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1640574
节研究背景()
第二节研究界定()
第三节丘陵地区丘陵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相关文献()
第二章研究理论基础()
节产权理论()
第二节行为理论与农户行为理论()
第三节规模经济理论()
第四节地租地价理论()
第五节制度变迁理论()
第六节非对称信息理论()
第三章国外丘陵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经验借鉴()
节美国的土地规模化经营研究()
第二节日本的土地规模化经营研究()
第三节法国的土地规模化经营研究()
第四节以色列的土地规模化经营研究()
第五节借鉴国外经验推动中国农业规模化经营()
第四章丘陵和平原地区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条件差异的比较分析()节自然条件差异比较分析()
第二节资源禀赋差异比较分析()
第三节农业生产经营环境比较分析()
第四节生产力水平比较分析()
第五节劳动者素质比较分析()
第五章丘陵地区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现状与问题()
节农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基本现状()
第二节丘陵地区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第六章丘陵地区基于适度规模经营的农地问题研究()
节丘陵地区基于适度规模经营的农地经营权的流转问题()
第二节丘陵地区基于适度规模经营的农地综合整治()
第三节丘陵地区基于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土地权益保护问题()
第七章丘陵地区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模式研究()
节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基本模式()
第二节影响丘陵地区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模式的因素分析()
第三节丘陵地区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模式()
第八章丘陵地区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保障性研究()
节“三权分置”是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基本保证()
第二节农地综合整理是丘陵地区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条件()
第三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丘陵地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力量()
第四节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丘陵地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必要条件()
参考文献 ()
后记()
前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世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大势所趋,是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迫切要求和必然趋势,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着力点,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近年来, 我国多地实践经验表明, 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小规模与现代化”之间矛盾的根本途径在于破解小农户分散生产经营的旧有模式,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指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为目标,在既定的社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强调对土地、劳动力、资金、设备、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合理组织的同时,通过适当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从而取得综合效益的农业生产经营和组织形式。
自1987年中共中央在“五号文件”中次明确提出要采取不同形式实行适度规模经营以来,中央连续在若干重要文件中多次提到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充分发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在农业机械和科技成果应用、绿色发展、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引领功能。”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早在2014 年11月,由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指出“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经之路,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有利于主要农产品供给和保障粮食安全,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但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受自然地理条件、科技进步、知识经验等多种因素制约,其中关键的是土地条件,对于平原地区来讲,发展规模经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但是对于丘陵、山地而言,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就不同,只能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而我国的地形复杂,山地和丘陵约占43%,高原占26%,其中丘陵地区约占10%。而丘陵地区农业生产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土地坡度大且条块分割,机械化和信息化程度低,农业标准化和商品流通手段落后。因此,进行土地制度改革,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农产品供给结构、增加农产品竞争力、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从而对于稳定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享发展具有较大的实践价值。
