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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纯质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07477
《安徽法院案例参考(第3辑 知识产权专辑)》为知识产权专辑。精选安徽法院典型的知识产权案例。旨在立足实践、突出实用的编辑宗旨,密切联系司法实践,为司法人员提供了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和参考,还可以起到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配合法律教学和法官培训的重要作用。
专利案件审判
鞍钢附企冷轧经贸有限公司与安徽宝德利包装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上诉案
——纤维材料形成的产品外观能否成为外观设计侵权判断客体以及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尺寸不同是否影响侵权判定
刘志良与怀宁大别山茶酒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
——许诺销售与实际生产、销售的界定
麦格纳驱动公司与上海鑫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沃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上诉案
——对放弃技术方案的无偿使用不构成专利侵权
袁楚卓、肖建强与罗龙云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上诉案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权利要求书表述不清、甚至歧义时,可结合涉案专利说明书及附图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武汉市鑫兴精益医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商建忠、合肥广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
——专利权人优先权不属于司法鉴定范畴
陈海强与杭州雅依格家具有限公司、王美娇、郭剑飞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上诉案
——现有设计抗辩不以现有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比对为前提
马鞍山利尔开元新材料有限公司与马鞍山市雨山冶金新材料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上诉案
——专利等同侵权判定应当结合技术特征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作出判断
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诉余一中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案
——确认不侵权纠纷案由的适用范围
安徽鑫龙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与长兴耿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宣城市房屋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上诉案
——等同原则的准确适用
嘉兴捷顺旅游制品有限公司诉义乌市雄霸日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存在多项权利要求下的侵权认定
植物新品种案件审判
合肥新强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诉安徽省创富种业有限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植物新品种侵权认定及确定赔偿数额的举证责任分配
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诉宿州市金种子有限责任公司、李继德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的证据保全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诉福建超大现代种业有限公司、合肥科源农业科学研究所确认职务新品种实施许可合同无效及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北京金五谷种子科技开发中心与徐春英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上诉案
——品种权保护期届满前停止推广不影响品种权的效力
不正当竞争案件审判
安徽中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与汪建国、宁国市生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上诉案
——权利人举证直接证明商业秘密侵权困难时,可采取“实质性相同加接触”的证明要求
广州星河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与池州龙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商品房这一特殊商品的服务商标如何依法适当给予保护
法国轩尼诗公司诉郑维平等侵害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对与权利商标存在一定差别的网络域名的侵权认定
北京雄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诉安徽新徽动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知名服务特有名称的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诉合肥华夏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商标权利与企业名称权保护平衡
焦正方诉王新亮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冒用知名字号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桐城市中粮福润肉业有限公司、安徽海一郎食品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商业标识的显著性及市场知名度如何认定
江苏金彭车业有限公司与安徽金彭车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他人知名注册商标不得用作企业名称
胡明朗、安徽刘鸿盛餐饮有限公司与曹婉丽、曹婉涓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滥用注册商标专用权不受法律保护
深圳市景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与合肥景田百岁山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企业名称混淆商标侵权
著作权案件审判
毕淑敏与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案
——公益性教育机构,非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许可将他人作品登载于数字图书馆中,并通过网络向不特定用户提供浏览、下载作品服务,是否构成合理使用
凌劢、夏涌清、王中良侵犯著作权案
——行政执法机关收集的证据的采信及违法所得数额的认定
陈友明与安徽广播电视台等侵害著作权纠纷上诉案
——未发表作品侵权事实的认定方法:接触+实质性相似
曹某诉合肥合晚传媒有限公司、合肥在线、《恋爱婚姻家庭》杂志社等单位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上海百视通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宽带“IPTV”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尤艳、宋兵峰、马化涛侵犯著作权案
——复制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网络作品后销售牟利情节严重行为的定性
“中安在线”与“合肥论坛”、“万家热线”等新闻作品著作权纠纷案
郭卫峰与安徽沙河酒业有限公司、安徽沙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上诉案
——特定目的范围内的著作权继续使用权
磊若软件公司诉合肥城市通卡股份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通过举证责任分配,依法判定技术手段取证效力
陈力侵犯著作权案
——虽不就涉案影片收取下载费用,但收取广告费,亦认为具有营利目的
