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轻型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63943852
当为爱一个人在苦苦挣扎的时候,当为了一段感情在无奈彷徨的时候,忽然间的忘却该是一种多么大的幸福。传说中有一种汤,喝下之后会忘却一切。忘记一切忧愁,忘记一切憎恨,忘记一切的不愉快和记忆里想忘记的东西,当然也忘记情、忘记爱。忘记了忧愁,也就没有了忧愁,可以舒展紧皱的眉、担忧的脸。平日里所有的不公平、所有的不快乐都随忘记而远去,人就会变得明朗,好像被乌云掩盖的天,突然湛蓝了。忘记了憎恨,也就远离了憎恨。当心灵不为憎恨而蒙蔽,当一切变成过眼云烟,人就会轻松起来,宽恕了别人,也解救了自己。忘记了情、忘记了爱,也就忘记了一切不愿意记忆的东西。当为爱一个人而苦苦挣扎的时候,当为了一段感情而无奈彷徨的时候,忽然间的忘却该是一种多么大的幸福。没有人能做到那么洒脱,没有人能真正忘却!
※※友情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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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辑青春无处躲藏
谁的眼泪在飞/
慢了一拍/
遗落在江南的一场旧梦/
初次心跳/
最后一个愚人节/
缘分未到/
转身的深爱/
为爱走天涯/
那个伤心的初恋/
无处躲藏/
再见,初恋情人/
永远有多远/
安静的花/
流泪不单因为爱情/
一场飘摇的爱情/
暗恋在青春里走过/
最伤感的爱情故事/
第二辑一场游戏一场梦
完美情人/
初恋是一阵风/
卡布奇诺的爱恋/
消失的爱尔兰夏日/
今夜,我为谁守候/
后园黄昏/
错位的爱情/
如果摩羯座说懂你/
曾经沧海难为水/
酒杯里的眼泪/
如同瓷器的大学恋爱/
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
我不能跟别人分享他的爱情/
目录第三辑爱情理想与生活现实
分手,我的心更痛/
幸福的谎言/
那份清澈见底的情/
当穷人路过爱情/
寻找爱的女人/
没有钱,我们还能爱多久/
初恋的天空飘满无言的痛/
女孩,谈恋爱时请带上你的钱包/
买房时,我们的爱情变得轻如鸿毛/
第四辑情与欲,得与失
花季,曾为他怦然心动/
两枝玫瑰/
看风景的人/
爱情跷跷板/
年轻时,我们不懂爱情/
总要有个选择/
向左爱,向右爱/
回收的爱情打三折/
毛衣/
第二道茶/
平淡如水的爱情/
其实爱就在你我身边/
当我用婚姻当跳板/
说好了,要相爱一辈子/
她的城,她的爱/
迁徙,在爱情的天空里/
一只流浪狗的爱情/
罂粟花与玫瑰的区别/
蓝颜爱人,擦身而过/
那一场精疲力竭的爱情/
有些感情是应该望而却步的/说明/
人生更是如此,人生没有遗憾的人,并不快乐。所以,追求完美,其实就是追求一种完美的心态。当人的生命走到尽头的时候,会去经历五谷轮回;当再世为人经过奈何桥的时候,会喝下一种叫孟婆汤的东西,会忘记前世的记忆,今生也就变得快乐起来。难道非要到那个时候才能真正忘却?幸福是什么,幸福在哪里,人一直都在苦苦寻觅着,幸福其实就在那一回眸间,幸福其实就在那忘却里。有一种感情叫爱,有一种感情叫憎恨,有一种感情叫厌恶,亦有一种感情叫伤害。忘却一切刻骨铭心的伤痛,忘却一切痛彻心扉的感情,那将是*的一种幸福。
第一辑青春无处躲藏谁的眼泪在飞如果在这场爱情中,只允许流泪的人只有一个,我希望是我;如果在未来的爱情中,只允许没有结局的人只有一个,我希望还是我……西安的天气太热,容不得心碎的人受一丁点的煎熬,所以我决定离开,去一个能让人瞬间感觉冷却的地方。在爱情的围城里徘徊了七年,最终却得不到所爱的人,我唯一能做的,也只有离开了。康进提着我所有的东西,一步一挪地走着。他宁愿我空着双手走路也不愿我帮他,以前是这样,到最后还是这样。“真的要走么?”沉默了许久,他似乎不愿说出这句话。我点点头,无语,既然找不到任何理由留下,又何必强迫自己呢。“只要你一句话,我宁愿放弃这里的一切!”康进突然驻足,语气很坚定。我固执地摇摇头,就听到“啪”一声,康进扔下手里的东西,决然地冲出了站台。然后,我被密密匝匝的人流挤上了列车。躺在狭窄的卧铺上,我自始至终选择仰睡,是因为在这座城市的最后一刻,我宁愿让泪在脸庞上多流淌一会,不是为康进,而是为江城。很久以前,当第一次见到江城的时候,我的心是炙热的、狂跳的。那时的他已经是苏苏的男朋友了,而苏苏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在知道他们俩的关系之前,我已经从骨子里爱上了江城。我不像苏苏,是那种漂亮得让人看一眼便无法忘记的女孩,我所有的骄傲就只有那一头保养了七年的秀发,以及宁死都不肯放弃的执着。当第一次见到我时,江城也惊讶得呆住了,我知道他不是惊讶于我的容貌,而是那一头人人羡慕的秀发。于是,为了博得他的赞许,为了博得他的欢心,我更加爱惜自己的头发,容不得它有丝毫的损伤。我羡慕江城与苏苏的爱情,却不敢插进一脚,有时候暗恋也是一种幸福,而对于我,这种暗恋不会破茧而出,我宁愿如此。大学毕业后,我固执地留在了西安,只是为了能够有更多的机会看见江城。很多个夜晚,我都会徒步很远到江城住的楼下,凝视他亮灯的那一扇窗户,直到灯熄。七年间,我已经养成了这种习惯,似乎只有这样,我的内心世界才不会孤寂。直到那一天,当苏苏告诉我她要和江城结婚的消息时,我才明白梦终究要醒的,不管这梦有多长。列车在哈尔滨驻足,睁开疲倦的双眼,我看到一张那么熟悉的笑脸,是康进。“这一回,你想甩掉我都难了!”康进嬉笑着,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似乎一夜未眠。我搞不懂这个男人为什么会在爱情的路上这么执着,他宁愿放弃年薪数十万的工作,从西安一路追到哈尔滨,不休不眠,只为了我这个曾经伤害过他也根本不爱他的女人。我说:“你不应该来这里的,这里不是你待的地方,这里的寒冷会让炽热的心冷却,而你根本不需要。”康进苦笑:“没办法,谁让我爱上你了呢?”他总是这样,简简单单一句话,会让你找不到任何理由拒绝。可我不会去接受他,我是顾亦池,爱上一个人就永不放弃的顾亦池。尽管我已经得不到我的所爱,可我仍然会一如既往的爱他,将他埋藏在心底,思念千回、万回。在新的城市里,我开始了新的工作、新的生活,唯一不变的是,我还保持着旧的习惯、旧的嗜好。我在地图上轻轻标出西部那座古老而美丽的城市,静静关注着那座城市的新闻与天气,我的心常常会不自禁地飞到那座城市里,试着去感觉我所爱的人身上的气息。多少个难以入眠的夜里,我紧张地拨通那串熟悉再熟悉的电话号码,只是为了听听他的声音,这样就足够了。康进总是在我最伤感的时候出现,霸道地拉我去蹦极,随我尖叫,随我疯狂。偶尔受到感动,我突然会想,如果这个世上没有江城,如果第一次见到康进时会心动,或许我会像爱上江城那样爱上康进。可我是顾亦池,注定此生只能遇到江城,只能有一次爱情,怎么会有这样的“如果”呢?