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26386
发挥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必须保障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行。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行,需要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将投资者保护落到实处。《投服研究(第1辑 2018年)》是对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条例立法的研究,从证券市场有效运行的角度,以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为出发点,借鉴域外经验和成果,评估我国投资者保护的现有立法及架构,协调投资者保护实体规范与程序规则之间的关系,平衡法律理论与实践效果之间的关系。核心结论是,考虑到我国现有法律体系和实践需求,根据我国及域外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经验,我国应当采用相对简便的立法模式,即由国务院专门制定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条例。这种做法有助于缓和《公司法》《证券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与有关调解法律之间相互割裂的局面,形成我国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新型模式。
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条例立法研究
章 投资者保护的立法价值
节 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中的地位
一、投资者与发行人的关系
二、投资者与证券经营机构的关系
三、投资者与管理人的关系
四、投资者与服务机构的关系
五、投资者与监管者的关系
六、小结
第二节 投资者特别保护的理论基础
一、投资者保护的理论架构
二、委托代理理论及其变迁
三、契约调整手段
四、法律调整手段
五、行政主导调控机制
第三节 投资者保护的实践意义
一、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稳定证券市场秩序
三、管理与防范市场风险
第四节 投资者保护立法的性质
一、投资者保护的制度供给
二、投资者保护的立法模式
三、法律与行政法规之间的选择
第二章 我国投资者保护的现状和问题
节 我国投资者保护的现状
一、我国投资者保护制度的发展历程
二、投资者权益的综合保护
三、现有保护机制的问题
第二节 重实体保护、轻程序保护
一、现有规定的梳理
二、程序性保护规范缺位
三、民事赔偿程序不健全
第三节 重一般规范、轻特别规范
一、概述
二、投资者分类管理和保护
三、上市公司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
四、股权众筹中的投资者保护
第四节 重行为规范、轻裁处规范
一、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及法条修订
二、操纵市场民事责任及法条修订
三、欺诈客户民事责任及法条修订
四、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及法条修订
五、擅自发行证券的民事责任及法条修订
第五节 重行政监管、轻市场自律和社会约束
一、行政监管及其优劣
二、市场自律
三、社会约束
第三章 投资者保护的境外经验
节 境外经验概况
第二节 英国和美国经验
一、英国经验
二、美国经验
第三节 法国和德国经验
一、法国经验
二、德国经验
第四节 日本经验
一、立法背景
二、主体和客体
三、金融商品交易业者的行为规范
四、金融领域诉外制度
五、投资人保护基金
第五节 韩国经验
一、立法背景
二、主体和客体
三、金融商品交易业者的行为规范
四、金融领域诉外制度
第六节 中国台湾地区
一、制度背景
二、主体和客体
三、金融消费者的保护
四、金融消费争议处理
五、台湾地区“投保法”的调处机制
六、保护基金
七、团体诉讼
第四章 证券投资者
节 概念界定与比较
一、投资者的基本概念
二、投资者与客户
三、投资者与股东
四、投资者与交易者
五、投资者与存托凭证持有人
六、投资者与消费者
第二节 证券投资者的分类
一、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
二、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三、境内投资者与境外投资者
四、中小投资者
第三节 投资者适当性
一、投资者适当性的含义
二、投资者适当性的内容
三、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现状与建构
第五章 投资者的权利
节 投资者权利的概述
一、投资者权利的法域性:组织法与交易法
二、投资者权利的结构性:多样性和复杂性
三、投资者权利的属性:个人权利与市场秩序
第二节 投资者权利——实体性权利
一、知情权
二、信息安全权
三、其他权利
第三节 证券经营者的义务
一、经营者义务的概述
二、信息披露义务
三、说明义务
四、禁止不当劝诱义务
五、保障信息安全的义务
六、保证财产安全的义务
七、教育义务
八、执行义务
九、一般性反欺诈条款的设置
第四节 救济权——程序性权利
一、法理基础
二、救济权的具体建构
三、诉讼救济结果
四、证券经营机构的免责事由
第六章 投资者保护的义务体系
节 投资者权益保护概述
一、投资者保护的三种范式
二、金融法与证券法保护范式之选取
第二节 公力保护与私力保护
