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0861614
与所有的伟大著作的诞生一样,林语堂先生的《中国人的智慧》不期而出世了。它的笔墨是那么豪放瑰丽,巍巍乎,焕焕乎,幽默而优美,严肃而愉悦。我想,这是一本*真实、*深入、*重要的关于中国的书。
——赛珍珠
全世界大多数外国人只知道中国有两大文人:一位是德配天仙的孔夫子,一位是学贯中西的林语堂。
——《联合报》书评
读完这本书《生活的艺术》之后,我想跑到唐人街,遇见一个中国人便向他深鞠躬。
——书评家 普雷斯科特
父亲一直到老,心里都充满梦想,觉得世界是美好的。对我来说,他是*好的父亲。
—— 林语堂女儿林太乙
林语堂,国学大师,文化巨匠,首位用英文写作的中国作家。他亦“孔”亦“耶”,行走于中、欧、美之间,融贯中西,骨子里却是一位传统的中国文人。就如他本人为自己作的对联:“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正是其思想、文学创作和文学翻译生涯的真实写照。
本书文字优美,通过大量的生活细节,还原林语堂作为一代大师的非凡历程。他的作品于幽默、讽刺中饱含哲理与智慧,在今天读来,仍然让人心灵震撼。通过这本书,让我们拨开层层云雾,了解林语堂的个人、生活、成就以及当时的中国文坛。
引言 他的烟斗与洒脱/4
章 从坂仔村到圣约翰 /8
一、耶风东被的闽南
二、上海苏州河畔
三、在“圣约翰”的三篇英文小说
第二章 从北京到上海 /27
一、语丝派的精英
二、比其他语丝成员更激烈
三、不打“落水狗”与自由主义根性
四、从“骂人”转向“幽默”
第三章 穿行于美欧中之间 /61
一、清华、哈佛、莱比锡
二、活跃于国际笔会
三、30年代在美国“抗日”
四、40年代在美国“亲蒋”
五、60年代在美国“写小说”
六、浪迹美欧的笔耕者
第四章 与鲁迅之恩怨离合 /97
一、“相得者”与“疏离者”
二、原因的分析与共性
三、“费厄泼赖”问题
四、翻译观及其他观之异
第五章 与中西名家之交往或关联 /126
一、与辜鸿铭、梁启超、胡适
二、与周作人、郭沫若、邵洵美
三、与张爱玲、谢冰莹、章克标
四、与赛珍珠的恩怨情仇
第六章 新加坡南洋大学 /179
一、“林语堂事件”之始末
二、前因后果的分析
三、受挫原因的分析
第七章 从赖桂英到廖翠凤 /198
一、“赖柏英”的传说
二、富家女陈锦端
三、终身伴侣廖翠凤
第八章 乡情故乡故土 /215
一、乡情剪不断
二、移居台湾的岁月
三、悲凉的落幕
第九章 东西文化交流 /235
一、拿来与送去
二、东西文化观
三、自我定位
四、他人定位
第十章 他写过的东西 /264
一、作品总览
二、精彩语录
结语 幽默大师眼中的人生 /291
附录 林语堂简要年表 /301
林语堂的烟斗
林语堂有一具烟斗,手不离斗,方知生活的闲适。
林语堂的烟斗有多种用途。,当然是吸烟。在烟斗的圆端放烟叶的地方却用来擦鼻子。圆端常是热的,因为烟叶常在燃烧。林语堂的鼻子常发油光。这温暖的烟斗在鼻子上擦着很合适,所以林语堂常用他的烟斗擦鼻子。这样烟斗的一端,揩了林语堂鼻子上的油腻。另一端,放到嘴里的一端,是用来指使东西的。他指使人们,或敲椅子上的钉子。
