是你。”
据说那晚茱丽亚连大门都没让老丙进去,只表情漠然地等老丙花了四十八分五十二秒忏悔完,才把屋里的新男友叫出来,并且指着老丙说:
“你看,这就是你们男人。”
天下的男是不是一个样,我不清楚,但我绝对明白,天下的女人一个样,或者我该认茱丽亚做干妈,否则她和我老妈说的真理怎么完全一样?
关于老丙为什么又回头去找茱丽亚,经过分析后我得到几个结论:
第一, 老丙经过这场折磨,真的发现茱丽亚才是他的真爱。
第二, 茱丽亚是不是真爱,老丙自己也搞不清,他只搞清楚,珍不是他的真爱,相对之下,他觉得茱丽亚还是比较像真爱。
第三, 男人健忘,他永远只记得身旁女人的缺点,而忘记其实他也追过其他有缺点的女人,或者他忘记天下的女人都一个样?
第四, 我老妈说的,怪要怪男人身上多了根贼骨头。
各位觉得以上哪个结论是真理呢?
我是铁铮铮的男人,说句老实话,我老妈是不会骗我的,她的话绝对是真理。
别对我说你打死也不结婚
最近常听到朋友说,哦,别怀疑我们的恋情,可是我们不结婚。对此,我一向用鼻孔响应:哼,走着瞧。
一般说起来都是女的要求结婚,男的则乐得多当几天单身汉也好。怪的是最雅痞、最自恋的阿屁居然死皮赖脸硬把他的女友小平押到地方法院去公证结婚。那天我去了,法官都已经站上证婚台准备念那些什么从今以后双方不得后悔,否则天打雷劈之类的话时,小平还在发脾气,因为阿屁没按她交待的,打那条粉红色的领带。
事情其实是这样的,阿屁交过的女朋友可以和我计算机键盘上的灰尘相比,直到三个月前他认识小平时,还有三个没脱手的女朋友,后来给小平知道,她约了一一见面,单刀赴会帮阿屁解决。当然,阿屁可没感激她,而是几乎快发狂地跑来找我说:
“士可杀不可辱,我决定不要小平了。”
小平可没吃这套,她脾气一发,大脚就把阿屁从餐桌踢到停车场。我觉得这样最好,不过就是那么穿着高跟鞋的一脚嘛,男子汉大丈夫,和女朋友了断只挨一脚就解决,应该去恩主公庙朝关老爷神像烧香叩头吧。
从那次以后,阿屁就像牛皮糖似的成天粘着小平,就连和我们喝个小酒,短短六个小时,他也会打五次手机去给小平请安。天晓得,以前他喝酒时要是有女人打电话来,他的态度都始终如一:“烦,以后再说。”
究竟什么力量让阿屁变了一个人呢?小乖、小丁、老朱都好奇到想去宰头猫的地步。我劝他们别去问,因为问出原因来也对我们没什么好处。反正孙悟空会遇上释迦牟尼佛,猪八戒偏又遇上孙悟空。
后来是小平找我喝茶,她约我的,接到电话我心脏差点没停止跳动,自从她在餐厅里表演了那一脚之后,我们见到她连逃命都来不及。
她坐在金黄色的阳光下,慢条斯理地为我倒了杯乌龙茶,她是这么说的:
“阿立,你和阿屁是老同学、老朋友了,可是你和他的情况不同。你没有逼你赶快结婚生孩子的父母,阿屁有,而他如果继续和你们混下去,恐怕会耽误很多事情,你懂我意思吗?”
懂,我冰雪聪明,怎会不懂。老天,我从没怕过一个女人到如此地步,直到今天,有时午夜梦回,想到她冷冰冰的眼神,照样冷汗直冒。
每个人都喝过小平的下午茶,每个人都不敢再找阿屁喝酒,然后他就苦苦哀求小平嫁给他。我从小相信一物克一物,但这么个克法却是打破头也想不到的。
小平和阿屁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为什么一个好好的男人能彻头彻尾做如此大的转变?按照阿屁的个性,他不是可以又挥一挥衣袖说再见吗?
