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0861737
鲁迅与其称为文人,不如号为战士。战士者何?顶盔披甲,持矛把盾交锋以为乐。不交锋则不乐,不披甲则不乐,即使无锋可交,无矛可持,拾一石子投狗,偶中,亦快然于胸中,此鲁迅之一副活形也。
——林语堂
看看鲁迅全集的目录,大概就没人敢说这不是个渊博的人。可是渊博二字还不是对鲁迅先生的恰好赞同。
——老舍
鲁迅是中国近代影响**,无与伦比的文学家和思想家,他培育了无数革命青年。他的作品是当之无愧的中国近代社会的百科全书。可以说,不懂鲁迅,就不懂中国。
——李泽厚
的确,鲁迅是爱憎分明的,但不等于说鲁迅没有普通人的情感,没有他温和、慈爱的那一面……
——鲁迅之子周海婴
鲁迅,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青年时的他弃商从医,弃医从文,立志改变中国的国民精神。他站在时代的风口浪尖上,以笔为矛,以文为盾,痛斥当时中国社会的伤口。他一生傲然于世,不向黑暗低头,生命不息,战斗不止。他是文人,也是战士。
本书讲述了鲁迅一生的成长、战斗轨迹。通过书中的描述,我们能明白鲁迅对这个国家的爱与恨,以及他的文章中反应的真实生活经历,这些都让他以顽强的战斗热情去试图挽救水深火热中的中国民众。
引言 什么事都不肯马虎
章 他的成长历程
一、外祖、祖父、父亲
二、种痘、保姆与启蒙
三、求学的经历
四、工作、学运与烈士
五、出入香港遭英人翻箱
第二章 他的家里家外
一、母慈子孝
二、衍太太与长妈妈
三、在绍兴与朱安完婚
四、许广平及其“抗婚”
五、手足、绝交与“公案”
第三章 他的社交网络
一、故人、学生与青年
二、装疯者与诧异者
三、才子才女都是友
四、与政治人物之牵扯
第四章 他的文学之旅
一、从《新生》到阿Q
二、“穷愁著书”之说不太可靠
三、杂志与社团
四、从《狂人日记》到“祝福》
第五章 “病”与“死”之作为文化与文学
一、父亲的病和他自己的病
二、病态的你我他
三、病在文学创作中
四、作为文化的“病”与“死”
第六章 他的“反中医”情结
一、学医与反中医
二、反“医学救国”与反中医
三、中医必反只因它姓“中”
四、反中医与“日本西医”
第七章 他自己的病与死
一、从胃病到死的预想
二、病历与死亡之“谜”
三、后的日子
四、治丧、纪念与墓地
附录:鲁迅简要年表
引言 什么事都不肯马虎
生活中的鲁迅,有认真的地方,也有不认真的地方。他的不认真,表现在不修边幅上。
照片上的鲁迅有时沉思,有时严峻,有时在微笑,给人的感觉是: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和蔼的人,一个让人心生敬意的人。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生活中的鲁迅常常是不修边幅的。
一个不爱收拾的人
据说鲁迅给许广平的印象,是这样的: “首先惹人注意的便是他那大约有两寸长的头发,粗而且硬,笔挺的竖立着,真当得‘怒发冲冠’的一个‘冲’字。一向以为这句话有点夸大,看到了这,也就恍然大悟了。褪色的暗绿夹袍,褪色的黑马褂,差不多打成一片。手弯上,衣身上的许多补丁,则炫着异样的新鲜色彩,好似特制的花纹。皮鞋的四周也满是补丁。”
