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1635075
11选题背景与提出问题
12研究意义
13研究目标、内容与假说
14逻辑结构与技术路线
15研究方法
16数据/资料来源
17主要创新与不足
18本章小结2文献综述
21道德风险
22逆向选择
23本章小结3基础理论
31信息不对称理论
32博弈理论
33本章小结4内蒙古政策性农业保险十年发展回眸(2007—2016年)
41取得的成效
42面临的挑战
43本章小结5农业保险中道德风险问题的理论分析
51道德风险的界定与表现
52道德风险的形成机理
53道德风险产生的现实原因
54道德风险的危害
55本章小结6农业保险中道德风险问题的实证检验:基于农户视角
61种植业
62养殖业
63本章小结7农业保险中农户逆向选择行为的理论分析
71逆向选择的界定与表现
72逆向选择的产生机理
73逆向选择的深层根源
74逆向选择的危害
75本章小结8农户逆向选择行为的实证检验:基于主客观风险视角
81理论框架
82研究方法
83数据来源
84变量选择
85实证结果
86结论、讨论和启示
87本章小结9主要结论与政策含义
91主要结论
92政策含义
93进一步研究展望参考文献
当2018年到来的时候,中国政府支持的农业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走进了第二个十年。如果把前十年的中国农业保险叫做10版本的话,我们的20版本的升级已经开始。10版本已经取得辉煌的成就,并且在全球都带来重要影响。当然,除了保障责任的不断扩大,保费规模数十倍的增长,保险机构及其队伍的日益扩张,在支持农业现代化,在加快适应现代农业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之外,农业保险经营中出现和积累的问题也不少,其中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方面的问题也很突出。这些问题,对我们农业保险发展质量的提升和推进速度的加快有显著的负面影响,故对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研究也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迄今为止在这方面我们见到的研究并不多,已有研究中大部分成果的研究质量也有待提升。
赵元凤与柴智慧的新作《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研究:以内蒙古自治区农业保险为例》,在对内蒙古自治区十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状况做深入细致考察的基础上,多角度多层面地研究农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从这本书里我们高兴地看到,两位作者带领研究生们深入农业保险线,对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做了众多的田野调查,收集了大量的数据和实际资料;作者给我们介绍了调查到的多方面多层次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表现形式和案例,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披露出许多我们一般政府管理者和研究者所不完全了解的重要问题。
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在任何人身保险或者财产保险业务中都存在,只是表现形式不同,它们都与保险中的信息不对称有关,但农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有自己的特点。本书的分析表明,在中国农业保险业务活动中,道德风险问题不仅仅在投保人即被保险人一方存在,而且在保险人一方和政府部门一方也都存在,这是由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特点本身决定的。因为政府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参与方,不仅要为农业保险支付大部分保险费,而且要帮助保险人做宣传、组织投保,并参与和协调保险定损和理赔工作;可以说,政府在农业保险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政府部门与保险人之间的“微妙”关系,可能成为产生道德风险的外在原因。在一些情况下,这种道德风险对农业保险的效率和效果会产生多方面不良影响;对于这些方面,本书给出了详细的讨论,也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逆向选择其实也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它不仅存在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方,也存在于保险人一方。本书的作者就投保方逆向选择的“主要表现、产生机理、深层根源和相关危害给予系统梳理,而且立足于内蒙古现行‘低保障、广覆盖、低保费、低赔偿’的农业保险制度,通过对数百位农户进行入户调查以获得手资料,运用比较分析、非参数估计和计量经济模型等方法,从主观风险特质和客观风险水平两个方面对现行农业保险政策下农户的保险参与决策做出解释,据此检验农业保险市场中农户逆向选择行为的存在性”(参见本书相关部分)。但在内蒙古自治区的调查地区,逆向选择的影响并不明显,作者也分析了影响不明显的原因。我认为这种实证结果和对原因的解释,对当地目前的农业保险实践是有说服力和有意义的。
