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纯质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53806914
作者推论的结果之一:《红楼梦》是纳兰揆叙的自传,纳兰揆叙就是宝玉的原型。
作者推论的结果之二:癞头和尚是顺治的演化之身。刘姥姥是孝庄皇太后的化身之一。
作者推论的结果之三:探春就是《红楼梦》*重要的批书人脂砚斋。
作者推论的结果之四:《芙蓉女儿诔》是林黛玉跳楼而亡的血泪祭文。
还有诸多惊世骇俗的推断,令人目瞪口呆的同时,不得不由衷赞叹作者的推理缜密细腻。
红学研究者中,索隐派一直都是一个大群体,所持的观点种种不一。索隐派研究者率秋玲,其观点,是对流传已久的明珠家事说的一个独特阐释。即通过作者归纳出来的十三种隐写手法,进而分析《红楼梦》中的时间背景、神仙的隐喻、贾家的家庭成员、人物的年龄属相、发生了何种事件以及《红楼梦》作者的感情经历、人生走向等,将之和历史上的纳兰家进行对比,*终得出结论:《红楼梦》的确写的是“明珠家事”,但宝玉不是明珠长子纳兰性德,而是其次子纳兰揆叙,也即《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是后来的整理者。
该书虽为个人爱好之作,但其逻辑较为严谨,论证也很充分,文字颇为生动活泼,对比上也力求全面准确,加之其写作方法能自成一体,实是红学索隐派中一部较有独创性的著作,为解开《红楼梦》之谜打开了一扇崭新的窗户,开启了一片新的天地,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文学价值。
前言
章 隐写手法
隐写手法
第二章 时间和人物年龄
说明
初年到第九年
第十二年
第十三年
第十四年
竖向分开的第十五年
前第十五年
后第十五年
第三章 四大家族
贾不假
金陵一个史
龙王来请金陵王
丰年好大雪
庞大的贾氏家族
一些被隐去的贾家人
贾家的宝玉
贾母
贾政
第四章 金玉良姻
西方灵河岸上的绛珠草
谁是绛珠仙子
薛宝钗的相貌
张罗穴隧的宝姑娘
薛宝钗的为人处世
神秘高贵的宝钗生母
无奈的薛姨妈
癞头和尚的世俗身份
佛饰璎珞
绛树两歌之刘姥姥
贾家的元春
贾妃是谁的女儿
会芳园之芳
贾妃省亲的醉翁之意
林黛玉的相貌
黛玉身世之贫民的丫头
绛树两歌之黛玉的命运载体晴雯
黛玉身世之小耗变香玉
浅析钗黛一身
黛玉女红之神针慧娘
林妹妹的性情
二玉姻缘的困境
薛蟠请客之瓜猪寻偶
玉玦扇坠和茜香罗
清虚观打醮
元宵夜宴史太君羞辱薛宝钗
第五章 多事之秋
袭人和宝玉
花袭人的性情为人
第十五年秋之嫌隙人有心生嫌隙
跳墙人、一大包金银锞子和绣春囊
第十五年秋之金玉良姻确定
蛊虿之谗与木得桂而枯
独参汤
白海棠诗之神仙种玉
铁甲长戈螃蟹咏
黛玉之死(一)
黛玉之死(二)
女儿令之宝钗的婚后生活
女儿令之尤氏的命运结局
女儿令之袭人和湘云的命运纠缠
一声杜宇春归尽之桃花行
第六章 癞头和尚
癞头和尚的宗教信仰
癞头和尚寓意形象的归总分析
风月宝鉴和蘅芜之香
妙玉因何进大观园
史湘云的寓意形象
第十五年秋之癞头和尚
菊花诗(一)
菊花诗(二)
探春的贵婿
探春和湘云的命运纠缠
指迷湘云命运经历的戏曲
影射湘云的几位女子
湘云的男人之雪团儿
牙牌令里的神仙故事
试析红梅花诗
试析芦雪广联诗(一)
试析芦雪广联诗(二)
江南江北一般同
关于暖香坞的春灯谜
钟山怀古之凤姐
淮阴怀古之巧姐
广陵怀古之妙玉
浦东寺怀古之迎春
马嵬怀古
惜春
李纨
史湘云之文姬归汉
秦可卿的风月债
第七章 贾家和纳兰家对比
说明
满汉文章纳兰揆叙
写作证据之终望桓谭异代知
在家和尚
家庭成员
揆叙和耿氏的婚姻及耿家
揆叙的闺闱师友长白女子
纳兰性德的小家庭情况
纳兰心事几曾知
康熙惠妃
顺治皇帝之于癞头和尚
那如知己解温存
空空道人之于惜春
曹雪芹、批书人及其他
研究《红楼梦》,先要面对的问题是,《红楼梦》到底是自传、他传还是虚构的小说?
