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44750257丛书名: 名作家文学课
坚持己见
诗自何处来
巧用修辞
“文科之隐忧”
一切皆有书指引
不是摆脱束缚,而是拥有自由
谈谈快速阅读及我们所称的“完整”
不能让自己惊奇的,怎能让别人惊奇
带着“编织物”前行
世间万物,正反相随
弗式诙谐
谈谈“的忧虑”
信念如何铸成
生活必有所依,直至被代替
某种赌博——无法确定的事情
世界的未来
慢慢求索,直到有所感悟
当写诗的时候,我想自己在做什么
论“选举者”与“当选者”
一见钟情
谈谈归纳
“站在新的起点”
某种莫名的焦虑
关于思考和在闪耀中毁灭
优雅地关注美好的事物
让我们勇敢地说出——诗歌价值无限
听我说——我的人生足迹
编者后记
引用文献出处
译后记
序 言
戴维M.施里布曼
罗伯特弗罗斯特是美国著名诗人,曾四次获得普利策奖,是所有美国诗人中获得该奖项次数多者。1963年,诗人辞世时,伦敦的《泰晤士报》在讣告中这样写道:“毫无疑问,弗罗斯特是美国著名受人爱戴的文学家,”并在编者按中专门强调,他在英格兰享有的声誉,使我们在悼念他时“感到仿佛是失去了一位本国文学大师”。美国总统这样评价,他的去世让“美国精神留下了空缺”:“虽然他的离世使我们精神空虚,但是他已经给美国人民留下了不朽的诗歌宝藏,美国人民将永远从他的诗行里获得快乐和理解”。就在一年前,英国的罗伯特格雷夫斯在英国版的弗罗斯特后一部新诗集的前言中宣称:“真实情况是,坦诚地讲,弗罗斯特是位能被称着大诗人的美国人”。
在将近半个世纪的诗歌生涯中——从1914年出版部诗集到去世——弗罗斯特作为一位诗人和文学家获得了巨大的声望和广泛的影响。他是一位罕见的文学大师,既赢得了大众的赞誉也获得了学者们的认同。他的另外一个惊人之处在于,在他的世纪里,只有威廉福克纳能与之匹敌:一个拥有高雅艺术的作家深深根植于一个地区,但又无可争辩地代表了一个民族——甚至全人类。
他是一位乡村小路诗人,那时他的国家正在建设城镇和横贯全国的高速公路。他是一位具有闲情逸致思想的祭司,而那时他的国家四处充斥着商业崇拜;在工业化的浪潮里,他的焦点始终在农业和乡村况味。在一个全世界都在未来的祭坛面前跪拜的时代,他确乎是一位过去的坚定的维护者。在一个谎言被粉饰得完美无瑕的时代,他却道出了巨大的真实。
然而,弗罗斯特,一个城市化时代的乡村人,一个新文化时代的老古董,却又是一个与“早报”一样跟随潮流的人,在拥有着为广泛的大众市场、大众文化的国度里,心中装满了大众的诉求。他出现在纯文学刊物的封面如《大西洋月刊》、《星期六评论》,他也出现在大众流通的杂志封面如《时代》、《生活》。两个圈子的读者都敬重他、热爱他。
随着岁月的流逝,各种荣誉也纷至沓来。他被授予了四十多个荣誉学位,包括牛津和剑桥的学位,在他之前仅两名美国人同时获得这两所大学的荣誉学位,那是十九世纪的H.W.朗费罗和J.R.洛威尔。在他的故乡弗蒙特州,一座山依他命名。在其七十五岁和八十五岁生日时,议会一致通过,向他正式致敬,并在1962年他八十八岁生日时向他颁发特别金牌。对这样一个人而言,所有这一切,正如一首诗“锈迹斑斑”中所言,都“不如你/集体的爱/那么温馨/而这爱,正轻轻拂过现代世界。”
虽然弗罗斯特时常回到农场,但他并不是一名隐士。渐渐地,他成为了一位公众人物——一位名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接受了大众而大众也接受了他。在他生命的后阶段,他提到他存在的“公众性”——这个词为他独有,恰是他本人的真实写照。但是这“公众性”并不是仅仅在他慈祥的老年时才获得的(实际上,无论是青年时期还是老年时期,弗罗斯特身上都有一种并不单纯慈祥的东西,因为他的世界是一个矛盾的世界,而不是一个单纯的世界)。然而,作为公众人物,也许1958年被聘请为国会图书馆的诗歌顾问强化了他的角色——相当于美国选定的桂冠诗人——后来又担任国会图书馆的人文荣誉顾问。