夏丏尊是鲁迅在杭州两级师范学校中的同事,他在回忆中也说:“周先生那时虽尚年轻,丰采和晚年所见差不多。衣服是向来不讲究的,一件廉价的羽纱——当年叫洋官纱——长衫,从端午前就着起,一直要着到重阳。一年之中,足足有半年看见他着洋官纱,这洋官纱在我记忆里很深。民国十五年初秋他从北京到厦门教书去,路过上海,上海的朋友们请他吃饭,他着的依旧是洋官纱。”这时的鲁迅年龄在30岁左右,正是青年时代。
后来鲁迅到了北京,依然如故。孙伏园的话来说,就是“他平常只穿旧布衣,像一个普通大学生。西服的裤子总是单的,就是在北平的大冷天鲁迅先生也永远穿着这样的单裤”,以至于鲁迅先生的母亲看到他仍然穿着二十多年前学生时代的裤子,已经补了多少回,实在看不下去了,才让人给他做了一条棉裤,可是鲁迅还是不穿。
马珏也曾经撰文谈到她初次见到鲁迅时的印象。那时大概是1926年的时候。鲁迅去访她的父亲,“看他穿了一件灰青长衫,一双破皮鞋,又老又呆板,并不同小孩一样,我觉得很奇怪。鲁迅先生我倒想不到是这么一个不爱收拾的人!”“衣架上挂了一顶毡帽,灰色的,那带子上有一丝一丝的,……踮起脚来一看,原来是破的一丝一丝的。”马珏是马隅卿的女儿。鲁迅先生与马隅卿关系密切,对马珏也很喜欢。只要是自己出的书,都要送她一本,直到她长大成婚。
萧红在她的回忆文章中也提到了鲁迅先生的衣着。她说:“鲁迅先生不戴手套,不围围巾,冬天穿着黑石蓝的棉布袍子,头上戴着灰色毡帽,脚穿黑帆布胶皮底鞋。胶皮底鞋夏天特别热,冬天又凉又湿,鲁迅先生的身体不算好,大家都提议把这鞋子换掉。鲁迅先生不肯,他说胶皮底鞋子走路方便。”
总之,人们提到的多的是鲁迅总是穿着一件灰色的袍子,冬天是棉的,夏天是单的;脚穿一双陈嘉庚式的胶鞋;手里夹着一个布包袱,里面包着他要用的东西。陈嘉庚式的胶鞋是什么样子,不太知道,但那布的包袱却是鲁迅的公文包是肯定的。不知是那时没有更好的公文包,还是鲁迅不喜欢用别的东西。总之,不论在北京,还是到了上海,他都是用一块布包袱夹在腋下来来去去。
那么,为什么鲁迅如此不注意自己的衣饰呢?对这事有发言权的自然要数许广平了。许广平解释说,鲁迅“破帽遮颜过闹市”,并不是想标新立异,经济关系是一大原因。谁不愿意穿得体面些,受人尊敬呢?但是假如两餐不饱而衣履簇新,专门讲究门面,鲁迅是没有这样傻的。
的确,鲁迅虽然比一般的文人要手头活络些,但从来就没有宽裕过,有时甚至要靠借贷过日。另外一方面的原因,据许广平讲,则是由于习惯。鲁迅从小就不愿意穿新衣服。因为他小的时候,家人叫他穿新衣服,又怕他弄脏,总是警告他,结果使他坐立不安,很不自在,对穿新衣服产生了反感。于是他宁可穿得坏些,旧些。他和许广平初到上海,一件穿得久了的蓝布夹袄破了,许广平给他做了一件蓝色的毛葛衣服,可是鲁迅无论如何不穿。
还有一次,鲁迅在厦门大学教书,有一次吸烟时不小心把自己的棉袍烧了一个大洞,让人补好后照穿不误。一直到了上海,还仍然穿着这件棉袍。
其实,上面提到的都还不是主要的原因。鲁迅先生对事业,对理想的执着与献身的精神,可以说是根本、重要的原因。许广平说、“沉迷于自己的理想生活的人们,对于物质的注意是很相反的。有谁见过那些发明家在沉浸于学问的研求时,还时刻想到他的生活……所以鲁迅的一种寒伧之状,是不足为奇的。”