一、公力保护之利弊分析
二、私人保护之利弊分析
三、公力与私力相结合之保护模式
第三节 国家保护政策
第四节 上市公司的保护义务
一、概述
二、对《证券法(修订草案)》的分析
三、对投资者资产收益权的保护义务
第五节 经营者的保护义务
一、概述
二、经营者的保护义务
三、经营者保护义务的社会化
第七章 投资顾问业务中的投资者保护
节 我国投资顾问业务概述
一、我国投资顾问业务类型
二、投资顾问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 投资顾问业务的域外立法
一、欧美立法采用“广义投资顾问说”
二、日、韩立法采用“狭义投资顾问说”
三、不同立法逻辑对我国的启示
第三节 投资顾问机构的行为规范
一、投资者适当性原则
二、受托人义务(又称“受信义务”“诚信义务”)
第四节 投顾产品的投资劝诱规范框架
一、投资劝诱的域外立法
二、我国投资劝诱的法律定位
三、投资劝诱中的投资者保护框架
第五节 投资者的利益冲突防范机制
一、直接利益冲突的防范:禁止自我交易和双方代理
二、间接利益冲突的防范:投资顾问关联方的行为准则
第八章 证券投资者保护组织
节 概述及评价
一、我国投资者保护组织的概述
二、我国投资者保护组织的评述
第二节 投资者保护组织的理论基础
一、股东积极主义
二、团体法
三、证券市场与投资者
第三节 投资者保护机构的法律地位
一、现有学术主张的评析
二、境外投资者保护组织
三、我国的选择与创新
四、中证投服中心与保护基金公司并存模式的评价
五、投资者保护组织的性质
第四节 中证投服中心
一、中证投服中心及其职能
二、中证投服中心资金来源及其改进
三、中证投服中心职责范围及其改进
四、中证投服中心持股行权及其改进
五、中证投服中心调解规则的改进
第九章 投资者补偿基金
节 我国投资者补偿基金制度的形成
一、“全额兑付”阶段(24年9月底以前)
二、适当收购与限额收购阶段(24年1月以后)
三、投资者保护制度的法制化阶段
四、小结
第二节 保护基金与赔偿基金
一、保护基金与赔偿基金的差异
二、赔偿基金
第三节 保护基金及保护基金公司的性质
一、“非营利国有独资公司”的特殊模式
二、保护基金公司的公益性
三、保护基金的法律属性
第四节 基金的筹集、使用
一、基金的筹集
二、基金的使用
第十章 证券纠纷解决机制
节 证券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及评述
一、法律现状
二、难点问题与争议
三、境外法制的经验
四、我国的借鉴:申诉专员与多元化机制
第二节 民事诉讼
一、证券诉讼的特点
二、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三、境外多样化的投资者权益救济模式
四、我国证券欺诈纠纷群体诉讼制度的具体设置
第三节 公益诉讼
一、证券公益诉讼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二、证券公益诉讼与现行法律的衔接问题
三、我国台湾地区证券团体诉讼经验
四、我国证券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
第四节 民事调解与仲裁
一、民事调解
二、民事仲裁
第十一章 附录
前言
证券市场之所以重要,首先在于证券市场是一种投资者参与的资源配置机制。证券市场若能有效运行,即可在一定程度上替代或者约束政府主导的资源配置机制。正是因为证券市场是投资者参与的市场,保护好投资者权益既是维持证券市场有效运行的前提条件,也是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的固有含义,不应把保护投资者权益世俗化,不应把强化投资者保护当作对社会呼声的简单回应。
在证券市场中,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和其他投资者之间形成错综复杂的关系,既涉及公司法的适用,也涉及证券法的适用,还与投资者权利保护机制的运行直接相关。多种法律和机制相互配合、协同作用,才能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正因为如此,我们应从证券市场有效运行的角度,以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为出发点,可以借鉴域外的经验和成果,重新评估我国投资者保护的现有立法及架构,协调投资者保护实体规范与程序规则之间的关系,平衡法律理论与实践效果之间的关系。
投资者权益保护是证券市场上的永恒主题。然而,我国证券市场是一个新兴加转轨的市场,是一个正在快速发展的市场,既有域外成熟市场曾经面对的问题,也有我国证券市场独有的问题。我们既不能罔顾我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性而照搬域外市场的经验,也不应只强调我国证券市场的国别属性而忽视证券市场发展的规律性、阶段性。在此背景下,我国不仅需要社会各界在投资者权益保护上的热心投入和大声疾呼,更需要立法者、司法机关、学者、实务工作者的冷静思考。只有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搭建起良好的制度架构,构建和谐的证券市场秩序,实现投资者权益保护从口号向制度和战略的结构性转变。
中国人民大学课题组接受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委托,汇集了诸多有志于投资者保护的学者和学生,专门就我国投资者保护的立法问题作出研究。核心结论是,考虑到我国现有法律体系和实践需求,根据我国现有投资者权益保护经验,我国应当采用相对简便的立法模式,即由国务院专门制定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条例,从而缓和《公司法》《证券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有关调解法律之间的相互割裂局面,形成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新型模式。
