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62062608
绪论
章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和价值
节证据制度与诉讼认识论
第二节证据制度的价值
第二章我国证据制度立法的必要性和模式选择
节证据制度立法的必要性
第二节我国证据制度立法的模式选择
第三章证据制度经济学分析的重要性
节法律经济学分析的合理性
第二节证据制度经济学分析的必要性
第四章法律经济学分析的内在逻辑和基本工具
节法律经济学分析的基本假设
第二节法律经济学分析的基本范畴
第三节法律经济学分析的基本定理
第四节证据制度经济学分析的基本工具
第五章诉讼证明责任的经济学分析
节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经济学分析
第二节刑事证明主体搜寻证据的经济学分析
第三节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经济学分析
第六章诉讼证明标准的经济学分析
节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经济学分析
第二节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经济学分析
第三节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经济学分析
第七章诉讼证据相关规则的经济学分析
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经济学分析
第二节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的经济学分析
第三节直接言词原则的经济学分析
第四节品格证据规则的成本—收益分析
第五节行政证据排除规则的经济学分析
第八章与证据制度相关的诉讼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节刑事证人作证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第二节举证时限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参考文献
后记
在现代法治国家,实现公平正义和提高诉讼效率已经成为现代司法的两大价值目标。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所追求的首要价值目标,同样也是现代法治社会法律制定和实施的首要价值。作为人类活动的两种价值,公平正义和效率彼此存在一定的冲突,这表现在,当人们一味追求公平正义时可能牺牲效率,而当人们一味追求效率时可能产生不公平。实际上,公平正义和效率并非完全势不两立,追求效率的渠道有时候也可以用于实现公平正义的目的。在公平正义与效率这些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应当通过价值权衡,分别轻重予以兼顾。罗尔斯主张效率应当服从于正义,认为“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 。罗尔斯把正义当做牺牲效率的理由,波斯纳把效率视为法律的理由,两者都有一定的片面性。
一个国家的法律能否发挥其应有的效用和能否有效保障人民心中所渴求的公平、正义、平等和秩序等法律的价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国的法律制度及其程序安排是否体现了效率的精神,法律的价值必须通过有效率的方式去实现。现代社会的法律都有或者应当有其内在的经济逻辑和宗旨以有利于提高效益的方式保障资源的优化配置。法律的效益价值被视为法律价值体系中的一个基本价值目标,是评价一项法律制度的重要标准。在司法资源稀缺的状况下如何处理好司法成本和司法收益之间的关系,实现效益的化,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法学追求的基本价值是公平、自由、正义和秩序。经济学所研究的是效率或资源配置。虽然法学和经济学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不尽相同,但可以把效率或资源配置化的理念引入法律制定和制度设计的过程中来,并在此观念的指导下制定出与经济发展规律相符合的法律法规,以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繁荣。法律的经济学分析方法主要是运用经济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对法律制度进行评价,对法律行为的成本和收益进行分析,从中寻求法律制度的评价标准和法律行为的发生机制。用经济学的工具来考量法律制度的设计,使其符合理性的经济规律的原理,将各种司法资源配置得更有效率,从而构建科学有效的法律制度并使其具有可行性。成本—收益分析法通过对法律制度进行成本、收益和效率的分析,可以就法律实施的效果得出结论并对特定法律安排的社会价值作出判断。但法学毕竟不是经济学,其蕴含的多重价值标准决定了无法用纯粹的经济成本和经济效益来评价法律制度设置的好坏,也不可能用确定的数值表示其化的配置。
证据在整个诉讼活动中居于核心地位。证据制度是法律规定或确认的关于诉讼中的证据的含义和种类、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要求和标准,以及如何收集、审查判断证据,如何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各种原则、规则等的总称。司法公正和诉讼效率是证据制度的价值目标。证据制度在注重司法公正的同时应兼顾诉讼效率。公正是证据制度的首要价值。证据制度的建立既是在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在实体真实与正当程序之间的一种合理平衡,又是基于程序经济性、诉讼效益性作出的一种理性选择。在整个诉讼制度的改革和证据的立法过程中应当确立一系列证据规则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证据规则的不同将影响诉讼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效率,也将影响对诉讼资源的有效配置。任何证据规则的构建都会面临司法成本和司法收益的问题。要构建证据的规则,就必须考虑诉讼的成本和收益,以实现诉讼成本小化和诉讼效益化,从而实现司法诉讼效益和社会整体经济的提高。为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加强对证据规则的研究和加快证据规则的构建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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