我想为自己找个借口,去看看江城,让思念的心平静下来,却怎么也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就在我举棋不定的时候,那个一度让我魂牵梦萦、让我牵肠百度、让我不肯也不舍的男人竟然打来了电话:“亦池,能来看我吗?我很孤独!”孤独,你不是有苏苏吗,不是有爱情吗?怎么会孤独呢?可是,我不得不承认,我连说这话的勇气都没有,为了他的邀请,我已经等了整整七年。在江城与苏苏的新居里,我见到了我日思夜想的那个人。他坐在地板上,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头发乱蓬蓬的。他紧紧捧着苏苏的相片,脸上的神情惊痛而绝望,还有深深的灼伤。我几乎可以看见他那颗骄傲、自负、年轻的心,被打击得粉碎。我的泪刷一下就流下来,我怎么忍心看到我最爱的人变成这样。“江城,怎么了?怎么会变成这样?苏苏呢?”“苏苏?”他立刻扬起头,眼神呆滞地望着我,“苏苏她走了,永远都不会回来了!”然后他那一双冰冷的手一把拉过我,将我紧紧拥在怀里。我娇小的身躯被他宽大的胸怀环抱,像卷心菜的梗。那一刻,我幸福得泪雨滂沱,尽管江城拥我的手太紧让我生疼,可这么一点疼对幸福中的人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许久许久,江城推开我,柔声说:“亦池,让我们结合吧!”整个世界似乎沉静了,我只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苦苦等了七年的一句话,突然从江城口中说出,反而让我觉得不真实。“亦池,答应我,嫁给我吧!”江城重复着,他轻轻捧着我的脸,眼神里充满了痛苦的期待。我明白,这一刻江城所说的一切,只是失去苏苏后糊涂的抉择,可我还是忍不住点点头。我宁愿只看到眼前的幸福,也不愿继续现实的残酷,尽管江城从来没爱过我,也尽管他仍然爱着苏苏,谁让我是这样一个爱上一个人就甘愿为他付出一切的女人呢。那一夜,江城把我带进了他的卧室,我们在皎洁的月光下拥吻,像两个不知害羞的孩子。然后,我把自己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交给了他……康进等不到我的消息,竟然从哈尔滨专程跑来西安,当见到准备要做新娘的我时,他不再像以前那样甩头就走或霸道地拉开我,他平静得让我吃惊。早就该料到这一切的,他说:“祝你幸福。”我点头:“康进,你该回头了,我不是你要等的人,在你的爱情世界里,我只是一个冷血杀手,随时随地都会拿刀刺你,你左右不了我。”“是的,亦池,我左右不了你!”康进说,“可我能将你留在心里,哪怕无情的刀一刺再刺,那痛是爱情的见证,我的心会时刻提醒,我一直在爱着,现在是,将来也是。”也许在于我,幸福从来都是短暂的。当江城牵着我的手准备迈进神圣的教堂时,不经意的侧首,在一座石雕下拍手傻笑衣服褴褛的女孩,竟然就是苏苏。所有的一切都不存在了。江城甩开我的手,飞一般扑向苏苏,然后将她紧紧搂在怀里,苏苏,你去哪里了?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苏苏只是笑,掐着江城的鼻子,嘴里呜呜哇哇嘟囔着什么。她的神情很憔悴,令人触目惊心。江城觉察到了苏苏的怪异,疯了似的大叫:“车,快把车开过来,马上去医院。”所有人都被江城疯狂的叫喊所震惊,也包括我,可我还是帮他将苏苏扶上了车,尽管我的心在滴血。医生说,苏苏的精神在受到严重刺激的情况下,脑部又受到了重创,基本上已经失去记忆,而且伴有间歇性的精神分裂,没有可治疗的方法。江城只是微笑:“医生,你见过奇迹吧?只要这个世界上有奇迹,我就能把它创造出来,在苏苏身上。”没有人知道苏苏为什么要离开江城,连江城自己也不明白,更没有人知道苏苏为什么会疯掉,也许连苏苏自己都模糊了,可对于江城来说,只要他还爱着她,这一切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就这样融入了三个人的爱恋中——我爱着江城,江城爱着苏苏,不知道苏苏是否在爱,是否还懂得爱。江城辞去了心爱的工作,每时每刻都在苏苏身边,陪她疯、陪她闹。每当夜幕降下来的时候,苏苏就会安静得像只小绵羊,任江城紧紧搂住她,静坐无语。她娇小的身躯被江城宽厚的怀抱拥住,像卷心菜的梗,是的,就像卷心菜的梗。每当这个时候,我就远远地看着他们,听着我的CD,陶醉于他们两个人的幸福中。先知先觉的歌者总会唱出我的初衷:“因为你是幸福的,我就是快乐的,为你付出得再多,我也值得……”偶尔,康进打来电话,问我过得怎么样。我会习惯地说,如果你是我,你也这样义无反顾地爱着,即使不快乐,你也会说快乐的。然后彼此讪讪地笑。每次结束通话,康进的最后一句就是:“我希望在你最失落最无助的时候,你第一个想到的人是我,然后来我这里,我的怀抱永远只为你一个人敞开!”我时常会为他的这句话感到无地自容。有天晚上,江城为苏苏削苹果,温柔的苏苏突然夺过江城手里的水果刀,狠狠地刺在他手背上,鲜血涌出,苏苏开心地大笑。我尖叫一声,跑过去推开苏苏,呵斥:“你怎么能这样,这是刀,会要人命的!”江城不等苏苏哭泣,就冲我大嚷:“我不许你这样说她,她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知道,刀对她来说只是一种玩物,你懂不懂。”尽管我很委屈,也很伤心,但我没有哭,我不会在所爱的人面前掉泪。那晚,我一个人跑到酒吧喝了很多酒。朦胧中,我看到康进就坐在我身边。你怎么会在这里?我很惊诧,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康进淡淡地说:“一直都没有走,为了你,我留下来了,留在了你的身边。”我大笑:“康进,你知道什么样的男人最令女人动心吗?”他摇头。我说:“当女人遇到对另外一个女人死心塌地的男人时,她就会爱上他,而且这个男人对那个女人越专一,她就爱得越深,我就是这样的女人。”然后,我放肆地大笑。“顾亦池!”康进怒吼一声,声音大得令人震惊,整个酒吧里的目光都聚焦在我和他身上。“顾亦池,爱是有限度的,你是爱他,可你爱得连最后一点自尊都没有了。”如果不是因为康进,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呵斥,我想我永远都不会清醒。是的,我是爱江城,爱得深入骨髓,可一直以来我都不曾想过,在江城与苏苏的爱情中,我只是一个多余的人。我把自己的自尊交给了爱情,任它在爱情的火焰中焚毁。我悄悄离开了江城,在这个城市最偏僻的角落安居,然后静静关注着我所爱的人。也许我会这样孤单一辈子,也许哪一天心血来潮,我会选择嫁人,谁说得准呢。有一个清晨,康进打来电话,说他马上要走了,问我可不可以去送他。我去了。康进看起来很高兴,说在去日本之前能见你最后一面,真的很开心。我说:“真的要走么?”这是当初康进送我时说的话,我又原原本本搬出来送给他了。他点头:“亦池,只想问你一句,苦苦追了你六年,你为我感动过吗?”我点点头:“康进,你知道吗?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触动、激动、感动,都不如心动。”康进垂下眼,默默地解开衬衫的扣子,在他宽厚结实的胸膛上,我看到三个殷红的小字——顾亦池。那是用绣针刺上去的,血一样的颜色,让我觉得目眩。康进淡淡说:“亦池,之所以让你看到这个,我的本意不是为了让你感动,只是我生来惧怕寒冷,能将最爱的人捂在胸口,会觉得暖些。”