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52027426
在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双重推动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到海外投资,投资争端随之增加。在此背景下,本书着眼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投资法律环境、投资监管机构的结构与职能、投资争端解决途径等问题,从一国内部法律制度角度,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与投资者争端解决情况作了梳理。此外,针对实践中国家与投资者投资争端解决的问题,本书还对提交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的案件进行了细致分析,对争端当事方、适用的法律、争议焦点、裁决结果等信息进行了详细介绍。
本书对于投资者、国际投资法学者以及相关人士了解和深入研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投资法律及投资争端解决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第一章 “一带一路”倡议下国家与投资者争端概述
第一节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法律环境
一、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多重意义
二、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风险
第二节 国家与投资者争端解决机制
一、 国家与投资者争端解决机制概述
二、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及其程序
第二章 中亚地区国家与投资者争端
第一节 哈萨克斯坦
一、 哈萨克斯坦投资法律环境
二、 哈萨克斯坦投资争端概述
第二节 乌兹别克斯坦
一、 乌兹别克斯坦投资法律环境
二、 乌兹别克斯坦投资争端概述
第三节 土库曼斯坦
一、 土库曼斯坦投资法律环境
二、 土库曼斯坦投资争端概述
第四节 塔吉克斯坦
一、 塔吉克斯坦投资法律环境
二、 塔吉克斯坦投资争端概述
第五节 吉尔吉斯斯坦
一、 吉尔吉斯斯坦投资法律环境
二、 吉尔吉斯斯坦投资争端概述
第三章 部分独联体国家与投资者争端
第一节 亚美尼亚
一、 亚美尼亚投资法律环境
二、 亚美尼亚投资争端概述
第二节 摩尔多瓦
一、 摩尔多瓦投资法律环境
二、 摩尔多瓦投资争端概述
第三节 白俄罗斯
一、 白俄罗斯投资法律环境
二、 白俄罗斯投资争端概述
第四章 南亚、 部分东亚国家与投资者争端
第一节 印度
一、 印度投资法律环境
二、 印度投资争端概述
第二节 巴基斯坦
一、 巴基斯坦投资法律环境
二、 巴基斯坦投资争端概述
第三节 孟加拉国
一、 孟加拉国投资法律环境
二、 孟加拉国投资争端概述
第四节 阿富汗
一、 阿富汗投资法律环境
二、 阿富汗投资争端概述
第五节 斯里兰卡
一、 斯里兰卡投资法律环境
二、 斯里兰卡投资争端概述
第六节 马尔代夫
一、 马尔代夫投资法律环境
二、 马尔代夫投资争端概述
第七节 尼泊尔
一、 尼泊尔投资法律环境
二、 尼泊尔投资争端概述
第八节 不丹
一、 不丹投资法律环境
二、 不丹投资争端概述
第九节 蒙古国
一、 蒙古国投资法律环境
二、 蒙古国投资争端概述
第五章 东盟国家与投资者争端
第一节 新加坡
一、 新加坡投资法律环境
二、 新加坡投资争端概述
第二节 马来西亚
一、 马来西亚投资法律环境
二、 马来西亚投资争端概述
第三节 印度尼西亚
一、 印度尼西亚投资法律环境
二、 印度尼西亚投资争端概述
第四节 缅甸
一、 缅甸投资法律环境
二、 缅甸投资争端概述
第五节 泰国
一、 泰国投资法律环境
二、 泰国投资争端概述
第六节 老挝
一、 老挝投资法律环境
二、 老挝投资争端概述
第七节 柬埔寨
一、 柬埔寨投资法律环境
二、 柬埔寨投资争端概述
第八节 越南
一、 越南投资法律环境
二、 越南投资争端概述
第九节 文莱
一、 文莱投资法律环境
二、 文莱投资争端概述
第十节 菲律宾
一、 菲律宾投资法律环境
二、 菲律宾投资争端概述
第六章 西亚国家与投资者争端
第一节 伊拉克
一、 伊拉克投资法律环境
二、 伊拉克投资争端概述
第二节 伊朗
一、 伊朗投资法律环境
二、 伊朗投资争端概述
第三节 土耳其
一、 土耳其投资法律环境
二、 土耳其投资争端概述
第四节 叙利亚
一、 叙利亚投资法律环境
二、 叙利亚投资争端概述
第五节 约旦
一、 约旦投资法律环境
二、 约旦投资争端概述