总 序
2018年金秋,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主编的”投服中心系列丛书”终于与大家见面了。投服中心是中国证监会直属的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成立3年来,不忘初心,始终坚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使命,积极探索投资者保护新路径,努力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全面知权、积极行权、依法维权。”投服中心系列丛书”的出版是对”知权、行权、维权”工作的一个总结,希望借此契机能凝聚一批法学学者、市场实务人士等专家对资本市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长期的探讨研究。
自2014年成立以来,投服中心在中国证监会党委的领导和部署下,在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的指导和相关部门、各派出机构的支持下,在证监会系统兄弟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和救济诉讼的实际需求出发,创新了一套适合我国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机制和实现路径–以投资者教育工作为基础,通过事前持股行权、事中纠纷调解、事后支持诉讼来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基石,培育良好的投资者群体,保护好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一环,直接关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直接关乎亿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但中国资本市场的中小投资者既是数量上的多数,又是专业知识、投资理念、维权能力等方面的”弱势少数”,因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时常受到漠视甚至侵害。长期以来,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问题既是资本市场的一个宏观问题,又是要落实到每位投资者身上的微观问题。如何从立法层面更细致地规定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内容,形成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操作性指引;如何从司法层面推动示范判决制度、探索强制调解机制等制度的建设;如何从监管层面创新机制,加大对侵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惩罚力度,更多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何帮助中小投资者树立权利意识,建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强化风险意识,提高维权能力。这些问题的解决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需要扎根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土壤,需要政策、法律的研究,需要投保机制的创新,需要与广大中小投资者面对面的交流。为此,投服中心出版系列丛书,以投服中心工作为蓝本,研究了一些热点问题,探索了一条”投服模式”的投资者保护道路,积累了一些经验分享给读者。
”投服中心系列丛书”由《投资者权益知识读本》《重大资产重组行权案例评析》《纠纷调解案例评析》《支持诉讼维权案例评析》《投服研究》等书组成。其中《投资者权益知识读本》登载的”权益360″系列文章,根据我国资本市场和广大投资者的实际情况,接地气、聚人气,本着知识性、实用性、趣味性的宗旨,为投资者普及权益知识。《重大资产重组行权案例评析》《纠纷调解案例评析》《支持诉讼维权案例评析》汇集了投服中心持股行权、纠纷调解及支持诉讼工作中具有代表性的实际案例,旨在进一步发挥投服中心示范引领作用,唤醒广大中小投资者的股东意识,督促上市公司提高依法运营水平;以及进一步探讨在全国范围内的建立调解合作、小额速调、诉调对接、证券支持诉讼示范判决等机制。《投服研究》选取了投服中心课题中较突出的研究报告,包含投资者交易行为研究、上市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效力研究、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条例等一系列资本市场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投服中心系列丛书”综合了普及性、专业性及学术性的特点,面向广大投资者、上市公司及专家学者等群体,期望与其一道共同推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我们希望,”投服中心系列丛书”是一涓细流,能不断汇集中国资本市场土壤上的经验与创新机制,不断丰富学术理论,不断普及权益知识。我们相信,中国中小投资者保护事业能在资本市场各方的努力下,共同谱写新的篇章。
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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