刘瑞云、合肥彼岸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俞璇、淮南市易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上诉案
——不能用“创作巧合”解释的雷同,作为认定计算机软件相同或近似的依据
安硕文教用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诉蚌埠市神龙笔业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商品包装装潢与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侵权比对
芜湖市墨迅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诉芜湖世傲汽贸有限责任公司、繁昌县驾驶员协会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作品独创性表达的界定
汕头市天时包装有限公司与安徽省繁昌县汇丰制罐包装有限公司、合肥市蜀山区汇丰包装经营部著作权侵权纠纷上诉案
——著作权中“表达”和“思想”的区分
广州骇特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诉安徽省远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通知与反通知规则的行使
极致点击(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诉铜陵百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争议条款的解释
商标案件审判
安徽省华信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草珊瑚药业有限公司等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上诉案
——包含有表示商品部分原料的文字的商品名称能否被认定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上载明的保健食品的名称是否即为该类商品的通用名称
镇江市醋业协会诉安徽腾飞食品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所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事实证据效力的判定
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与吴忠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
——专用权的强化保护
路易威登马利蒂与袁新莉、安徽太阳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
——市场管理者负有对该市场内存在的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及时有效制止的义务
中国宣纸集团诉宣城市乌溪宣纸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苏州舒布洛克景观建材有限公司诉滁州市西方寺三木彩砖厂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互联网商标侵权的认定
张建芳与杭州共合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网络域名纠纷上诉案
——近似域名不一定构成对在先注册的网站的侵权,网站自然排名下降与搜索引擎服务商无关
路易威登马利蒂诉董党伟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无直接证据时市场管理者身份的认定
朱艳平假冒注册商标案
——商品重新分装行为的定性
董玉林与徐天成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
——适用法定赔偿确定赔偿金额时应考虑被控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
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与舒城县迎春漆业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
——商标指示性使用界定
安徽临水酒业有限公司与安徽省霍邱县临水镇玉泉酒业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上诉案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认定
江西报恩堂药业公司诉江西樟都药业公司、杨武青、聂竹英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商标与商品通用名称的界定应尊重历史和现实
杭州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诉巢湖市上岛咖啡向阳路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提升判罚尺度,平衡维权的成本
吴军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全面计算涉案商品销售金额,准确量刑
安吉县农业局茶叶站与芜湖麒麟茶叶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
——商标侵权案件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权利主体及权利边界问题
合肥吴山贡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诉郑书鸣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
——企业字号排他权利的界定
可耐福新型建筑材料(芜湖)有限公司诉鸠江区家美木业经营部、枣庄新远大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可耐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商标近似的认定以及被诉企业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认定
李耿硬假冒注册商标案
——“同一种商品”的认定应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能力为判断基准
强鹏、王琦、贾敬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共犯故意的认定
北京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诉宿州市新东方英语培训中心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区域性侵犯商标权赔偿数额的认定
沈靓、杜文龙、周锋元、苏木禹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
——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共犯的严格界定
目录
专利案件审判
鞍钢附企冷轧经贸有限公司与安徽宝德利包装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上诉案
——纤维材料形成的产品外观能否成为外观设计侵权判断客体以及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尺寸不同是否影响侵权判定
刘志良与怀宁大别山茶酒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
——许诺销售与实际生产、销售的界定
麦格纳驱动公司与上海鑫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沃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上诉案
——对放弃技术方案的无偿使用不构成专利侵权
袁楚卓、肖建强与罗龙云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上诉案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权利要求书表述不清、甚至歧义时,可结合涉案专利说明书及附图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武汉市鑫兴精益医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商建忠、合肥广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
——专利权人优先权不属于司法鉴定范畴
陈海强与杭州雅依格家具有限公司、王美娇、郭剑飞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上诉案
——现有设计抗辩不以现有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比对为前提
马鞍山利尔开元新材料有限公司与马鞍山市雨山冶金新材料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上诉案
