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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215777
全面营改增后,金融市场业务增值税处理完全实操指南!
■ 一本书啃透金融业各类交易账税处理
■ 52个基于实际金融业务的涉税实战案例
■ 提供九大类金融业务的概念解读、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货币市场/保险市场/股票市场/*市场/外汇买卖/期货/资管产品/金融衍生品/资产证券化业务
9大板块金融市场业务精透解读
交易内容/性质、法规条款适用、会计处理、税务处理等
■ 货币市场业务
■ 保险市场业务
■ 股票市场业务
■ *市场业务
■ 外汇买卖业务
■ 期货业务
■ 资管产品业务
■ 金融衍生品业务
■ 资产证券化业务
52个具体业务案例深度剖析
交易情况、税目适用、会计处理、增值税销售额确认与计算等
第一章 金融市场业务增值税征收范围确认
第一节 金融体系概述
一、经济体系中的三大市场
二、金融体系
三、金融体系的运作载体
第二节 金融市场
一、金融市场体系
二、货币市场
三、资本市场
四、金融市场的分类
五、金融市场监管新动态
第三节 金融机构的分类
一、金融机构的分类方法
二、中国金融机构的分类
第四节 金融市场业务增值税征收范围和税目
一、金融服务
二、融资租赁
三、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四、金融市场业务与金融服务税目的差异
第五节 金融服务税目与金融行业统计分类
一、金融行业的统计分类方法
二、税法上金融服务税目与金融行业统计分类的比较
第六节 金融商品税目与有价证券的范围比较
一、税法中金融商品税目的概念
二、有价证券的概念
三、金融商品税目与有价证券的范围比较
四、金融商品税目与外汇的范围比较
五、金融商品税目与金融衍生品的范围比较
六、金融商品税目与资本证券的范围比较
七、非货物期货与金融衍生品的范围比较
案例分析 PPP项目适用增值税税目确认
第二章 货币市场业务增值税处理
第一节 货币市场概述
一、货币市场
二、货币市场的子市场
三、中国货币市场基金
四、中国票据市场
第二节 短期信贷业务增值税处理
一、短期信贷业务
二、贷款业务交易双方
三、短期信贷业务适用的增值税贷款服务税目
四、贷款人的贷款业务增值税处理
五、借款人的贷款业务增值税处理
案例分析 贷款利息收入增值税处理
案例分析 保理业务增值税处理
第三节 短期证券业务增值税处理
一、短期证券业务
二、持有短期证券期间利息收入适用税目确认
三、短期证券业务增值税处理规定
案例分析 短期证券业务增值税处理
第四节 票据贴现市场业务增值税处理
一、票据行为与票据贴现业务
二、票据贴现业务适用税目确认
三、票据贴现业务的增值税处理规定
案例分析 不带息应收票据贴现的增值税处理
案例分析 带息应收票据贴现的增值税处理
第三章 保险市场业务增值税处理
第一节 保险市场概述
一、保险与商业保险
二、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三、商业保险与政策性保险的区别
四、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区别
五、商业保险市场的主体
六、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七、原保险与再保险
八、保险公司核心系统
第二节 保费收入的会计处理
一、保费收入的定义
二、保费收入的内容和分类
三、保费收入的确认条件
四、保费收入的金额确认
五、保费收入核算的会计科目设置
六、保费收入的核算流程及凭证附件
七、预收保费的定义及分类
八、预收保费确认的核算流程及凭证附件
九、分入再保险业务的核算内容和账务处理
案例分析 分保业务的账务处理
第三节 保险业务增值税处理
一、保险服务的增值税税目
二、保险服务的增值税优惠
三、保险公司增值税核算与纳税申报
四、保险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五、保险业务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
六、保险业务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非寿险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核算
一、保险公司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二、非寿险原保险合同保费核算案例
案例分析 签发保单时缴纳保费的核算
案例分析 预收保费的核算
案例分析 分期预缴费的保费核算
案例分析 中途加保的核算
案例分析 保费折扣的核算
案例分析 中途退保的核算
第五节 非寿险保险合同特殊渠道业务的核算
一、共同保险业务的核算
案例分析 共同保险的核算
二、“保险卡”业务的核算
三、交叉销售业务的核算
案例分析交叉销售的核算
四、电话营销业务的核算
案例分析 电话营销的核算
五、淘宝车险销售业务的核算
六、网络营销业务的核算
七、赠予业务的核算
案例分析 促销性赠予的核算
案例分析 公益性捐赠的核算
八、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核算
案例分析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核算
九、法院强制划款案件业务的核算
案例分析 法院强制划款案件业务的核算
十、代赔案件业务的核算
案例分析 代赔案件业务的核算
第六节 分入业务的核算
一、分保费收入的核算
案例分析 终期分保费收入的核算
案例分析 账单期分保费收入的核算
二、分保费用的核算
三、分保赔付支出的核算
四、再保险合同形成的债权、债务及其会计处理
案例分析 再保险业务的核算
第七节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业务描述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科目设置
案例分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
第八节 保险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及增值税处理
一、套期保值的概念
二、会计科目的设置
三、公允价值套期业务的会计处理
案例分析 保险公司套期保值的增值税处理
第四章 股票市场业务增值税处理
第一节 股票市场概述
一、股票发行市场和股票交易市场
二、股票交易的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
三、股票交易的五个子市场
四、股东、股份、股票、股权
五、股东、股份、股权的关系
六、股票与股份的区别
七、非流通股和股权分置改革
八、限售流通股(限售股)
