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2386372丛书名: “十三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
编辑推荐
本书可作为普通高等院校工程建设相关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教材,也可供工程建设行业的管理人员参考。
内容简介
本书是“十三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经济法概论、建设工程主体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法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投资管理法律制度、城乡规划法律制度、建设用地法律制度、建设用地法律制度、建设工程税收法律制度、房地产开发与住房保障法律制度。 本书以经济法部门为视角,在借鉴与吸收国内相关研究的基础之上,根据*的立法文献编写,全面介绍国内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
目 录
第一篇 总论第一章工程经济法概论第一节“工程”、“经济”和“法”的语源第二节 我国古代工程立法的历史第三节 新中国工程立法的发展第四节 工程法律规范与工程经济法第二章 工程经济法的定义第一节 工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第二节 工程经济法的定义第三节 工程经济法的体系结构第三章 工程经济法的地位、渊源第一节 工程经济法地位的概念第二节 工程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第三节 工程经济法的渊源第四章 工程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第一节 工程经济法的制定第二节 工程经济法的实施第二篇 工程主体法律制度第五章 工程投资主体法律制度第一节 工程投资主体概述第二节 政府投资法律制度第三节 工程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第六章 工程建设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 建筑业企业的设立及资质管理第二节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第三节 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单位资质管理第四节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第五节 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第七章 工程建设从业人员法律制度第一节 工程建设人员执业资格的种类第二节 工程建设人员执业资格管理第三篇 工程市场运行法律制度第八章 工程招投标法律制度第一节 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 招标法律制度第三节 投标法律制度第四节 开标、评标和中标法律制度第五节 法律责任第九章 工程合同法律制度第一节 工程合同概论第二节 工程勘察合同第三节 工程设计合同第四节 工程施工合同第五节 FIDIC合同条件基础知识第十章 工程质量法律制度第一节 工程标准化法律制度第二节 工程质量的政府监管第三节 工程行为主体的质量法律责任第四节 工程竣工验收法律制度第五节 工程质量保修法律制度第十一章 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第一节 工程安全生产的政府监管第二节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法律制度第三节 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第四节 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调查处理第四篇 工程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第十二章 城乡规划法律制度第一节 我国城乡规划立法概况第二节 城乡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管理体制第三节 城乡规划的制定第四节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五节 城乡规划的修改第六节 监督检查第七节 法律责任第十三章 工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第一节 工程环境保护评估法律制度第二节 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法律制度第十四章 工程投资法律制度第一节 工程投融资体制改革概述第二节 工程投资管理体制第三节 工程投融资模式法律制度第十五章 建设用地法律制度第一节 建设用地概述第二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交易第十六章 工程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 税收法律基础知识第二节 工程税收法律制度第十七章 房地产开发法律制度第一节 房地产法概论第二节 房地产开发的法律制度第三节 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 第四节 房地产的征收法律制度第五节 房地产登记法律制度第十八章 住房保障法律制度第一节 住房保障概论第二节 经济适用房 第三节 廉租住房法律制度第四节 住房保障的国际比较
前 言
工程建设是人类文明发生发展的基础性经济活动,直接对人类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的活动产生重要影响,因此,自古以来就受到各国统治者的高度重视,普遍通过法律手段对其进行调整,制定和执行经济法律,是各国统治者普遍使用的调整工程建设活动及其社会关系的方式和手段。工程建设领域的立法成就反映着人类社会在特定历史阶段对于工程建设活动客观规律的认知水平。在我国悠久的法律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工程领域专门法律规范的产生和发展,给后世留下了十分丰富而灿烂的宝贵遗产,涵盖了工程行为主体、工程规划设计、工程质量与安全、工程投资与财税管理等诸多方面。近现代以来,在外国法律学的影响下,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立法活动也经历了曲折的历史演进过程。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工程建设法制建设的加强,工程建设法律研究和教学工作的不断发展。应该说,工程建设法律的研究在国内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但是,总的来说,该学科存在的问题不少,特别是在工程建设法基本理论的研究方面还比较薄弱。工程建设立法和司法的实践表明,中国真正需要开创一片崭新的法学研究领域——工程建设法学。国内学界在开展科研和教学过程中,通常将工程建设活动所涉及的法律和法规(包括民法、行政法、刑法等各部门的法律规范)笼统地称为 “建设法规”。对此,我们认为:工程建设活动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经济行为,直接对国家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安全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历史的发展表明,无论是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运行都不能没有国家的管理、控制、协调。在资本主义国家,无论是在实行自由市场经济时期,还是实行现代市场经济时期,经济运行也都不能没有国家的管理、控制、协调。在社会主义中国,不仅在建国以后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时期,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时期,而且在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的时期,经济的运行也都不能没有国家的管理、控制、协调。工程建设活动是最具基础性和根本性的经济活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因此,国家必须要要依法加强对于工程建设活动的管理。我们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由国家管理、控制、协调的工程建设活动所引发的经济关系,自此认识的基础之上,提出工程经济法的体系结构应当包括:工程建设主体法、工程市场运行法、工程宏观调控法。需要强调的是,由于研究的程度还不够深入,加之水平有限,我们对于工程经济法的体系结构和内容等方面的认识,尚有许多不足之处。但是,我们相信,随着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发展和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本教材的体系结构和内容必将逐步得到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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