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0923296
为服务和保障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一步明确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具体范围,2018年7月31日,ZUI GAO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了《ZUI GAO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2018年8月10日起施行。此次《规定》出台是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决定》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上海法院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金融审判体系和审判工作机制,积累了丰富的金融审判实践经验,建立了一支较强的金融审判队伍。ZUI GAO人民法院充分调研上海金融审判实际,于2018年5月召开座谈会,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等在沪金融监管机构和单位交流沟通,并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相关部门意见,完成《规定》的起草。《规定》坚持宪法和法律规定基本框架,紧扣服务保障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主题,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回应当前金融审判案件管辖实践,为上海金融法院准确适用法律提供了制度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
全面构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
【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与解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2018年7月29日)
国务院新闻办就《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的意见》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司法解释、司法指导性文件与解读】
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年8月28日)
解读《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八大亮点
人民法院
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18年7月31日)
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就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司法解释答记者问
人民法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2018年8月2日)
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第959条~第965条)
【部门规章、规章性文件与解读】
司法部人民法院公安部
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通知(2018年8月26日)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答记者问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2018年8月6日)
民政部解读《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7月30日)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就《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解读
【司法实务问题研究】
执行查控网络冻结扣划“异议期”及完善
【新类型疑难案例选评】
高某某诉淄博市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案
[评析]交警部门无法作出事故责任认定时的工伤认定
北京科诺锅炉有限公司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政处罚案
[评析]过罚相当原则在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中的适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迎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事件,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弘扬革命精神、继承革命文化为核心,统筹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着力加强革命文物保护修复和展示传播,着力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和利用创新,着力提升革命文物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教育效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重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全面保护、整体保护,统筹推进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保护,确保革命文物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坚持突出社会效益、重在传承,强化教育功能,提升传播能力,让革命文物活起来,把革命文物利用好、革命传统弘扬好、革命文化传承好。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大力推进体制机制、方法手段改革创新,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中小学教育、干部教育相结合,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结合,与文化建设、旅游发展相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福祉改善相结合,不断增强革命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三)发展目标。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状况显著改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基本健全,革命文化传承发展平台基本形成,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谱系和中华民族精神追求更好展现,革命文物资源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独特作用更好发挥,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三、主要任务
(一)夯实革命文物基础工作。加强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总体规划、宏观指导和制度建设。实行革命文物定期排查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宣传、文物部门要对本地区革命文物进行全面排查,并把排查结果报中央宣传部、国家文物局。加强对革命文物和革命文献档案史料、口述资料的调查征集工作,做好馆藏革命文物的认定、定级、建账和建档工作。分批公布全国革命文物名录,建立革命文物大数据库,推进革命文物资源信息开放共享。鼓励文物博物馆机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研究。
(二)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力度。坚持抢救性和预防性保护并重,实施革命旧址维修保护行动计划和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计划,加强革命文物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加强革命文物保养维护,开展革命文物研究性保护项目。各级政府应及时把新发现的革命文物依法纳入保护范畴,把具有重要价值的革命旧址核定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县级政府应落实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文物保护措施,不得擅自迁移、拆除。新建改扩建革命纪念设施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不得未批先建、边报边建。
(三)拓展革命文物利用途径。宣传、文化、文物部门管理使用的革命文物类文物保护单位应全部对外开放,其他部门管理使用的应尽可能对外开放。结合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和中华民族传统节庆,依托革命文物资源组织开展重大纪念活动,精心设计活动内容和载体,整体纳入中央统一规划。深入挖掘革命文物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运用市场机制开发更多文化创意产品,促进文化消费。打造红色旅游品牌,推出一批研学旅行和体验旅游精品线路,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加大军队系统革命文物展示利用力度,在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的前提下,适时对外组织开展参观、瞻仰、纪念等活动。
(四)提升革命文物展示水平。坚持有址可寻、有物可看、有史可讲、有事可说,着力策划打造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做到见人见物见精神。完善革命文物改陈布展管理机制和支持政策,深化研究、及时补充体现时代精神的展陈内容,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基本陈列超过5年的可进行局部改陈布展,基本陈列超过10年的可进行全面改陈布展。建立展陈内容和解说词研究审查制度,宣传、文物、党史文献部门要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好政治关和史实关,增强展陈说明和讲解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权威性,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和文化虚无主义。坚持展示方式与展陈内容相得益彰,适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强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的互动性体验性。坚持节俭办展、绿色办展,做到因地制宜、够用适用,力戒贪大求洋、富丽堂皇。
……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