——专利等同侵权判定应当结合技术特征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作出判断
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诉余一中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案
——确认不侵权纠纷案由的适用范围
安徽鑫龙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与长兴耿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宣城市房屋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上诉案
——等同原则的准确适用
嘉兴捷顺旅游制品有限公司诉义乌市雄霸日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存在多项权利要求下的侵权认定
植物新品种案件审判
合肥新强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诉安徽省创富种业有限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植物新品种侵权认定及确定赔偿数额的举证责任分配
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诉宿州市金种子有限责任公司、李继德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的证据保全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诉福建超大现代种业有限公司、合肥科源农业科学研究所确认职务新品种实施许可合同无效及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北京金五谷种子科技开发中心与徐春英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上诉案
——品种权保护期届满前停止推广不影响品种权的效力
不正当竞争案件审判
安徽中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与汪建国、宁国市生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上诉案
——权利人举证直接证明商业秘密侵权困难时,可采取“实质性相同加接触”的证明要求
广州星河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与池州龙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商品房这一特殊商品的服务商标如何依法适当给予保护
法国轩尼诗公司诉郑维平等侵害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对与权利商标存在一定差别的网络域名的侵权认定
北京雄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诉安徽新徽动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知名服务特有名称的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诉合肥华夏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商标权利与企业名称权保护平衡
焦正方诉王新亮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冒用知名字号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桐城市中粮福润肉业有限公司、安徽海一郎食品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商业标识的显著性及市场知名度如何认定
江苏金彭车业有限公司与安徽金彭车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他人知名注册商标不得用作企业名称
胡明朗、安徽刘鸿盛餐饮有限公司与曹婉丽、曹婉涓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滥用注册商标专用权不受法律保护
深圳市景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与合肥景田百岁山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企业名称混淆商标侵权
著作权案件审判
毕淑敏与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案
——公益性教育机构,非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许可将他人作品登载于数字图书馆中,并通过网络向不特定用户提供浏览、下载作品服务,是否构成合理使用
凌劢、夏涌清、王中良侵犯著作权案
——行政执法机关收集的证据的采信及违法所得数额的认定
陈友明与安徽广播电视台等侵害著作权纠纷上诉案
——未发表作品侵权事实的认定方法:接触+实质性相似
曹某诉合肥合晚传媒有限公司、合肥在线、《恋爱婚姻家庭》杂志社等单位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上海百视通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宽带“IPTV”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尤艳、宋兵峰、马化涛侵犯著作权案
——复制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网络作品后销售牟利情节严重行为的定性
“中安在线”与“合肥论坛”、“万家热线”等新闻作品著作权纠纷案
郭卫峰与安徽沙河酒业有限公司、安徽沙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上诉案
——特定目的范围内的著作权继续使用权
磊若软件公司诉合肥城市通卡股份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通过举证责任分配,依法判定技术手段取证效力
陈力侵犯著作权案
——虽不就涉案影片收取下载费用,但收取广告费,亦认为具有营利目的
刘瑞云、合肥彼岸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俞璇、淮南市易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上诉案
——不能用“创作巧合”解释的雷同,作为认定计算机软件相同或近似的依据
安硕文教用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诉蚌埠市神龙笔业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商品包装装潢与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侵权比对
芜湖市墨迅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诉芜湖世傲汽贸有限责任公司、繁昌县驾驶员协会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作品独创性表达的界定
汕头市天时包装有限公司与安徽省繁昌县汇丰制罐包装有限公司、合肥市蜀山区汇丰包装经营部著作权侵权纠纷上诉案
——著作权中“表达”和“思想”的区分
广州骇特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诉安徽省远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通知与反通知规则的行使
极致点击(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诉铜陵百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争议条款的解释
商标案件审判
安徽省华信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草珊瑚药业有限公司等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上诉案
——包含有表示商品部分原料的文字的商品名称能否被认定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上载明的保健食品的名称是否即为该类商品的通用名称
镇江市醋业协会诉安徽腾飞食品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所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事实证据效力的判定
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与吴忠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
——专用权的强化保护
