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25594
《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研究》在梳理相关食品安全规制理论的基础上,从法理念、法价值、法原则、法制度进行着重研究,通过对食品安全法律规制这一政治、经济、社会和法律问题的解构,综合运用了法学、社会学、经济学和管理学多学科视角剖析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理论和实践困境,以人的平等生存权、平等发展权、利益与利益机制模式等为切入点,立足我国国情和规制面临的挑战和压力,建构我国食品安全规制的主体、模式、机制、体制和制度。并对国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食品安全规制模式进行考评,得出食品安全规制的一般趋势和发展启示,供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借鉴。
章导论
节问题的提出:食品安全为什么是个难题
第二节研究目的和意义
一、研究目的
二、研究意义
第三节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国内外食品安全规制的相关研究状况
二、我国食品安全规制研究存在的问题
三、我国食品安全规制研究的发展方向
第四节基本概念和理论依据
一、基本概念
二、研究方法
三、研究技术路线
四、研究工作的创新点与难点
第二章我国食品安全规制模式的现状和问题
节我国食品安全规制的发展历程
第二节我国地方食品安全规制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
一、浦东模式
二、深圳模式
三、渭南模式
第三节我国食品安全规制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体制中权责不清、职责交叉
二、法律冲突、缺失与矛盾
三、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四、重终端监管,忽视全程规制
五、市场的信息、信誉机制不健全
六、城乡发展不协调导致农村食品安全规制问题突出
七、技术能级的滞后和标准缺失、落后、混乱
第四节食品安全规制面临的“五大误区”
第三章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理论分析
节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社会学分析
一、风险社会理论
二、社会结构分层理论
第二节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经济学分析
一、成本与收益理论
二、信息不对称理论
三、公共物品供给理论
第三节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的法学分析
一、食品安全多元规制的权利分析
二、食品安全多元规制的法律价值分析
三、食品安全多元规制的利益分析
四、食品安全多元规制的结构分析
第四章国外食品安全规制模式的考评
节主要发达国家食品安全规制模式考评
一、美国食品安全规制模式
二、欧盟食品安全规制模式
三、日本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四、加拿大食品安全规制模式
五、澳大利亚食品安全规制模式
第二节主要发展中国家食品安全规制模式分析
一、印度食品安全规制模式
二、泰国食品安全规制模式
三、巴西食品安全规制模式
第三节国外食品安全规制模式的启示
一、行政规制机构由分散趋于集中
二、从终端规制走向全程防控
三、从技术监管走向体制机制创新
四、从行政性规制走向社会性规制
五、从标准混乱走向标准统一
第五章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功能与特性
节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功能考量
一、我国食品安全行政性规制模式的功能考量
二、我国食品安全经济性规制模式的功能考量
三、我国食品安全社会性规制模式的功能考量
第二节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特性分析
一、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多元性
二、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综合性
三、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过程性
四、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前瞻性
五、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完备性
六、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差异性
第六章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建构
节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主体
一、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主导型主体
二、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社会型主体
三、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基础性主体
第二节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体制
第三节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机制体系
一、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行政性机制
二、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经济性机制
三、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社会性机制
第七章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制度体系
节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立法制度
一、国外食品安全多元规制的立法模式
二、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的立法完善建议
第二节建立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风险分析制度
一、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二、食品安全的风险管理
三、食品安全的风险交流
第三节健全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标准制度
第四节规范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信用制度
一、确立食品安全征信法律制度
二、确立食品安全信用标准制度
三、建立信用平台保障信息传达制度
四、完善食品安全信用披露制度
五、完善食品安全信用奖惩制度
第五节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自律制度
一、明确食品安全保障的自律基础
二、廓清食品安全保障的自律内容
三、完善食品安全保障的自律机制
第六节落实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问责制度
参考文献
序言