送走康进,我的泪再也忍不住抛洒而下。如果在这场爱情中,只允许流泪的人只有一个,我希望是我;如果在未来的爱情中,只允许没有结局的人只有一个,我希望还是我……慢了一拍醉过方知酒浓,爱过方知情重。生命中有些事你错过一小时,也许便错过一生了……NO.1爱尔兰,遇见我是一个没有温度的灵魂,漂在异乡冰冷的角落。习惯了每天黑白颠倒的生活,别人上班,我睡觉;别人下班,我则穿上我那身深黑色的啄木鸟西服,去那家叫作爱尔兰的酒吧上班。爱尔兰并不大,是一座很欧式的房子。古典的装饰,外披一件咖啡色的风衣。远远看去,就好像是一位英国的绅士。自然,来这里的也都是些外表如我一般优雅的男子。还有,那些寂寞如烟花般的女子。简,是我新近来认识的单身女子,三个月前离异。经人介绍,来到这里,以前并不是常来爱尔兰酒吧。她蜗坐在一角,抽一支烟,眼神落寞而魅惑——那样的眼神其实足以杀死任何一位正常的男子。她嘟翘着嘴唇,坏坏地笑,朝我做鬼脸。微卷的发型后面,一双撩人的清眸,透闪着忧伤和狡黠。简告诉我,她一个人住。然后,她看着我,自信地捕捉我献媚的声音。我没有理她,冷冷地回过去一句:“简,我从不出卖我自己,这是我做事的唯一底线!”她笑,掉转头去,张狂地笑,然后又猛地凑上前来贴住了我的耳朵,她说:“BABY,很好!古典的,我最喜欢!呵呵……”她放声大哭。我不理她。我知道:婚恋刚刚失败的女子,往往都有一时想坏的念头。她只是卖醉。她趴到吧台上,半眯着眼斜着头看我,她说:“你知道吗,其实我对你的身体很感兴趣?”她越来越放肆。“是吗?可以,如果你能够捕获我不羁的灵魂!”我冷着眼故意。她笑,扭转头去不再看我。随后一仰头,将一杯红色的烈酒一饮而尽。灯光里我看见有一颗泪花顺着她的面颊悄悄地爬进了她的酒杯。“我陪陪你吧?”我取过另一只杯子,倒满,与她对饮。她不反对,来者就碰,一杯又一杯。那晚的酒,实在喝得很痛快,因为我们一直醉到天亮才醒。NO.2爱尔兰,征服简天天来爱尔兰找我:聊天、跳舞,喝红色的液体,并且加冰。喝完之后,就是一阵热舞,痛快淋漓。简说,她喜欢这种疯狂,这可以让她释放她自己。我说:“简,其实每一个坚执而落寞的人,往往都会喜欢疯狂。只是对有些人来说,疯狂只是一时的事情,并非他们生活的常态。卸下周末化装舞会的面具,他们依然可以活得阳光而自信。不似于那些游离在夜晚的幽灵,昏沉而颓废,没有过多的权力去选择生活。他们注定了一生落寞。”“为什么呢?”“因为他们除了这个,其余什么也不会。最主要的是,这样的生活方式,可以满足他们所想要的物质生活。”简笑了,然后顿住,说:“你真棒!你像一只精致的花瓶,里面漾满了新鲜的花瓣,我很喜欢!”然后,她开心地离开。可是在她开车门的那一刹那,我俯下了我的身子说:“简,你错了,其实我是一只动物,传统而叛逆,不易掌握。”简不说话,她盯住我,冷冷、冷冷地看。她的眼睛,有一种逼人的穿透力;如同黑暗中的野兽,极具魅惑。不知为何,我忽然有点儿被她所吸引。她上车,递给我一张名片:“有事,你就打我电话!”然后她毫不犹豫地消失在风里。NO.3两个人住此后,简很久都没来爱尔兰找过我。也许是她不喜欢,也许是她本不属于这里。我的生活依然如故:麻木而清醒,放纵而疼痛;没有一缕阳光,可以洒落到我的心底。一边我兜售我精致的外衣,一边我出售我所谓的思想。在爱尔兰,这几乎是我的一大招牌。我并不只是一件漂亮的外衣。一个周末,我正在陪一位客户谈心。无意中,一位香港来的女士看中了我。她过来邀舞,我应付性地陪了一曲。可是,她并不止于此。在群魔乱舞的瞬间,她的手忽然放肆地游走于我的身体。我火了,一把扯下了她脖子里的丝巾。她一愣,随即甩过来一巴掌。我正欲还手,可是她的手下已经扭住了我的胳膊。老板慌忙过来赔礼:一万个笑脸,一千个不是,她这才罢休。临走时,还拍拍我的脸,塞给我一张纸币。我一肚子窝火,喝得烂醉如泥。老板怕我出事,便派人送了我,让我早点回去休息。他不怪我,他知道我是招牌。夜半醒来,酒已半醒。一个人坐落在黑暗里,心如死灰。忽然觉得很想哭,便轻轻地拨打了简的手机——这是我唯一记得的手机号码,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打,因为我知道我与简是两个不同层次的人。可是,我太脆弱,我需要她。我拨通了电话,她正在网上面神聊。“简,你能过来吗?我很想你。街心花园2号楼101室。”我沙哑地说。“你等会儿,我就过来。”电话里,她听出了我的脆弱。黑暗中,她火火地到来,抱住我,什么也不说。许久,才问:“怎么了,出什么事了么?”我不说话,用力地吻她。压住她的嘴唇,我用力地吻她。疯狂的炽热,一瞬间把她吞没。黑暗中,她的呼吸变得急促。她吻住我,用力地回应着我……我知道,其实在骨子里,我和简是两个相通的灵魂,落寞而坚执,从来不肯降低对爱情的标准。我们原本可以互相安慰,只是因为隔着点什么所以对彼此都望而却步。这一点,我相信聪明的简也知道。我,紧紧地拥吻着她。黑色的花萼,吐露着甜蜜的毒液;红色的花蕊,浓郁得清香四溢。临近死亡的瞬间,我们疯狂地追逐着彼此的身体;痛楚而又沉迷。我笑,她的脸庞在黑暗里如花绽放。她说:“你,以后搬到我那里去住吧?”我说:“好。”我知道,简是真心喜欢我;虽然我从不怀疑自己的魅力。“以后,你也别去爱尔兰做事了,我帮你找份白天的工作?”“不,简,你不要去管我!我什么都不会。我一直这样飘着;我已经习惯了自由……”我放开她,用力地摇头。她不再逼我,只让我第二天把东西给搬过去。我想,简一定是对我还心存希望。NO.4改造爱尔兰的生意是越来越火,进出的私家车也越来越多。只是却不见简再去,简说她给我相对的自由。她给我买高档的西服,购知名的鞋袜,试图把我打造成一个精品。可是,我并非是一个纯粹传统的雅皮,骨子里流着一股叛逆的血。我喜欢流浪,喜欢落拓不羁,喜欢一切没有拘束的生活。这也许是所有70后的通病:既不够传统,又不够现代,挣扎于传统与现代之间,内心矛盾而痛楚。老实说,在此前,我即便是打领带,也会把领口打开一些,让领带扯下来一截。这样看起来会比较舒心。现在,我还是喜欢这样。简逐渐地意识到,她改变不了我。她隐忍着,因为她内心依然心存希望。终于,有一天,她忍不住地问:“你怎么就不能为我去改变一点点呢?”我笑笑,轻吻住她的嘴角,说:“简,你别这样,这是我的天性,不是一时能够改变的。我试着去努力,好吗?”其实,真的不是没有想过去为简改变,只是自己过惯了自由的生活,不喜欢受束缚。在恋爱与自由之间,我是宁愿选择后者的。而且我一直觉得,我和简之间终归隔着点什么。NO.5我等你到了年底,打了电话回去,告知家里,我在这边一切都好。爸爸妈妈倒也没有什么,只是一个劲儿地唠叨:“儿啊,不管怎样,你也回来看看呀!我和你妈,都等着你回来过年呢!腊肉腌了一大串呢……”想来也是。这么些年,一直在外面漂着,没有回过家。这次春节,无论如何,也得回去陪陪爸妈。订了年底的火车票,跟简说了一声:“简,这个星期,我想回家。”“真的?几时走?一起去吗?”“不,太远了,一个人吧!”简不说话,她抱住我;温暖的泪水慢慢打湿我麻木的后背。“没事儿,简,我会回来。”“都想好了,你?”简轻轻地问。“简,给我点时间好吗?我的家人现在未必会……”我忽然有点儿烦,但是看到她睁大的眼睛,我没有再继续说下去。她笑,拭去了脸上的泪水,说:“没什么,你回吧,我等你!来,喝一杯,就算为你饯行。”她取出了酒杯。倒满了,她递给我一杯。