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纯质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49591510
序
冒险之旅
去南美之前,小爱和我都有些忐忑不安。首先是秘鲁高原的高海拔,我们要去的的的喀喀湖区海拔3812米,达到4300米,到时会不会出现严重的高原反应,如呕吐、耳鸣、头痛、呼吸急迫、食欲不振、发烧、睡意朦胧,进而反应迟钝、情绪不安、精神亢奋、记忆力减退、听视嗅味觉异常、产生幻觉,或者出现浮肿、休克或痉挛等症状,终悲惨地客死他乡呢?(澳洲《每日邮报》历年来关于游客因为高原反应死于秘鲁的报道不计其数。)还有,秘鲁与阿根廷的伊瓜苏瀑布地区都处于黄热病高发地区,我们会不会不幸染上这种死亡率极高且传染性极强的疾病呢?世界卫生组织中文网站上对黄热病是这么介绍的:
黄热病是一种由受感染的蚊虫传播的急性病毒性出血疾病。疾病名称中的“黄”是指影响一些患者的黄疸。多达50%的感染严重病患若不经治疗,会死于黄热病。据估计,全世界每年有20万人感染黄热病,3万人因此失去生命……该病毒在非洲和拉丁美洲等热带地区流行,共涉及逾9亿人口。在过去20年中,由于人群对疾病感染的免疫力下降、砍伐森林、城市化、人口流动和气候变化等因素的影响,黄热病病例数呈增长趋势。对黄热病没有特效治疗方法,只能根据症状来治疗,目的是减轻症状,缓解病人的不适感。
看看,“多达50%的感染严重病患若不经治疗,会死于黄热病”,也就是说有一半得了这种病的人会有死亡的危险。但读来颇感安慰的是,50%的患者可能死亡的前提条件是“若不经治疗”,反过来说,这50%的患者一旦经过治疗,死亡数就会大大降低,病人或者就会完全康复了。可是,再往下读,我的心又不由得直往下沉,伏笔在这里呢: “对黄热病没有特效治疗方法。”我的天,也就是说,得了这个病无论是“不经治疗”还是经过治疗,都会有一半的死亡可能性。
接下去,该网站继续介绍不幸染上黄热病之后病人的体征和症状:
一旦受到感染,病毒在体内潜伏期为3至6天,在随后一两个阶段内出现感染症状。期也称“急性期”,通常的特征是发热、肌肉疼痛(尤其是背痛)、头痛、寒战、食欲不振、恶心和呕吐。3至4天之后,多数病人会出现好转,症状随之消失。但是,15%的病人初期症状趋缓,24小时之内病情即进入第二期,即毒性更强阶段。重新出现发热,一些身体系统受到影响。病人快速出现黄疸,主诉有腹痛并伴有呕吐。口、鼻、眼或胃可能出血。一旦出现此种症状,呕吐物和粪便中就会带血,肾功能恶化。进入毒性期的病人约有50%在10至14天之内死亡,其余病人康复后不会留下严重的器官损伤。
黄热病很难诊断,尤其是在病程初期。它可能与重症疟疾、登革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病毒性肝炎(尤其是乙型和丁型肝炎的暴发形式)、其它出血热(玻利维亚出血热、阿根廷出血热、委内瑞拉出血热、西尼罗河病毒和寨卡病毒等其它黄病毒)和其它疾病以及中毒症状相混淆。验血可检测出因感染产生的黄热病抗体,使用其他一些手段可确定在病人死亡后收集的血液标本或肝组织中的病毒。这些检验需要训练有素的实验室人员和专业设备及材料。
也就是说,假如我死于黄热病,我临死的时候甚至还不能确切地知道死因,只能在一片茫然中痛苦地死去,而且样子还很不雅观哩。
如果我万幸地没有死于高原反应,又荣幸地逃过了黄热病,前面还有其他的危险在等着我。
某天我翻看《弗洛么的秘鲁》(Frommers Peru, 2010年英文版)导游手册,读到第284页的时候,不禁又打了一个冷颤,书上说:
2010年1月,马丘比丘遭遇山体滑坡,造成5人死亡(2人死于印加古道),2000名游客被困,后只能动用直升机救援,火车一个月后才能通行;2005年10月,一次雪崩毁坏了库斯科至马丘比丘的铁路,1400名游客被困;2004年4月,时值复活节,两次大规模的山体滑坡造成6人死亡,1500名游客被困。
这些出事的地方都在我们这次旅行的行程里,而且时隔不久,山体何时再次滑坡难以预测。我上网搜索,找到一长串的山体滑坡和山崩的灾难事故报道,其中有一次发生在意大利,1963年10月9日,一座名为托克的山峰突然大滑坡,2.6亿立方米的土石顷刻之间撞向山下的瓦以昂坝大水库,激起205米高的巨大“海啸”,一瞬间吞没了附近的隆加洛内城和城中所有的居民,死亡人数达到1918人。
危险并未到此结束,再看看我们要去的伊瓜苏大瀑布,那里除了黄热病总不会有其他什么危险了吧?答案是否定的,危险仍然存在。1982年1月17日,巴西瓜伊拉瀑布那座看台终于因为年久失修而承受不了太多人的重压,于顷刻之间塌垮下来……死了80人。同样不幸的事故会不会发生在伊瓜苏瀑布呢?