本书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中国丘陵地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问题研究”(16XJA790001)和重庆市社科规划基金项目2018年度一般项目“重庆小农户与农业现代化转型发展研究”(2018YBJJ039)的研究成果,同时得到了长江师范学院应用经济学科建设经费资助。本书研究目标主要包括:通过实地调研和文献检索,对丘陵地区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可行性、有效性进行研究,从而为研究丘陵地区的适度规模经营问题提供理论支撑;通过对丘陵地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边界的讨论,可以为丘陵地区确定“适度”的规模,实现丘陵地区农业资源的配置;通过分析比较丘陵地区不同规模经营模式的优势与不足,以及对影响丘陵地区农户规模经营模式选择行为因素的分析,为丘陵地区搭建适宜的规模经营模式体系。本书在对比借鉴平原地区农业规模经营的基础上,考虑到丘陵地区农业规模的特殊性,分析丘陵地区主要的粮食作物和主要的经济作物的规模,确定丘陵地区适度规模经营的界限,探索丘陵地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和实现路径,为进一步丰富我国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理论,为规模经营理论研究与丘陵地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研究相结合从而开辟规模理论应用新领域,因而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
本书在大量文献研究和社会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综合应用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和激励理论等经济学理论和知识,以提高丘陵地区的农业生产效率、促进丘陵地区的现代农业发展为主线,按照“丘陵地区是否适宜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丘陵地区与平原地区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差异性—丘陵地区开展农业规模经营的边界—丘陵地区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模式—推进丘陵地区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建议”的逻辑思路对中国丘陵地区的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问题展开研究,从而为全面提高我国的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提供理论和政策思路。本书的研究以定量分析和实证分析为主,并借助定性分析和规范分析。具体研究内容为:章分析了丘陵地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背景和研究意义,分析了国内外相关文献,探讨了丘陵地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研究方法。第二章研究了相关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产权理论、行为理论与农户行为理论、规模经济理论、地租地价理论、制度变迁理论以及非对称信息理论。第三章研究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国外经验,主要分析了美国、日本、法国、以色列等经济相对发达国家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做法及经验。第四章是丘陵和平原地区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差异的比较分析,对丘陵地区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农业生产经营环境、生产力水平、劳动者素质等方面就行了比较分析。第五章分析了丘陵地区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六章丘陵地区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模式,是通过实地调查,了解丘陵地区当前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模式,分析比较不同模式的优势与不足,从理论和实证上探讨影响丘陵地区农户模式选择的因素,并针对丘陵地区构建一般规模经营模式体系。第七章分析了基于适度规模经营的农地问题,分析了丘陵地区适度规模经营的农地流转、农地综合整治以及农地流转权益保障等问题。第八章是丘陵地区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保障性研究,提出了 “三权分置”是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基本保证;农地综合整治是丘陵地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条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丘陵地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力量;社会服务体系是丘陵地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必要条件。
本书是在大量文献研究和社会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坚持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结合,以为丘陵地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促进丘陵地区的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研究成果。但是由于本人能力和精力有限,本书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研究的理论深度还不够,丘陵地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农业信息化、机械化等方面还有待深入;二是在研究方法和手段上,定量研究明显不足;三是丘陵地区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运行机制、政策支持等基本未涉及,这些都是今后需要进一步研究的。
著者2019年1月
一、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自1978年中国农村改革以来,农业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解决了世界上1/4的人口吃饭问题。然而,在我国实施了30多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在农业现代化发展过程中边际效应开始递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缺陷和负面效应日渐凸显,典型的传统小农经济及其农村土地产权不明晰的制度缺陷等许多深层次问题相互交织,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困难。主要表现在:,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不利于采用现代生产技术和机械设备,土地产权制度限制了土地流转,组织化和社会化程度难以提高,规模经济效应难以实现;第二,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由于经营主体分散,经济实力、市场预测和市场开拓能力较弱等原因,致使农业经营的风险难以规避;第三,典型的传统小农经济难以享受分工专业化所带来的益处,农业生产结构僵固化;第四,典型的传统小农由于投资能力和投资激励不足,不利于农业基础设施和固定资产的投资;第五,户籍制度限制致使农业兼业化严重,农业充当社会保障功能的基础地位难以改变;第六,土地产权制度模糊使农地流转范围有限,流转面积较小,流转方式简单,不利于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