第六节 黎巴嫩
一、 黎巴嫩投资法律环境
二、 黎巴嫩投资争端概述
第七节 以色列
一、 以色列投资法律环境
二、 以色列投资争端概述
第八节 巴勒斯坦
一、 巴勒斯坦投资法律环境
二、 巴勒斯坦投资争端概述
第九节 沙特阿拉伯
一、 沙特阿拉伯投资法律环境
二、 沙特阿拉伯投资争端概述
第十节 也门
一、 也门投资法律环境
二、 也门投资争端概述
第十一节 阿曼
一、 阿曼投资法律环境
二、 阿曼投资争端概述
第十二节 阿联酋
一、 阿联酋投资法律环境
二、 阿联酋投资争端概述
第十三节 卡塔尔
一、 卡塔尔投资法律环境
二、 卡塔尔投资争端概述
第十四节 科威特
一、 科威特投资法律环境
二、 科威特投资争端概述
第十五节 巴林
一、 巴林投资法律环境
二、 巴林投资争端概述
第十六节 希腊
一、 希腊投资法律环境
二、 希腊投资争端概述
第十七节 塞浦路斯
一、 塞浦路斯投资法律环境
二、 塞浦路斯投资争端概述
第十八节 格鲁吉亚
一、 格鲁吉亚投资法律环境
二、 格鲁吉亚投资争端概述
第十九节 埃及
一、 埃及投资法律环境
二、 埃及投资争端概述
第七章 中东欧国家与投资者争端
第一节 波兰
一、 波兰投资法律环境
二、 波兰投资争端概述
第二节 立陶宛
一、 立陶宛投资法律环境
二、 立陶宛投资争端概述
第三节 爱沙尼亚
一、 爱沙尼亚投资法律环境
二、 爱沙尼亚投资争端概述
第四节 拉脱维亚
一、 拉脱维亚投资法律环境
二、 拉脱维亚投资争端概述
第五节 捷克
一、 捷克投资法律环境
二、 捷克投资争端概述
第六节 斯洛伐克
一、 斯洛伐克投资法律环境
二、 斯洛伐克投资争端概述
第七节 匈牙利
一、 匈牙利投资法律环境
二、 匈牙利投资争端概述
第八节 斯洛文尼亚
一、 斯洛文尼亚投资法律环境
二、 斯洛文尼亚投资争端概述
第九节 克罗地亚
一、 克罗地亚投资法律环境
二、 克罗地亚投资争端概述
第十节 波黑
一、 波黑投资法律环境
二、 波黑投资争端概述
第十一节 黑山
一、 黑山投资法律环境
二、 黑山投资争端概述
第十二节 塞尔维亚
一、 塞尔维亚投资法律环境
二、 塞尔维亚投资争端概述
第十三节 阿尔巴尼亚
一、 阿尔巴尼亚投资法律环境
二、 阿尔巴尼亚投资争端概述
第十四节 罗马尼亚
一、 罗马尼亚投资法律环境
二、 罗马尼亚投资争端概述
第十五节 保加利亚
一、 保加利亚投资法律环境
二、 保加利亚投资争端概述
第十六节 马其顿
一、 马其顿投资法律环境
二、 马其顿投资争端概述
第十七节 乌克兰
一、 乌克兰投资法律环境
二、 乌克兰投资争端概述
前 言
在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双重推动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到海外开展投资,与此同时,投资争端也随之增加。为了对投资东道国法律风险进行评估,首先需要对该国投资法律、投资争端解决等情况进行了解。虽然各国政府普遍希望吸引投资者,促进本国经济发展,但是受历史、地理位置、经济实力等因素影响,各国投资法律存在差别,投资争端情况也纷繁复杂。
在此背景下,本书着眼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法律环境、投资监管机构结构与职能、投资争端解决途径等问题,从一国内部法律制度的角度,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投资者争端解决情况进行了梳理;另外,针对实践中国家与投资者投资争端解决的问题,本书对提交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的案件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对争端当事方、适用的法律、争议焦点、裁决结果等信息进行了详细介绍。
法律界对国际投资法的关注、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愈加频繁的经贸往来以及越来越多的国际投资争端,引发了我们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投资者争端解决问题的关注。研究涉及的资料主要来源于我国商务部发布的企业对外投资指南、学者的投资法专著、各国政府网站信息、相关国际组织发布的数据、ICSID公开的案件裁决等。希望本书对于投资者、国际投资法学者了解和深入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法律及投资争端解决能有所助益。
第一章 “一带一路”倡议下国家与投资者争端概述
