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是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50628045
歷代賦彙(校訂本)總目
前言
校點說明
御製歷代賦彙序
御定歷代賦彙凡例
御定歷代賦彙告成進呈表
御定歷代賦彙目錄(上、下)
正文(正集一四0卷)
御定歷代賦彙外集目錄
正文(外集二0卷)
御定歷代賦彙逸句目錄
正文(逸句二卷)
御定歷代賦彙補遺目錄
正文(補遺二二卷)
附錄一:陳元龍傳記材料
附錄二:《歷代賦彙》書目著錄選輯
附錄三:《賦彙》系列編撰及序跋
附錄四:校點採用主要典籍
歷代賦彙作者與篇目索引
前 言
許 結
有關對陳元龍奉敕編纂《歷代賦彙》(又名《御定歷代賦彙》,以下簡稱《賦彙》)的評價,已有近代學者的一些論述,而在清代,對該書簡略的評述主要見載于約二十餘種官、私書目,其中三種有“提要”作較詳細的說明,分別是永瑢等編《四庫全書總目》、紀昀等編《摛藻堂四庫全書薈要提要》與吳振棫的《養吉齋叢錄》中《賦彙》的“提要”。三家評述大同小異,以《四庫全書總目》較詳,茲錄如次:
《御定歷代賦彙》一百四十卷,外集二十卷,逸句二卷,補遺二十二卷。康熙四十五年聖祖仁皇帝御定。賦雖古詩之流,然自屈宋以來即與詩別體。自漢迄宋,文質遞變,格律日新。元祝堯作《古賦辨體》,於源流正變言之詳矣。至於歷代鴻篇,則不能備載。明人作《賦苑》,近人作《賦格》,均千百之中錄存十一,未能賅備無遺也。是編所錄,上起周末,下訖明季,以有關於經濟學問者為正集,分三十類,計三千四十二篇。其勞人思婦、哀怨窮愁、畸士幽人、放言任達者,別為外集,分八類,計四百二十三篇。旁及佚文墜簡、片語單詞見於諸書所引者,碎璧零璣,亦多資考證,裒為逸句二卷,計一百一十七篇。又書成之後,補遺三百六十九篇,散附逸句五十篇。二千餘年體物之作散在藝林者,耳目所及,亦約略備焉。揚雄有言,能讀千賦則能賦,是編且四倍之。學者沿波得奇,於以黼黻太平、潤色鴻業,亦足和聲鳴盛矣。
提要除了著錄《賦彙》卷數等,主要涉及到四方面的問題:其一,本書為康熙帝御定,彰顯了朝廷的官方意旨;其二,從歷代賦學的源流與賦集的編纂,以說明本書的編纂由來及錄賦準則;其三,表彰本書的彙集與鉤稽賦體文獻的功績,以“約略備焉”示其大全的價值;其四,強調了賦體的“黼黻太平、潤色鴻業”的作用,其中兼括歷史(漢、唐盛世)與當朝(康熙時代)的文化意志,同樣揭示了本書的編纂功能與目的。《總目》雖言簡意賅,能切中肯綮,然畢竟限於提要,於《賦彙》的編纂、體制、思想均難盡其詳。相比之下,《摛藻堂四庫全書薈要提要》於《賦彙》的分類及對康熙帝御序的強調,也有值得關注處,如謂:
因題分類,按代編次。有一題而前後數篇者,如《月賦》則漢有公孫乘,劉宋有謝莊,趙宋有汪莘、楊簡,明有馮時可;《雲賦》則周有荀卿,晉有楊乂、陸機,明有朱同之類,亦皆依題類次,義例秩然。伏讀聖祖仁皇帝御制序文,特標班固“登高能賦,可以為大夫”之語,而又推本於《舜典》“敷奏以言”之義,往復垂訓,俾學者體察物情,而鋪陳事理,以務為有用,則是書固非徒以資博贍也。
這對“依題類次”分類法的舉例說明,對《賦彙》“非徒以資博贍”的現實功用的闡述,既有明辨歷史淵承的價值,又彰顯了當代的學術意義。
《歷代賦彙》的編纂