一仰头,一饮而尽;红色的液体沿雪白的颈脖缓缓而下。我知道,是刚才的那一句话,不经意之间伤着了她。那一晚,简几乎对我用尽她所有的温柔和缠绵……NO.6烟花,刹那的芳华一路上,街上到处是燃放的烟火。一朵一朵,在夜空中妖艳地盛放。炫目的光华,刹那间便陨落。“美丽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我忽然地想起,简曾经对我说起过的那一句话。回到家里,爸爸妈妈很是高兴,追着我盘问了半天,这才罢休。晚上,无心去看春节晚会,躲在被窝里,给简发短信。没反应。打过去,没有人接。再打固定电话,还是没有人接。我忽然意识到,那一晚应该是简给我的最后送行。她不告诉我,是因为她怕我伤心。她选择诀别,是因为我犹疑不定,给不了她肯定的明天。她说过,她已经将老,美丽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闭上眼睛,我的脑子里到处弥漫简的体温和声音。我是如此深爱着简,为什么我就不能带她回去呢?就因为她已经将老,还是因为我内心灰暗?为什么就不能去为她改变一点呢?以前在她身边,我一贯地任性,她一直纵容我,为什么没有体会过她的苦心呢?黑暗里我感觉到手心里异常空洞。NO.7他乡,我的爱慢了一拍春节五天,浑浑噩噩。终于支撑不住,找了理由,初五上路。一脚直奔三楼,打开租住的小屋。我的衣被整齐地摆放在床头,已经清洗过。书桌上是一本文集,林清玄的《法圆师妹》;上面是一张便笺:对不起,我还是走了,美丽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而我却已经将老……半年的房租我已经交付,自由也全部交付,多多保重自己。落笔是简,正月初三。我无力地坐到床边,随手翻开书的第一页,一行宋体刺得人眼睛生疼:“醉过方知酒浓,爱过方知情重。生命中有些事你错过一小时,也许便错过一生了。”再没有去爱尔兰上班,也没有问起房东关于简的下落;因为我知道,聪明的简,是不会留下任何线索的。遗落在江南的一场旧梦那个叫晴光的男子,连同江南的那座烟雨小城,终于像是一场旧梦,被遗落在我的爱情曾出现过的地方。一三月的江南,春暖花开,万物晴好。我已经离家有半年。只在周末的时候偶尔蜻蜓点水地回去逗留短瞬。我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爸爸娶了一个年轻女人。而妈妈早些年出了国,每年往我的账户打上一定数额的款项,便是她对我表达关爱的唯一方式。自小,我就是孤僻的孩子,冷傲得如同一只受伤的小兽。我为自己所有的情绪找到的宣泄方式,便是写字,不仅娱人娱己,还能换取稿费。我感到很满足。空余时候,除了上网打发一些无聊的时光,就是听一档午夜倾诉的栏目,试图能从里面找到一些写作的素材。当然,那个电台DJ的磁性嗓音也是叫我迷恋的一大原因。晴光,一个响亮的名字,使我会按时守在收音机旁等待他的出现。而每每,当他说着“各位听众朋友好,欢迎收听午夜倾听,我是晴光”的时候,我会和着他把“晴光”两个字大声说出来。这样的感觉很好。晴光,这是两个温暖的字眼。终于有一天,当他在节目的间隙放着一曲新歌《江南》,悠扬的旋律忽然让我的心有了前所未有的悸动。我几乎是毫无思索地拨通了那个牢记于心的电台热线。然后,我听到广播里传出自己的声音:“晴光,你的世界果真是晴朗明媚,无限光明么?”晴光说:“因为不完全是,所以才期盼,我们每个人的心灵总会有某个阴暗的角落,在等待晴光……”说得真好,我微笑着挂了电话。我想我不能,让他看见我心中那个阴暗的角落。二依然习惯在每个午夜时分,抱着小小的收音机,听晴光的节目。无数次地想象,他该怎样的男子?一定是如安妮笔下那个叫“林”的男子一样,穿着细格子的棉布衬衫,有明亮的眼和温暖的笑容吧。我的写作也愈加步入正轨,电子邮箱里时常收到编辑的约稿,间或也还有读者来信。许多人都爱问同一个问题:你写的故事是真实的吗?只有一个人例外,他从不问我故事真实与否,他只是固执地、持续不断地给我发来一些诡异却美轮美奂的图片,或者是几段渗透着淡淡哀愁的音乐。似乎他已笃定,我必定会喜欢。这样以后的某一天,我终于给他回邮。我说,也许你是真正能读懂我的人。自此便和他开始了电邮往来。有些人,不用说很多的话,他就能走进你的内心深处。他便是的。直到有一天,我对他说:“不知道你爱不爱听广播,我喜爱那个叫晴光的电子音乐主持的一档午夜倾诉节目。”第二天夜里收到他的回邮。他说:“如果我说我是晴光,你一定会觉得是玩笑。可是,上帝果真给我们安排了一个大玩笑。我真的很惊喜,因为我是晴光。”这一次,他在信中留下了电话号码。你们可以想见我的惊讶,可这的确太像一个玩笑。犹疑片刻后,我在裤兜里揣上收音机,往电台的方向去了。等在电台对面的大楼下,我如此焦躁。我不断地相互揉搓自己冰凉的十指,是谁说过,这样的举动泄露的是内心的不安。是啊,此刻,我万分不安。晴光的节目照例在舒缓的乐声中结束。不多久,有个高大的身影从对面电台的大门里走了出来。心跳加速的我拨通了那串号码。天,他的手机果真在静夜里喧嚷起来。然后,他看到了对面的我。他径直朝我走来,然后很快,他便站在我面前,狭长的眼,柔情无限,就在一瞬间被拥进了一个宽厚的怀抱。“冷凝,我终于可以拥抱你。”他轻声地说。我在他的怀中静默着,笑容却爬上了眼角眉梢,他和我想象的是一个模样。三我在晴光的寓所细细打量。很少见到男人的居所布置得如此井井有条、一尘不染。而晴光则细细打量我,他说:“冷凝,你看上去还是个孩子。”我纠正他,不,我已经20岁。可是,冷凝,你多么像个需要照顾的洋娃娃。他拨弄着我的长发。我笑起来,说:“你可知道,自从父母离异,11岁起,我便学会了照顾自己。”“可你是让我心疼的孩子,从今以后,请让我来照顾你。”晴光轻轻扣住我的下巴,目光深深看进我的瞳仁。晴光,遇见你是多么美好的事。我轻笑着点了头。我开始和晴光在一起。他真是个模范男友,每天清晨会给我熬好麦片粥,热好牛奶。临走前总不忘在我额头留下香吻。他说:“懒孩子,看我把你照顾得多好。”我则用长睫盖住双眼,佯装熟睡。而每每在晴光带上门的那一刻,我便匆匆从床上跳下,裹着睡袍跑到阳台,只为看一看他的背影。这个男子,我是不是可以和他相爱永远?我不是个多梦的女子,因为一向缺少充足的睡眠。但是和晴光一起的两个月,我开始贪睡。枕着他健壮的胳臂,有时会梦见繁花遍野。我已经停笔许久。我说:“晴光,没想到事与愿违,本是想从你的节目里获得灵感的。”他笑:“只要你觉得和我一起是快乐的,便没有比这更好的事了。”我颔首:“是的,晴光,我很快乐,只是害怕太过美好的,其实不过是梦一场。”他靠近我,摩挲着我一头长发,怜惜地说:“冷凝,你是心地纯白的女孩,而你心底的忧伤,我该如何才能抹去?”是啊,如何才能抹去?我的从前,其实晴光所知的,只不过是冰山一角。四晴光鼓励我重新参加高考。我很犹疑。他说:“冷凝,以你的冰雪聪明,肯花时间和精力,考大学一定没问题。况且,入了大学,与更多的人交往,你才能真正成长。我希望有一天,可以不再见到你眼神里的哀怨。”那么温暖的话语呵。我把头埋入他胸膛,没有了拒绝的理由。晴光又问我准备考哪里。我说你在哪里上过大学,我便去哪里,在有你生活过的地方生活,我才会觉得安心。晴光笑着拥紧我:“冷凝,等你大学一毕业我们就结婚。”于是,我开始推掉了所有稿约,悉心研习起功课来。晴光说,等我大学一毕业,我们就结婚。