作者一再声明是自己的人生实录。
甲戌本凡例:“当此时,则自欲将已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已致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回又有:“竟不如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书中所有之人,但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破闷,也有几首歪诗熟话,可以喷饭供酒。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对这些声明的信与否,是研究者和作者沟通的步,也就是说彼此之间会建立怎样的一种理解关系。其实,从理论上,如果不相信是自传或他传,解谜也就失去了大部分意义甚至不具备实际意义。一部虚构的小说,写的再好,终究是杜撰,即便有很多现实的内容,虚实相间,有所谓的原型,人物命运依然可由作者任意摆布,会因作者的一念之差而改变。唯有写实,人物的命运是的,才值得探究。
本人认为《红楼梦》是自传而非虚构,除了作者的声明,还因为人的创作能力终究有限,《红楼梦》作者固然非常了不起,但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虚构出一部如此庞大复杂、细密入微却又诸事分明、有条不紊的巨篇,《红楼梦》其人其事只能是造物的天成,天才的描述。
《红楼梦》是“将真事隐去”的,所谓隐去,不是不写,是曲笔。关于曲笔写实,有名的当然是孔子的《春秋》。阿瑟·史密斯《中国人的性格》第二十五章“言而无信”有这样一段话:“《春秋》问世将近一百年后,公羊对其进行了校勘和增补,说此书‘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我在《中国经典》第五卷中指出,‘讳’包含了三个英语词语的涵义——忽略、掩饰和篡改。”摘录这段话,因为觉得其中对于“讳”的涵义的解释准确且全面。但作者的“隐”不等于孔子的“讳”,我以为“讳”是为了隐瞒,作者的“隐”,是为了规避文网,传递真相。
为什么“隐”?作者交代的也算清楚了。甲戌本凡例:“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又不得谓其不备。”“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虽一时有涉于世态,然亦不得不叙者,但非其本旨耳,阅者切记之。”回:“因见上面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实非别书之可比。”又有:“因毫不干涉时世,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一再声明不敢干涉朝廷,只差直说是为了规避文网。封建朝廷对言论控制严格,清朝更是大兴文字狱,文学作品不能干涉朝廷是的,作者反复强调自己不敢干涉朝廷,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写法。《红楼梦》非常干涉朝廷。
关于作者的问题。
或因乾隆年间及其之后的许多文人表示曹雪芹是作者,又有现代胡适先生的“曹雪芹自传”论,现在的出版社纷纷把著作权给了曹雪芹。固然得到了多数红迷的支持,持不同看法者也大有人在。其实,从自传的角度,很容易否定曹是作者。从学者们给出的诸多考证来看,曹没有经历过宝玉的那种富贵荣华,家族情况也大相径庭。曹本人更否认自己是作者。在回他解释说,他做的是在原稿基础上披阅、增删、编目录、分章回的工作。这个说法在脂砚斋等批书人那里得到了佐证。批书人视曹雪芹和作者为两个人,比如常以追忆故人的语气提及“作者”“作书人”,称宝玉为“玉兄”或“石兄”,是平辈语气。对曹雪芹则称“雪芹”“芹”或“芹溪”,是长辈、过来人对后辈的语气态度。放下这些不说,“曹雪芹自传”从逻辑上也不通,《红楼梦》既然不得不“将真事隐去”,如果曹是作者,隐藏自己是位的,怎么可能把真实姓名公之于众?那真相早在两百多年前就大白于天下了。原作者“石头”,抄录者空空道人,编撰者曹雪芹,批书人脂砚斋等,他们的述说彼此呼应,是一个条理清楚、符合逻辑的过程。这样的连环组合,只有事实才会让它天衣无缝,而非天才的写手或组织者。有支持曹作者说的红迷认为这是曹的“障眼法”,那就没办法了。
《红楼梦》写的谁家的事?说法很多,曹家事,明珠家事、清世祖和董鄂妃事,和珅家事等。明珠家事的支持者和相关记载是比较多的。