1962年3月,正是弗罗斯特戏剧性地担任肯尼迪总统就职仪式演说嘉宾后一年多一点的时候,诗人告诉一位弗罗里达的采访者说:“这一年来,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出名了。这使得我全部暴露在公众视线里。很多人给予了令人温暖的关怀。但是出现在公众里,那不是你写诗的地方。”
对于一个潜心于内心世界和拨动公众心弦的人,站在公众视线里是一种讽刺,而且他自己也被许多这类讽刺所伤害。1962年,他前往苏联。在苏联,他与赫鲁晓夫举行了广为周知的一对一的历史性见面。(以前他也曾以文化友好使者身份,受国务院派遣,到过许多国家如巴西、英国、爱尔兰、以色列和希腊。)后来,诗人在艾默斯特学院对听众谈起他的苏联之行:“作为一个作家或者老师,被苏联之行几乎把我废掉了。近我碰到的所有人,几乎没有不知道我去过苏联的,尽管他们从来没有读过我的任何书。”
弗罗斯特的诗歌在其身后广为流传,而且名声与日俱增。他在为诗友E.A.罗宾逊撰写的一篇评论中曾写道:“的愿望是写几首能永世相传的诗歌”。十分显然,如果按照这个标准,弗罗斯特的诗歌抱负,已经相当完美地实现了。
但是,迄今为止,读者并不知道弗罗斯特——也无从知晓——的另一个重要的角色,即作为教师和演讲者。事实上,他是美国伟大的教师之一,无论是美国教室、讲台或者舞台伟大的存在之一。尽管很多年乃至几十年过去了,但是在很多人的记忆里——在学院、大学或者小学——弗罗斯特,无论是演讲智慧还是演讲形象,仍然是魅力独具、生动难忘。他经常周游全国,在城市或者乡间,面对特殊群体或者普通大众发表各种演说。不过,他喜欢的听众还是知识群体。
他自己从大学离开了——如所周知,上本科时他就曾逃离了达特默思和哈佛。(“达特默思是我主要上的大学”,他在1960年告诉一位采访者,“也是我逃离的所大学。后来我也从哈佛大学逃了,但是达特默思是个”。有时,正如1961年在在康涅狄格学院那样,他还会补充说,“从达特默思,我逃离了并开始了我的事业”。)可是,他也跑回过大学,承认那里才是美国诗歌的氧吧。在1954年,他对大学里的听众略带夸张地说:“我今天不会站在这里,甚至也不会有我的存在,如果没有大学的庇护。在美国,我们没有王公贵族或者贵妇人来庇护诗人,所以我们只能依靠大学以及大学提供的听众。依我看,在世界上,好听众就是居住在大学城里的城镇居民与大学师生。是他们,给予我生命,给予了我生活。”
对于自己的文学生涯,弗罗斯特曾经用一个专门的术语来概括:四处吟游的诗人。这是一个很漂亮的概括术语,即使有一点不经意的自嘲味道但也有一点儿自视太高的意思。于弗罗斯特而言,四处吟游,正是诗人之所为——他曾走遍美国,有时还跨洋吟游。四处吟游,这使得他与传统相接。1962年,他曾对乔特中学的学生说:“大家知道,这是诗人四处乞讨的谋生方式。从荷马开始,我们就是乞丐。”他还引用托马斯.希伍德的诗行:“七个富裕的城镇在争论荷马的死亡,/而这些城镇正是或者的荷马乞讨的地方。”然后,他坦言道:“我乞讨的地方远不止此,正如有人所言,我吟着这些诗句,到处乞讨。这是一种很好的美国行乞方式啊。”
即使弗罗斯特要向听众朗诵自己的诗歌,他典型的开头往往是,像一场歌剧那样,以随意性的谈话方式拉开序幕。恰如1960年他在迈阿密大学的一次演讲中所说:“首先我给大家即兴朗诵一首诗歌,这样开头……是一个不大的主题——有时是政治的,有时是宗教的,有时是历史的。反正是我刚刚想出来的东西。”同样地,1959年在爱荷华大学,他这样对听众说:“我往往以这种漫谈方式开始,这是我的自由诗。但我从来不写自由诗。我只是即兴地谈论自由诗。”但是,即使是他即兴演说,他也总能够娓娓道来,如同圣贤的书面表达。