每次我一想,就不禁笑出声来,仿佛预见了自己披上婚纱的幸福模样。晴光也是毫无懈怠,耐心地给我讲解一些数学题。五月的一个周末。晴光说应该劳逸结合,出去活动活动。于是挽了他的手,去公园放风筝。累了,我们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休息。晴光说:“冷凝,为何你从来不过问我的事情。”我摇摇头,我并不需要知道什么,我只知道,你很好,对我也好,这就足够。晴光笑,牵过我的手说:“那么,冷凝,带你去见我的家人可好?”我有些意外,这是一个让我听起来觉得奢侈的建议。晴光把我的手放在唇边说:“冷凝,我要我们永远在一起。”有泪在眼眶里打转,我强忍着没有落下来。晴光,你是上天派来拯救我的男子吧,自从有了你,我的世界果真日渐有了晴光。五思忖良久,终于决定和晴光一起去见他的姐姐,她是他在这座城市唯一的亲人。去搭公车的途中,晴光买了一盒我最爱的草莓递过来。我放一颗入他口中,然后自己贪婪地吃起来。酸甜可口的滋味,犹如被晴光宠爱的感觉。我又有置身梦里的恍惚。晴光和我从公交车上下来,他牵着我的手走进一条熟悉的街道。我忽然觉得有点迈不开步子。晴光说:“冷凝,你知道吗?其实我和姐姐是同父异母的姐弟。姐姐的生母很早过世。后来,父亲又娶了我的母亲,很不幸,母亲生我的时候因难产而死。姐姐大了我十二岁,从那以后,是她帮着父亲一起把我带大。冷凝,你不知道姐姐是个多么善良的人,可惜她爱上她的老师。我和父亲都不看好她的婚姻,甚至她结婚时,我们也没有前去祝福。唉,你不知道,他的前妻给他留下一个多么刁莽任性的女儿,因为她,姐姐再也无法生育。冷凝,我还从未踏入他家半步……”我的手心渐渐沁出汗来。然后我挣脱开晴光的手,不肯再往前。我摇着头说:“晴光,对不起,我还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晴光先是一愣,然后笑起来:“你呀,真的还是孩子,好吧,等你有了充分心理准备的时候,我们再见姐姐。那么,冷凝,我们去逛街。”晴光重新牵住我的手。他又给我买了草莓,我却恹恹地吃不出了味道。六爸爸打来电话,问我怎么许久不回家。我支吾着,大略告诉他我要准备参加高考。我很想顺带问问他的妻子,却始终没有勇气。才挂了爸爸的电话,妈妈就打来了越洋电话。她说她已和她的美国丈夫离婚,说她想念我,希望我能回到她的身边去。我把妈妈的电话告诉晴光。晴光紧张地问:“你如何决定?”我低下头来:“晴光,我需要好好考虑,为自己的人生做一个正确的选择。”那个夜晚,我一道题目也做不出来。晴光也反常地不来探询,他在客厅一支接一支地抽烟。我回头,看到他落寞的身影,心疼到无以复加。我不忍,起身抢下他的烟来。晴光一把抱住我:“冷凝,不要告诉我你要离开。”我凝神看他,他那双充满柔情的眼啊,第一眼就早已将我的心催眠。晴光,我又怎么舍得离开你?可是我什么也不说,我只轻轻地回抱着他。如果可以,是该这样和他相爱一生的。我的泪第一次掉了下来。妈妈又打了电话问我出国的事。这一次,我没有犹疑,一口应承。晴光死死抓住我的肩膀:“冷凝,为什么?你答应我们要在一起。”我异常平静:“晴光,我仔细想过了,之前是我年少无知,现在我只想过上好的生活,你明白吗?”晴光放在我肩上的手开始颤抖,随后,“啪”的一声,打破了夜的静谧,是晴光的巴掌盖上了我的面颊。我捂着红肿的脸,冲出了晴光的居所。七我知道晴光在疯狂地找寻我。他给我发了无数电子邮件,我却狠了心不看,一一点了删除键。离高考还剩下七天的时候,我办好了签证,飞往了大洋彼岸。在几万米的高空上,我开始疯狂地想念晴光。晴光,你可知道,我根本就不是如你所想的那般心地纯白的女孩。我十五岁那年,继母怀孕,我故意在楼道口绊了她一下,她滚下去,孩子没能保住。此后,她便再也没能有个自己的孩子。晴光,我的罪孽如此深重,或许只有逃离你温暖的怀抱才是我今生赎罪的唯一方式。不知道,电波是不是可以到达大洋彼岸的那一端,不知道,是不是还可以听到那样充满磁性的声音。不过这好像已经不再重要了。那个叫晴光的男子,连同江南的那座烟雨小城,终于像是一场旧梦,被遗落在我的爱情曾出现过的地方。初次心跳我确信我是偷偷爱上她了,爱上她深邃的大眼睛,爱上她如云的秀发,爱上她羞涩的盈盈浅笑,爱上她的沉静之美,爱上她小鸟依人的柔弱。第一次见到若琳是在我实习的那家医院里,那时我即将大学毕业。内科的带教医生让我学着听诊病人的心脏,眼前的病人是个清丽纤弱的女孩,一头微黄的长发,脸上泛着不食人间烟火的苍白。在带教医生的鼓励下,我把听筒放在女孩的心脏部位,手指却无意中触及到了她最柔软的部分。从未接触女人的我一下子脸红起来,慌乱中,未留意她心音的规律,却生平第一次让自己的心跳得很快。晚上查巡病房前,我找出了女孩的病历,这个女孩便是若琳。那年,她18岁,本是该进大学读书的年纪,却因为先天性心脏病失去了录取的机会。走进病房,她正半躺在床上捧着本书,瘦小的脸颊使她的眼睛看上去异乎寻常的大。此刻,她正沉浸在书中的世界里,未曾发现我的到来。我默默地注视着这个小精灵,生怕打搅她的思绪。“小方医生。”她终于抬起头来,用细细的声音称呼我。“严若琳,你好。”我似乎有点紧张。“室友说你是刚刚分来实习的大学生,我好羡慕你们,差一点我也进大学了。”若琳带着遗憾的神情幽幽道来。我一时语塞,不知道该如何去安慰她,只能例行公事性质地询问今天身体各方面的情况。若琳的回答很冷漠,因为这也是她每日例行的公事。我把话题转至她手中的那本书上,“原来你在看柯岩的《他乡明月》。”由于前不久刚从同学那儿借了这本书,所以对内容很不陌生。“怎么样,是不是也想和书里的紫薇与朵拉那样,嫁个美国人,然后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若琳垂下头,回答,“我更想好好看看医院外面的世界,我在这里已经住了四个月了。”我知道自己在无意之中触及了若琳的伤处,只能表示歉意。“你如果喜欢看书的话,下次我从家里带几本来,我们家里有不少书籍。”我的语气略带夸张。若琳似乎有些高兴,“我比较喜欢女作家的作品,想完整地看一套《萧红全集》,萧红的文章美丽又凄凉,她的一生也是短暂而不幸的。”“没问题,等你看完手里的书,我一定给你带来。”我向她保证。就这样,我们结束了第一次谈话。周末,我骑着自行车,在38℃的高温下跑了好几家书店,终于如愿买到一套《萧红全集》。我小心地捧着书走出书店,眼前仿佛又出现了若琳弱不禁风的身影,恨不得马上奔到病床前把书交给她,博得她的嫣然一笑。若琳翻着书页,脸上果然洋溢出喜悦之情,一边向我连声说着谢谢。我如释重负,男子汉的自尊心得到了强烈的满足。和若琳渐渐熟悉起来了,她缺乏血色的脸和细细的胳膊总能激起我的保护欲和怜惜之心,让我有一种把她当成孩子抱一下的愿望。她就像一个无邪的小天使为我吹来最清新的海风,驱走世俗的尘嚣。没事的时候,我以她是我实习论文的典型病例为由,尽量到她的这间病房报到,惹得她的室友一见到我就掩嘴窃笑。若琳的脸也红了,但眼光中充满了勇气和希望。我确信我是偷偷爱上她了,爱上她深邃的大眼睛,爱上她如云的秀发,爱上她羞涩的盈盈浅笑,爱上她的沉静之美,爱上她小鸟依人的柔弱。我多么渴望她的身体能够好起来,跟我一起飞翔,去迎接每日冉冉升起的太阳,去实现她继续学业的梦想。但主任医师告诉我,若琳的身体没有恢复的可能。在希望与失望中,我结束了三个月的实习期,重新回到学校。以后的每个星期,我会给她寄去一封信,表达对她的关心和问候。