鲁迅自己就确实说过这样的话,“一个独身的生活,决不能常往安逸方面着想的。岂但我不穿棉裤而已,你再看我的棉被,也是多少年没有换的老棉花,我不愿意换。你再看看我的铺板,我从来不愿意换藤绷或棕绷,我也从来不愿意换厚褥子。生活太安逸了,工作就被生活所累了”。
由此看来,鲁迅不是不懂得讲究衣着和舒适,而是不愿意把自己的精力无谓地消耗在安乐和享受中。他把自己生活的所需限制在小的程度上,而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了工作上。他的生命虽然短暂,而工作与奉献的有效程度却发挥到了。他是懂得如何生活、如何工作的人,也是讲究生活质量的人。他对自己享乐的漠视使他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战士和圣者。
由于鲁迅不修边幅,不讲究衣着,所以常常被人误认为是做苦力的下等人。他到医院给朋友当翻译,医院里的人就当他是吃翻译饭的;到印刷所去接洽印件,就被当作跑街的伙计。当然,他的不修边幅也给他带来过麻烦,典型的一次是鲁迅到一家高级旅馆去拜访一位外国作家,也许是萧伯纳,结果被开电梯的伙计挡在电梯外,不让他进去。
因为那伙计以为鲁迅是一个跑堂的,根本不配坐电梯,要鲁迅爬九层高的楼梯上去。鲁迅也不争辩,就真的爬了九层的楼梯。直到那外国作家送鲁迅出来,恰巧又碰到了那位开电梯的伙计。那伙计见洋人对鲁迅恭敬有加,十分客气,顿时满脸通红,尴尬不已。
不过,这只是在衣着方面。在更多的地方,鲁迅先生则是一个非常认真的人。据许广平先生回忆,在许多极为细小的事情上都可以看到鲁迅的这种特点。比如对书,鲁迅是非常讲究的。手不干净,必须要洗好才翻看。
书桌上的东西都是有一定规矩的,什么东西放在什么地方,不能弄乱。看过的杂志,他总要配齐,然后用纸包扎起来,再捆好。即使是捆书的绳子,打结时也要把结头打在书的边缘,以免把书压下痕迹。
什么事都不肯马虎
许多人都知道,鲁迅先生是乐于帮助青年的人。可以说他的一生中有相当大的精力奉献给了青年。而对青年的帮助,那种认真负责的精神是十分令人敬佩的。
郑振铎先生在他《永在的温情》一文中曾谈到鲁迅帮助青年的一些情况。他说鲁迅曾和他谈起有一位不相识的青年给鲁迅寄了一篇稿子,请鲁迅给他修改。鲁迅仔仔细细地改了寄回去,那青年却写信来骂了鲁迅一顿,说改得太多了。后来又寄来一篇稿子,鲁迅仍然给他认真地进行了修改。
令郑振铎十分感动的是,他在上海编《小说月报》的时候,开始研究中国小说。但是既没有人指导,又缺乏资料。后来见到了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便向远在北京的鲁迅请教有关“三言”的问题。很快鲁迅的回信来了,随信寄来的还有一张《醒世恒言》的全目。鲁迅在信中说,《喻世明言》与《警世通言》他没有,《醒世恒言》只有半部。但他在一位朋友处借到了全书,便替郑振铎抄下了目录。
一般来说,自己没有相关的资料也就算了,但鲁迅却不是这样的人。他竟然要为一个远在千里之外的青年去找朋友借书,并且亲笔誊抄了全书的目录。而那时,用郑振铎的话来说,他们仅仅也就是一面之交。
还有一件事也非常生动地体现出鲁迅的认真。日本友人内山完造先生在他回忆鲁迅的文章中曾经谈到过一件事,说鲁迅先生曾在商务印书馆预订了德文书。商务印书馆通知他去取书,要他付四块五角钱。