多少年来——在教室、在演讲厅或者在报告厅——无论听众是来自某一课程的班级还是来自四面八方,身为教师的弗罗斯特已经成为一位显赫人物。(在1962年11月份的底特律大学,八千五百多听众见证了诗人在讲台上的后荣光。)他是一位善于吸引公众注意力的或者爱出风头的人,他自己也知道这一点。诗人、批评家和翻译家约翰西尔迪在《周六评论》上这样描述弗罗斯特:“事实上,他是一位专业高手:他知道如何提起听众的兴趣,也知道如何控制局面。”
但是,并不是所有场合都这样。对于弗罗斯特而言,讲台他是逐渐培养起来的情趣,也是逐步获得的技巧,来之不易。早年,他曾为面临听众而倍感恐惧。正如他的官方传记作者劳伦斯汤普孙所描述的那样,弗罗斯特的生平故事中有一段是描写1892年他在马萨诸塞州劳伦斯中学告别演说时发生的窘迫情形。汤普孙这样写道,弗罗斯特“极度紧张”,在他即将开始演说前冲下讲台,跑下演讲厅后面的楼梯,把手巾浸泡在水槽,把脸泡在冷水里,在演讲厅的走廊上不停地来回走动,然后缩头缩脑地回来——站在讲台上,几乎周身都在发抖,极度痛苦地开始了他的演讲。
还有两次,大约是在1906和1907年,在新罕什布尔州的德里公理会教堂,弗罗斯特应邀为男人联盟朗读自己的一首诗,他由于极度紧张,后不得不由牧师替他朗读。在1909年,他应邀为他的一群教师同事演讲,他事先再鞋底放些小石子,希望以此能分散注意力而不至于过分害怕。此外,汤普孙还细致描述了几年后发生在弗罗斯特身上的另一个窘迫情形,那是他刚从英格兰返回不久,也刚刚出版了早的两本书,他面对一群波士顿的听众:
“他决定无论经历什么样的窘境,也要通过在公众场合露面努力提升自己的诗歌声望,他尽自己努力去展示自己的勇气、胆识和果敢。然而,当他站在作家俱乐部的听众面前时,手还是不停地发抖,以至于他担心自己手里的书会掉到地上。在他还没有说话之前,他感到嘴唇在不停地颤抖,而他说话时,声音确实在明显地颤抖。他看到一些听众都在为他捏把汗。”
弗罗斯特从来就没有在讲台上镇定自若,多只是控制得好些而已。三十多年后,他在一封写给《艾默斯特研究生季刊》编辑的信中附言里以半开玩笑的方式说:“我走向讲台的原因是展示我的勇气…我这样做,是为了弥补自己没有像一位真正的英雄一样直面飞来的子弹那样的经历。在演讲前后,我受的折磨比演讲时还要多得多。”
但是,一旦他克服了怯场,他努力使讲坛成为他的朋友,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他的圣坛。他在讲坛上找到了灵感,而在许多时候他在讲坛上的表现给人极大灵感和启发。在讲台上,如同他拿笔写作那样,他的能够发掘出他所谓的“语词的细微之处”。在讲台上,正如在山巅一样,他有时滔滔不绝,正如他在一个完全不同的语境——一首诗《不愿意》中所说的那样,象“登上极目之处/纵览一切景致,然后,信步走下。”他的一生注定就是“向世界诉说”,虽然他并不是所有的时候都准确地知道他该说什么。他在讲台上就是这样,无可比拟,令人难忘。
弗罗斯特在讲台上的从容镇定,与他在谈话中的从容镇定如出一辙。他不再冥思一个给定的题目,而是随性而谈。无论他是被邀请去发表一个专题演讲还是去参加毕业典礼演讲,他都随意而谈,没有准备讲稿或者哪怕是一点提纲之类的东西。在演讲中,他从不克制自己漫游的思绪,总是随兴所至,任意发挥,侃侃而谈。
有些时候,弗罗斯特为自己的演讲准备了一个题目,但是他讲的却与题目完全无关。一次,是在1954年春天,他应邀去谈论一个大学课程设置的题目“科学的自然与超自然边界”,他这样开始他的演讲:“你们都知道了讲座的题目,现在我想,你们大概应该猜出了该讲什么,所以我还是谈点别的东西。”他就是没讲那个问题。1960年在华盛顿一个新闻发布会上,他说:“直到我看到了他们的白眼,我跟谁讲什么都总是一个秘密。只有今年,他们邀请我去俄亥俄、哥伦比亚,希望我给他们三个题目选择。我没有三个题目。没有选择,他们只好接受我给的题目……”