周末,我总是带上一本她期盼已久的书去看望她,给她讲讲学校里发生的故事,跟她讨论书中阐述的思想。若琳总是痴痴地望着我,用盈盈眼波告诉我,她等了我整整一个星期了。大学毕业,我并未分配在若琳所住的那家医院,但我的工作单位离它并不是很远。我接触了许多病人,早已没有了当初为若琳听诊时的那种害羞,我总是以一个医生的天职尽力为他们诊治,把一些生命垂危的病人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若琳的脸色还是那样苍白,但有时会为我绽放出两朵红晕。一次我踏进她的病房,发觉她把我寄出的信捧在心口,轻哼邓丽君的那首《甜蜜蜜》。她不是一个肯轻易表达感情的女孩,我知道她在满心怀喜地等着我,心里涌起阵阵感动。除了若琳的家人和我,她的高中好友雁也时常来看她,雁是活泼开朗的,总带给病房一连串阳光灿烂的笑声。望着这两个年纪相仿经历迥异的女孩,我总是感叹人世间的不平,让我的小公主只能在病床上跨过她的花季。漫步在医院的花园中,我第一次轻轻地吻了若琳的脸颊,若琳羞得满脸通红,告诉我她的头好晕。我心里始终藏匿着的恐惧慢慢升了上来,生怕若琳有朝一日长睡不起,让我再也无法感受到她的柔情。一日下班回家时,父亲面色沉重,他拿起桌上的一张信纸,上面有我的笔迹。我一把抢过信,那是我前一天晚上写给若琳的,还未来得及封口寄出。父亲问我和若琳到底是怎么回事,隐私被窥探后的怒气驱使我理直气壮地向父亲坦白了所有的一切。父亲发了更大的火,他不允许我去爱一个连自己的生命都无法掌握的女孩。“这不是她的错!”我吼道。第二天去医院看若琳时,我总是魂不守舍,帮她削苹果时也割破了手指。敏感的若琳似乎觉察出了什么,用嘴吮吸着我的伤口,然后像认错的小孩子那样,默默不语。晚上,母亲也来试图说服我,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讲她要的是一个身体健康,能给她带来一个活泼孙子的媳妇。而我很清楚地知道主任医师说过若琳不适合结婚,更不适合生育。我整日陷入苦恼中,为这朦朦胧胧,不被别人认可的初恋而烦恼,为父母的叹息声和紧锁的眉头而烦恼,不敢对视若琳期盼的眼睛。工作中,也时常出现小差错,面对着其他医生质疑的目光,我更是心乱如麻。我承认我很胆怯,不是一个为了爱情可以抛弃一切的人,更何况这份爱让我承担了太多的忧虑和担心。最终,我还是抵不住压力,狠下心肠对若琳说了抱歉。若琳如梦的眼睛一下子黯淡下来了,她用很冷很低的声音喃喃自语:“不必说抱歉,我们之间没有任何承诺,你再也不用来了。”我虚伪的眼泪渐渐涌了上来,我知道自己这个刽子手毁了女孩唯一的希望。从此,我再也没有找过若琳,也没有勇气写信或打电话跟她表示最简单的问候。我刻意地去遗忘这个带给我初次心跳的小精灵,因为只要一想起她,内疚之情就会让我痛上很长时间。三年后,在父母的精心安排下我认识了我后来的妻子——一个健康坚强的女人。到了该成婚的年龄,我们决定携手共度一生。婚礼的那天,突然传来若琳的死讯,当她的好友雁用冰冷的目光狠狠刺向我,并扔给我若琳的遗物——一堆我过去写给她的信时,我几乎不能呼吸。我终于辞去了医院的工作,我没有任何勇气再次直面可能随时降临的死亡。最后一个愚人节每年暮春,我都还会想起愚人节的那场雨。想起那场被冲击得如落花流水似的爱情。春天是爱情最易萌芽的季节,也是爱情最容易凋零的季节。愚人节那天,居然下雨了。寝室里的人都很安静,其间却又蕴涵着一种莫名其妙的隐隐的躁动。我知道她们其实都把关注焦点聚集在了我手中的这封情书上。这是报应。愚人节大约是我们在校里最喜欢的节日之一了。在这个“舶来节”里,我们可以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肆无忌惮地制造一些大爆冷门的恶作剧,松弛一下平日里淑女条规校章班纪下拘禁已久的活泼和疯狂。我们曾在餐厅门口贴了一张“持学生证免费看电影”的通知,让全校一半多的学生到健康影院门口散了散步。曾在校广告栏里贴了一张“男生宿舍104出售方便面”的启示,让那个揪过我们小辫子的教务处长半个月不得安宁。也曾给隔壁班的两个男生写了一封一模一样的匿名情书,让他们在同一地点羞涩相遇共落陷阱。今年是我们在校的最后一年,大家似乎都被即将离别的伤感笼罩了,失去了炮制新闻的兴致。但是,我却出乎意料地接到一封精致的情书。落款人居然是那一年我们捉弄过的两个男生之一。报复的用意简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其实,我对这个男孩的感觉挺好的。自从“情书风波”以来,他不但没有生我这个主谋的气,见了我反而有一种“不打不成交”的亲切和宽容。在路上相遇时我们会很高兴地闲聊几句,还换看过两次书,在一次“五四”青年节的全校舞会了也跳过两支舞,仅此而已。他似乎不大爱说话,一说话就脸红,很腼腆的样子,温厚得像个兄长。他的信写得其实很认真,一点儿也没有调侃的意思。我承认我很动心,但我却不敢相信。因为愚人节,这是一个允许不认真的节日,这个欺骗色彩太深厚的节日把信中那些动人肺腑的情意全掩盖了。我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把信公布给了室友们。经过大家群策群力,最后商定:将计就计,按时赴约。但无论他说什么也不要答应他,也不给他一些缓冲的余地。要毫不留情,绝不手软,坚决把他打个落花流水。约会就在今晚。雨很有节奏地落着,不紧不慢,清清冷泠。暮春的雨,几分温暖又有几分伤怀。我忽然有些犹疑,万一他不是骗我呢?万一这是真的呢?万一他不知道今天是愚人节呢?万一……可万一要是假的呢?这个问题的肯定答案比其他后果都要严峻。我不能用自己的感情去做冒险的实验。女孩子的自尊是玻璃做的,无意中的冷落尚且难以忍受,何况有意的摔打。该起程了。室友们全体起立,庄重地送我,像送我赴战场。而我必须是胜利者,他注定是败者。这样的战斗真是滑稽。然而又不是那么滑稽。我忽然觉得十分难过。为他,也为自己。也许我已经到了开不起玩笑的年龄。但是,今晚不。“战场”是学校附近的一个冷饮店。我进门的时候,看见他正坐在一张靠墙的桌边等我。白衬衣、红毛衣,很精神很俊朗的样子。我低着头,不敢多看。他叫了两杯果汁。我们好久都没讲话。“今晚没课?”他很口拙地问。“没有。”我说。忽然想笑。鬼都知道,我们学校晚上从来就没有课。“那封信,你看了。”“嗯”“你怎么想?”我低着头,无法回答。“好久了。我是真心的……”他低低地说,“怕毕业了就没有机会了……”我依旧沉默着。“也许你对我还是不了解。不过,我们还有时间,你可以……”“不必了。”我终于说。“为什么?”“因为今天是愚人节。”他怔在那里:“我没有想到……我不是……其实我是……”“对不起。”我站起身来。我没有理智去辨析,没有勇气去面对。我不允许自己再犹豫。我拿起伞,走出门。他跟出来,傻乎乎地举着伞,却没把伞打开。雨水打在他的脸上、衣服上。他追上我,走在我前面,面对着我。我不管不顾地向前走着,他也那么后退着走着,始终面对着我。我盯着路面,看见他的裤管上沾满泥水。开的玩笑太大了,我想。我忽然很想哭,我想提醒他打开伞,我不想看见他这个样子,可我无法开口。我怕自己一开口,心中的堤岸就会崩溃。走到校门口,他拦住了我。“你干什么?”我严厉地问着他。天知道,我根本不想用那样的语气。他怔怔地望着我,满面雨水——或是泪水。眼泪忍不住涌出眼眶。我低下头。