你们都想知道答案吗?我更想知道。阿屁结婚那天,趁着新娘酒醉,我把阿屁拉到厕所去抽烟,直截了当地问他这个问题,阿屁是这么回答我的:
“阿立,你知道吗,她是我第一个主动想追的女人,你清楚我,以前都是别人追我。”
我没有再问下去,不用再问啦。
这个故事给我一个启示:
人到最后都会结婚,而且之所以结婚,极可能是遇到他或她认为最不可能的对象。你想结婚吗?别在你的经验范围里面去找,到外面找。至于万一你因此而万劫不复,也别怪我,我可没叫你真的去结婚。
哈,要是你相信一个刚结婚的男人劝你去结婚的话,你是猪八戒的拜把兄弟。
光盘阴影下的可怜的男人
自从璩美凤的私房行为被上网公开之后,男人就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小乖就沮丧地跑来问我:
“喂,你有没有那种性爱教学的光盘啊,拿来看看。”
难道他看了那张光盘就染上看A片的癖好?
不是,小乖感慨万千地说,他以前从没有为了爱要怎么做而伤过脑筋,他太太茱莉也一向对房事没太多要求,两人结婚数年,始终床笫和谐,每次做爱几乎都到了百花齐放、万鸟齐鸣的地步,多美好。一切问题就在那张光盘上,茱莉在看了三遍之后,突然问他:
“别人都是这样做的吗?”
这下子事情麻烦了。
小乖接下来发了大约有两个小时的牢骚,内容很丰富,他一个星期要打一次高尔夫,因此前一晚非得早点睡不可。周四和周五要加班出货,也不能早回去,星期六得陪老婆回娘家去睡,开玩笑,丈母娘家是木板隔间,喝五杯龙虾血他也没办法勃起。
“你说,我哪来的时间去研究别人是怎样做的。”
嗯,小乖说的有道理。天下本无事,光盘自扰之。
不只小乖,办公室的大丙也有同样的问题,因为他很疼老婆,总觉得让老婆满足是他最大的责任。有天他悄悄地对我说:
“你看过那张光盘没?前后加起来长达四十七分钟耶。昨天晚上我拼了命,你知不知道,我做了四次,加起来才四十二分钟。”
其实我该夸奖大丙,老天,四十岁的人了,居然还能一个晚上做四次,照理他都可以列为威而钢药厂的通缉犯啦,可是他仍然沮丧。我于是发现,男人对于做爱上的能力,实在缺乏公平客观的评比标准,尤其是这个时代,我们根本搞不清究竟是时间长短重要,还是次数多少重要。
一旁的阿辉仔听到我们的聊天,他也插嘴进来,他说他是最大的受害者。至少大丙还能拼个四次,他连一次也不行,已经在客厅沙发上睡了一个多星期啦,因为他老婆看《时报周刊》,上面说璩美凤以前的一个男朋友,在事情发生之后,到洛杉矶街上冒着风寒到处搜购盗版光盘,免得落入其他人的手里,虽然他明知这是种很愚蠢的行为,但他说,这是他惟一能为璩美凤做的事了。
我和大丙很困惑,这又和阿辉仔睡客厅有什么关系呢?
“那天我老婆一边看光盘一边叫我去巷口买红豆汤,我不肯,她就拿这个故事来骂我。”阿辉仔说,“我老婆把枕头从卧室扔出来,还骂‘别人能为旧情人去买光盘,你帮老婆买碗红豆汤都不去,你是猪呀’。”
唉,可怜的阿辉仔,我和大丙都同意,他是被连累最惨的一个。
在此,我不能不说,当个男人真可怜,要上班,要打高尔夫,要回娘家,要一个晚上做四次,要去买红豆汤,最后还是达不到女人要求的标准。
至于我,算了,不提了,因为我老婆是这么对我说的:
“你最近怎么啦,总要拖到深更半夜才睡觉,碰也不敢碰我,你到底怎么了,是不是在外面有女人了?”