可是鲁迅以为,这样的书无论如何也得四五十块钱,一定要伙计去查一查,看是不是弄错了。直到书店的伙计生了气,很不高兴地说鲁迅麻烦透了,“你可以不必那么啰嗦!你如果要,就付四块五角钱拿去,如果不要,那你就回去吧。”鲁迅没有办法,只好付了四块五角钱,还不住地感叹“商务印书馆赚不了钱,乃是当然的事情”。
就鲁迅的认真而言,使人感动敬佩的是他生命的后一刻。那时他住在上海北四川路的大陆新村,离内山完造先生的书店很近。那是1936年10月18日的早晨六点多,鲁迅先生的病已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而他的生命也只留下了不到二十四小时。
但是他依然头脑清醒,神态镇静。他要许广平先生去内山书店请内山完造先生替他打电话请医生。六点半左右,他就坐到写字桌前,要了纸和笔,要给内山先生写便条。
许广平请求他不要写了,一切可由她口头代为转告,但是鲁迅不答应。在许广平先生的回忆文章中写道:“无论什么事他都不肯马虎的。就是在困苦的关头,他也支撑起来,仍旧执笔,但是写不成字,勉强写起来,每个字改正又改正。写至中途,我又要求不要写了,其余的由我口说好了。他听了很不高兴,放下笔,叹了一口气,又拿起笔来续写,许久才凑成了那条子。”这张写给内山完造先生的便条,便成为鲁迅先生的“绝笔”。
在旁人看来,鲁迅的所谓“认真”似乎有些愚执,有些不可理喻。但正是这不可理喻的东西却是我们常人难以企及的地方,也是他人格中为闪光、有魅力的地方。
烟酒茶三合一
一天的午后,织芳从河南来,谈了几句,匆匆忙忙地就走了,放下两个包,说是“方糖”,送给鲁迅尝尝。鲁迅见织芳这一回有点发胖,又这么忙,又穿着方马褂,觉得他似乎将要做官了。
鲁迅好奇地打开包来一看,原来方糖并不“方”,却是圆圆的小薄片,黄棕色。吃起来又凉又细腻,确是好东西。只是鲁迅实在不明白织芳为什么叫它“方糖”?但这也就可以作为他将要做官的一证。
还是许广平告诉他说这是河南一处什么地方的名产,是用柿霜做成的;性凉,如果嘴角上生些小疮之类,用这一搽,便会好。怪不得有这么细腻,鲁迅心想,原来是凭了造化的妙手,用柿皮来滤过的。可惜到许广平说明的时候,鲁迅已经吃了一大半了。于是鲁迅连忙将所余的收起,预备将来嘴角上生疮的时候,好用这来搽。
夜间,鲁迅终于忍不住将藏着的柿霜糖又吃了一大半,因为他忽想到嘴角上生疮的时候究竟不很多,还不如现在趁新鲜吃一点。不料一吃,就又吃了一大半了。
鲁迅其实是很喜欢吃零食糕饼糖果的,这在日记中是屡见不鲜的。羊羹是日本点心,相当于中国的豆沙糖,吃豆沙糖是他在日本留学时养成的习惯。后来回国,他还托人去带。这也是可以从日记中找到根据的。如《癸丑日记》(1913年)五月二日项下云:“午后得羽太家寄来羊羹一匣,与同人分食大半。”
钱玄同到邑馆来,一般是在午后,谈天一直到深夜回去。晚饭后鲁迅照例给倒上热茶,还装一盘点心放在旁边。钱玄同见了,说:“饭还刚落肚呢。”鲁迅说:“一起消化,一起消化。”这就是“同消化”的典故由来。因为提到《再和苦茶》诗,所以就将这事提出一提,不仅可以看出鲁迅的幽默,也是他喝茶的特点。古人称“嘉湖细点”为茶食,大概本来是与喝茶连在一起的,那么鲁迅就称得上是“俎豆犹古法,衣裳无新制”了。周遐寿还说,当时常到邑馆来找鲁迅聊天的有老朋友钱玄同,“钱玄同来时便靠在躺椅上接连说上五六小时,十分之八九是客人说话,但听的人也颇要用心,在旧日记上往往看到,睡后失眠的记事。”这记载是真实的,因为在钱玄同所写的诗《再和苦茶》中有这样两句:羊羹蛋饼同消化,不怕失眠尽喝茶。