而且,中国目前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市)化发展的中期阶段,工业化与信息化不断融合,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格局基本形成。然而,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相比,农业现代化仍是制约现代化进程的短板,突出表现在城乡收入差距、消费差距依然扩大,城乡二元结构依然凸显,农民转移和农民市民化的实现仍然困难,农业现代化建设明显滞后,严重阻滞了“四化”同步发展。总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缺陷及其农业传统的经营方式,致使农业商品率不高、农业劳动投入不足、土地利用率下降、技术进步停滞、农民增收缓慢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国民经济稳步协调发展。因此,大力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根本途径。
二、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是世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大势所趋
纵观西方发达国家现代化发展过程,人们可以发现,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都选择了向规模化现代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充分利用本国发达的市场体制和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财税、信贷、社会保障等政策支持,积极探索了适合本国国情的农业规模化经营和现代化发展道路蒋和平,蒋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现路径研究[J].农业经济与管理,2014(1):5-11。而我国面临农业资源约束、农业需求刚性、国际竞争加剧等多重影响,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迫在眉睫,践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已是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从产业经济学理论来看,农业适度规模的扩大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促进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农业规模过小或者过大不仅会导致规模不经济,还会降低效率,破坏生产力发展。20世纪60年代以来,农业国际竞争加剧,欧美等发达国家率先利用先进技术和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的文明成果进行了一系列的农业改革,提高了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成为发展中国家农业现代化努力追赶的靶标。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不仅有利于发展科学化、商品化、集约化和市场化的现代农业,使农业增产、增效,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也有利于职业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富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实现社会全面发展。加入WTO后,现代化的国际分工体系对中国农业现代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顺应国际贸易的要求,封闭的农业开始走向开放,农业日益成为世界农业分工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导致国外大量廉价农产品涌入国内市场,长期实行的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遇到了“天花板”,而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加速了对农业劳动力的吸收作用,提高了农业劳动力、土地等要素成本,农业经营的成本“地板”日益上升,在“天花板”和“地板”的双重挤压下,农业生产经营捉襟见肘。提高农业生产力,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战略基点。
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着力点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乡村振兴战略是在总结归纳几十年农村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同时也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时代的回应,该战略和既往的各项农村改革之间有承继关系,但其更加凸显乡村的内在价值和强调市场理念。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的实质是治理绩效和经济绩效问题。通过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可以促进产业发展,实现农民富裕、发展绿色农业,营造生态农村、优化充实治理主体、激活村庄公共精神和提升国家治理效率,这些效果和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是契合的。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产业发展,实现农民富裕是发展农村经济的动力。农业规模经营是承载现代技术、实现产业融合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基础。细碎化的经营模式和各自为战的家庭经营无法优化生产要素组合,整合众多小农户以实现种植规模化的对接成本也是很高的,因此传统的经营模式难以形成农业产业化,也就无法承担起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历史重任。通过土地规模经营,引入外来资本,或者通过培育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可以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实现规模化、产业化、专业化,或通过服务环节的规模经营,进一步将现代科学技术运用到农业生产中,实现对传统农业的改造升级,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及产品商品率,进而实现农业增效、农村增绿和农民增收的“三农”之梦,实现乡村振兴。农业规模经营也是实现村庄善治的推力。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治理问题。新型经营主体及新型服务主体的培育和引入过程,也即是对基层治理结构的重塑过程。优化充实治理主体、激活村庄公共精神和提升国家治理效率,是农业规模经营再造村庄治理形态的三个重要表现。