赵烈文《能静居日记》:“曹雪芹《红楼梦》。高庙末年,和以呈上,然不知所指,高庙曰而然之,曰:‘此盖为明珠家事作也。’后遂以此书为珠遗事。”
乾隆年间红迷周春《阅红楼梦随笔》:“相传此书为纳兰太傅而作。”
徐珂《清稗类钞》:“《红楼梦》一书,所载皆纳兰太傅明珠家之琐事。”
粱恭辰《北东园笔录》:“《红楼梦》一书,诲淫之甚者也。乾隆五十年以后,其书始出。相传为演说故相明珠家事。”
俞樾《小浮梅闲话》:“《红楼梦》一书,脍炙人口,世传为明珠之子而作。明珠之子何人也?余曰:‘明珠子,名成德,字容若。’”
张维屏《国朝诗人征略》:“世所传《红楼梦》贾宝玉,盖即容若也。”
类似说法不再一一列举,中华书局出版的《红楼梦资料汇编》对此收集广泛,可为参考。
明珠即康熙朝重臣纳兰明珠,熟悉他的人可能不多,广为人知的是他的长子一代词人纳兰性德。大概正是这个原因,一说明珠家事,人们便往往推定宝玉即性德。比如上面的俞樾和张维屏。从俞樾的记述来看,当时社会上关于《红楼梦》作者的传言,其实只是“明珠之子”而非纳兰性德。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问题,因为明珠并非只有性德一个儿子。
纳兰明珠有三子,长子性德,次子揆叙,三子揆方,都很有才。从“明珠之子”的角度,三人都有可能是宝玉,有可能的也不是老大性德,而是老二揆叙,因为宝玉是次子。揆叙在现代虽然鲜为人知,论才学和生前的名望,此人较其兄性德其实有过之无不及。从仕途来说,是明珠有成就的一个儿子。
以性德对应宝玉其实是很别扭的一件事,多么明显的错节,性德是长子,宝玉是次子。除了兄弟排行,一眼看过去,揆叙均比性德更符合宝玉的条件。性德所具备的宝玉个人特征,俊美的相貌、温雅的性情、出众的才学和家世等,揆叙无一不具备。性德不具备的,比如宝玉的人生经历,揆叙也具备,太多了,俯拾皆是。胡适先生在《红楼梦考证》里列举的纳兰性德不是宝玉的一个主要理由是:性德英年早逝,没有见证他父亲权势的盛极而衰。揆叙恰恰在少年时代见证了这个过程。性德如果三分可能是贾宝玉,揆叙有几分?但是,说纳兰揆叙是贾宝玉,却有三个严重“不符”。对比明珠父子等人的墓志铭,揆叙既没有当皇妃的姐姐,也没有远嫁做 “王妃”的妹妹,以及贾母那样一位祖母,三个重要人物无处落脚。不过,《红楼梦》既因干涉朝廷而将真事隐去,贾妃、探春两个明显牵涉朝廷的敏感人物,不符,反而令人放心。表面看起来就全部相符了,才真不对,不符合作者的隐写宗旨了。至于贾母,如果你注意一些细节,便会发现,贾母的身份同样非常敏感。
求证《红楼梦》于明珠家事,判断是不是揆叙自传,的障碍不是历史资料难寻,纳兰家族在现代研究者很多,提供了丰富的资料,这方面几乎毫无问题。真正的问题是《红楼梦》的曲笔,不拨开这一层迷雾,再翔实的历史资料都没用。红迷里有一种认同度很高的看法,认为《红楼梦》成谜是后多少回遗失造成的,只要看到全本就水落石出了,所有的结果都可以知道了。没有那样的可能,作者既然声明将真事隐去,人物命运用诗词曲画等进行暗示,怎么可能在后给出一个不需要读者思考的现成答案呢?那样一来,不仅前面白忙活了,所谓“一把辛酸泪”“将真事隐去”,就都成了卖弄才干、自相矛盾的哗众取宠,成了戏弄读者的笑话。还说什么“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呢!《红楼梦》是不是笑话,每一个读过《红楼梦》的读者,都能够做出判断。遗失的稿本,充其量也就是增加一些佐证,甚至有可能不是遗失,曹雪芹故意放弃也未可知,因为无助于总体。所以解谜这条路非走不可。
任何试图把《红楼梦》变成笑话的续书,所有交代十二钗人物等敏感人物结局的,无论旧本新本,必是伪书。如果再煞有介事地声称是作者原稿,其动机就可疑了。不改八十回抄本还罢,如果动抄本内容,那些删减或增加的,总之任何改动,都可视为问题和线索所在了。比如程本。略微看过程甲、乙本,本人以为程本尤其是程乙本,那些对脂本的改动实在太可疑了,也太会删改了,说续者无心,本人不能相信。
本分析所使用的基础文本,是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红楼梦》校注本第2版(前八十回),参考甲戌、庚辰、有正本(即戚序等本)等抄本。
参考抄本是想对校注本中一些本人觉得有疑问的内容做出个人的判断。认同甲戌本是现存早也好的版本,可惜是残璧。庚辰本内容虽然接近完整,抄录者貌似不是十分讲究。校注本(前八十回)以庚辰本为底本,其实没有更好的选择,但它在校注、校记、注释等方面的广泛信息弥补了庚辰本的不足。对校注本和抄本之间的文字差异,如果大多抄本说法一致,则以多数说法为准,无论乍看起来是否合理。因为对一部谜书来说,“合理”可能只是读者的感受而非作者本意。例如宝玉、元春的出生时间差,甲戌等众多脂本作“次年”,校注本作“后来”。我选择“次年”。类似的还有“虎兔”、“虎兕”等。如果抄本各执一词,那就以本人认为哪一种更有用能辅助解决问题为准。不然怎么选择呢。