鲁迅不仅爱吃零食糕点糖果,还有饮酒、吸烟的嗜好,同时对喝茶也很感兴趣。他常常约朋友上广和吃饭,每饭必喝酒,而且有时候还喝得酩酊大醉。烟是纸烟,瘾头也不小,郁风的《急转的陀螺》,说她曾经见到过鲁迅,那是在上海,“我深深记得的是鲁迅先生和蔼的笑容,很特别的是用大拇指和四个手指拿香烟而不是夹在食指和中指中间的姿势” 。
郁达夫在《回忆鲁迅》中也说:
鲁迅的烟瘾,一向是很大的;在北京的时候,他吸的,总是哈德门牌的拾支装包。当他在人前吸烟的时候,他总探手进他那件灰布棉衫里去摸出一支来吸,他似乎不喜欢将烟包先拿出来,然后再从烟包抽出一支,而再将烟包塞回袋里去。他这脾气,一直到了上海,仍没有改过。不晓得为了怕麻烦的原因呢?抑或为了怕人家看见他所吸的烟,是什么牌。
关于饮酒,郁达夫也有一段回忆。“他对于烟酒等刺激品,一向是不十分讲究的;对于酒,也是同烟一样。他的量虽则并不大,但却老爱喝一点。在北平的时候,我曾和他在东安市场的一家小羊肉铺里喝过白干;到了上海之后,所喝的,大抵是黄酒了。但五加皮,白玫瑰,他也喝,啤酒,白兰地他也喝,不过总喝得不多。”
鲁迅是浙江人,浙江人本来就爱喝茶,算不得嗜好,但是鲁迅先生爱吸烟、喝酒,所以茶的需要量便随之增多。不过鲁迅喝茶是一向不十分讲究的:“平常喝茶一直不用茶壶,只在一只上大下小的茶杯内放一点茶叶,泡上开水,也没有盖,请客吃的也只是这一种。”
简直与浙东农民吃的茶缸差不多。至于茶叶,则大抵是绿茶,绍兴平水地方本来盛产茶叶,以绿茶为大宗,不过以质地论还不及杭州的龙井为良。所以鲁迅喜欢买龙井茶喝,到上海以后,因为离杭州较近,又有同乡友人在杭州工作,就常托友人代购,1928年7月中旬鲁迅偕夫人许广平游西湖,回去时就没有忘记买龙井茶。他的友人章廷谦后来回忆说:
在要回上海的前一天上午,鲁迅先生约我同到城站抱经堂书店去买一些旧书。又在旗下看了几家新书店。晚上以同到清河坊翁隆盛茶庄去买龙井。鲁迅先生说,杭州旧书店的书价比上海的高,茶叶则比上海的好。书和茶叶都是鲁迅先生所爱好的,常叫我从杭州买了寄去。
早晨鲁迅被一个小蝇子在脸上爬来爬去爬醒,赶开,又来;赶开,又来;而且一定要在脸上的一定的地方爬。打了一回,打它不死,鲁迅终于没法可想,只得改变方针:自己起来。
这使得鲁迅想起有一年夏天路过S州,那客店里的蝇群着实使人惊心动魄。饭菜搬来时,它们先追逐着赏鉴;夜间就停得满屋,旅客就枕,必须慢慢地,小心地放下头去,倘若猛然一躺,惊动了它们,便轰的一声,飞得你头昏眼花,一败涂地。
到黎明,青年们所希望的黎明,那自然就照例地到你脸上来爬来爬去了。可有一次,鲁迅经过街上,看见一个孩子睡着,五六个蝇子在他脸上爬,他却睡得甜甜的,连皮肤也不牵动一下。于是鲁迅觉得,在中国过活,这样的训练和涵养功夫是万不可少的。与其鼓吹什么“捕蝇”,倒不如练习这一种本领来得切实。
鲁迅自觉没有恭逢过奉陪“大宴会”的光荣,只是经历了几回中宴会,吃些燕窝鱼翅。回想起来,宴中宴后,倒也并不特别发生好色之心。
不过让他颇为觉得奇怪的,是在炖,蒸,煨得烂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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