九、股票交易的禁止性规定
十、股票交易委托方式
十一、股票交易的清算与交收程序
第二节 股票发行和买入业务增值税处理
一、股票发行业务概述
二、公司发行股票业务和中介机构服务的增值税处理
三、股票买入业务的增值税处理
案例分析 股权分置改革后限售股买入价确认
案例分析 送股买入价确认
案例分析 配股买入价确认
第三节 股票转让业务增值税处理
一、股票转让和股份转让
二、股票转让方式
三、股份转让与上市公司收购的区别
四、股票转让主体的征免范围确认
五、转让新三板股权的增值税处理
案例分析 单笔买入一次性转让股票的增值税销售额计算
案例分析 多笔买入股票分次转让的增值税销售额计算
第五章 债券市场业务增值税处理
第一节 债券市场概述
一、债券概述
二、债券与股票的比较
三、债券市场及其分类
四、债券市场交易主体及参与方
五、中国债券市场
第二节 债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增值税处理
一、债券发行方式
二、债券承销
三、债券发行与承销的增值税处理
第三节 债券流通业务增值税处理
一、债券流通市场
二、中国债券流通市场演变
三、债券交易流程
四、债券净价交易
五、公司债券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的时点
六、债券应计利息额的计算
七、债券的买入价确认
八、转让债券的增值税计算
案例分析 转让债券的增值税计算
九、债券转让税收优惠
十、债券持有期间取得非保本收益的增值税处理
第六章 外汇买卖业务增值税处理
第一节 外汇市场概述
一、外汇市场
二、外汇和汇价
三、外汇买卖
四、外汇交易与股票交易的区别
五、外汇交易主体
六、外汇交易的九种方式
第二节 我国外汇市场
一、我国外汇市场改革的四阶段
二、我国资本项目的对外开放
三、我国外汇市场的对外开放
四、我国外汇市场的层次划分
五、离岸人民币和在岸人民币的区别及其相互影响
六、我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
第三节 外汇业务增值税处理
一、外汇买卖税收优惠
二、外汇买卖业务的增值税处理
案例分析 银行代理外汇掉期的增值税处理
案例分析 远期外汇合同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及增值税处理
第四节 银行外汇买卖业务的核算
一、银行外汇买卖业务
二、外汇买卖科目传票
三、买入外汇
四、卖出外汇
五、套汇
案例分析 国内套汇业务的增值税处理
六、外汇买卖分户账
第七章 期货业务增值税处理
第一节 期货业务概述
一、期货及套期保值
二、期货交易与期权交易的区别
三、期货交易与远期交易的区别
四、期货交易与互换交易的区别
五、期货手续费与期货交易盈亏计算
六、期货交易基本制度
七、中国期货市场
第二节 金融期货业务增值税处理
一、金融期货
二、金融期货与商品期货的区别
三、金融期货与金融现货的区别
案例分析 利率期货交易的增值税处理
案例分析 外汇期货交易的增值税处理
案例分析 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增值税处理
第三节 商品期货增值税处理
一、商品期货种类
二、商品期货交易单位
三、商品期货业务增值税处理规定
案例分析 商品期货业务的增值税处理
第八章 资管产品业务增值税处理
第一节 资管产品业务概述
一、金融界对资管产品的定义
二、税法对资管产品的定义
三、税法对资管产品管理人的定义
第二节 资管产品业务增值税处理
一、资管产品增值税纳税人
二、资管产品持有期间非保本收益的增值税处理
三、资管产品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的情形
四、营改增前金融商品转让负差的处理
五、资管产品管理人开始缴纳增值税的时点
六、资管产品的核算与申报
七、资管产品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第三节 基金业务增值税处理
一、基金概述
二、基金现金分红的增值税处理
案例分析 基金现金分红的增值税处理
三、基金红利再投资的增值税处理
案例分析 基金红利再投资的增值税处理
四、避险策略基金的增值税处理
第四节 信托业务增值税处理
一、信托业务概述
二、信托业务分类
三、信托市场
四、信托市场交易主体
五、信托市场的主要领域
案例分析 信托计划到期收回的增值税处理
第五节 银行理财产品业务增值税处理
一、银行理财产品的分类
二、银行理财资金委外管理
三、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化对增值税处理的影响
四、商业银行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应当如何判断是否控制发行的理财产品
五、商业银行应当如何对其发行的理财产品进行会计处理
第九章 金融衍生品业务增值税处理
第一节 金融衍生品业务概述
一、金融衍生品
二、金融衍生品的特点
三、金融衍生品税目确认
四、金融衍生品的标准化合约与非标准化合约
五、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参与者
六、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与沿革
第二节 期权业务增值税处理
一、期权业务概述
二、期货期权
三、股票期权
案例分析 债券转让的增值税处理
案例分析 债券转让 期权交易的增值税处理
第三节 可转换债券业务的增值税处理
一、可转换债券的特点
二、可转换债券的要素
三、可转换债券的交易规定
四、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步骤
案例分析 可转换债券融资方的会计处理和增值税处理
案例分析 可转换债券投资方的会计处理和增值税处理
第四节 信用违约互换的增值税处理
一、信用违约互换概述
二、信用违约互换交易分析
三、中国版信用违约互换的诞生与发展
四、中国版信用违约互换和信用联结票据交易规则
案例分析 信用违约互换的会计处理和增值税处理
第十章 资产证券化业务增值税处理
第一节 资产证券化业务概述
一、资产证券化的定义
二、资产证券化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的区别
三、资产证券化与资管产品的区别
四、资产证券化的主要种类与范围
五、资产证券化的参与方
六、信托关系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七、资产证券化的交易过程和程序
案例分析 证券化融资的基本流程
八、资产证券化的重要交易事项
九、资产证券化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节 不动产证券化
一、不动产证券化概述
二、国内首单不动产证券化产品介绍
案例分析 黄河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增值税处理