尽管有时看起来表现得风趣十足或者漫不经心,但是弗罗斯特从来没有怠慢过他的任何演讲。1938年,H.培根.卡拉莫对一位邀请诗人演讲的人说:“弗罗斯特先生在演讲前特别希望能独处”,“换句话说,如果你邀请他在晚上演说,他喜欢被安排去某地休息而不与任何人说话。他演讲前往往简单吃一点晚餐,譬如一杯热牛奶,一两个生鸡蛋……他特别讨厌有人在演讲前为他安排晚宴,因为这样的话他就不得不与人谈话。这样他会特别沮丧。”
不过,虽然演讲前的数小时有点烦躁,而演讲过程本身却又是典型的平静。对于诗人来讲,这种转变过程是漫长的。在早期,他在公共场合演讲总是焦灼不安。1950年,诗人向塔夫茨听众这样描述他1915年在一所大学向学生联谊会朗读他的两首诗时的感受:匆匆逃离“生命的恐惧”,“象兔子一样急急逃离……根本没有意识到我在做什么,只是想逃命。”
然而,一旦诗人从一位慌张的朗读者转变为一位沉着冷静的演说者,听众们将会听到诗人对自己作品丰富的阐释,而不仅仅是即席的解读。虽然他说的东西并没有写下来,但也并不是真正的即兴之说。他是显得随意,但并不是临时拼凑。他可能显得好像是一位思维流的演说者,但其演说确是静水流深,不仅如此,他的演说技巧也是一流的。他的友人雷金拉德库克曾多次参与诗人面对不同听众的演说。他在1956年曾写道:“一种具有欺骗性的漫不经心的方式可能使得首次听他演说的人认为,弗罗斯特对待演讲非常随意。然而,结论其实恰恰相反。”
诗歌,当然是用来说的,也是用来朗读的——弗罗斯特在他的“吟游”历程中总是告诉他的听众,他想“说”一些诗——听他大声说他的诗,以及阐释他的诗,有一种特别的情趣。但是,除此之外——作为补充或者丰富——就是听他的“自由诗,即兴之说,这样开始”这种演说序幕,听他的阐释、评论,点缀他的“说诗”,也是别具风趣。
诗人带给听众典型的盛情邀请包含在几个字里:“你也来了。”这是他的《波士顿之北》中一首诗“牧场”的一行诗(这首诗被诗人用作他所有综合诗选集的引子)。
这般热情的邀请,吸引了更大范围的听众主体——正如他在一本诗集的献词中所言“范围不断扩大,甚至扩大到了政府和宗教群体”。而其中表达的含义正是确认一种弗罗斯特所谓的“语言的纲性规则”——如其诗“大山”所言——“所有的情趣来自于你如何言说一件事情。”
马克吐温,一位伟大的演说家和作家(正如弗罗斯特一样,既是一位文人也是一位公众人物,在英美广受民众喜爱),曾如此区分演讲与漫谈(speeches and talks):“演讲能够被印制成文,而漫谈不可以。”他断言,演讲由认真推敲的句子和思想的圆熟表达准确地与人沟通,而漫谈则不可能。他认为,“漫谈的灵魂”在于“行为”而不是言词——“行为”包括手势以及声音的变化;“思想的无声表达”——所有一切都是一位速记员在记录演说时无法捕捉到的东西。
虽然吐温这样说,但是收集和印制一些演说者的“漫谈”确实有很高的价值。漫谈并非都是廉价的,常常具有异常丰富的内涵——特别是,当漫谈主体是写作和演说大师时,恰如吐温和弗罗斯特那样(他们的漫谈事后都已印制出版)。在即兴的表达中——抑或是真正的即兴或者某种程度上的即兴——它不仅包含了说话者想什么,而且还显露出他如何想。漫谈不单是思想的产品,它还富有启示地展示了说话人的思维过程。