在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局部动荡、国际投资环境错综复杂的背景下,国际投资形势处在不断变化之中。海外投资风险的不可控性以及投资者、东道国与投资母国三大主体之间的复杂关系,使得国家与投资者争端频发。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法律环境的差异性以及国家与投资者争端解决机制的特殊性将更加有助于把握当前“一带一路”倡议下国家与投资者争端的发展趋势。
第一节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法律环境
海外投资无论是对投资母国、投资者还是东道国政府而言都具有积极意义。与此同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风险与机遇并存。
一、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多重意义
从投资母国国际战略的角度而言,投资对于一国的国家战略、全球利益甚至和平安全都发挥着较为重要的作用。在国际政治经济格局中,国际投资不仅与一国的发展战略和国际地位相关联,而且还体现出国家的综合经济实力。
从东道国管理投资的角度而言,投资实际上同东道国对自然资源的主权以及对投资管制密切相关。国家经济主权长期以来被认为是国际经济法律中的基本原则。同时,近年来不断爆发的区域性投资争端也应当引起东道国的注意,如投资准入阶段涉及的准入阶段国民待遇以及国家安全审查与反垄断审查机制,投入运营阶段涉及的东道国基于公共利益需要而将投资者资产征收归国家所有的行为、国际恐怖主义、政治动乱等危机对投资的直接影响、投资运营中的环境监管等要求以及民族文化因素引发政治风险,投资收回阶段面临的主要风险是限制货币自由汇兑与汇率波动影响投资收益,以及国际投资争端数量和范围的扩大。
从国际投资者的视角出发,作为海外投资安全的直接承受者以及东道国与投资母国沟通的桥梁,投资者应当从微观视角积极推动海外能源投资的发展。虽然全球范围内已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将投资目光转向国际市场,但由于战略规划和投资导向包括投资经验的缺乏,加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形势复杂性,海外投资往往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收益效果,反而可能陷入东道国国内与投资相关的各类风险之中。在海外投资的进程中,国际投资者有必要充分评估投资中所产生的各类风险并积极应对。
二、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风险
一般而言,对投资的分类根据投资者是否享有控制权可以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大类。狭义的国际投资仅指国际直接投资。国内有学者率先对“投资风险”定义如下:“国际直接投资风险是指在国际投资活动中,因东道国或国际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或投资者自身经营管理等原因,使投资者的期望目标与投资实际状况发生差异,从而给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一) 海外投资阶段性风险
海外投资具有跨国性、多样性、复杂性的特征,因而各个环节中伴随着主要风险,包括投资准入阶段、投资运行阶段、投资退出以及投资争端解决阶段,也是“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投资安全的主要关注目标。值得注意的是,下文讨论的风险仅限于国际投资安全中涉及的非商业风险,即排除任何商业投资活动中固有的风险,而更侧重考察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外部因素造成的政治风险。
- 投资准入阶段的主要风险
投资准入阶段主要涉及的风险包括能否获得准入阶段的国民待遇以及面临海外投资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考验。海外投资进入东道国领域内可能首先会面临行业准入的问题,这往往体现在东道国国民待遇的负面清单或其他相关规定。当前,投资者试图争取包括准入前国民待遇在内的全程投资国民待遇,对应的负面清单已经开始向系统化、多样化的方向进行,考虑了投资的国家安全因素、特殊的行业部门因素以及缔约国情况的差异。不同于投资准入,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重点在于降低或消除外国投资对国家安全的威胁,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会与对行业的关注相重叠,如重点敏感行业。