林语堂说没有他的烟斗他便做不来任何的事。有时当他放下他的烟斗或忘了放在什么地方,他便不做事,满屋子乱跑。嘴里说着:“我的烟斗!我的烟斗在哪里?烟斗,烟斗。”找到后便大笑而觉得满意。林语堂常为他心爱的烟斗而发狂。他说:“我在一小时前装烟的,直到现在我还没有燃过。”于是当他有空吸烟的时候他将说:“现在,我可做一件事情吗?吸烟好吗?”虽然他是这样地问,但等不到别人的回答,他早已在吸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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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的“烟癖”
林语堂嗜烟成癖,且终身不改。他甚至希望死后在墓碑镌刻上这样一句话:“此人文章烟气甚重。”这位曾就读上海圣约翰大学、美国哈佛大学和德国莱比锡大学并获博士学位的清华、北大教授兼小说、散文大家,对烟事的种种感觉与表达颇为奇特。
人们普遍认为,吸烟已成为公共卫生的一大公害,因此在道德上不应单纯看成不会侵害别人的个人之事。由此,林语堂对“有人以为不吸烟的人具有一种可以傲人的美德”,便一方面愿意承认“吸烟是道德的弱点”;但在另一方面认为“一个没有道德弱点的人,也不是可以全然信任的”。他说一个没有道德弱点的人惯于持严肃的态度,从不做错误的事情,他的习惯大概是有规则的,举动较为近于机械性,智能时常控制其心情。而他很喜欢富于情理的人,也同样憎嫌专讲理智的人。因为这个理由,他踏进人家的屋子,而找不到烟灰盒时,他心中便会惊慌,觉得不自在。这种屋子当中,往往过于清洁有秩序,椅垫从不随便乱摆,其主人也必是极严肃毫无情感的人。这将使他也不能不正襟危坐,力持礼貌,因而失去了一切的舒适。接着他要从道德方面为有“烟癖”的人加以辩护。他以为,口含烟斗者是合他意的人,这种人都较为和蔼,较为恳切,较为坦白。又大都善于谈天。他总觉得他和这般人必能彼此结交相亲。他还列举烟友的话进一步说明自己的观点:“烟斗从哲学家的口中引出智慧,也封闭愚拙者的口,使他缄默:它能产生一种沉思的、富有意思的、仁慈的和无虚饰的谈天风格。”
林语堂也曾有过一次戒烟,时间是三周。事后回忆,他说那是“一时糊涂”,是“一段丑史”,深为愧疚。他说经过三个星期之久,才受良心责备,悔悟前非。“我赌咒着,再不颓唐,再不失检,要老老实实做吸烟的信徒。”“因为经过此次的教训,我已十分明白,无端戒烟断绝我们灵魂的清福,这是一件亏负自己而无益于人的不道德行为。”事后林语堂说,这三周内心日夜交战的痛苦,恐怕用三千荷马体的诗,或一百五十页小字的散文尚且写不尽哩。
学英文有绝招
林语堂说一口流利的英语,而且《京华烟云》等多部名著都是用英语发表,后转译成中文的。对于英语学习,他有自己独到的理解和经验。他说,40年前他在德国,听过柏林大学教出来的操华语的德国人,听起来像在北京长大的,但他们都是成年以后才学的;同时他在上海所见到的留过学的中学英文教员,文法洗练极了,分析词句精透了,而说出英文,毫不地道。
他认为,有人以为目标在阅读理解,不在口语,这是把问题看错了,学习英文的目标,只在“清、顺、自、然“四字而已。凡不以口语为基础的人,一定写不出平易自然、纯熟地道的英文。他还举前英国首相丘吉尔的例子,丘吉尔可算英文大家,他有名的句子:
Weshallfightonthehills.WeshallfightintheStreets.Weshallfightbloodandsweatandtears.