罗伯特弗罗斯特冷静地思考,也把他的思考谈出来。很清楚,从很早的时候——可以回溯到他青少年时代,在1920年代——他就考虑把自己的一些谈话记录下来。1932年,他给友人西德尼卡克斯写信,清楚地表达了一个想法——出版一些可能的以谈话为内容的文稿:“我想告诉你,我对于你想与我签订合同的真实想法。目标是我所曾经关注过的一切。我的很多想法已经在诗歌里了。但是,在漫谈中我有一些临时的想法,我担心我绝不会写出来,因为我惰性太强,不想动笔写散文。我觉得,那些想法大多与我的教学相关,是一些关于教育的想法,更确切是说,是一些课程内容。这正是我希望你付出努力之处。我想,如果不太影响你的工作,你肯定愿意为我俩把这些东西整理出来。”
一年半以后,诗人再次给卡克斯写信:“多年前,我建议你记叙我在漫谈中表达出的但又懒得动笔写下的关于学校、人生、艺术的一些想法,这是很不慎重的。我的想法其实并不是你设想的那样。你以为我是想为自己立传……而我却完全不是出于个人原因。”在同一封信中,他还说:“我尽力回避写前言,这点你也清楚。偶尔,我也希望有朋友来为我作品做阐释。这并不费事,而且如果依靠我的平常漫谈,那比依靠与我进行的专门谈话要好得多。”
弗罗斯特在世时,出版了一些他的漫谈,有的是他授权
他给美国人民留下了一座不朽的诗歌宝藏,美国人民将永远从他的诗行里获得快乐和知性
—-美国总统约翰J.肯尼迪
弗罗斯特在美国诗歌中占有独特的地位。他的影响远比其他同时代人更为深广。……一部分优秀前辈学者长期以来都认同弗罗斯特所取得的光辉成就。今天,一代年轻学者正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继续深挖,这种持续的再评价意味着未来学术界必将对弗罗斯特的成就更为关注。”
——《20世纪美国诗歌指南》
不能让自己惊奇的,怎能叫别人惊奇
1956年4月4日,弗罗斯特先生在俄勒冈州大学发表演讲。本文节选自该演讲。《尤金纪事卫报》报道了演讲前的新闻发布会,报道这样开头的:“诗人弗罗斯特,这位普利策奖的四次获得者,周二坦言在所得税申报表上,他从未将自己的职业表述为诗人。”该报援引了他的解释:“我曾经极力绕开‘诗人’一词,只填写‘农夫’或‘教师’或‘退休者’。我把‘诗人’这一称谓看作是一个不能用来自我形容的赞誉之词。”
当我在教书的时候,像其他一些人一样,抱有如此希望:一年大约只开设十个讲座。我想享受大学里的特权:一年只举办十次,十二次,多十五次的讲座;诸如此类。
如果没有特别的事情汇报,我宁愿永远不走进课堂。这些事或关于我的亲身经历,或关于我脑海的想法——不论哪种,都有特别之处;它们可以是思想的冒险,也可以是社会或同伴之间的奇遇。
我记得曾想对学生这样说:“自我们上次见面后,你们又有什么经历吗? 又发生了什么新的事情吗?现在让我来告诉你们我碰到的事情——哦,可能该说成是我想到的事情,而不是我碰到的事情;我认为前者比后者更具有价值。
我曾经尝试如此教学。我说过,“进步”教育的诠释是——如果连我都不感到惊奇的事情,我将决不告诉任何人、任何学生。不让我惊奇的,怎让别人惊奇。人们说,“作家不流泪,读者就不会有泪。”作家没有激情和快乐,读者亦不会获得愉悦。
如今有个怪事,在各色各样立志成为和我一样重要的人士当中,有人把写作化成一桩痛苦之事,并公开宣称他们的痛苦。但他们却期望你能分享这种痛苦。
这真是个奇怪的矛盾,不是吗?它听起来充其量像清教主义。而我和你们相处感到快乐,作诗感到快乐,为我脑海产生的想法感到快乐。
正如我乘火车来时也感到快乐一样。有一个晚上我半夜醒过来——我要说这件特别的事情了——我记得那个晚上我被人们关于“欢聚” ——这个可怕的词“欢聚”——的谈论搅得心烦意乱。这个词鬼使神差地闯进我的脑海。
我不会为了那些事情而出去与人争得你死我活。但我想到了雪莱——五六十年前的那个时候我正读他的作品——(我一直没有再读他的作品,尤其在近。他的一些作品我已烂熟心无需再看。)我想起了他的一首叫《阿拉斯特》的诗,并记起了本来忘得一干二净的另一个标题。我没意识到原来自己还记得它。但它确实在那夜闪入我的脑海。你们知道是什么吗?《阿拉斯特;遁世的精灵》。不是欢聚!