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对于消除或降低外国投资对本国产业的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其实施阶段几乎可以贯穿投资的全部过程。此外,国家安全审查制度针对的投资类型主要为并购投资,该类投资占据海外直接投资2/3以上的份额。关注投资类型的不同也是其与投资准入制度的明显区别之一。以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为例,海外投资的安全审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 (1)强制审查;(2)分类信息;(3)关键技术;(4)被许可或管理的固有的危险或敏感的经济活动;(5)敏感的政府活动;以及(6)关键基础设施。如果一项交易没有超过这些范围,通常不会引起对国家安全利益的讨论。典型实例如中海油收购尤先科、中铝收购力拓、华为收购三叶公司等均因所在投资国严苛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导致投资最终失败。
- 投资运营阶段的主要风险
投资运营阶段涉及的风险更加多样化,包括所在投资国基于公共利益需要而将投资者资产征收归国家所有的行为,如富通危机引发中国平安集团在比利时等国的投资活动遭受巨大亏损;国际恐怖主义、政治动乱等危机对投资的直接影响,如利比亚、叙利亚、苏丹等地区资源开发血本无归;投资运营中的环境监管等要求,如中石油在非洲乍得遭遇12亿美元巨额索赔;以及民族文化因素引发政治风险,如缅甸政府非法搁置中国继续投资密松水电站建设,造成巨额投资损失;等等。在诸多运营阶段的风险中,最为突出的是投资者所面临的间接征收风险。间接征收通常是以管制为目的采取的征收,对外国所有者财产的经济价值产生影响足以被视为一项征收。管制可能并不消除财产,然而对投资期待的回报会产生不利的影响。政府措施可能通过实行新规则或者修改规则来降低财产的价值。管制将发生在不同的领域中如税收、环境、健康、人权以及社会的其他福利利益。据统计,根据被征收方的经验,东道国往往采取提高税率或颁布新税法、设立歧视性法律、限制投资者的某些权利、出于环境保护、人权保护或其他事项等措施对外国投资财产进行干预。投资运营环节面临的最大问题在于区分必须要给予补偿的间接征收和不需要给予补偿但干预私有财产权的合法的政府措施。政府行为的经济影响,尽管其单独不足以使得政府行为构成间接征收,但构成了对投资者合法的投资期待的干预,除极少数情形如东道国的非歧视管制适用于实现公众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等合法的公共福利目标外,通常应当允许投资者通过有效渠道寻求相应救济。
- 投资收回阶段的主要风险
投资收回阶段面临的主要风险是限制货币自由汇兑与汇率波动影响投资收益等。以俄罗斯为例,近年来卢布对美元贬值超过50%,使得中国在俄罗斯企业的汇率风险急剧上升,直接抵消了中国企业的内部利益。投资回收阶段对投资者具有更为直接的效果,决定着投资者的经济收益。在此阶段,由于东道国的不当干预,对投资待遇的实施产生了较大的阻碍,如各国普遍在国际条约中承认的公平公正待遇,要求东道国为投资者提供包括汇兑自由在内的稳定的商业环境与法律环境。近期大量国际投资仲裁庭的法律实践,实际上也涉及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以下简称OECD)有关《国际投资法中的公平公正待遇标准》,后者包括了诸如勤勉履行义务、正当程序、善意原则、不专断原则等要素。
- 投资争端索赔的主要风险
国际投资索赔通常要求用尽当地救济方可启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由于地方保护、投资所在国法律程序要求,投资索赔会有时间上的拖延。如三一重工集团启动当地诉讼程序历经3年历程,经过法院初审、上诉审阶段,并最终通过调解才告一段落。2012年2月28日,三一重工在美国的Ralls公司从希腊电网公司Terna Energy USA Holding Corporatoin处,收购了美国俄勒冈州Butter Creek风场项目,并取得了该项目建设的所有审批和许可。此后,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以涉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要求Ralls立即停工,且在所有设备移除完毕前禁止转让。2012年9月28日,奥巴马签发总统令,要求中止该风场的风电项目。2015年11月,各方宣布该案最终进入调解。本案是中国海外投资者首次运用当地司法救济解决投资争端,也经历了漫长的司法诉讼程序。
(二)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投资风险
