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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轻型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22616
《中华人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共和国民法通则:实用问题版(升级增订2版)》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权威全新。此次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一批新出台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章制度对原稿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引用法律的准确性、权威性。
2.编排合理。对丛书的体例进一步优化。调整部分专题内容设置,体现全面性、实用性。继续保持”主体法律、实用问题、关联法规、实用工具”四个部分,体例更清晰,也更符合读者的阅读和使用习惯。
3.重点注释。对主体法律部分的”条文注解”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重点法条。条文注解的内容均源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全国人大等相关权威部门对法律的释义。
4.便捷实用。实用问题部分更加强调实用性。此次修改既根据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对实用问题进行修正,又增加了老百姓生活中常见的问题,内容更丰富、问题更实用、解答更准确。特别补充完善了实用工具部分,收录了常用的文书范本、流程图表,便于读者使用。
精神病人从事的行为都无效吗?
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法人的分支机构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归谁所有?
不当得利通常发生在何种情形?
带着问题学习法律,以法律解决实务问题。《中华人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共和国民法通则:实用问题版(升级增订2版)》由四部分组成:一是《民法总则》《民法通则》的权威文本,并对重点条文进行了注解;二是与该法相关的实用问答,帮助读者更直观、通俗地了解法律规定,解答法律问题;三是与该法相关解释、配套规定的文本;四是该领域常用的法律文书范本和流程图表。读者既能看到权威的法律文本,又能以较短的时间、较少的钱、更快地找到问题的答案,得到强大实用得工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3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年8月27日修正)
章基本常识
1.外国人是否可以在中国依法从事劳动取得报酬?
2.法律没有规定如何处理民事纠纷时,能否适用习惯处理该纠纷?
3.在中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是否一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章自然人
一、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4.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何时开始?
5.死亡证明通常由哪些组织出具?
6.孩子出生后又死亡的,其是否具有继承遗产的资格?
7.胎儿是否具有继承遗产的资格?
8.所有人都有民事行为能力吗?
9.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的哪些行为有效?
10.精神病人从事的行为都无效吗?
1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离婚?
12.如何确定自然人的住所?
二、监护
13.谁可以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14.谁可以担任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
15.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监护人人选的,应如何处理?
16.当事人各方争当或者相互推托监护人的,应如何处理?
17.什么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
18.哪些单位和人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19.法定扶养义务人被撤销监护资格后是否还需要继续履行义务?
20.监护人有哪些职责?
21.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
22.如何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认定与恢复?
23.哪些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与恢复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24.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25.哪些人可以提起申请宣告失踪?
26.申请宣告失踪应向哪个法院提起?
27.法院在何种条件下才能宣告失踪?
28.宣告失踪有什么法律后果?
29.如何确定被宣告失踪人的代管人?
30.如何撤销宣告失踪?
31.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32.哪些人可以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
33.申请宣告死亡应向哪个法院提起?
34.法院在何种条件下才能宣告死亡?
35.公民被宣告死亡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36.被宣告死亡人还存活,其所为法律行为是否有效?
37.死亡宣告被撤销后有何法律效力?
四、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38.个体工商户应如何承担责任?
39.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在诉讼中应以谁的名义起诉应诉?
40.农村承包经营户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章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一、一般规定
4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何时开始?何时结束?
42.法人成立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43.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法人是何种关系?
44.法人对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吗?
45.法人的住所在哪里?
46.法人的分支机构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47.法人的分支机构能以自己的名义应诉吗?
48.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49.法人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50.法人清算时还可以进行经营活动吗?
51.法人清算组织有哪些职权?
52.法人的清算义务人有哪些?
53.法人清算后如何处置剩余财产?
二、营利法人
54.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有什么区别?
55.设立营利法人是否可以不制定法人章程?
56.营利法人在从事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应当履行什么义务?
57.营利法人的出资人滥用出资人权利的是否应承担责任?
58.什么情形下可以撤销营利法人权利机构、执行机构的决议?
三、非营利法人
59.非营利法人有哪些类型?
60.非营利法人如何取得法人资格?
61.捐助法人的捐助人可以行使什么权利监督捐助法人?
62.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如何处置剩余财产?
四、特别法人
63.特别法人有哪些类型?
64.机关法人具有什么特点?
65.机关法人终止由谁承担其民事权利和义务?
五、非法人组织
66.非法人组织的类型有哪些?
67.非法人组织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一、民事法律行为
68.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应具备什么条件?
69.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哪些形式?
70.意思表示何时生效?
71.沉默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72.哪些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73.哪些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74.如何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75.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是否导致其他部分无效?
76.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有何法律后果?
77.如何理解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
78.是否可以约定将来肯定要发生的事实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
79.约定非法事实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该怎么处理?
80.约定已经发生的事实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该如何处理?
二、代理
81.委托代理可以采取哪些形式?
82.采取书面形式的委托代理书应载明哪些事项?
83.委托授权不明确的,对第三人应如何承担责任?
84.无权代理的行为都无效吗?
85.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该代理行为是否有效?