这是他笔下的一位诗人。我记得开头部分:
有一位诗人英年早逝,他的坟
不是由虔诚的双手敬重堆砌
而是打着漩涡的秋风魔法般地
使一座枯叶金字塔巍然耸立在
他腐烂的尸骨之上【……】
他如同弃儿独自飘荡在这个世界上,你们明白的,后那样死去。在那里他将独处到永远。然而,他是位诗人。我为自己辩护的时候想到了这一点。(尽管我承认今晚我不是独自一人。)然而,这些念头就那样进入了我的脑中。
我能记得——这本书中有一首我早期创作的诗歌——我能记得自己在马萨诸塞州的劳伦斯大街上时,这首诗灵光一现的情形,那时由于听说叔本华——(是听说;在当时那个年纪我还没有读他的作品。我还在上高中。)听说到他的思想,即这个世界——我们的世界,我的世界,你的世界,以及所有人的世界——都是我们的意志的产物。你们明白:世界作为意志……我的脑海里反反复复思索着这句话。
我还记得当时在大街上具体位置。我思考着一件事:也许我自愿存在于这个世界——我的存在是自身意志的表现。我也自愿过我即将要过的无比糟糕的生活。这所有的一切在我出生前就已告知了我,也告知了许多其他人。人人都有机会拥有它,而我争取到了它,开始投入生活。后来我又被提醒到:我不会再因为想到人生是出于自愿的选择,而产生安心之感。我被迫过完这一生——尽管我已经想不起——带着对它的源头的和未来的困惑过完这一生,尽管人生是一个我自己做出的选择。
于是,我以此为素材写下了一首相当长的诗,题目是“生存的艰难”。我仍然记得沿街行走时它闪现于脑海的时刻。这就是我一直以来在作诗、谈话、讲课或者做别的事情时灵感一现的情形。
我常两手空空走进很多课堂。我也不会把授课当做是授课。即使我一年只上十二次课我也照样领到薪水——在课堂上我会有类似的灵感涌现。那曾经让我大为惊喜、情不自禁,特别想依此弄点东西出来。
记得在一所小小的乡村高中时,我许多时刻都有这样的想法。我记得许多日子,(虽然很多已经被我遗忘)——但是我能记得那些特别的日子,一些类似的事情让我的生活充满歌声。
人们常常好奇,诗歌来自哪里?我也完全不知道它们到底从何而来。但是那便是诗歌产生的地方之一。一种无可抗拒的巨大惊奇之馈赠,潜入我心间。
再给你们举个例子吧。——(这个例子我偶尔才这么用。)——就在片刻之前我想到——如同那个夜晚一样;漫步街头,那个时刻;——我突然想到,纵观世界历史,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一位在哲学领域声名赫赫的女性。这听起来是跟女性主义作对,不是吗?其实不然。
柏拉图,据我所知,说过哲学完全属于雅典——存在于那一群民主主义者之中——智慧则属于斯巴达。这些言论出自他的《普罗泰戈拉篇》,(这些都掠过我的脑海。)智慧,用其它的话说,在他看来,不是哲学。
现今,女人拥有智慧。但她们太过智慧反而不能成为哲学家。这就是对那句话的概括。(将来某天我会依此创作出一点东西,也许不一定写成诗,可以写一出戏剧。你们可以把它安排成三场戏然后写出来。)
柏拉图说过一件有趣的事情——(他本意并非说笑。我不记得他看起来好像知道自己在说笑。)——但他确实说了件有趣的事情。他说在斯巴达,当人们遇到智慧之神的显现,并且开始对彼此说俏皮话,他们会将所有的陌生人逐出城邦,这样他们就不会从自己身上学到什么优点,例如此句谚语,“人生在世总会受一点委屈。”你们看,这就是智慧。这是智慧,可不是哲学。还有 “智者一言足矣。”诸如此类。
让我们再来看看,“猫也可以打量国王。”你看,一些女人也许会这么说。某些人过去不断外出探访或与人会面,然后回到家大谈他或她——确切说是她——所见过的重要人士,一些上了年纪的女人就会说,“猫也可以打量国王。”在斯巴达也许就是这么流传的。