于是,小爱和我怀着忧心忡忡的心情(女儿木头则兴高采烈,因为没告诉她这些大人才会瞎操心的事),坐上智利航空公司的飞机向南美洲出发了。我们知道危险,但内心仍是以期待为主。
以下是我和小爱记录下来的我们一路上的见闻感受,是我们三人行走在南美大陆骄阳下的故事。至今回想,那些日子仍是闪闪发光的。
我去旅行,是因为我决定了要去,
并不仅仅是因为对风景的兴趣。——加西亚·马尔克斯
机场上方灰暗的天空压得很低,好像鼓胀着的巨头鲸的肚皮,都快压得飞机抬不起头来了。发动机大声地转动,就像人爬坡时呼呼地喘粗气一样。这是7月中旬的一个早晨,南半球正值寒冷的冬季,小爱、木头和我从阿根廷的伊瓜苏港机场起飞,目的地是秘鲁的印加古城库斯科。
小爱和木头,两个人的手里各自捧着书。木头的脑袋习惯性地靠着妈妈的肩膀,还故意把自己的书凑到妈妈的书边上。这样,妈妈座位上方的灯光就照亮两个人的书了。
我放下手里的《百年孤独》,俯瞰舷窗外渐渐从视线里消失的伊瓜苏瀑布,心里琢磨着马尔克斯字里行间的意思。忽然脑子里泛起这样一个问题来: 如果我把库斯科古城比作书里的马贡多小镇,这能不能讲得通?再一想,好像没有人做过这样的联想啊。大家都说,小说里这个小镇的原型是马尔克斯的出生地——哥伦比亚小镇阿拉卡塔卡。可是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看似奇怪但又颇有意义的联想呢?
我记得文学评论家哈罗德·布卢姆的高论,他把《百年孤独》称为一部“马贡多的《圣经》”。我觉得他这么说颇有道理,比如小说里有如此这般的描写:
那时的马贡多是一个有二十户人家的村落,用泥巴和芦苇盖的房屋就排列在一条河边。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像史前的巨蛋。这块天地如此之新,许多东西尚未被命名,提起它们时还须用手指指点点。
从这些描写看,它们都呼应着《圣经》。比如说《圣经》里亚当给动物命名,而马贡多这块天地也是新开辟的,许多东西都叫不出名字;他们又依照伊甸园的模样来建造马贡多;小说里的男女主角也在一个有待开化的世界里出现,就像亚当和夏娃一样,开始养育后代;小说里,那场大屠杀发生后,大雨下了漫长的五年,雨水洗刷了大地,这也就像诺亚方舟时期洪水洗涤罪恶;后,马尔克斯写道: “这手稿上所写的事情过去不曾,将来也永远不会重复,因为命中注定要一百年处于孤独的世家决不会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跟《圣经》一样,这也是一个启示毁灭的结尾。
虚构的小镇马贡多影射了现实生活中的南美洲,在这一点上,这本小说非常成功,我读着它,就会自然地想到南美洲(或者把范围扩大到这本游记之外的整个拉丁美洲)和那里的历史与政治思想的演变过程。所以这次到南美旅行,我也不惜占重,带着它边走边读。在西班牙人入侵南美洲之前,印加就是南美洲的同义词,而印加首都库斯科曾是南美洲的统治中心。现在,一座是代表南美洲的古城,另一座是一本浸透了南美精神和气息的代表作里虚构的、与世隔绝的小镇,我把两者叠合在一起,做一个联想,应该也说得通。
智利航空航班不直飞库斯科,而是先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国际机场中转。我们在那里停留几个小时后,接着再飞秘鲁首都利马。我们在利马国际机场从午夜一直等到第二天早上6时30分,才再次起飞,前往库斯科。值得庆幸的是,利马的国际机场和国内机场共享同一个机场主楼,因为假如换成要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中转的话,还得先办理出关手续,然后从国内机场坐半个多小时的出租车,横跨整个城市去到国际机场,那样就更折腾了。
进入灯火通明的利马机场大楼,已是午夜0时10分了。我们背着行李,找到大楼里一家24小时营业的麦当劳,在麦当劳买了水和食物,坐下来休息、候机。我从背包里掏出《孤独星球:南美洲》这本导游手册,翻看起来。
“在秘鲁,贫富之间的差距大概会吓倒你。”我手中的手册发出警告。这一本是2007年出版的中文版,我已经翻看很多遍了。其中的秘鲁章节介绍了秘鲁历史的几个不同时期: 公元前1000年开始的查文时期,公元前300年开始的利马南部的帕拉卡斯文化,100年至700年的莫切文化,600年至1000年的瓦里文化,后是12世纪至16世纪初的印加文化。1532年,弗朗西斯科·皮萨罗杀死印加末代皇帝,攻占了印加首都库斯科。西班牙对秘鲁的统治一直持续到1821年。同一年,圣马丁宣布秘鲁独立。