《红楼梦》和其他古代小说还有一个不同之处,它有批书人。主要是脂砚斋、畸笏叟两位,还有梅溪、绮园、杏斋、雨窗等人,显然都是用的别号而非名字。
批语不能不重视,可信程度却不能一概而论。人是感性动物,即便批书人是亲历者,提供的信息,也至少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是批书人的触及范围,二是人本身的局限性和主观性。一般来说,批语提供的家庭结构的信息是可以采信的,比如兄弟姊妹几个,父母、祖父母的情况等。如果批书人是作者的家人朋友,许多事件也会知道,但私密方面的,就很难说了。像贾府这样的大家族,有些机密事情不仅外人难以知悉,就是内部人也不会尽知。这一点一定得考虑到。至于人的局限性和主观性,人作为矛盾体,很难真正站在客观的角度,其看法或多或少都藏有私心,有时候私心恐怕还比较重。如果再有情感及利益之类的牵扯,就更加微妙了。《红楼梦》描述人物事件的客观有目共睹,主角都是有争议的人,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作者没有因为自己的喜好而美化或丑化谁。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反观批书人,就远远做不到这一点了,虽然才华过人识见丰富,言论中个人情绪和倾向都非常明显。
比如某批书人,判断就是脂砚斋,对袭人推崇之极,一点琐事就能上纲上线,认为“实可爱可敬可服之至”。第二十一回蒙本前批:“此回袭人三大功,直与宝玉一生三大病映射。”认为她当得起“贤袭人”之称,是治宝玉的良药,似乎宝玉听了袭人的话,必会功成名就,成为人生赢家。对袭人的认识和王夫人很相似,王夫人把保全宝玉名誉的事寄托在一个丫鬟身上。作者写四儿是“聪敏乖巧”的丫头,脂砚斋随即点评“又是一个有害无益者”。另一位批书人畸笏叟也差不多,花解语一段,说袭人“千妥万当”,四个字叫人失笑。
脂砚斋、畸笏叟之间的观点也不完全一致,甚至自相矛盾。第五回红楼梦曲《好事终》处批语:“作者具菩萨之心,秉刀斧之笔,撰成此书,一字不可更,一语不可少。”大概出自脂砚斋。第十三回靖本畸笏叟批语说自己命曹雪芹删去了天香楼一节。删去天香楼一节应是实际情况,的确未见其详。如果一个字都不能更改,怎么能删去许多内容呢?那位批书人给出的理由是秦可卿托梦所表现出来的为整个贾氏家族着想的大局观,可以抵消她犯的过错。曹雪芹应该不会因为这种可笑的理由擅删作者的文字,没有理由不尊重作者。或者因为秦不是主角,那些内容可以没有,或者因为那些内容让另一位相关人物的结局过于凸显。或者经由曹雪芹增删过的《红楼梦》更趋于完美,逻辑更加严密,甚至像批语说的“一字不可更,一语不可少。”除非有一天《石头记》原稿重现人间,另当别论也未可知。
另外,《红楼梦》以传抄的方式问世,经手者不明所以参与乱批的情况也不能排除。
我是一个现实中没有什么途径查阅历史资料的普通红迷,写作得以完成,皆因伟大的网络,汉典、各种电子书库、百度百科等,乃至网购《益戒堂诗集》、《绣余诗稿》等古籍,《红楼梦大辞典》等各类红学资料等。这些便捷,缩小了一个普通红迷和学者红迷的差距。而诸如电子书《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把甲戌、庚辰、蒙、靖各抄本的批语都一并收集录入,整理者功夫到家,让研究者省了多少工夫,实在是功德无量。
很喜欢张爱玲《红楼梦魇》自序里的一段话:“我不过是用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实在也是本人的感受。八年里,头昏的次数不清。癞头和尚部分到底都是以糊涂为主的,因为几乎所有内容都以指迷方式给出,能找到的资料又少,推理太难了,特别是第十五年秋天。因此,时间方面因无法安排而勉强拼凑的,以及找到的线索不知怎么使用、不知怎么和其他线索联络而弃置的,都有很多。渐渐觉得脑力心力耗尽,看着自己的文字,完全无法思考甚至头疼恶心的情况时有发生,后一年里尤其频繁,无法再分析下去,只好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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