还有一个例子我已经举过,它好像来自斯巴达,“好篱笆才有好邻居。”(22)这是个很老很老的说法了,我没有借此创作出什么,不过我倒希望我这么做了。
这就是我说的“智慧”,不是“哲学”。哲学涉及泰勒斯和亚历山大以及这一类的人或事,——斯宾诺沙以及与之有关者。它有着重要的地位——(我得小心一点,也许观众里面就坐着一两位哲学家)——它的重要地位有如宗教,占据、净化、洗涤人们的思想。
所有的哲学都与的上帝的问题有关。它试图去净化。它的目的是洗净宗教里小部分比较严重的封建迷信,在这点上它并非徒劳无功。
但你们看,宗教是非常具有女性特征的。在哲学领域,我们知道的一位女性就憎恶宗教。她的名字是赞西佩。她厌恶宗教;当哲学家门在她窗外高谈阔论时,她就朝他们泼脏水。这可是一个事实,不争的事实,历史上有记载。
然后再谈谈科学,这可是比你们意识到的更加具有女性特征。所有的科学都是关于家庭的科学——都涉及人在这个星球上居住和我们对其的占有。至于实验室,它们无非就是贴了金的厨房。
所以,你们可以看到智慧存在在哪里,它来自具有洞见的谚语,和对生活的揭示,大部分来自“闲聊”——来自我们彼此间的普通交谈,相互猜测。我们常常猜测着彼此:“我想知道发生什么事了?”我们猜测着事情的原委。“那两个人的头紧紧挨在一起,是有什么事在发生吗?”
闲聊,摇身成为杂志;接着成为编年史;进而升级成为历史;再接着成了戏剧和文学;终到达诗歌的阶段。但是这个结局太令人沮丧,它充满女性色彩——应该既和女人有关,又和男人有关。
宗教的结局,也同样非常具有女性色彩,你们知道的。你们只要想想夏娃和圣母玛丽亚——(你看,两位都是女士)还有维纳斯;这三位让宗教非常具有女性色彩。这真是个女性的谈话,你们看——正发生在我身上。
以上就是这些想法的产生过程的展示。我此刻正在进行的讲话,这自由的,轻松的又具有影响的谈话,也许有一天就成为了一首长诗。
我的初衷几乎已经奇妙地达到了。你们知道,我仍然是位教授,今晚,在这里教书。(在这样一个大教室)一直以来,我越来越深地意识到我的愿望已经实现,那就是我一年只教授十节,十五节,或者二十节的课。
我想说,并不是每一节课都是呈现新颖的观点。我能用一种变化着的理念——随着它的变化——在这变化之中,我可以用三次。所以,二十一除以三就是一年七次课。我猜是二十一节,或者在这左右吧。
现在,诗歌必须与现实生活全面关联。诗中总有一个核心句子来自生活中的琐碎言语所包含的洞见之一,也就是智慧。诗歌若不具有这样微妙的联系,我就认为它不存在价值。
让我们选一个诗句为例。这诗句是,“地球是爱的如意居所。”它出自我创作的诗歌之一。我待会儿再来说这整首诗歌。“地球是爱的如意居所:/我不知道它还可能去哪个更好的地方,”我如此写道。在我开始写诗时,我并不知道我会写出这种句子。但我记得那灵光一现的诗意正来自庞杂的生活。
像这样的短小诗句都是从庞杂的生活升华而来。对于一些人来说这非常难以理解。它看上去如此简单和短小。但它的成功之处在于,这简短的诗行凝结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多少快乐和痛苦。【……】
[弗罗斯特先生说的是他的诗歌“白桦林”。]
你们注意,诗歌中的这两句,大概就是上帝差遣我写诗的原因——缪斯指使我写诗的原因——让我下笔自成诗行,“在我正对斟酌颇感疲惫的时候。”我不知道怎么就将它写入诗行,但冥冥之中就写了进去。另外一句是,“地球是爱的如意居所:/我不知道它还可能去哪个更好的地方。”
这就是我想说的全部,闲聊和故事——一次闲聊;聊聊天;讲讲故事。这就是闲聊;自然的闲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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