书中对秘鲁人民生活现状的描写是这样的:
一半以上的秘鲁人生活在贫困线之下,失业率已无法统计,严重失控。然而,创业精神却很强大,很多无业者成为ambulante(街头卖主),在街道上出售各种商品,从巧克力到衣服、夹子,无所不有,而教师、警察和学生同时也可能是出租车司机。大多数秘鲁人长期以来忍受着难捱的贫困……
我不禁思忖,在漫长的历史和贫困之间,政治体制和贫困之间,抑或宗教和贫困之间,甚至人口种族分布与构成和贫困之间,是否(又在何种程度上)有着必然的关联和因果关系?这是一个巨大而难解的问题,并且这个问题不止一次地冒出头来增添我的困惑。
下笔写这本游记的时候,我回想所见所闻,秘鲁的贫穷确实到处可见。尤其是秘鲁高原地区的土著居民,比如的的喀喀湖的水上居民,他们显然处于一种辛苦劳作却生活物资匮乏的状态,其居所内部没有现代化电器设备,即便有也是少量而陈旧的。他们的卫生水平远远不能跟西方现代城市居民的卫生水平相提并论,比如我们为保持自己干净整洁而每天使用的热水洗澡设施,在他们看来恐怕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品。
我看到,就算是居住在首都利马的城市底层民众,他们的生活比起高原同胞来也好不了多少。我在利马街头不断看到街头小贩,他们身背沉重的卖货箱,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穿梭叫卖,还要常常饱受冷遇和白眼。有一次,我碰到一个学龄少年,身背巨大的擦鞋箱,在人行道上步履蹒跚,满头大汗。在澳洲,这个年龄的孩子都在学校上课。我叫住他: “Hola(西班牙语中“你好”之意)!”同时掏出一个两索尔的硬币,放到他手心。他疑惑地看着我,因为我脚上穿的是旅游鞋,不是皮鞋,没法擦鞋的。我笑道: “可以跟你合影吗?”他点点头,放下工具箱,认真地站好。于是我有了一张与他的合影。
回悉尼以后,我仔细打量照片上这个与之有过一面之缘的秘鲁少年,他闪亮的大眼睛透露着热情和好奇,短发下面是一张被太阳晒黑但五官端正而且可以说帅气的面孔,脸上坦然的微笑表示他年轻的心并没有被过早承担的生活重负摧残和压垮,希望的火苗仍然在内心燃烧,他年少但壮实的身材透露出饱经生活锤炼的形态。我还注意到他身上那件红蓝条短袖衣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分发的。
让我再回到《百年孤独》,在这本书里,我还读到了马尔克斯式的时间叙述。按照现代欧陆哲学的一个说法,时间是意义显现的境域。如果说,对时间的不同解读,也就意味着对意义的不同解读,那么,马尔克斯在书中对时间的描写就意义非凡了。在马尔克斯的笔下,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就是“亚当”——是马贡多小镇的创建者和族长,他在发疯和去世之前,确信他生活着的每一天其实是相同的、不断重复的:
几小时后,他毫无倦意地走进奥雷良诺的工作间问道: “今天是星期几啊?”奥雷良诺回答说是星期二。“我也这么想。”他说,“可是,一会儿我又觉得还是星期一,和昨天一样。你瞧这天、这墙壁,瞧那海棠花。今天还是星期一。”奥雷良诺对他的胡言乱语已经习以为常,所以没理茬儿。第二天星期三,他又到工作间来了。“这简直是场灾难,”他说,“瞧瞧这空气,听这太阳的嗡嗡声,和昨天、前天一个样,今天也是星期一。”
今天和昨天、前天一个样,今天和明天都是昨天的重演,过去、现在和未来重叠在一起,这就是我所理解的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的时间境域。而所谓重演,指的则是继承和接受种种事先的可能性,也即特殊的历史、文化和环境里的过去之事。
就这样,我有幸得到马尔克斯的指点,在踏上这块神秘大陆的时候,他为我拨云见日,打开了一扇明亮的窗口,使我得以窥见一个愈加丰富而动人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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