《賦彙》作為清康熙年間宏大的文學整理工程之一,雖以陳元龍的個人編纂為主,卻有著重要的文化精神與時代背景。由於康熙敕編,所以本書編纂背景及宗旨均與當朝的文化政策相關,並貫徹了康熙本人的文化主張。臚述其要,略在兩端:一是盛世修典,《賦彙》為其一種且具當朝文化的共建意義。康熙帝玄燁以幼沖登大位,世事多艱,開闢不易,然經歷平定三藩、收復臺灣,國家一統,朝野祥和,儼然進入“康熙盛世”,於是弘文修典,呈示太平,成為朝廷要務。據《國朝宮史》記述,康熙朝官修圖書多達六十餘種,其中如《御選古文淵鑒》、《御定全唐詩》、《御定全金詩》、《御定四朝詩》、《御定佩文齋詠物詩選》、《御定題畫詩》、《御選唐詩》、《御定千叟宴詩》、《歷代詩餘》以及《賦彙》等,皆文學類圖書,多具有會通前代之“全”的性質。因此,陳元龍在《御製歷代賦彙告成進呈表》中在誇揚賦體“本為六藝之笙簧,終作五經之鼓吹”的同時,又著力於贊述:“欽惟皇帝陛下,道高允執,學懋緝熙,平天成地,經綸持五運之中;奮武崇文,道法冠百王而上。”其中雖多類似以達上聽的套語,然觀其“奮武崇文”的內容,實為當時文化盛景的寫照。
二是推尊賦功,以張揚賦體的現實致用。對此,康熙《御製歷代賦彙序》開篇所言為明晰:
賦者,六義之一也。風、雅、頌、興、賦、比六者,而賦居興、比之中,蓋其敷陳事理,抒寫物情,興、比不得並焉。故賦之於詩,功萬能為獨多。由是以來,興、比不能單行,而賦遂繼詩人之後,卓然自見於世。
如果說其中有關賦家繼詩人之後興起,或抒心寫志,或潤色鴻業,都是泛泛而談,那麼這篇寫於康熙四十五年之“御序”中內含的當朝的賦用之功,則真實可考。這又可以聯繫到康熙十八年朝廷設立“博學鴻詞”科的考賦問題。據《清史稿·選舉志四》記載,康熙十七年詔:“自古一代之興,必有博學鴻儒,備顧問著作之選。我朝定鼎以來,崇儒重道,培養人才。四海之廣,豈無奇才碩彥、學問淵通、文藻瑰麗,追蹤前哲者?凡有學行兼優、文辭卓越之人,不論已仕、未仕……朕親試錄用。”又,《聖祖本紀一》記載:“(十八年)三月丙申朔,御試博學鴻詞於保和殿,授彭孫遹等五十二人侍讀、侍講、編修、檢討等官。”是科考一詩一賦,賦(可古可律)為《璿璣玉衡賦》,排律詩為《省耕詩》。儘管康熙朝“博學鴻詞”僅此一試,卻影響深遠。考康熙一朝,在《賦彙》之前,已有趙維烈《歷代賦鈔》、陸葇《歷朝賦格》、王修玉《歷朝賦楷》等賦總集的編纂。傳承其盛,當朝學者或以為“國朝昌明古學,作者嗣興,钜制鴻篇,包唐轢宋”,或以為“我朝稽古右文,人才蔚起,懷鉛握槧之士,鋪藻摛文,幾無美不臻,駸駸乎跨唐宋而上之矣”。所謂超越唐、宋,顯然就闈場考試律賦而言。值得注意的是,清代以詩賦“課翰林”的館試制度,雖肇端雍正朝而定制於乾隆朝,然康熙曾諭詔翰林官進呈所撰詩賦詞章,已呈示翰苑重辭賦的走向,同時,按清制康熙朝鄉、會試均不考賦,然童生縣試、院試,生員歲、科試均考古、律賦,故童蒙學館試賦實為常例。所以清世隆賦,始興於康熙一朝。在此文化背景與康熙的意旨下,作為“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的陳元龍奉敕編纂《賦彙》,是職守所在,受命為之,同時也與他的生平與學養有關。
陳元龍(1652—1736),字廣陵,號乾齋,系浙江海寧望族,因官至文淵閣大學士,民間又稱陳閣老。陳氏事蹟主要見載于《清史稿》卷二八九、《清史列傳》卷十四、《國朝耆獻類征初編》卷十二、《國朝先正事略》卷十、乾隆四十一年修《海寧州志》卷十、蔡冠洛《清代七百名人傳》編,以及清國史館輯《滿漢名臣傳·漢名臣傳》卷十六等,有獨立傳記,而閻湘蕙《國朝鼎甲征信錄》、陳其元《庸閑齋筆記》等,亦有零星記述。其中《清史稿》所載繁簡適中,陳氏生平主要經歷可觀大概。茲引錄如次:
陳元龍,字廣陵,浙江海寧人。康熙二十四年一甲二名進士,授編修,直南書房。郭琇劾高士奇,辭連元龍,謂與士奇結為叔姪,招納賄賂,命與士奇等並休致,語互詳士奇傳。元龍奏辯謂:臣宗本出自高,譜牒炳然,若果臣交結士奇,何以士奇反稱臣為叔?事得白,命復任,累遷侍讀學士。元龍工書,為聖祖所賞,嘗命就御前作書,深被獎許。上御便殿,書賜內直翰林,諭曰:爾等家中各有堂名,不妨自言,當書以賜。元龍奏:臣父之闓年逾八十,家有愛日堂。御書牓賜之。四十二年,再遷詹事,以父病乞養歸,賜葠。時正編《賦彙》,令攜歸,校對增益。上南巡,元龍迎謁,御書牓賜之闓及元龍母陸。之闓卒,喪終,召元龍授翰林院掌院學士。五十年,遷吏部侍郎,授廣西巡撫。值廣東歲歉,廣西米價高,元龍遣官詣湖南採米平糶。五十四年,修築興安陡河閘,護兩廣運道,並於省城擴養濟院,立義學,創育嬰堂。建倉貯穀。五十七年,擢工部尚書,六十年,調禮部。世宗即位,命守護景陵。七年,與左都御史尹泰同授額外大學士。尋授文淵閣大學士,兼禮部尚書。元龍在廣西,請開例民捐穀得入監,李紱為巡撫,請以捐穀為開墾費。上責其借名支銷,命元龍詣廣西清理。紱旋奏元龍分得羨餘十一萬有奇,除在廣西捐公費九萬,又助軍需十萬,今倉穀尚有虧空,應令分償。及授大學士,命免之。十一年,以老乞休,加太子太傅致仕,令其子編修邦直歸侍養。行日,賜酒膳,令六部滿漢堂官餞送,沿途將吏送迎。乾隆元年,命在籍食俸,尋卒,賜祭葬,諡文簡。
根此再參照其他史料,陳氏生平大略是三十四歲中康熙二十四乙丑科進士,殿試一甲二名入翰苑,二十五年充日講官記注起居,二十八年遭彈劾休職回鄉,三十年複任,四十三年以父年高蒙恩歸侍,四十九年擢翰林院掌院學士,五十年遷吏部尚書,授廣西巡撫,五十七年遷工部尚書,六十年調任禮部尚書。雍正即位,為文淵閣大學士,兼禮部尚書。乾隆元年卒。陳氏除《賦彙》之編,還參與了《御製淵鑒類函》、《御製佩文齋詠物詩選》的編纂工作,同時尚有《愛日堂詩集》與類書《格致鏡原》等撰述傳世。在諸家傳記中,有關《賦彙》的編纂,或未提及,或僅一語帶過,即康熙四十三年陳氏獲准返鄉侍奉老父,有“時正編《賦彙》,令攜歸,校對增益”的記載。據陳氏《御定歷代賦彙告成進呈表》所署日期與康熙帝題序,本書完成於康熙四十五年,而距四十三年陳氏返鄉“校對增益”僅兩年時間,期間陳氏遵循返鄉臨行時康熙傳旨“此書原系爾所纂輯,彼時因克期告竣,未必全備,今付爾攜至家中,從容增益校對”,可見這之前因“克期告竣”,《賦彙》宜初編已成,至於何時開始編纂是書,則無明確記載。然據馮柳堂的推測,當在康熙三十三陳氏“遷侍講,尋轉侍讀”(蔡冠洛《清代七百名人傳》)之後,由此至回鄉“增益校對”,時歷十年。十年間陳氏於三十五年隨上征葛爾丹,三十八年充陝西鄉試正考官,三十九年遷侍講學士,四十年轉侍讀學士,四十二年擢少詹事充經筵講官、遷詹事等,雖主職翰詹,卻也不乏外務,在這樣的情況下,于這樣的時段完成《賦彙》初稿,也是比較合理的。
康熙為何選擇陳元龍而授以此任,除了編書乃翰詹之職,葉永勝《陳元龍與〈歷代賦彙〉考述》作出兩點推測,其一,陳元龍與康、雍、乾三代帝王的親近關係;其二,海甯陳氏作為書法世家包括陳元龍本人有“書法董、趙”的美名,故受到酷愛書法的康熙之眷顧。這二者往往又可合而為一,如康熙“三十四年,御書‘鳳池良彥’額並御書一卷賜之”;三十九年四月,“上御便殿,作書賜內直翰林觀,諭曰:‘尓等家中各有堂名,不妨自言,當書以賜。’元龍奏父之闇年逾八十,擬愛日堂三字,御書賜之”;“四十四年,上南巡,元龍迎駕。上慰問,並詢及其父,賜御書‘南陔日永’額並賜其父人葠、金扇等物”,三度賜書陳氏,可見恩寵之重。當然,這只是背景材料,康熙之所以委以此任,主要是對陳氏學識與賦才的認可。根據陳氏自述,他及第前“光陰磨耗於制舉業中,未暇旁及詩賦詞章”,然觀其《愛日堂詩集》前四卷及第前之作,已然功力非淺,且入翰苑後,亦多進呈獻納之作,如《皇清文穎》卷三十四收錄其《幸魯頌》、卷四十六收錄其《豐澤園修竹賦》等,亦可見其深諳賦頌之術。