神明在上,有个屁女人,我是连床都不敢上了,因为我也没看过教学影带,我更没信心去拼四次。最糟糕的是,谁叫我把那张盗版光盘带回家,谁知道我老婆是不是看了那片光盘啊。
我得再表明下我的态度。我坚决反对用针孔摄影机拍别人的私生活,坚决反对把别人最隐私的事情公开,坚决反对把这种事制成光盘贩卖,因为这是对全体男性的挑战。上帝呀,能不能把西泽做的事还给西泽,不论西泽多伟大,也不干我们小男人的事啊。
男人少根肋骨,却多根贼骨头
小时候住在公家宿舍,两户人家共享一个院子,于是晚上开饭时我最兴奋,总喜欢先看看老妈做的是什么菜,再溜去邻居家瞧瞧。为此被老妈骂了不下百余次,可是始终改不了这个习惯。有一天我的晚饭有红烧蹄膀,邻居也有,但我说了句:“他们的蹄膀好像比较大。”老妈真火了,她说:
“那是我送去给他们的。你哟,吃在自己嘴里,眼睛看在别人碗里,一身男人的贼骨头。”
那时我哪知道男人有什么贼骨头,等到长大了,哈,老妈讲的比《相对论》还更有真理。有个朋友姓丙,我们都叫他老丙,没别的本事,就爱交女朋友。和交往了三年的茱丽亚经过一再的折磨和痛苦后终告分手,他快乐地请一干等人去喝酒,说他总算解脱了。我们哪管他解脱不解脱,反正有酒就喝。况且大家都知道,他非和茱丽亚分手的重要原因是,他老小子几个星期前又交了个女朋友,而且他认为新的女友才是上帝赐给他的真理。
新女友叫珍,两个人如胶似漆一般,连大伙好不容易凑在一起吃个晚饭,都得忍受每隔五分钟有个女人夹只虾送进某个男人嘴里,还说:“丙,补补身体喔。”天底下最恶心的事莫过于此,想必各位都经历过或扮演过。如果经历过,请随身携带恶吐袋;如果扮演过,请反省。
茱丽亚是个干脆的女人,她和老丙分开后,马上调适过来,不多久也交了个男朋友。摸着我残存的良心说,那个男的比老丙帅十年,比老丙富三代,更比老丙有趣五个世纪,大家都为茱丽亚高兴,总觉得他们彼此找到理想的对象,当初分手分得好,分得绝对真理。
台北很小,有天晚上在同一家酒吧,茱丽亚和老丙撞上了面,而且都带着新的另一半,他们非常君子风度地相互打招呼、握手、决斗──不决斗。也介绍了身旁的另一位,我为世界终有大同的一天感动得几乎要打喷嚏流鼻水。隔几天,老丙找我们喝酒,意外的,珍没来。老丙存心不带她来,因为他突然间感慨全球油价上扬,股市下跌。他说茱丽亚的新男朋友不好,一看就是个花花公子。又说那个男的长了双桃花眼,茱丽亚会吃亏。最后还哭起来,说他对不起茱丽亚,因为茱丽亚一定是为了气他,才随便挑个男人就姘上。
我为人老实,其他朋友都没说话,继续喝老丙的酒,只有我,我正义凛然地说,要分手的是你,要解脱的是你,要爱珍的也是你,管茱丽亚的男朋友怎么样。
说了一晚上也是白说,酒没喝完,老丙就不见了。他老小子跑到茱丽亚家去,对茱丽亚又是眼泪又是鼻涕地说:
“我爱的终究还是你。”
据说那晚茱丽亚连大门都没让老丙进去,只表情漠然地等老丙花了四十八分五十二秒忏悔完,才把屋里的新男友叫出来,并且指着老丙说:
“你看,这就是你们男人。”
天下的男是不是一个样,我不清楚,但我绝对明白,天下的女人一个样,或者我该认茱丽亚做干妈,否则她和我老妈说的真理怎么完全一样?
关于老丙为什么又回头去找茱丽亚,经过分析后我得到几个结论:
第一, 老丙经过这场折磨,真的发现茱丽亚才是他的真爱。
第二, 茱丽亚是不是真爱,老丙自己也搞不清,他只搞清楚,珍不是他的真爱,相对之下,他觉得茱丽亚还是比较像真爱。
第三, 男人健忘,他永远只记得身旁女人的缺点,而忘记其实他也追过其他有缺点的女人,或者他忘记天下的女人都一个样?