四、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破解农业发展难题的关键举措,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优化供给结构和资源配置,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必须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现代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础,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农业供给侧改革的目标是要以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提供契合消费者需要的高质量、充足数量的农产品。一方面农业供给侧改革要满足消费者不断提高的新需求,另一方面农业供给侧改革还要保证粮食安全等根本目标,这都必须实现适度规模经营。随着我国城镇化率的进一步提高,居民消费需求会持续发生变化,对粮食的需求也会持续扩大,而同时耕地污染要求耕地进行轮作,解决这诸多矛盾的可行途径就是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生产机械化,提高农业生产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以适度规模经营真正实现有限土地的有效使用,实现农业供给侧改革对农产品数量的要求;以适度规模经营推进现代农业的绿色生产,降低对土地、水、农产品的污染,实现农业供给侧改革和人民需要的高质量农产品供给。当前,在我国整体经济增速趋缓、产业结构调整、工农城乡差距依然较大、人力资源成本日益提高、资源环境双重约束日益强化的现实情况下,以研究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机制为研究对象,探寻实现我国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的可行路径,对于促进农业现代化、统筹城乡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节研究界定一、研究范围丘陵为世界五大陆地基本地形之一,丘陵地区地表高度在500米以内,相对高度不超过200米,地面形态起伏和缓,坡度较缓,地面崎岖不平,是由连绵不断的低矮山丘组成的地形。丘陵坡度一般较低缓、切割破碎、无一定方向,一般没有明显的脉络,顶部浑圆,是山地久经侵蚀的产物。丘陵在陆地上的分布很广,一般是分布在山地或高原与平原的过渡地带,丘陵地区降水量较充沛,适合各种经济树木和果树的栽培生长,对发展多种经济十分有利。
中国丘陵地形总面积约100万平方千米,占我国国土面积1/10。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自北向南主要有:辽东丘陵、山东丘陵、东南丘陵。此外,东北长白山周边、四川盆地、长江三峡以东的淮阳地区亦分布有低山丘陵。辽东丘陵是长白山的延续部分,呈华夏向,构造上属华北地台辽东隆起带。古老的基底变质岩系在铁岭、营口、丹东等地广泛出露,含有丰富的铁矿和菱镁矿,面积约335万平方千米。山东丘陵位于黄河以南、大运河以东的山东半岛上,面积约占半岛面积的70%。它是由古老的结晶岩组成的断块低山丘陵。突兀在丘陵之上的少数山峰,虽海拔高度不大,但气势雄伟,如泰山海拔1 524米,巍峨挺拔,自古就有“登泰山而小天下”之喻。东南丘陵(包括江南丘陵,江淮丘陵、两广丘陵、浙闽丘陵)是北至长江,南至两广,东至大海,西至云贵高原的大片低山和丘陵的总称。它包括安徽省、江苏省、江西省、浙江省、湖南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以下简称广西)的部分或全部。海拔多在200~600米,其中主要的山峰超过1 500米。丘陵多呈东北—西南走向,丘陵与低山之间多数有河谷盆地,适宜发展农业。东南丘陵的主要山岭有:黄山、九华山、衡山、丹霞山、武夷山、南岭。东南地区是丘陵分布广、集中的地区,其中长江以南、南岭以北的地区称为江南丘陵;南岭以南的广东、广西境内的为两广丘陵;武夷山以东,浙江、福建两省境内的为浙闽丘陵。
本项目的研究主旨是在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丘陵地区的农业生产规模经营行为。重点研究丘陵地区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可行性,查找丘陵地区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制约因素,确定丘陵地区开展农业规模经营的边界,提出丘陵地区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适宜模式及相应的政策建议。具体研究内容为:,适度规模经营与丘陵地区的契合性。基于丘陵地区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的现状以及国际上其他国家或地区在丘陵地区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的经验,从理论上探讨丘陵地区的农业生产是否具有规模报酬递增的特点,以及丘陵地区的适度规模经营是否具备技术、经济和制度的可行性。第二,丘陵地区与平原地区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差异。从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等多个方面对丘陵地区与平原地区进行对比研究,分析导致丘陵地区与平原地区适度规模经营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第三,丘陵地区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边界。根据实地调研数据,采用DEA模型分析丘陵地区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经济与规模不经济之间的边界,分析比较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规模经营边界的差异,并采用Tobit计量经济模型分析影响丘陵地区规模经营边界大小的主要因素。第四,丘陵地区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模式。通过实地调查,了解丘陵地区当前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模式,分析比较不同模式的优势与不足,从理论和实证上探讨影响丘陵地区农户模式选择的因素,并针对丘陵地区构建一般规模经营模式体系。第五,丘陵地区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基本路径。主要从推动土地整理、土地流转创新、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制度供给改革以及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经营模式等方面探讨丘陵地区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基本路径和方法。
二、基本概念界定
严格界定研究所涉及的概念,明确概念的含义与指代对象,对于整个研究工作非常重要,能有效避免由概念不清晰引起的混乱。本研究先对几个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其他概念将在各章引入时再作说明。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本研究的农村土地是指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承包经营(使用)权归农户的农业用地,主要包括耕地。具体展开研究时,农村土地简称“土地”或者“丘陵农地”,如“土地流转”或者“丘陵农地流转”,指的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流转或者丘陵农地使用权流转,两者在本研究的含义是相同的。概括而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户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享有承包和经营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
(二)土地流转
国外学者虽然也用丘陵农地流转的概念(Farmland Transfer),但使用更多的是丘陵农地交易。丘陵农地交易包括丘陵农地所有权的买卖、丘陵农地租赁、转让和置换等。
国内学者关于土地流转的含义也有许多不同的观点。杨学成和曾启认为土地流转包括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更替。张红宇则强调土地经营权(使用权)的转移。吴晗和张安录认为土地流转不仅包括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更替及转移,还包括土地用途的变更。综合而言,已有研究对土地流转的界定可归纳成两层含义:一是土地产权的转移,二是既有土地产权转移又涉及土地用途的变更。
