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6173336
内容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 目组长期关注司法制度运行与司法改革,现已发布中 国司法透明度、中国海事司法透明度、中国检务透明 度、西部司法透明度、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北京法院 阳光司法等系列司法指数报告以及《司法透明国际比 较》《人民论坛·浙江法院特辑》等系列成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深圳市律师协会联 合课题组编*的《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报告–以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样本(2016)》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 学研究所依托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并与深圳市 律师协会联合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 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标准》的科学性、可行性以及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成效进行第三方评估的分 析。评估结果显示,该实施标准科学界定了执行难范 畴、建立了执行行业标准、完善了执行管理制度体系 、强化了执行审查监督,在权利保障、执行强度、规 范廉洁等取得了良好的施行效果,但还应在执行惩戒 措施、精细化管理、终本结案机制等方面加以完善。
深圳经验对全国执行工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就全国 层面而言,解决执行难,加强顶层设计,需要进一步 理顺体制、确立标准、推动立法、加强信息化、完善 联动机制、发挥律师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深圳市律师协会联 合课题组编*的《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报告–以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样本(2016)》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 学研究所依托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并与深圳市 律师协会联合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 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标准》的科学性、可行性以及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成效进行第三方评估的分 析。评估结果显示,该实施标准科学界定了执行难范 畴、建立了执行行业标准、完善了执行管理制度体系 、强化了执行审查监督,在权利保障、执行强度、规 范廉洁等取得了良好的施行效果,但还应在执行惩戒 措施、精细化管理、终本结案机制等方面加以完善。
深圳经验对全国执行工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就全国 层面而言,解决执行难,加强顶层设计,需要进一步 理顺体制、确立标准、推动立法、加强信息化、完善 联动机制、发挥律师作用。
目 录
一 评估背景
(一)最高法院的部署与举措
(二)广东高院的探索与努力
(三)深圳中院分权集约改革
(四)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提出
二 评估主体、对象与方法
(一)评估主体
(二)评估对象
(三)评估方法
三 《实施标准》的外部优势
(一)政治保障:党委政府鼎力支持
(二)法律护航:地方立法勇于创新
(三)环境优化:争创一流法治城市
四 《实施标准》的科学性
(一)科学界定执行难之范畴
(二)尝试构建执行行业标准
(三)完善执行管理制度体系
(四)强化执行程序审查监督
(五)实体指标客观且可量化
五 《实施标准》的施行效果
(一)有效保障申请人知情权
(二)强制执行力度大幅提升
(三)终本案件恢复执行程序畅通
(四)执行活动透明规范廉洁
(五)执行效益效果双重提升
六 深圳执行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一)执行惩戒措施亟须常态化
(二)被执行人知情权保障待强化
(三)进一步完善终本结案机制
(四)数据的精细化管理须提高
(五)部分实体指标的设置待调整
七 从深圳经验看解决执行难的顶层设计
(一)提升认识,拒执对抗法律应严惩
(二)改革体制,确保执行机构的强制力
(三)确立标准,实现执行权运行规范化
(四)推动立法,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五)互联网 ,完善执行联动机制
(六)畅通渠道,发挥律师的专业作用
结论
附件一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标准(试行)
附件二 法官问卷
附件三 深圳律师问卷
附件四 其他地区律师问卷
附件五 案卷抽查问题清单
(一)最高法院的部署与举措
(二)广东高院的探索与努力
(三)深圳中院分权集约改革
(四)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提出
二 评估主体、对象与方法
(一)评估主体
(二)评估对象
(三)评估方法
三 《实施标准》的外部优势
(一)政治保障:党委政府鼎力支持
(二)法律护航:地方立法勇于创新
(三)环境优化:争创一流法治城市
四 《实施标准》的科学性
(一)科学界定执行难之范畴
(二)尝试构建执行行业标准
(三)完善执行管理制度体系
(四)强化执行程序审查监督
(五)实体指标客观且可量化
五 《实施标准》的施行效果
(一)有效保障申请人知情权
(二)强制执行力度大幅提升
(三)终本案件恢复执行程序畅通
(四)执行活动透明规范廉洁
(五)执行效益效果双重提升
六 深圳执行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一)执行惩戒措施亟须常态化
(二)被执行人知情权保障待强化
(三)进一步完善终本结案机制
(四)数据的精细化管理须提高
(五)部分实体指标的设置待调整
七 从深圳经验看解决执行难的顶层设计
(一)提升认识,拒执对抗法律应严惩
(二)改革体制,确保执行机构的强制力
(三)确立标准,实现执行权运行规范化
(四)推动立法,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五)互联网 ,完善执行联动机制
(六)畅通渠道,发挥律师的专业作用
结论
附件一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标准(试行)
附件二 法官问卷
附件三 深圳律师问卷
附件四 其他地区律师问卷
附件五 案卷抽查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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