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20001
《金融创新:问题分析与纠纷解决思维》精选20件有关金融创新和纠纷解决经验的案件,主要包括证券市场纠纷和银行与互联网金融纠纷两大类型,包括场外配资、委托投资、金融消费者保护、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网络借贷、应收账款质押、票据承兑、商业保理、*等,对案件事实、争议焦点、法院观点和裁判结果进行提炼,并邀请知名学者以及实务专家从现行立法、学说与实务等多个角度对案件进行全方位研判,集中展示了对法学理论的思考、司法实践的观察和审判经验的总结。
本书主题之”新”、 案例之”精”和评析之”深”,既可作为金融纠纷类型裁判之参考,也可作为金融法学研究之素材,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性,对进一步提升全国金融案件的裁判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上篇
证券市场纠纷
案例1
场外配资纠纷中的主体资格与合同效力
——评陈某与史某某、深圳A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案例2
股灾中无法及时强制平仓时的责任分配
——评谢某某与郑某股票融资合同纠纷案
案例3
金融消费者视角下的证券投资者保护
——评李某某与A证券公司多收取手续费纠纷案
案例4
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承担
——评黄某某与光大证券公司内幕交易民事责任赔偿纠纷案
案例5
虚假陈述中“重大性”的构成与民事责任
——评李某与S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案例6
诱空型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承担
——评丁某与A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案例7
“不直接涉及投资者利益”的司法判断
——评陈某与深圳证券交易所、A公司、B证券公司证券纠纷案
案例8
证券公司员工私下接受客户委托后损失分担
——评蔡某、冯某与A公司某证券营业部、A公司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
案例9
未依法公告而收购股份之表决权限制
——评A公司与B公司决议效力纠纷案
案例10
证券咨询报告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
——评A公司与B公司著作权纠纷案
下篇
银行与互联网金融等纠纷
案例11
网络借贷平台的权利范围与居间报酬
——评A公司与吴某某、C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案例12
应收账款质押的期限、通知与效力
——评A公司与Y公司等质押担保合同纠纷案
案例13
网络借贷中的担保主体及民刑交叉
——评付某某与A公司、B公司、彭某某、邓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案
案例14
互联网支付中的安全保障义务
——评刘某某与A银行支行、B公司银行卡纠纷案
案例15
金融消费者视角下信用卡被冒用的风险承担
——评黎某某与A银行某分行信用卡纠纷案
案例16
电话挂失信用卡情况下的损失分配
——评J银行股份有限公司S市分行诉钟某信用卡案
案例17
营业信托情景下的委托理财合同
——评毛某与J银行S市分行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
案例18
票据公示催告的程序与效力
——评S市A公司票据公示催告纠纷案
案例19
银行票据承兑中的风险预防与应对
——Z银行股份有限公司S市分行诉S市某丰公司、H市某丰公司、某丰集团公司票据纠纷案
案例20
商业保理中的债权债务关系
——评S市A商业保理公司与S市B公司、陈某、张某合同纠纷案
总序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实现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强国战略的重要手段之一。当代中国的法治现代化之路,既包括了中央”自上而下”的顶层规则体系设计,也包括了地方”自下而上”对治理制度体系的执行、参与和推动。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法治建设的推进和制度演变,很多是先从地方探索和实践开始的。在国家法治发展战略的指导下,地方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进行具体回应,部分地区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法律需求,先行先试探索新制度、新规范和新路径,有些更是被总结推广为国家制度或法治实践的通行做法。这些法治前沿领域的探索,蕴含制度创新的蓬勃生机与活力,使法治从抽象延伸至具体,呈现出纷繁复杂和丰富多彩的实践智慧,推动着法治中国建设的大潮澎湃、奔涌前行。近年来,中央更是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开创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篇章,”法治中国”建设驶入了”快车道”,特别是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作为法治国家建设”试验田”的地方法治实践和探索,完全有可能成为限度激发制度活力和社会活力、大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一股新的重要力量。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在国家战略的支持下,率先进行发展理念的革新和发展方式的变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从法治进程的角度来看,深圳特区的建设和发展,本身就是一场中央授权、地方先行的制度变革与法治实践,对国家经济制度及整个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近年来,在新一轮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进程中,深圳先后提出了建设”一流法治城市””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勇当法治建设的”排头兵””试验田”等法治追求,在制定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权责清单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等领域,继续领跑全国并保持了亮眼的成绩单。其中,福田区作为深圳市辐射能力、综合环境、现代化水平突出的中心城区,基于辖区在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金融产业、公共服务、人才交流、国际交往等方面的先发、集聚和辐射优势,法治实践活动呈现出很强的前瞻性、创造性和引领性,展现出法治实践前沿领域的蓬勃生命力,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等做法开全国司法责任制改革之先河,政法工作实务、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创新和纠纷解决,也都走在了全国法治实践的前沿,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探索和经验。
”自古圣贤之言学也,咸以躬行实践为先。”国家法治进程的推进,既需要法学理论的蓬勃发展,更离不开法治实践的检验、磨砺与融合。鉴于此,深圳市福田区法学会策划和出版”法治实践前沿丛书”,希望从地方法治实践前沿的视角,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与研究,进一步丰富法治中国实践和理论研究的素材和领域,以期为国家法治和制度现代化的整体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和研究样本。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愿在法治中国建设这一宏伟目标的统领下,各地法治实践的创新之泉和智慧成果持续喷涌,支撑国家法治建设的航船昂首致远!愿福田区新时期的法治事业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