“对不起,对不起。”他终于说:“是我自作多情,是我在单恋。”我泪如雨落。怎么可以让他受到这样的伤害?不知站了多久,抬起头,他已离去。他那固执的眼神却镌刻在了雨里。也许他是真的想知道我了解我接近我。这并没有什么错,错的是今天是愚人节。纵使他是真的想用愚人节来为失败找条退路,这也没有什么错,错的是他选择了我。我造成了他的失败,也造成了我的失败,我们都失败了。他明败,我暗败。毕业酒会上,他捧着酒杯来到我的身边。我们碰了碰杯,他无言离去。每年暮春,我都还会想起愚人节的那场雨,想起那场被冲击得如落花流水似的爱情。春天是爱情最易萌芽的季节,也是爱情最容易凋零的季节。无法伤悲。最后一个愚人节,是一则青春的黑色幽默。缘分未到白玫瑰,带着血的白玫瑰,娇艳欲滴,在风雪中守候春天的来临……这个世纪的最后一个冬季,天出奇的冷。一个男孩,手拿一束白色的玫瑰花,在拥挤的列车车厢里,格外耀眼!他就是我,到相隔千里的城市去看望一位女孩,在春节将至的日子。这个平原的城市,崭新的车站,仅有的几条钢轨静静的卧着,为数不多的路人迎接着我,没有一个认识。我忍不住吸了一口冷气,刹那间,整个人像缩小了一样。我疾步出了车站,上巴士,稍感舒服一点。透过车窗,街道两旁的商铺张灯结彩,一派新年将至的景象。来去匆匆的路人,都有自己的方向,走着属于自己的路。我在走什么路,自己也不能明白,前方有没有危险,也无法知道,只有顺着自己的方向走下去。去寻找我的梦想。来到这个有点陌生的城市,我想见到日思夜想的丹,一个瘦瘦的女孩,清纯大方,温柔善良。坐了一夜的火车,我也不感到很疲劳,两眼有点麻木,但不会影响我的行程。天太冷,也挡不了我的脚步。一颗火热的心,足可以融化这个有点寒冷的季节。我有种预感,她的家人不会让她出来见我的,好像她家人不同意我和她来往,惴惴不安。我给菊姐打电话,问她到了吗?回答说快了。我更加不安,有点兴奋的心立刻悬在空中。来之前,我让菊姐帮我约丹出来,因为菊姐是她的表姐。可现在丹……一下没了头绪。我和丹是在南方的美丽八月相识相知,在同一天走进一个公司,又在一个部门做事,更巧的是我俩还是邻居。因为是老乡,我们年龄也相差不多,很快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我是男孩,在工作上尽自己的力量帮她做一点事;她常帮我洗洗衣服。在我因工休养的那段日子,丹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照顾,让我此生此世都不能忘记。那是我这一生的最宝贵的财富,也是我可以永远回忆的一件往事。我们的感情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向前移动,渐渐的我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有一刻不能看到丹就心神不定,坐立不安。我知道是我爱上丹了,一个必须面对的事实。和很多的故事一样,我们的故事也开始了。直到春节前,我们相约回家。遗憾的是,我们不在同一个城市。书信不断,也知道了她家人的意见,破灭了我的梦想。伤心至极,我想见丹本人,听听她的决定,真真切切地听到,而不是电话里的吞吞吐吐,像被人逼迫说的那样。没有什么,只想给自己一个答案。迷迷糊糊之中,我到了市中心,下车。不知何时,天已开始飘起雪花,阵阵北风无情的抚摩,让我稍有点清醒,到了丹的家乡,我此行的谈判地。丹的家乡是当年三国名将赵子龙大战敌军的疆场,今天成了我一生爱情和幸福的“决战场”。苦苦的,涩涩的,有种难言的味道在心中徘徊。我清楚地记得她喜欢花,也喜欢种花。还有一个最浪漫最向往的事,就是开一家有很多很多鲜花的大花店,自己也种花,养花……这也是我们在一起勾画未来的一部分,憧憬的最激动的事。刺骨的寒风偷袭我的身体,悄悄地走进我的脖子,游荡。我不会不收留它,因为它和我一样,在大街上流浪,寻找一个安静的港湾。我从家乡带来的白玫瑰花,在列车上遭受了很多旅客的“欺辱”,模样难以面对观众,更羞于见到丹。很幸运,在一家“一生浪漫”花屋,我看到了白色玫瑰花,圣洁的爱的使者。丹给我讲了很多有关花的故事,还告诉我一个秘密,她最喜欢白玫瑰!花屋的女孩细心为我打扮,边说哪个女孩子有如此的魅力,让我远道而来送花。我甜甜地笑了。雪花渐渐大了,漫天飞舞,夹着丝丝冷风,拥抱我,为我欢送。手捧白色玫瑰花,登上巴士,在风中行走。到了丹居住的小镇,我没有看到她,只有雪花、冷风,菊姐一家还在静静地等候。一刹那间,我说不出一句话,呆呆地立在风雪中,脑中一片空白。思绪在这一刻停止了。无数个为什么,在心里上下左右前前后后不停地来回跳动,无法安静。我,我,我不知自己在干什么,想什么。发愣。直到菊姐轻轻地为我抹去雪花,我才清醒。我知道了一切,是她的家人不让我们见面,也就是不同意我们的事。丹,胳膊拧不过大腿!我该怎么办?我坚信丹会来的,因为她说过要尽到“地主之谊”,陪我看看她的家乡和母校。她表姐让我到家里坐,别冻坏了身体,说如果丹要来,会到她家的。我坚持要在风中等她,直到丹出现。冷、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自己,只要我做了,心有所安。即使丹没有来,我也不会生她的气。这一切毕竟不是她和我的错,是无法说清的……风越来越大,雪没有休息的意思。我望着丹的家的方向,默默地守候,期盼我的黎明快来临。一个人影过来了,不是丹;又一个人影来了,还不是丹。我的心一次一次随着风雪飘动。丹,你会来吗?丹,你在家做什么?丹,你看到我的身影了吗?我的心在风雪里呼唤。手中的白玫瑰在我的呵护下躲避着风雪的骚扰,期待着丹的来到。我看了看手中的白玫瑰,苦涩地笑了笑,无言。丹,你看到了吗?我要送给你的白玫瑰吗?你感觉到了吗?天渐渐晚了,我感到有点凉,丝丝清凉的寒意慢慢爬上心头。看着白玫瑰,我想起了什么,片刻冷静下来。望着丹的方向,我淡淡笑了。菊姐看我笑了,以为我想开了,让我到她家取取暖,给我做点饭吃。我微笑说:“谢谢,我有自己的分寸,请放心。”我没有先到她家,而是到商店买了一把小刀。我迎雪顶风来到僻静处,拿小刀在手指上划一小口,让有点热的血——我的血——流出,滴在有些怕冷的白玫瑰身上。白玫瑰在风雪中接受我的恩赐和拥抱,热血的亲吻。我以我血表我心。我对菊姐说,我不是把这当儿戏,也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内心深处的感情表露。我这一生唯一可以自豪的是:我爱丹,我会一生一世的照顾她,和她一起慢慢变老……菊姐望着我久久没有说话。白玫瑰,带着血的白玫瑰,娇艳欲滴,在有点余温的风雪中守候春天的来临……手指被菊姐紧紧地握住,她知道无法劝我回到家里,就和我一起站在冰天雪地里接受大自然的拥抱。一个又一个人影走近我们,不是丹。在等待。我和菊姐,手捧一束血色点缀的白玫瑰,在通往丹的路上等待。不是我不去她家,也不是不敢去她家登门拜访,而是丹说了不让我去她家,理由是什么,我不想过多地知道。因为我认为丹说的有她的原则,自有她的道理和难言的苦衷……她不说,我也不勉强。爱一个人,就要相信她的一切,至少很多她不想说的地方,无须自己去了解。风有点温柔了,雪也斯文了。我的心也稍有一点安静。在等待中,我决定晚上回家,坐深夜的火车,离开这里。菊姐安慰我,知道留不住我的心,就让我先到她家休息一会儿。