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3039536丛书名: 知识产权经典译丛
编辑推荐
研究欧洲专利制度的*力作
内容简介
因为没有统一欧洲专利法院,欧洲专利局和欧盟各国的法官都可以决定欧盟专利和欧洲专利法的实施。专利权人不得不面对欧洲各国不同的法律解释和高昂的诉讼成本。此书作者详尽地研究了*近建立统一欧洲和欧盟专利诉讼制度的过程,并提出这一体系的替代物—建立统一的专利法解释体系。
目 录
目录
概述部分实现欧洲专利法统一诠释的新方法及与其相关问题的可能解决方案第1章专业化的各国专利法院I简介A专业化法院的潜在风险B风险的处理解决C对专业化专利法院的需求II法国A一审法院B二审至终审法院III德国A一审法院B二审至终审法院IV荷兰A一审法院B二审至终审法院V英国A一审法院B二审至终审法院VI德国专利诉讼制度的成功原因VII结论第2章欧洲专利诉讼的择地诉讼现象I简介A有关跨境择地诉讼的条款II择地诉讼的原因A对法律体系的熟知B法院的效率及判决质量C未决诉讼规则D临时性及保护性措施E程序上的区别及法院实践F赔偿金G对欧洲专利法及其他实体法的诠释H成本III与跨境择地诉讼相关的问题A经验丰富的法院数量有限以及滥用情况B高昂的诉讼成本C“不方便的法院”及禁诉令D低效率E法律规则不一致的选择性及有关应用在国外生效的法律的问题F对国家主权的影响IV择地诉讼与CJEUACJEU的立场BCJEU审判的结论V有关欧洲跨境择地诉讼的结论A概论B跨境择地诉讼相关问题可能的解决方案第3章通过专业化的各国法院及择地诉讼实现统一诠释并避免提起多个诉讼的结论第4章各国的集中诉讼与其他方法的结合I司法合作A法官的合作B学术分析:高校与从业者的任务C通过司法合作实现对欧洲专利法的统一诠释的结论II欧洲专利法诠释“实践”的产生及诠释的一般规则III对欧洲专利法出具意见的机构A简介B EPO扩大上诉委员会C特许咨询委员会D有关对法律有权出具意见的机构实现统一诠释的结论IV审判程序与专利实体法的协调A简介B欧洲层面的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规则C对欧洲专利法诠释产生作用的程序要点D有关通过协调程序法实现对欧洲专利法统一诠释的结论E专利实体法的统一V跨境禁令VI普通上诉法院VII代理欧洲法院的各国法院VIII结论第二部分有关统一欧洲专利法院的提议第5章依据欧洲专利组织诉讼工作小组提议的欧洲专利法院I历史与发展A阶段B第二阶段C第三阶段IIEPLA草案及EEUPCA草案中的结构性和制度性规定AEPC中的《欧洲专利诉讼协议》的法律基础B欧洲专利司法机制C法官D审判小组III欧洲专利司法部门的结构是否能够满足一般性国际条约中的义务?A《欧洲人权公约》(ECHR)和《联合国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CCPR)B TRIPSC《欧盟基本权利宪章》中的更多权利IV有关对能够解决择地诉讼问题并避免提起多个诉讼的欧洲专利法院结构的提议及其对实现统一诠释的影响的结论第6章依据对欧洲及EEUPC协议的提议建立的欧洲专利法院I历史与发展A阶段B第二阶段C第三阶段D第四阶段II EEUPCA草案及EEUPC法规草案中的结构性与制度性规定A简介B法律基础C具体提议第7章总结与一般性结论原版参考文献原版词汇索引译后记
概述部分实现欧洲专利法统一诠释的新方法及与其相关问题的可能解决方案第1章专业化的各国专利法院I简介A专业化法院的潜在风险B风险的处理解决C对专业化专利法院的需求II法国A一审法院B二审至终审法院III德国A一审法院B二审至终审法院IV荷兰A一审法院B二审至终审法院V英国A一审法院B二审至终审法院VI德国专利诉讼制度的成功原因VII结论第2章欧洲专利诉讼的择地诉讼现象I简介A有关跨境择地诉讼的条款II择地诉讼的原因A对法律体系的熟知B法院的效率及判决质量C未决诉讼规则D临时性及保护性措施E程序上的区别及法院实践F赔偿金G对欧洲专利法及其他实体法的诠释H成本III与跨境择地诉讼相关的问题A经验丰富的法院数量有限以及滥用情况B高昂的诉讼成本C“不方便的法院”及禁诉令D低效率E法律规则不一致的选择性及有关应用在国外生效的法律的问题F对国家主权的影响IV择地诉讼与CJEUACJEU的立场BCJEU审判的结论V有关欧洲跨境择地诉讼的结论A概论B跨境择地诉讼相关问题可能的解决方案第3章通过专业化的各国法院及择地诉讼实现统一诠释并避免提起多个诉讼的结论第4章各国的集中诉讼与其他方法的结合I司法合作A法官的合作B学术分析:高校与从业者的任务C通过司法合作实现对欧洲专利法的统一诠释的结论II欧洲专利法诠释“实践”的产生及诠释的一般规则III对欧洲专利法出具意见的机构A简介B