在本研究中,我们所指的土地流转仅限于农业用地的流转,且流转的是农业用地的经营权(使用权),是依法从村集体承包丘陵农地的农户向其他主体转移丘陵农地经营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转移时可以是完全转移,也可以是部分转移,包括农户之间的私下流转、农户向村集体流转、农户向农业合作组织流转三种方式。下文中提到的丘陵农地流转、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相关概念,如文中未作特殊说明,都是属于本处界定的概念范畴。
(三)规模经营与适度规模
规模经营就是集中组织生产所需的各种要素,实现大规模的生产和运营。适度规模经营与规模经营不同,是指在现有的条件局限或者约束下,为了满足多方面的要求,尽可能优化组合各生产要素,进而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实现的综合效益。适度规模经营与规模经营相比,强调的是综合多方面的效益的化,而不仅仅是组织经济效益的化。
中国农业要想往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前进,采取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尊重中国国情的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路径。,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工业已经远远的走在了农业的前面。纵观世界格局,现代农业都已经走向了集约化精细化的生产运作方式,土地资源更为集中,管理和生产技术更为先进。而中国目前的一家一户的农业生产方式已经严重阻碍了农业现代化技术的推广应用。第二,中国的农业要想在世界竞争环境中取得一席之地,就必须采用标准化的生产,进行品牌化操作,标准化生产涉及标准体系的搭建、可追溯体系的实施等。这些都不是某一家一户能够实现的。必须集中土地资源,通过规模来实行标准化和品牌化的生产。我国过去几十年以来,农业的生产一直处于自给自足的局面,进口大大高于出口,高附加值的农业生产比重很低Peng Ling,Liao Tie-junEconometric Study of Relationship between Change of Farmland Quantity and Policy of Farmland Protection in China[J].Asian Agricultural Research,2011,3(3):75-78,82.。现今,必须发展现代化更有竞争力的农业,就一定要在农产品质量、技术和管理上优化组合,真正将国家的农业发展起来,以形成和工业并驾齐驱的局面。观察欧美发达国家的历史,可以发现,任何国家,要想稳步持久的前进,在推进工业现代化的进程之中,农业规模经营的现代化发展都是必经之路。适度规模的重点在于“适度”两字的理解。适度既指面积和规模,也是指结构和时间,不能固守观念,一动不动,也不能好大喜功,一步到位。若不能很好的理解适度规模经营的深刻含义和重要意义,就不能真正的实现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生产方式的专业化。随之而来的可能就是许多小规模群体之间不断的兼并与收购,规模经济无法实现的陷阱。但如果过于重视规模经营,利用行政手段强力推动,不注意保护农民权益,也不注意激活经营主体的市场行为,其他产业对劳动力的吸收能力,则会使大量农民失去土地,从而失去谋生的能力,终经济发展将会因为农民的收入降低而停滞。
(四)农地规模经营
农地规模经营源于西方经济学中“规模经济”一词,从狭义上讲,农地规模经营是指用于农业的土地面积的增加和地理位置的集中,即扩大土地面积并将其集中连片用于农业生产,通过统一管理的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并节约生产要素成本,进而实现规模效益。从广义上讲,土地规模经营不仅指土地要素的增加,更侧重于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下,通过对劳动力、资本和土地等生产要素进行的配置和组合,达到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的化,终实现经济效益的化。在大多数学者的研究中,土地规模经营是从广义角度进行界定的。
本研究中对农地规模经营内涵的界定,采用的是广义上土地规模经营的描述,其实质是在于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核心在于经济效益的化。因而,与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目标相结合,土地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载体,凡以土地作为生产载体而进行的各种形式的规模化生产,均属于土地规模经营。从利用方式上来说,不仅局限于粮食作物的种植,也包括蔬菜、林果和花卉的种植和畜牧业的养殖;从产业链条来说,不仅包括生产环节的规模经营,也包括加工环节和销售的规模经营。
(五)农地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作为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具有明显的不可替代性,在不同的生产力发展时期,农业规模经营的方式和实效也具有差异性,不同的规模经营产生不同的效益。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必须使得该土地的生产效率更好,产生更多的综合效益,这是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核心。一切围绕土地生产率来进行,推动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能从土地的规模经营中得到与其他产业相当的利润。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需要发挥技术、管理、人力、资源等多种生产要素的组合优化作用,从而得到尽可能高的生产效率。所以需要清醒的认识规模和效率之间的偏差,必须把握好生产规模和生产效率水平。有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还包括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会遇到很多预测不到的问题,政府出台政策时要把握分寸,注意可能出现的隐患和风险。如制定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及拓宽劳动力分流渠道等。其次,要把握规模的“适度”。土地规模经营重点在于规模的适度性,由于各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资源禀赋状况存在差异,土地规模经营的“度”也是不一样的。在确定土地规模经营“度”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一是资源禀赋状况,尤其是土地资源的丰缺程度。一个地区人均土地资源丰富,土地资源能够实现充分的规模经营,但若劳动力要素和机械化程度不足,便会出现土地粗放经营问题,导致土地规模经营的不经济;反之,土地资源相对稀缺,与之相适应的劳动力和机械等生产要素闲置,便会出现生产要素的浪费问题,导致土地规模经营的不经济。二是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尤其是当地的工资水平。只有当经营一定数量土地上所产生的经济收入等于或略高于从事非农产业所获得的经济收入时,才能保证人们从事土地规模经营的积极性王浩军现行体制框架下农地适度规模经营问题分析[J].长白学刊,2011(6):89-93。三是要与经营主体现有的生产技术水平相适应。在一定的条件下,经营主体的生产技术水平存在差异,那么其经营土地的规模也不会完全相同,关于土地资源的利用必须做到节约高效。同时,要尊重具体的生产水平,充分把握盈亏平衡,算好经济账。考虑经济实力、投入产出比、边际成本及边际收益,确定经营规模刘飞飞基于农地流转的政府角色定位及行为模式探究[J].安徽农学通报,2010 (13):9-10,14.。这个规模就叫作“适度规模”,适度规模带来的经济效益可能不是,但综合效益必须。总之,土地规模经营的适度值是一个相对动态的概念,随着生产力水平、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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