政策性农业保险中道德风险所涉及的问题不完全是“道德”问题,许多问题实际上已经是法律规范问题;逆向选择在很大程度上是保单设计的“技术”和保险“经营和管理”问题引发的后果。在商业性保险中,保险人对风险做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有其经营和管理上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而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特殊性,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条件下,保险公司的这种风险选择就不符合政府举办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策目标,所以就采取法律法规措施加以干预和纠正。不少农业保险比较发达的国家(例如,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对于保险标的和保险风险都在其农业保险法或者实施细则里做了详细规定,这在任何商业保险法里面都是没有的。为了防止投保方的逆向选择所必须推行的风险分区和差异化费率制度,早已是那些农业保险发达国家的农业保险经营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在目前中国大部分省份要么是没有足够的认识,要么是存在一些具体的困难,所以还没有实行,本书已经给出了部分答案。随着中国农业保险的深入推进,特别是在农业保险的保险金额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多和农林牧业经营规模扩大的环境下,这个问题将会突出起来。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也希望能进一步研究,寻求可行的实施途径,共同为推进这项促使农业保险更加科学化和公平化的重要工作做出不懈努力。
赵元凤教授和柴智慧博士所做成功的和有创意的研究,为我们农业保险研究园地提供了新鲜的富有价值的成果。作为同仁和朋友,我对本书的出版表示祝贺,同时期待他们有更多的农业保险研究的创新成果问世。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农村保险研究所所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庹国柱2018年1月7日于北京
前言
自2007年中央财政开始支持农业保险以来,中国农业保险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就市场规模而言,2007年至2016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5184亿元增长到41712亿元,增长7倍;各级政府财政累计提供保费补贴1 200多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累计拨付补贴约690亿元;参保农户从4 981万户次增加到204亿户次,增长3倍;提供风险保障从1 126亿元增加到216万亿元,增长18倍,年均增速3883%;承保农作物从23亿亩增加到1721亿亩,玉米、水稻、小麦三大口粮作物承保覆盖率超过70%;赔款支出从3283亿元增至33583亿元,共向265亿户次的受灾农户支付赔款约1 510亿元。中国农业保险十年的跨越式发展不仅成功解决了分散型农业生产方式下开展保险经营的世界性难题,而且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起到巨大的保障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作为保费补贴的首批试点地区之一,农业保险(不包括森林保险)规模持续快速增长。2007年至2016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已由433亿元增加到2475亿元,增长5倍,保费收入累计17234亿元;各级政府累计提供15230亿元的保费补贴,占保费收入的8837%;参保农牧户从145万户次增加到290万户次,增长1倍;风险保障累计约为2 282亿元,政府财政资金放大效应将近15倍;赔款支出从335亿元增加到2760亿元,共计向1 809万次农牧户提供12071亿元的保险赔偿。然而,内蒙古乃至整个中国的农业保险在蓬勃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都相继出现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与矛盾,发展的潜在风险在不断增大,如农业保险的信息不对称风险问题。在内蒙古现行“低保障、广覆盖、低保费、低赔偿”的农业保险制度下,该项政策实施中的三方参与主体(农户、政府、保险公司)是否存在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和逆向选择行为?如果存在,怎样解决?唯有上述问题的顺利解决才能使得中国在农业转型升级时期更好地利用农业保险提高农业风险管理水平。
基于上述背景,本书综合运用微观经济学、农业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等相关经济学理论和方法,以内蒙古十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践为研究对象,在现行“低保障、广覆盖、低保费、低赔偿”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体系下,对该项支农惠农政策实施中三方行为主体的道德风险问题和逆向选择行为进行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以试图解答两个研究问题:
问题一:农业保险开展中三方参与主体是否存在道德风险问题?各自有何表现?其形成原因又是什么?如果存在,如何减少?
问题二:农业保险开展中受益主体即农户是否存在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逆向选择行为?有何表现?如何产生?如果存在,如何规避?