吴汉东
2018年1月10日
序一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中心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金融活动的集聚地,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制高点和参与全球经济竞争的重要依托。深圳特区作为国家改革开放的”试验田”、”排头兵”、示范区,经过30多年的飞速发展,已经成为中国三大金融集聚区之一。市场化和改革创新是深圳金融业的特色与优势,深圳市委、市政府已将”加快建设国际化金融创新中心”作为城市发展的重大战略予以推进。根据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排名,在遍布全球各大洲的92个金融中心中,深圳已经跃居全球前20位。深圳依托科技和产业创新,有望在未来取得更显著的成绩。
金融中心的形成与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金融法治保驾护航。金融法治发展在激发行业活力、投资热情、完善制度等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金融业与现代科技、实体产业日益深化融合的大背景下,各类金融创新持续迸发,为金融法治体系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福田区是深圳金融业的核心区,汇聚全市70%以上持牌金融机构总部,金融业综合发展实力位居全国三强区之列。辖区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信托、保险等业态全面布局,互联网金融、供应链金融、公益金融等特色金融标杆效应突出,全国个私募基金行业协会、个小额贷款行业协会均在福田发起成立。金融业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健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三方机构)等众多纠纷解决机构分布辖区。在维护金融创新中心、推动金融法治实践发展的过程中,纠纷解决机构特别是司法机关,遇到了很多前沿性、代表性的新型疑难问题,它们对这些问题的梳理和裁判,极大地丰富了金融法治发展的内涵。
福田区法学会专门成立了课题组,以深圳金融创新的发展背景为研究视角,以深圳金融纠纷解决的前沿实践为研究载体,希望为国家金融法治的发展提供有益的探索。在编撰过程中,课题组通过扎实的访谈调研,以及海量裁判文书的汇聚整合,终遴选出20件具有前沿性、典型性、代表性的金融纠纷案件,特别涵括了场外配资纠纷、证券市场欺诈纠纷、互联网金融纠纷、银行卡及票据纠纷、委托理财纠纷等类型。这些案件的审判工作多领国内风气之先,体现了高度专业的裁判水平,展现了深圳作为先发地区前沿的法治实践。在提炼案件的基础上,课题组特别邀请了金融法领域知名学者和实务专家,对上述案件进行了理论挖掘与分析点评,各位专家结合自身专业特长,从不同的角度对案件进行了透彻的分析,归纳总结了深圳金融创新的发展和治理规律,深入探讨了深圳金融纠纷解决的前沿问题和经验,集中展示了法学理论的思考、对司法实践的观察、对审判经验的总结,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性。
希望本书课题组的探索,可以为国内金融审判实践和金融纠纷解决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为推进国家金融创新的纵深发展与法治进程贡献一份崭新的”深圳样本”!
余智晟
2018年1月
序二
深圳既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也是我国乃至世界重要的金融中心,”深圳经验”常常成为金融领域改革创新成果的代名词。在金融创新的法治保障和司法实践方面,深圳有关部门和审判机关也开展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由福田区法学会组织编写的本书作为金融法领域的一部实证研究型著作,就是这一”深圳经验”的集中展示。通览之后,我认为本书有以下三大亮点:
一是主题之”新”。本书以”金融创新”为题,选题颇具前瞻性。金融创新作为金融生态中的重要一环,其状况直接影响和制约着金融生态的未来走向。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创新在渐进式的演化进程中,逐步建立了相对完备的金融法律体系和较适宜的金融业监管机制,并初步形成了金融发展所需要的法律秩序环境和金融市场主体利益平衡机制,但在金融业固有的指标性、垄断性、高风险性和效益依赖性等特征,以及如今各类金融创新迸发和”互联网 “的经济背景下,新型金融纠纷案件频出,既有法律规范往往无法对之作出有效应对,进而导致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并从根本上阻碍了完善成熟之金融市场的建立。深圳经济特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者,不断引领着我国金融创新的风尚,以深圳金融创新问题和纠纷解决经验为对象进行研究,有利于促进我国金融法治体系的健全完善,保障金融生态的健康发展。
二是案例之”精”。本书精选了20件案例作为深圳金融创新和纠纷解决经验的研究范本,尽管总数不多,却极具典型性与代表性,可收”窥一斑而知全豹”之效。本书课题组结合访谈、调研与裁判文书检索,精心遴选出的这20件金融纠纷案件,主要包括证券市场纠纷和银行与互联网金融纠纷两大案型。在前一案型中,场外配资中的主体资格与合同效力、金融消费者视角下的证券投资者保护、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承担、证券咨询报告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等在司法实务中引发高度关注与争议的问题得到了广泛讨论和分析。后一案型则主要涵盖了网络借贷平台的权利范围、互联网支付中的安全保障义务、信用卡被冒用的风险损失负担、营业信托视角下的委托理财合同、银行票据中的风险应对等法律现象和法律问题,充分反映出深圳金融法治实践的高度前沿性。这些案件的裁判工作不仅展现了深圳作为先发地区的法治实践,也体现了深圳法律人高超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对国内其他地区的金融法治建设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
三是评析之”深”。本书立足于对深圳金融法律纠纷的调查研究,主要围绕司法实务中的金融纠纷案件展开,却又不止于对案件事实、争议焦点、法院观点和裁判结果进行简单概括和提炼。详言之,本书课题组特别邀请了来自浙江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深圳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的学者,以及深圳仲裁委员会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对所遴选的案件进行理论挖掘与点评,各位专家结合自身专业特长,从现行立法、学说与实务等多个角度对案件进行了全方位的研判分析。其中,既有对信赖责任、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等专业理论问题的探讨,也不乏对法院不当裁判的指正和纠偏。专家们深度归纳和总结了深圳金融业的生长治理规律与纠纷解决经验,对进一步提升深圳乃至全国金融案件的裁判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正因其主题之”新”、案例之”精”和评析之”深”,本书既可作为金融纠纷类案裁判之参考,也可作为金融法学研究之素材,实为金融法领域一部有特色、有价值的著作。
温世扬
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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