EPO扩大上诉委员会C特许咨询委员会D有关对法律有权出具意见的机构实现统一诠释的结论IV审判程序与专利实体法的协调A简介B欧洲层面的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规则C对欧洲专利法诠释产生作用的程序要点D有关通过协调程序法实现对欧洲专利法统一诠释的结论E专利实体法的统一V跨境禁令VI普通上诉法院VII代理欧洲法院的各国法院VIII结论第二部分有关统一欧洲专利法院的提议第5章依据欧洲专利组织诉讼工作小组提议的欧洲专利法院I历史与发展A阶段B第二阶段C第三阶段IIEPLA草案及EEUPCA草案中的结构性和制度性规定AEPC中的《欧洲专利诉讼协议》的法律基础B欧洲专利司法机制C法官D审判小组III欧洲专利司法部门的结构是否能够满足一般性国际条约中的义务?A《欧洲人权公约》(ECHR)和《联合国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CCPR)B TRIPSC《欧盟基本权利宪章》中的更多权利IV有关对能够解决择地诉讼问题并避免提起多个诉讼的欧洲专利法院结构的提议及其对实现统一诠释的影响的结论第6章依据对欧洲及EEUPC协议的提议建立的欧洲专利法院I历史与发展A阶段B第二阶段C第三阶段D第四阶段II EEUPCA草案及EEUPC法规草案中的结构性与制度性规定A简介B法律基础C具体提议第7章总结与一般性结论原版参考文献原版词汇索引译后记
前 言
在欧洲层面存在两个有关民事及商业案件司法管辖权及判决认可与执行的区域性工具:取代了1968年9月27日有关民事及商业案件司法管辖权及判决执行的EEC公约(布鲁塞尔公约)的2000年12月22日有关民事及商业案件司法管辖权及判决认可与执行的第44/2001号理事会条例(EC),以及1988年9月16日有关民事及商业案件司法管辖权及判决认可与执行的EC-EFTA公约(卢加诺公约;LC)。2007年7月1日,欧共体与丹麦王国签署的2005年9月20日有关民事及商业案件司法管辖权及判决认可与执行的协议正式生效,并因此取代了在44/2001条例生效后仅在欧盟成员国及丹麦之间具有约束力和应用的布鲁塞尔公约。在该协议下,对本书来说十分重要的44/2001条例中的条款也同样适用于丹麦领土。因此,文中所用的对44/2001条例的定义的应用范围也包括丹麦。2007年10月30日,卢加诺公约修订版于瑞士卢加诺签署,以使其与44/2001条例保持一致。欧共体于2009年5月18日批准修订后的公约在除丹麦之外的所有成员国生效。挪威于2009年7月1日正式批准修订后的卢加诺公约,随后2009年9月24日丹麦也批准了该公约。2010年1月1日,卢加诺公约在欧共体与挪威之间以及丹麦与挪威之间正式生效。瑞士于2011年1月1日正式批准该公约生效。冰岛尚未批准该公约生效。本书中所提到的卢加诺公约为其修订版本。[xiv]欧洲专利法为避免脚注中所提到的相关文献较为繁冗的引用,参考书目中列出了所有在本书中被引用一次以上的文章与书目的详细信息。本研究中包含2010年11月1日以前所发生的情况。书中所表达的任何观点均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欧洲专利局的观点。
在线试读
在2013年春天,西班牙向欧盟法院提交了两项宣告上述法规无效的诉讼 。目前该两项诉讼均未宣判。欧盟法院预计在2015年出作出有关判决。无论如何,欧洲单一专利法规只有在UPC协定 生效之后才会得到完全的适用 。这点也强调了欧洲统一专利以及未来的欧洲统一专利法院将会是不可分割的。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