看着漫天飘逸的雪花,我在心中呼唤丹的名字,为她祈祷:过得比我好!然后,我们回家。要走了,我还没有看到丹。只随便吃了一点东西,准备离开。我把带血的白玫瑰轻轻折下一片最红的花瓣,夹在记事本里,珍藏。我把还有的一大束白玫瑰交给菊姐,拜托她在丹来的时候给她,无须说话。它可以代表我的一切,丹看到它就会明白一切。我走了。有一片带血的白玫瑰陪我回家,已足矣。第二天晚上,我受到菊姐打来的呼机,告诉我昨天晚上刚走,丹就来了,一个人偷偷地跑出来。她看着我留下的那束带血的白玫瑰,久久没有说话,泪水爬满了有些发红的脸庞,她哭了!我也哭了,在听到这一刻。我的呼机里显示:“对不起!一切随缘,谢谢你的带血白玫瑰!永远爱你的丹。”我又流泪了。也看着笔记本里的那片带血的白玫瑰。她再也没有和我联系,只在我生日、春节、情人节,寄上一张贺卡,称呼是“带血的白玫瑰”,没有留地址。我也在同一时间给她寄一份,写她家的地址。我知道故事还没结束,所以我在等她,我要告诉这个有爱的世界的人:“带血的白玫瑰”在等着缘分的来到……转身的深爱原来,遗忘也是一种祝福,转身也是一种深爱。18岁时,她恋爱了,在大学校园里挎着那个男孩的手,笑靥如花。同学们碰见,当面就表示羡慕:“你男友真帅啊,真是天生一对!”男孩的脸微微红了一下,腼腆地低了头。男孩的确眉清目秀、玉树临风,但是她更喜欢他的这份青涩,透着一股纯纯的爱。4年后,她即将毕业,带着男孩回到县城的老家,面见父母。谁知道,父母问明男孩情况,面色立刻变得阴冷。男孩临走时,她的父亲说:“请把你提的东西也带走,我们不需要。”男孩面红耳赤地说:“伯父,您放心,我会好好照顾您的女儿的!”父亲冷笑着反问:“你只是个做点心的,我女儿是大学生,你能给她幸福吗?”平生第一次,她居然大声呵斥父亲:“爸爸怎么这样说话!”还没反应过来,她已经挨了重重一个耳光,脸上肿起老高。父亲瞪着她:“这是我第一次打你,但如果你不听话,在他和我们之间,只能选择一个!”母亲则眼泪涟涟,苦苦相劝。最后,女孩哭着送男孩回了旅馆。回到家后,她明确表示不愿意放弃这段恋情,甚至绝食反抗。父母把房子锁了,她就从窗户里爬到隔壁阿姨家,偷跑出来,去小旅馆找他。他仔细看她,轻轻抚摸着她脸上红肿的指印,忍不住落下泪来,半天说不出话。当年,他们是在校园附近的饼屋认识的。她爱吃巧克力棒和草莓蛋糕,爱穿白裙子,爱笑,和店里的人很快就熟了。他是店里有名的点心师,看见她就会脸红。有一天,店里人很少,他现场制作了蛋挞,在上面放上一颗葡萄干,特意推荐给她,轻声地说:“这是公主蛋挞,我觉得很适合你。”她瞟一眼他,他脸红得像水蜜桃,她吃了一口蛋挞,香甜可口,温暖四溢,一直甜到心扉——这就是初恋的滋味吗?镶有葡萄干的公主蛋挞一直是她4年的专属,甜蜜了她整整4年。现在,痛苦也来得惊天动地。一向孝顺的她实在不忍心看着父母以泪洗面,日渐憔悴,每每说起就抽噎个不停,却仍握住他的手:“没关系的,我们还是要在一起!”当她第六次偷跑出来去旅馆,服务员却交给她一个小小的纸叠千纸鹤,说那个男生已经退房走了。她心慌意乱,不知所措。那段日子,她几乎天天失眠。当她终于拿到路费去省城的饼屋找他,他已经辞职走了。她几乎夜夜哭泣。再后来,她终于消退了对他怯懦的痛恨与思念,和公司里收入丰厚的部门经理谈恋爱了;再后来,她嫁人生子,周末坐在自家的小车里一家人去郊游赏花。岁月明媚,生活圆满。初恋,只剩一道淡淡的痕,唯有那只纸鹤,她仍夹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已过6年,她倒腾旧物,忽然看见那只千纸鹤,有点怅惘,竟不自觉地拆开,犹如拆开自己一度无解的心事。里面却是有字的,密密麻麻,写得缓慢细致:“希望一辈子让你做我幸福的蛋挞公主,但带给你的却是痛苦。你每次来都会更瘦更苍白,我心疼死了。那三个月我私自找过你的父母很多次,苦苦哀求,毫无结果。不忍让你如此挣扎矛盾,我只有先行退出,让你彻底忘了我,才有空白填补新的幸福……”钢笔字迹模糊的,有他的眼泪。她想起父母当年说,他从不争取,一走了之,算什么男人?现在想这些再没有用,可是,她还是忍不住给母亲打了电话:“他当初找过你们很多次吗,到底谁在说谎?”母亲沉默了很久,居然叹了口气,悠悠地说:“他还真是痴情的孩子。”他的确无数次地找过她的父母。最后一次的情形,她的母亲记得一清二楚。他当时黑着眼圈,衬衫晃晃荡荡的,有点魂不守舍地说:“我准备离开她了,再不联系她,让她彻底忘了我,但是,伯母,今后我会给您打电话,请您告诉我她的近况好不好?要不然,我担心自己忍不住去招她……”“头一年,他一周打一次电话。他慢慢知道你谈恋爱了,结婚生子了,就半年打一次电话。他特意叮嘱我,别让你知道,省得挂念。他的电话是从天南地北打来的,没有固定在一个城市。前三个月,他最后一次打来电话,说他也想成家了,说他遗忘的速度远远没有你快,但是,心里终于有一点空白了。”她在这边听着,泪水流了满脸。原来,遗忘也是一种祝福,转身也是一种深爱。他孤独一人在不同的城市辗转流浪,拿出最珍贵的青春岁月,只为延续这段只剩下一个人的初恋……为爱走天涯她走了,离开了这座城市,走的毫无痕迹。她知道他已经在她的生命中不可磨灭了,留下了,伤害只会更多。爱一个人,就应该为他多想一点。她喜欢雨,喜欢喝咖啡,喜欢用不同颜色的指甲油来表达不同的心情。更重要的是,她喜欢叹息。幸福的时候、忧郁的时候,她总爱发出一声叹息。他喜欢清晨有着露珠凝结的竹,喜欢江南画船听雨眠的境界。更重要的是,他喜欢有着古典美的忧郁的女孩子。在没有相遇的时候,他们都是那么简单地活着,无所谓快乐与痛苦。她是一个才女,喜欢写些带有自己感情色彩的小散文,喜欢编写不属于自己的感情故事,而且,她的故事中,爱情都是悲剧。他是一个商人,每天有自己忙不完的应酬。喧嚣的背后,是难以名状的孤寂。他有一个死心踏地爱自己的妻,还有一个可爱的孩子。他喜欢在夜晚一个人待在书房里,就那么静静地坐着,永远抽着同一个牌子的香烟,任烟雾缭绕在这个空间,只有吸烟,才能给他平静,或许是麻木。他的婚姻,是那种家族婚姻。只抽一个牌子香烟的男人,是执着的男人。相遇的时候,他三十八岁,她二十六岁,相差一个年轮。爱是什么?这是初见他明亮眼睛后,她脑子里冒出来的唯一的问题。世上不可能还有这种女人。初见她的感觉就是她那种逼人的忧郁,淡蓝色的真丝长裙,白色的缎带凉鞋,草绿色的指甲油。就连笑起来,都有让人忍不住要好好怜惜的感觉。这就是一见钟情。很遗憾,她知道他必定是一个有家的男人。她也知道,自己的心不能放在没有希望的人的身上,可是,她却迷失了。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他记住了别人叫的他的名字,还有他用的那个牌子的古龙水的味道和那个牌子的香烟的味道。嗅着那种气息,她迷醉样的发出了一声叹息。他恰巧听到了这一声叹息,皱起了眉。这个不施粉黛的小女人,必定是妖了,她有偷心的本领了。从此,他注意了她。每个周六,她会到同一所商厦里,买同一个牌子的咖啡。终于有一天,他制造了一个与她相识的机会,与其说是制造,不如说是巧合。也是周六,她拎着包出来的时候,走了没多远,人就软软地倒下了。他下车,抱起了倒下的她,抱进了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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