路易威登马利蒂与袁新莉、安徽太阳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
——市场管理者负有对该市场内存在的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及时有效制止的义务
中国宣纸集团诉宣城市乌溪宣纸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苏州舒布洛克景观建材有限公司诉滁州市西方寺三木彩砖厂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互联网商标侵权的认定
张建芳与杭州共合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网络域名纠纷上诉案
——近似域名不一定构成对在先注册的网站的侵权,网站自然排名下降与搜索引擎服务商无关
路易威登马利蒂诉董党伟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无直接证据时市场管理者身份的认定
朱艳平假冒注册商标案
——商品重新分装行为的定性
董玉林与徐天成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
——适用法定赔偿确定赔偿金额时应考虑被控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
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与舒城县迎春漆业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
——商标指示性使用界定
安徽临水酒业有限公司与安徽省霍邱县临水镇玉泉酒业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上诉案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认定
江西报恩堂药业公司诉江西樟都药业公司、杨武青、聂竹英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商标与商品通用名称的界定应尊重历史和现实
杭州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诉巢湖市上岛咖啡向阳路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提升判罚尺度,平衡维权的成本
吴军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全面计算涉案商品销售金额,准确量刑
安吉县农业局茶叶站与芜湖麒麟茶叶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
——商标侵权案件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权利主体及权利边界问题
合肥吴山贡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诉郑书鸣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
——企业字号排他权利的界定
可耐福新型建筑材料(芜湖)有限公司诉鸠江区家美木业经营部、枣庄新远大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可耐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商标近似的认定以及被诉企业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认定
李耿硬假冒注册商标案
——“同一种商品”的认定应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能力为判断基准
强鹏、王琦、贾敬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共犯故意的认定
北京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诉宿州市新东方英语培训中心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区域性侵犯商标权赔偿数额的认定
沈靓、杜文龙、周锋元、苏木禹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
——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共犯的严格界定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创新发展置于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地位,加快实施创新发展驱动战略。知识产权保护是国家创新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指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
安徽有着优良的创新传统,小岗村”大包干”,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从农村税费改革到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从全国第二个创新型省份建设试点省到国家首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创新精神始终是引领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源泉。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从要素驱动到创新驱动的跨越步步深入,安徽的专利申请数量、高新企业数量增幅均位居全国前列,并已启动第二批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和首批7个重大工程、重大专项建设。
伴随着安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创新发展驱动战略的深入实施,人民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增强, 知识产权案件日益增多。涉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不断涌现,涉企业品牌利益保护和市场份额的商标纠纷案件以及涉著名影视文化作品互联网传播的著作权纠纷案件等不断增多。全省知识产权案件年均增幅高达70%,增幅位居全国前列。知识产权案件迅猛增长,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加大,域外知识产权案件日益增多,知识产权审判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迫切需要,安徽法院聚焦服务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始终做到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保持同频共振、齐头并进、谋事作为。积极进行知识产权审判改革,合理规划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推进”三合一”知识产权审判改革;加强知识产权案件类案审判指导,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规范知识产权审判自由裁量权、统一裁判尺度。全省法院努力做到专利权保护范围与其创新程度相协调,商标权保护强度与其显著性、知名度相适应,著作权保护程度与其独创高度相符合,实现了保护力度与适度的统一,权利人利益、产业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和谐发展。
本书涵盖了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反不正当竞争、假冒注册商标罪等知识产权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的核心领域,全面展示了近年来安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成果,是全省法院和广大法官审判知识产权案件智慧结晶的集中体现。有的案例入选”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具有较鲜明的典型意义和社会指引作用。
此书的出版正值世界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借此是对激励创新、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鼓与呼,也是对全省法院及广大法官为创新型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生态强省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的期翼与要求。愿一切创造活力竞相迸发,一切创新才华充分施展,一切创新成果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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