86.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而导致无权代理行为有效,无权代理人是否应承担责任?
87.什么是间接代理?
88.委托人的介入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89.第三人的选择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90.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应如何承担责任?
91.第三人知道代理人无权代理而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由谁承担责任?
92.代理人明知代理事项违法或者被代理人明知代理人行为违法,应由谁承担责任?
93.代理人可将委托事项转委托于他人吗?
94.事先未取得被代理人同意而将委托事项转委托他人,应如何追究责任?
95.什么情形下委托代理终止?
96.什么情形下法定代理终止?
第五章民事权利
一、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97.哪些财产只能属于国家所有?
98.哪些财产属于集体所有?
99.村委会与企业主签订的矿藏买卖协议有效吗?
100.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应归谁所有?
101.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归谁所有?
102.应如何处理不动产相邻各方之间的关系?
二、债权
103.什么是债的法律关系?
104.什么是合同?
105.什么是按份之债?
106.在按份之债中,多数当事人之间如何分享债权、承担债务?
107.什么是连带之债?
108.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当事人之间是什么关系?
109.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该怎么办?
110.担保债的履行可以采用哪几种方式?
111.合同可以转让给第三人吗?
112.合同转让可以采取哪几种形式?
113.构成不当得利的条件有哪些?
114.不当得利通常发生在哪些情形下?
115.善意受益人应返还的不当利益如何确定?
116.恶意受益人应返还的不当利益如何确定?
117.受益人起初善意、后恶意,应返还的不当利益如何确定?
118.构成无因管理需要哪些条件?
119.误将他人的事物作为自己的事物来管理,是否构成无因管理?
120.青年志愿者为孤老院打扫卫生是否构成无因管理?
121.无因管理人应尽哪些义务?
122.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构成无因管理的,管理人可以请求本人支付哪些费用?
123.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构成无因管理的,是否有权要求本人支付报酬?
三、知识产权
124.什么是著作权?
125.著作权人享有哪些具体权利?
126.什么是专利权?
127.专利权人享有哪些具体权利?
128.什么是商标专用权?
129.商标专用权人享有哪些具体权利?
四、人身权
130.公民享有哪些人身权?
131.健康权与身体权有何区别?
132.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
133.公民行使姓名权受哪些限制?
134.侵害他人肖像权是否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135.常见的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136.名誉权与名誉感的区别是什么?
137.新闻机构侵犯名誉权的,应起诉谁?
138.什么是隐私?
139.隐私权受到侵害请求法律保护有依据吗?
140.婚姻自主权包括哪些内容?
141.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是否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142.死者人格利益受到侵害是否应追究责任?
143.哪些情形下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第六章民事责任
一、一般规定
144.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145.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
146.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后,是否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二、侵权的民事责任
147.侵害知识产权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148.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149.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150.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151.因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行为人没有过失承担民事责任吗?
152.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行为人没有过失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吗?
153.因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施工人怎样才能不承担民事责任?
154.因物件致人损害,它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怎样才能不承担民事责任?
155.因动物致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怎样才能不承担民事责任?
156.因正当防卫致人损害,行为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157.因紧急避险致人损害,行为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158.因为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谁承担责任?
159.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
160.二人以上共同侵害,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161.受害人对损害发生也有过错,应如何分担民事责任?
162.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16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监护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164.未成年人侵权,提起诉讼时成年,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165.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侵害他人权益,其父母应如何分担民事责任?
166.因侵权行为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三、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167.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第七章诉讼时效
168.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有多长?
169.诉讼时效期间已过,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吗?
170.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一方自愿履行后要求返还,法律是否支持?
171.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起算?
172.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止?
173.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有哪些?
174.诉讼时效中止,有何法律后果?
175.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断?
176.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哪些?
177.诉讼时效中断,有何法律后果?
178.哪些民事权利的保护不受诉讼时效制度的约束?
179.法官能否主动适用诉讼时效?
180.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起算?
18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起算?
1.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4月2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录)(1999年3月15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2007年3月16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12月26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0年10月28日)
6.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12月26日)
7.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3月8日)
8.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年8月21日)
1.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对照表
2.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3.民事案件立案流程
4.诉讼费用速算表
修订出版说明
本套丛书上市以来,深受读者喜爱,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因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为更好地满足读者的需求,我们结合一些新的法律规定以及市场反馈的信息、意见,对本套丛书进行了修订。
此次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权威。此次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一批新出台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章制度对原稿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引用法律的准确性、权威性。
2.编排合理。对丛书的体例进一步优化。调整部分专题内容设置,体现全面性、实用性。继续保持”主体法律、实用问题、关联法规、实用工具”四个部分,体例更清晰,也更符合读者的阅读和使用习惯。
3.重点注释。对主体法律部分的”条文注解”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重点法条。条文注解的内容均源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全国人大等相关权威部门对法律的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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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问题学习法律,以法律解决实际问题!希望本套丛书能够为广大读者带来切实的法律帮助。但由于编者水平、精力有限,不完善之处在所难免,希望读者多提宝贵意见,以帮助我们修订、再版时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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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
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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