海外投资风险经历了从单一化向多元化的变迁,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由于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而从横向的角度看,海外投资风险由于投资领域的不同,也将有所差异。在全球范围内,主要国家和地区在海外投资风险中存在如下特征:
- 亚洲主要国家的投资风险
在东亚,日本是一个容量较大、非常成熟的市场。尽管日本也在积极采取措施吸引外商到日投资,但对于晚进入日本市场的企业而言,其面临的困难很大,主要包括市场封闭性较强、运营成本高、并购日本企业困难较大、优惠政策少、融资难、对外企到日资格限制较严等。就韩国而言,中国对韩投资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整体规模较小,单项大型项目较少,贸易和办事机构居多,投资地域集中在首都圈。中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有: 韩国虽然采取鼓励外国投资的优惠政策,但也存在一定的投资壁垒。如在某些行业中规定外商持股比例,政府对外资的优惠政策仅限于高技术产业及入住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经济自由区等特定区域的企业且设定门槛。
南亚国家中,印度对外国资本实行中性政策,缺少专门针对外资的优惠政策,投资成本较高,企业注册、人员签证办理较为困难,法律体系复杂,税收监管严格,宗教信仰多。印度尼西亚则法律体系整体比较完整,但也有很多法律规定模糊、可操作性差,且不同的法律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在印度尼西亚设立公司注册手续繁多,审批时间较长。为了吸引外国投资,印尼政府出台了一些投资鼓励政策,但力度并不大。印尼的税收体制比较复杂,企业的税赋成本比较高;工资成本整体相对较低,但对劳工保护规定比较苛刻,对出资方不利。在泰国,总体而言投资环境较好,作为东南亚地区经济、金融中心和航空枢纽,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但近几年来,泰国政局持续动荡、各派政治斗争较为激烈,对投资环境带来一定影响,导致行政效率较低、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复杂周期较长,部分投资者选择观望或停止扩大投资规模。马来西亚在独立前曾经是英国殖民地,其法律体系受英国影响较深,成文法和判例法在商业活动中都发挥作用。在马来西亚投资应更为关注经商习惯、民商法律制度、投资经商的便利化措施、人文语言及宗教环境等。
中亚范围内,土耳其是具有较为重要的战略位置和极具潜力的消费市场,但其税费如印花税较为普遍,工作许可申请难度大、办理周期长。此外,自2001年起实行货币自由浮动汇率制,该国证券和国债市场也对外开放,汇率容易受政治经济等外部因素影响大幅波动,成为影响外资的最主要因素之一。而在投资行业中,土耳其也存在投资比例限制、禁止经营和发放特殊许可。而伊朗作为中东地区大型工程项目最多的国家之一,其法律法规与国际不接轨,开发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时间较长,法律宗教色彩较浓,对法律的解释因人而异,法律经常变化。在伊朗投资初期的困难是注册文件繁多、注册程序复杂、审批时间较长。投资阿富汗的风险则包括: 安全局势不稳、安保成本高、法律法规不健全、基础设施不完善、技术人才匮乏、运输周期难控制、大型项目融资难等。
在西亚,沙特阿拉伯《外国投资法》的相关规定较为笼统,而沙特政府相关部门往往通过独立的规章制度对本国企业和国民给予较多保护,中资企业不易享受到实际意义上的同等待遇。外国投资者在投资行业和投资区域上都可以有所选择,但由于沙特本币与美元挂钩,受美元持续贬值的影响,沙特国内通胀指数近年来持续攀升。此外,由于沙特政府机关的办事程序较为繁琐,加之全年节假日和宗教假期较多,政府机关的行政办事相率相对不高。而科威特虽然政治稳定、市场潜力大,但是投资环境也存在不稳定性: 国家石油美元和民间资本大量外流;除石油和天然气由国家垄断外,其他自然资源贫乏;缺乏技术劳动力,加大投资成本。在伊拉克,由于目前的安全局势依然脆弱,不确定因素较多,绝大部分地区不具备投资兴业的外部条件和管理机制,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因此,对于伊拉克在建项目,首要问题是保障项目运作和相关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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