林语堂说这是多么矫健的句子!何尝有一个不是小学生所能用的字?又何尝有一字夸词浮句?中国人写英文,寻章摘句,多用深句,所以才学不好。例如对人十分佩服,你说:Iadmirehimprofoundly.便是古人做文章的做法,因为英美人士并不这样讲,用admiregreatly才是自然,而用takeoffmyhattohim才是真正地道的英文。
他告诉我们,要明白英语言文一致,而骨子里是白话。愈平易自然愈好,愈少粉饰藻丽语句愈好,愈近清顺口语愈好,愈能念出来顺口成章愈好。中国人写英文,能写到这个地步的就不多,你写出来,外国人念下去像外国人写,就不容易,所以难能可贵,就在这一点。中国人要写英文,必先淘汰古人“文章”观念,才能打稳正当的英文基础。因此我们必须以口语入手才能掌握个窍门。
演讲为赚钱
林语堂出席演讲,大多是要报酬的,他很坦白说这是应得的报酬,报酬多少,双方面洽,市价也有上落的,并非规定润格之例。
林语堂常到俱乐部或会场或类似的地方演讲。假如演讲可赚钱,他也许觉得好些。而且他的演讲稿会写得很快。假如指定的演讲时间是八点钟,他决不在一星期前预备,或到他书房中去琢磨,他只是在五点三十分去散一会儿步,回家后洗洗脚,七点钟坐在书桌边思考一会儿,于是关着门把大纲用打字机打出来。到八点钟他早已预备好了。
听林语堂的演讲,会有一种奇异的感觉。有时他谈到严重的事情时,他的脸色会发红似乎很有丈夫气。但是他从不会上场晕倒或发生任何的意外。像有一种神秘的东西使林语堂在演讲时从不停止。有时人家事前并不通知而临时请他去演讲,他也会讲下去,并且不会冷场。
林语堂出发去演讲前,廖翠凤便会到他的书房,温柔地说:“语堂,头发梳梳好。”林语堂向她微笑而去拿木梳。
洗脚的癖好
林语堂常常夸耀说他的脚是世界上干净的。因为他每逢散步回来,总要洗一次脚,他说:“我的脚是世界上清洁的,有谁的脚,能够像我一样的清洁?罗斯福总统,希特勒,墨索里尼,谁都比不上我!我不相信他们能像我一样,每天要洗三四次脚的。”
这是他常常说的笑话。
天性洒脱
林语堂是个非常有趣的人物。
当然,林语堂在工作的时候,是十分严肃的。他有一间书房,在写作的时候,他就把门关着。这在作家,本来是很平常的。他很少读小说,读的多是论文、哲学、科学一类;要是他在读小说了,那他一定是为了某种理由才读的。倘若读了一句幽默的句子,他的脸上就表示着高兴,如果读了有趣的一段,他便大笑起来。等一空闲下来,他便是孩子们的王。林语堂喜欢游戏,他也替他的三个女儿想出了好几种游戏。他常常讲笑话,喜欢开廖翠凤的玩笑。
林语堂也喜欢旅行,他爱参观新的地方,发现新的事物。难能可贵的,不论中外娱乐,城市乡村,他都能享受。他爱看电影,又爱在松树下面睡觉。
林语堂有好几个要好的中国朋友,这些朋友都是学者,他非常看重他们,常常和他们出去旅行,探访古代伟人的坟墓,或者参观某个诗人的故居。
永远也喂不饱的肚子
林语堂的消化能力非常惊人。有一次,他在写给廖翠凤的信里说:“我的肚子里,除了橡皮以外,什么也能够消化的。”林语堂经常到了半夜会觉得饥饿,他便起来煎鸡蛋,或吃些他爱吃的东西。即便他病了,他还是照平常一样吃得多。他说他的病要吃才会好。但是廖翠凤病了,她却吃不下,林语堂常常奇怪廖翠凤怎么不像自己一样地吃喝。
讲究形象外表
林语堂和家里人出席宴会时,总要换上新的衣服,但他却不喜欢把上衣和裤子穿得一样,他觉得只有侍者才是那样穿的。
林语堂也爱漂亮,他把有架的眼镜,换成新式无框的。他知道如何搭配他的衬衫、领带,穿着得体。他讨厌油光头,爱穿舒适的鞋。他喜欢穿棕色、宽大、不透水、发亮光、经穿而舒适的皮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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