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62063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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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民事令状研究”为题,直面目前世界范围内各国令状研究中“过量采用”普通法思维以及过于拘泥于刑事诉讼领域的现实不足,试图完成民事令状在程序法角度这一独特视角的体系性构建与制度性创新,填补了国内关于民事令状的理论空白,对司法实践亦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内容简介
本书共有五章,分别是导论、民事令状基础研究、民事令状价值研究、民事令状比较研究、民事令状完善研究。在本书中,作者首先探讨了民事令状这一选题的研究背景与研究价值,阐发了进行民事令状独立研究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然后从民事令状的“属”概念“令状”处着手,在对上位概念“令状”的基本涵义、专属特征、基本类型、令状与令状主义之基本关系等问题进行了理论考证,并由此渐次展开民事诉讼法维度专门关乎民事令状概念、特征、类型、效力等更加微观问题的具象研究。并从民事令状区别于判决、裁定、决定等其他传统司法文书的角度展开了其在公平、效率、自由、秩序等方面核心价值的集中论述。终,作者综合适用逻辑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实证研究法,较为详尽地完成了两大法系之间民事令状制度的比较研究,从理论基础与实践基础、三大诉讼法的综合维度以及民事诉讼法的独立维度等多个视角出发对我国未来整体构建民事令状制度的可行性与必要性进行了兼具理论与实践意义的分析,提出了包括民事令状的称谓设计、类型设置、效力配置、救济程序等在内的诸多完善与发展我国民事令状制度的具体性、可行性建议。
目 录
章导论
一、 研究背景及研究价值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价值
二、国内外研究述略及研究方法
(一)国外研究概况
(二)国内研究概况
(三)研究方法概览
三、研究框架及理论创新
(一)研究框架
(二)理论创新
一、 研究背景及研究价值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价值
二、国内外研究述略及研究方法
(一)国外研究概况
(二)国内研究概况
(三)研究方法概览
三、研究框架及理论创新
(一)研究框架
(二)理论创新
第二章民事令状基础研究
一、民事令状化约论
(一)令状
(二)民事令状
二、民事令状认识论
(一)民事令状的种类
(二)民事令状的分类
第三章民事令状价值研究
一、民事令状秩序价值
二、民事令状效率价值
三、民事令状自由价值
四、民事令状正义价值
第四章民事令状比较研究
一、 民事令状比较研究(一)――以两大法系为角度
(一)英美法系民事令状
(二)大陆法系民事令状
(三)两大法系民事令状比较分析
二、 民事令状比较研究(二)――以民事诉讼为角度
(一)考辨一:民事令状与民事判决
(二)考辨二:民事令状与民事裁定
(三)考辨三:民事令状与民事决定
第五章民事令状完善研究
一、我国民事令状制度构建的可行性研究与必要性研究
(一)民事令状制度构建的可行性研究
(二)民事令状制度构建的必要性研究
二、我国民事令状制度构建的路径分析
(一)民事令状的称谓选择
(二)民事令状的类型设计
(三)民事令状的效力配置
(四)民事令状的救济程序
参考文献
后记
前 言
民事令状这一新型法律概念的出现打破了我国传统民事诉讼法学中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决定“三元”法院文书鼎足而立的既存态势,而且,对于系统梳理、规范整合目前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中仍以令、票、通知书等文种样式分立设置的规模庞大、形式多元的行为给付类法院强制命令亦具有促进意义。民事令状作为法院向各式民事诉讼参与人广泛制发的要求其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书面命令,与判决、裁定、决定一起构成了民事诉讼法院文书的基本范畴,由此,其基础地位不言而喻,而更鉴于民事令状相比其他传统法院文书,在客观范畴、构词方式、适用阶段、历史起源等层面所彰显的极为不同的集合式、偏正式、复合化、舶来型等天然属性,针对其开展概念严谨、类型全面、层级明晰、体系完整的一次理论新探与制度深析实为民事令状个体完善及法院文书整体明晰双重因素内外合力的结果,由此,该项研究具有较为突出的学术价值。