第三节 应收账款证券化
一、应收账款证券化概述
二、国内首单应收账款证券化产品介绍
案例分析 长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增值税处理
第四节 信贷资产证券化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概述
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参与方
三、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信托资产
四、不良资产收益权的投资者限制规定
五、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资产
六、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目标
案例分析 淮河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增值税处理
第五节 PPP项目资产证券化
一、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概述
二、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主要文件依据
三、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范围
四、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参与方
五、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三种类型
六、国内首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介绍
案例分析 黄山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增值税处理
第四节 非寿险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核算
一、保险公司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一)销项税额的核算
1.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或应税收入)×税率
如果保险公司对保险产品或应税收入按含税价确认,不含税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或应税收入)÷(1 税率)
2.保险服务销售业务的增值税事项
保险服务销售业务的增值税事项主要包括:
(1)承保业务。主要指保费收入。非寿险业务的保费收入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2)货款业务。主要指贷款利息收入(包括保单质押贷款利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3)金融商品交易。主要指金融商品买卖价差收入,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4)再保险收入。财税〔2016〕68号文件第一条规定:“(一)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再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二)试点纳税人提供再保险服务(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再保险服务除外),实行与原保险服务一致的增值税政策。再保险合同对应多个原保险合同的,所有原保险合同均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时,该再保险合同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否则,该再保险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原保险服务,是指保险分出方与投保人之间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业务活动。”
(5)其他应税劳务收入。手续费收入、咨询服务收入、代勘查收入、代理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适用税率为6%。
3.保险公司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保险公司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保费等)
贷:保费收入(或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清理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增值税,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征收)”科目进行核算。
(二)进项税额的核算
1.保险服务购进业务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事项
保险服务购进业务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事项主要包括:
(1)赔付支出。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联)进行抵扣。
(2)业务及管理费。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的服务,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联)进行抵扣。向小规模纳税人支付的费用如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3)手续费支出。向机构支付的手续费从机构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向小规模纳税人支付的手续费如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的佣金,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4)资产类采购或取得。资产类采购或取得,进项税额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销项税额。