第四, 我老妈说的,怪要怪男人身上多了根贼骨头。
各位觉得以上哪个结论是真理呢?
我是铁铮铮的男人,说句老实话,我老妈是不会骗我的,她的话绝对是真理。
别对我说你打死也不结婚
最近常听到朋友说,哦,别怀疑我们的恋情,可是我们不结婚。对此,我一向用鼻孔响应:哼,走着瞧。
一般说起来都是女的要求结婚,男的则乐得多当几天单身汉也好。怪的是最雅痞、最自恋的阿屁居然死皮赖脸硬把他的女友小平押到地方法院去公证结婚。那天我去了,法官都已经站上证婚台准备念那些什么从今以后双方不得后悔,否则天打雷劈之类的话时,小平还在发脾气,因为阿屁没按她交待的,打那条粉红色的领带。
事情其实是这样的,阿屁交过的女朋友可以和我计算机键盘上的灰尘相比,直到三个月前他认识小平时,还有三个没脱手的女朋友,后来给小平知道,她约了一一见面,单刀赴会帮阿屁解决。当然,阿屁可没感激她,而是几乎快发狂地跑来找我说:
“士可杀不可辱,我决定不要小平了。”
小平可没吃这套,她脾气一发,大脚就把阿屁从餐桌踢到停车场。我觉得这样最好,不过就是那么穿着高跟鞋的一脚嘛,男子汉大丈夫,和女朋友了断只挨一脚就解决,应该去恩主公庙朝关老爷神像烧香叩头吧。
从那次以后,阿屁就像牛皮糖似的成天粘着小平,就连和我们喝个小酒,短短六个小时,他也会打五次手机去给小平请安。天晓得,以前他喝酒时要是有女人打电话来,他的态度都始终如一:“烦,以后再说。”
究竟什么力量让阿屁变了一个人呢?小乖、小丁、老朱都好奇到想去宰头猫的地步。我劝他们别去问,因为问出原因来也对我们没什么好处。反正孙悟空会遇上释迦牟尼佛,猪八戒偏又遇上孙悟空。
后来是小平找我喝茶,她约我的,接到电话我心脏差点没停止跳动,自从她在餐厅里表演了那一脚之后,我们见到她连逃命都来不及。
她坐在金黄色的阳光下,慢条斯理地为我倒了杯乌龙茶,她是这么说的:
“阿立,你和阿屁是老同学、老朋友了,可是你和他的情况不同。你没有逼你赶快结婚生孩子的父母,阿屁有,而他如果继续和你们混下去,恐怕会耽误很多事情,你懂我意思吗?”
懂,我冰雪聪明,怎会不懂。老天,我从没怕过一个女人到如此地步,直到今天,有时午夜梦回,想到她冷冰冰的眼神,照样冷汗直冒。
每个人都喝过小平的下午茶,每个人都不敢再找阿屁喝酒,然后他就苦苦哀求小平嫁给他。我从小相信一物克一物,但这么个克法却是打破头也想不到的。
小平和阿屁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为什么一个好好的男人能彻头彻尾做如此大的转变?按照阿屁的个性,他不是可以又挥一挥衣袖说再见吗?
你们都想知道答案吗?我更想知道。阿屁结婚那天,趁着新娘酒醉,我把阿屁拉到厕所去抽烟,直截了当地问他这个问题,阿屁是这么回答我的:
“阿立,你知道吗,她是我第一个主动想追的女人,你清楚我,以前都是别人追我。”
我没有再问下去,不用再问啦。
这个故事给我一个启示:
人到最后都会结婚,而且之所以结婚,极可能是遇到他或她认为最不可能的对象。你想结婚吗?别在你的经验范围里面去找,到外面找。至于万一你因此而万劫不复,也别怪我,我可没叫你真的去结婚。
哈,要是你相信一个刚结婚的男人劝你去结婚的话,你是猪八戒的拜把兄弟。
……
书摘插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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