對《賦彙》的編纂成績及價值,前賢論述甚多,茲不復贅。其實在康熙序與陳氏進表中,已多自陳其義。如康熙序文在獎飾賦體功用後收束云:
間嘗以求天下之才,故命詞臣考稽古昔,搜采缺逸,都為一集,親加鑒定,令校刊焉。為敘其源流興罷之故,以示天下,使凡為學者知朕意云。
這一方面顯示出康熙對陳氏才能的信任,另一方面又可見康熙將編書視為己任,奉為國事,彰顯了帝王意志與官方色彩。而陳氏進呈表申言其編的具體內涵謂:
按部考辭,分題辨類。上稽乾度,亂星辰雨露於毫端;俯察坤輿,聚都邑山川於紙上。大之兵農禮樂,動合王章;小之服食舟車,咸關日用。或興懷民事,開卷而如睹耕桑;或緬想儒宗,披文而恍談名理。蟲魚草木,多識乃格物之資;刀劍琴書,遊藝亦怡神之助。以逮訪道遊仙之作,談空記幻之篇,此望古而興思,彼懷人而憶事。憂樂互異,清豔各殊,無不竭學士之經營,殫詞人之藻繢。爰類從而區別,分正集與外編。綺制雲蒸,鴻篇霞蔚。以至單辭剩句,拾錦縷於寸絲;斷簡余箋,采吉光於片羽。
出於求全心態與考索精神,陳氏完成了這部超越前人的宏篇钜制,堪稱與當時所編纂刊刻的《全唐詩》等總集享有同等聲譽的一大型文化工程。至於《賦彙》存在的問題,包括疏漏與訛誤,前賢評述亦多,其中以馬積高《〈歷代賦彙〉評議》較為詳明。應該說,陳元龍在編纂本書時態度是謹慎的,“所采之原本,每有缺字誤字,若有他本可校,擇其善者從之。其他無本可校者,不敢以臆見增損改易,謹遵古人缺疑之義,仍依原文謄寫,以俟參考”。但由於該書成於眾手,尤其是編者返鄉期間完成“增益校對”,參考舊籍或有限,《賦彙》存在諸多不足,是所難免。例如所錄賦作沒有注明出處,多數篇章沒有注明異文,還有的將斷章作為全篇收入書中。又如所標作者姓名及所屬時代多有訛誤,還有同一人而用二名的情況。作者訛誤者如隋李播《天象賦》署漢張衡,晉殷巨《鯨魚燈賦》署殷臣。朝代誤者如東漢鄧耽《郊祀賦》署陳鄧耽,唐孫樵《露臺遺基賦》署元孫樵。一人用二名者如溫庭筠,《錦鞋賦》署溫庭筠,《再生檜賦》署溫岐,實為一人。又如偽作與出處待考者,書中不注明,不考辨。如署唐江采蘋的《樓東賦》,應為宋人假託;署名宋張鏡《觀象賦》實為十六國時張淵作,署名宋王徽《詠賦》出明人劉節編《廣文選》,頗為可疑。又如所收賦有缺姓名者,有缺朝代者,這些雖可見編者審慎的態度,但也有因失檢而出現疏漏者。又如有些賦作重複出現,有誤一篇為兩篇者,這些當是抄錄來源不同,且失於檢點。此外,該書雖名《賦彙》,然失收者亦夥。有些易見文集遺漏者也不少,如歐陽修《歐陽文忠公集》有賦二十一篇,僅錄十五篇;蘇軾《東坡內外集》有賦二十三篇(不包括應試律賦),僅錄十七篇(包括律賦三篇);劉基《誠意伯文集》有賦八篇,僅錄四篇;李夢陽《空同集》有賦三十五篇,僅錄六篇;何景明《大復集》有賦二十二篇,僅錄十二篇。甚至連一些著名篇章也在失收之列,如孫樵《大明宮賦》、何諷《夢渴賦》、秦觀《黃樓賦》等均未收錄。陳氏雖云參考了趙維烈《歷代賦鈔》,然其中所收明人賦,《賦彙》遺落者也多達九篇。儘管有諸多缺憾,《賦彙》仍不失為比較權威的賦學文獻。同時,《賦彙》僅收錄以賦名篇的作品,不錄如“七體”、“答難體”,雖然表現了嚴體制的特徵,但也失收被賦學界習慣視為賦的諸多作品,如枚乘的《七發》等,這是值得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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