(5)再保险支出。按照财税〔2016〕68号文件的规定,应税产品或服务的分保支出,从分保商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非应税产品或服务的分保支出,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6)其他支出。其他业务支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支持下可用于抵扣销项税额,但利息支出不得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2.保险公司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保险公司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为:
借:赔付支出(或业务及管理费、其他业务成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低值易耗品、分出保费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赔付款、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
(三)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纳税人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保险公司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或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业务及管理费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四)视同销售的核算
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应视同销售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其会计处理为:
借:业务及管理费(或营业外支出、应付职工薪酬等)
贷:保费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清理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五)出口退税的核算
出口退税是指纳税人出口货物或向境外单位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手续,而收到退回的税额。其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费)
(六)减免税款的核算
减免税款是指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实际减免的增值税额。其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
(七)已交税金的核算
已交税金是指纳税人本月已交纳的本月应交增值税额。其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八)预缴增值税的核算
预缴增值税是指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等按现行规定预缴的增值税额。其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九)待抵扣(认证)进项税额的核算
待抵扣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准予以后期间抵扣的进项税额。平时核算在借方登记,抵扣或认证后,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认证)进项税额
(十)待转销项税额的核算
待转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平时核算在贷方登记,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简易征收)
(十一)转出未交增值税的核算
转出未交增值税是指纳税人月终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转出的金额。其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十二)转出多交增值税的核算
转出多交增值税是指纳税人月终将当月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转出的金额。其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或预缴增值税
二、非寿险原保险合同保费核算案例
案例分析 签发保单时缴纳保费的核算
A保险公司与长城公司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保费为5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000元,已收到银行收账通知。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53000
贷:保费收入——机动车辆保险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00
如果发生保险客户提前缴费或缴纳保费在前、承担保险责任在后的业务,则应作为预收保费处理,待保险责任生效时再转为保费收入。
案例分析 预收保费的核算
A保险公司收到兴旺公司交来的货物运输保险保费80000元,已收到银行收账通知,该业务自下月5日起承担保险责任。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80000
贷:预收保费——兴旺公司80000
下月5日保费收入实现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保费为7547170元,增值税税额为452830元:
借:预收保费——兴旺公司80000
贷:保费收入——货物运输保险754717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52830
对于一些大保户或保额高的保户,经保险公司同意,可以分期缴纳保费。保险单一经签署,则全部保费均应作为保费收入,未收款的部分则作为“应收保费”递延,等到下期收款时再冲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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