食品安全事关社会民生和公众健康,如何实现食品安全的有效规制是政府和公众共同关心的课题。本书从基本权利年度分析,食品安全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民健康权的重要体现;从经济发展年度分析,食品安全是食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食品企业信用、品牌、声誉的重要体现;从社会稳定角度分析,食品安全事件会威胁社会稳定和谐;从政治年度分析,食品安全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所以加强食品安全规制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意义重大。
权力生态和谐是构建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的逻辑起点。食品安全直观上看更多是行政监管问题、经济发展问题、社会治理问题等,但深层次的原因是食品安全规制权力生态的结构性失衡。表现为:以食品生产经营者为代表的经济性权力主体缺乏自律,以政府规制机构为代表的行政性规制主体,以社会组织和公众为代表的社会性规制主体之间的权力结构不均衡,缺乏良性互动的机制和协同治理的动力。构建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合理配置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消费者、媒体之间的权力(利)、责任(义务),以制度推动各主体的权力(利)、责任和义务的结构性均衡,实现有权有责,权责相当,突出强化社会性权利监督行政性权力、经济性权力,实现社会总体性权力科学分配。
多元规制是我国食品安全规制模式的必然选择。由于食品安全涉及生产、加工、仓储、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涉及市场监管部门、农业部门、卫生部门等多个部门,多元规制是必然选择。关键要构建一种主体多元、力量互动、机制协调、权力均衡、制度系统与文化和谐的多元规制模式,保证规制模式中主体的功能互动和无缝对接。从行政规制内部看,自2018年3月,组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来,从原来的工商、质监、食药监、农业部门、卫生部等”九龙治水”,到主要有市场监管部门和农业部门,卫生部主要负责标准,除初级农产品外,重点集中在市场监管部门。但还有一些规制职权在商务部门、检验检疫和海关,依然是多部门综合规制,具有多元性。从行政规制外部看,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社会领域改革的推进,我国食品安全规制面临的新的形势和任务,除了在强化政府规制的主导性责任外,更需要探索以企业主体自律为核心的经济性规制模式,以社会组织行业规制为重点的社会性规制模式。所以,基于我国的国情和体制的特点,我国食品安全规制模式必然走向多主体、多中心的多元规制模式。
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是食品安全的基础和动力。传统的食品安全规制注重政府的行政规制,强调事后的惩罚和制裁,但随着社会转型的加速和市场经济的深化,我国食品安全规制更应注重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更多是运用市场手段和社会力量推进食品安全的规制。经济性规制通过市场价格、信誉、信用、产权、信息和消费者购买指数等经济手段对食品市场的利益相关者、生产者、经营者、行会组织进行规制,具有动力强、效果持久、成本低的特点;社会性规制通过行业自律、规范引导和社会监督促进食品安全规制,搭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平台,提高食品安全规制政策的科学性、中立性和权威性,促进多元规制模式的互动。当前,应正确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三者关系,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前提下,培育社会力量,放权市场主体,保障食品安全的社会性规制和经济性规制。
亟须完善对监管者的规制。由于我国历史传统和制度惯性,政府具有很强的主导性和权威性,容易出现权力异化和权力寻租,尤其是在食品安全规制领域。政府规制机构受规制成本、监管责任、治理绩效的多重影响,存在”不作为、乱作为、规制俘获”等现象。从国内爆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分析,如”三鹿奶粉””地沟油””福喜事件”都可以看到政府失职和监管乏力,构建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应强化参与性监督、过程性监督和责任性监督对食品安全监管者进行规制,完善对监管者规制的制度规范。宏观方面加强人大和政协的参与性监督,中观上加强对行政执法的过程性监督,微观上保障消费者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落实问责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的法律制度,加大对责任者的处罚力度。
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缺乏顶层设计和系统建构。当前,食品安全的立法取得很大的进展,但有些领域还存在冲突、缺失、空白、滞后等问题,要以《食品安全法》为基础,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为食品安全规制的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同时,通过理论研究与实证调查,建构我国食品安全规制的立法制度、标准制度、风险评估制度、信誉制度、自律制度和问责制度等制度体系,并注重法律制度的系统性、协调性和整体性。
本书通过对国内外食品安全规制模式的比较,总结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的理念和原则,建构主体多元、功能互补、机制协调、权力均衡、力量互动、文化和谐、法治保障的多元规制模式;厘清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以权力生态为研究视角,合理配置公权力、私权利、社会权力,重构食品安全规制的格局和体制。从制度上建构了我国食品安全规制的体制、机制、路径;从主体上构建我国食品安全的多元主体;从机制上构建行政性规制机制、经济性规制机制、社会性规制机制;从社会环境上培育消费者的权利(力)意识和整个社会的诚信文化、自律意识;从立法上整合现有的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现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的体系化、制度化、法治化。
本书是在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研究》(11CFX047)结项成果的基础上完善而成,既是对笔者在一个阶段从事经济法学、食品安全规制问题研究的梳理总结,更是一个新的研究起点和契机。本书写作过程中得到了多位师长和前辈的关心、指导和帮助!首先,感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刘水林教授、胡苑副教授,刘水林老师是规制法领域的知名专家,胡苑老师是环境法学领域的知名专家,两位老师都对本书的理论基础、框架体系、主要观点进行了悉心指导,并提出很多宝贵的修改意见!感谢华东师范大学张波博士、上海财经大学吉星博士和杨滔博士提出的完善建议!其次,感谢我的工作单位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给予的宽裕的写作环境,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包容和鼓励让我能够更加静下心来思考和创作;感谢与我一同工作成长的同事、同学,感谢往日的师长,感谢我的家人,书中的很多观点都会让我想起曾经的岁月和难忘的往事。后,感谢法律出版社法学学术·对外合作出版分社孙东育社长对作者的鼓励、支持和帮助!感谢屈瑶编辑细心的校审工作!
张锋
2018年3月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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