作者选择民事令状以作制度性探讨,部分肇因于该课题所需的独特思维方式与理论视角。民事令状,隶属于司法令状,皆不同于理论界及实务界当前已然频繁涉足且成果较丰的就普通法层面原始令状以及侦查令状、令状主义、令状原则、检察令状等课题所作的既有研究,法院广泛面向诉讼参加人制发的“必为性”和“禁为性”书面命令才为其异于其他令状类法律概念的核心意旨。追本溯源,“令”、“状”在我国依次经历了分立适用与合并适用两个相异历史时期,作为合成词使用的“令状”,在我国法律科学领域的首次现身通常被认为始于清末,经作者考证,我国清代学者在对日本《治罪法》翻译时经由同一日文汉字而将“令状”直接移植,可被视为该词汇较早由域外至域内的重要史实。此外,民事令状践行的秩序、效率、自由、正义等法律价值极具个体特征,这进一步使民事令状的独立研究尤为必要,两大法系民事令状的类型甄别以及包括民事令状在内的民事诉讼各式法院文书之间的特征勘校共同成就了本书极富价值的比较研究。民事令状类型庞杂,以域内为视野,可囊括令、票、通知书等多个次级概念;以域外为视野,其下则多并列而置诸如Writ本族令状、Summon族令状、Warrant族令状、Injunction族令状等多个族系的下位概念。世界范围内两大法系民事令状完整样态的列举式探讨为我们尽力呈现了民事令状类型的全然样貌之后,依照具体内容、行为客体、适用阶段、适用对象相异而对民事令状所作的更为条理性的模块式分析又终将民事令状更具价值的分类研究引向深入。
正如美国著名法理学家罗纳德德沃金所言:“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探析理论的建立过程以终理论的构建为方向。我国民事令状领域当前的理论研究及司法实践主要集中于个体层面,以针对证据调查令、人身保护令、敦促执行通知书、禁止规避执行通知书等具体微观意义上的分项研究为主,宏观角度的体系完善和全面构建亟待进行。正基于此,本书结尾处针对民事令状的概念称谓、类型设计、效力配置、救济机制等方面所作的未来发展路径的整体探究可谓提供了些许制度层面的理论创新。
作者选择民事令状以作制度性探讨,部分肇因于该课题所需的独特思维方式与理论视角。民事令状,隶属于司法令状,皆不同于理论界及实务界当前已然频繁涉足且成果较丰的就普通法层面原始令状以及侦查令状、令状主义、令状原则、检察令状等课题所作的既有研究,法院广泛面向诉讼参加人制发的“必为性”和“禁为性”书面命令才为其异于其他令状类法律概念的核心意旨。追本溯源,“令”、“状”在我国依次经历了分立适用与合并适用两个相异历史时期,作为合成词使用的“令状”,在我国法律科学领域的首次现身通常被认为始于清末,经作者考证,我国清代学者在对日本《治罪法》翻译时经由同一日文汉字而将“令状”直接移植,可被视为该词汇较早由域外至域内的重要史实。此外,民事令状践行的秩序、效率、自由、正义等法律价值极具个体特征,这进一步使民事令状的独立研究尤为必要,两大法系民事令状的类型甄别以及包括民事令状在内的民事诉讼各式法院文书之间的特征勘校共同成就了本书极富价值的比较研究。民事令状类型庞杂,以域内为视野,可囊括令、票、通知书等多个次级概念;以域外为视野,其下则多并列而置诸如Writ本族令状、Summon族令状、Warrant族令状、Injunction族令状等多个族系的下位概念。世界范围内两大法系民事令状完整样态的列举式探讨为我们尽力呈现了民事令状类型的全然样貌之后,依照具体内容、行为客体、适用阶段、适用对象相异而对民事令状所作的更为条理性的模块式分析又终将民事令状更具价值的分类研究引向深入。
正如美国著名法理学家罗纳德德沃金所言:“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探析理论的建立过程以终理论的构建为方向。我国民事令状领域当前的理论研究及司法实践主要集中于个体层面,以针对证据调查令、人身保护令、敦促执行通知书、禁止规避执行通知书等具体微观意义上的分项研究为主,宏观角度的体系完善和全面构建亟待进行。正基于此,本书结尾处针对民事令状的概念称谓、类型设计、效力配置、救济机制等方面所作的未来发展路径的整体探究可谓提供了些许制度层面的理论创新。
笔者2015年8月20日于有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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