本书的主要内容和结论陈述如下。
内容一:农业保险中三方行为主体的道德风险问题研究。
研究发现:在内蒙古现行的农业保险制度下,农户、政府、保险公司三方行为主体均存在道德风险问题,其中,农户的道德风险问题可分为农户事前消极防损与事后怠于减损的不积极行为和农户事前骗保与事后骗赔的保险欺诈行为两类。保险公司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选择性供给,隐形拒保;通过虚假承保、虚假退保、虚假理赔、虚挂保费和虚列费用等“五虚”方式套取财政补贴资金;农业保险运作不规范而造成理赔纠纷等。政府部门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克扣、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补贴资金或者农户农业保险赔偿款;骗保、骗赔;部分地方政府以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为武器,人为拉长保费补贴资金划拨流程,故意拖延资金划拨时间,迫使保险公司“无灾也赔”“小灾多赔”等。
三方利益主体均存在道德风险问题,既有理论基础,也有现实原因;其中,现实原因是投保农户的认知偏差和侥幸心理,保险公司的利益驱使和机会主义,政府部门的认知误区与监管缺位;同时,道德风险不仅会使保险公司的业务拓展受挫,而且会造成各级政府的财政补贴资金流失。
然而,基于农户视角的实证检验却发现,无论是在种植业保险市场还是在养殖业保险市场,在内蒙古现行“低保障、广覆盖、低保费、低赔偿”的农业保险制度下,投保农户均不存在事前消极防损和事后怠于减损即事前与事后的不积极行为的道德风险问题,但存在事前骗保与事后骗赔等属于保险欺诈范畴的道德风险问题。
内容二:农业保险中农户逆向选择行为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农业保险市场中农户逆向选择的产生机理是投保农户在农业生产中风险差异的客观存在和保险公司根据农户在农业生产中的平均损失概率厘定保险费率;深层根源则是农业保险标的的特殊性,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不足以及部分农户对农业保险的认知存在偏差。如果农户的逆向选择行为非常严重,则会导致农业保险市场的风险累积和供求失衡。
另外,基于主客观风险视角,立足于950户农户问卷调查数据,采用非参数分析方法和计量经济模型,识别农户在农业生产中的客观风险、主观风险偏好和风险认知如何影响其农业保险参与决策,研究发现:农业生产风险、风险认知均与农户参与农业保险之间具有显著正相关关系,农户风险偏好和其参与农业保险之间具有显著负相关关系,农户风险认知在农业生产风险和农业保险参与之间存在显著的正向调节作用;同时,农户面临的农业生产风险具有异质性特征,K-W检验和K-S检验均发现农户的农业保险参与决策和其农业生产风险之间并不是相互独立,说明农户在参加农业保险时存在逆向选择行为,但其并不严重,原因可能是目前内蒙古农业保险理赔中“协议”赔付或“平均”赔付的广泛存在和政府对农户的大规模保费补贴。
因此,为了限度地降低中国农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及逆向选择风险,本研究提出主要政策建议:在制度优化方面,要推行农业风险区划,尽快开展以旗县(市、区)为单位的农业灾害风险评估与农业保险费率厘定,改变现行的自治区统颁农业保险费率条款的政策,实行不同地域、不同险种、不同费率的差异化农业保险政策,从而实现农业保险费率水平和保险责任的对等。在产品创新方面,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实际,要增品扩面,应试点地方特色农畜产品保险;要化解市场风险,应试点农产品价格保险;要助力适度规模经营,应试点农产品收入保险;针对分散经营和气候变化,应试点农业指数保险。在保险公司方面,要持续性增加业务投入力度,既要继续推进农村牧区镇、村两级保险服务网点建设,也要继续充实农业保险人才队伍,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以此提升运营农业保险的“精准化”的能力。
本书的出版旨在为内蒙古自治区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由于作者的认知水平所限,此研究及成书难免有不足之处,恳请农业保险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各位同仁和读者朋友多提宝贵意见,以使本研究更臻完善。
11选题背景与提出问题
农业作为基础产业,由于自身的弱质性和生产过程的特殊性,在整个全产业链和再生产循环过程中面临许多风险,如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和国际风险等。以自然风险为例,随着全球气候变化,中国农业灾害呈现多发频发重发态势,灾害发生频率高、受灾面积广、受损程度重一直困扰着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2001—2015年,全国农作物平均受灾面积57 772万亩,其中成灾面积30 292万亩,占受灾面积的5243%,占农作物平均播种面积的1276%;绝收面积7 086万亩,占受灾面积的1227%,占农作物平均播种面积的298%。以市场风险为例,伴随农业市场国际化发展,中国粮食生产呈现出生产量、库存量和进口量“三量齐增”的现象,农产品价格和流通的市场风险与竞争日益加大。运用现代金融工具服务实体经济,是优化配置资源、实现结构调整和促进产业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当前中国农业进入高投入、高成本、高风险的发展阶段,同传统农业相比,现代农业投入大且集约化、市场化、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使得农业风险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同样风险对现代农业造成的损失远远大于传统农业。因此,越是发展现代农业,越需要加强农业风险防范和管控,故如何有效利用农业保险这一市场化的风险管理工具,防范农业灾害风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农业生产各环节的风险提供保障选择,从而保护生产经营者利益,是当前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农业保险是避免自然风险损失、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越来越深地融入农业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自2004年启动新一轮农业保险试点,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15个“一号文件”均提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2007年,中央财政启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2012年,国务院颁布《农业保险条例》;在一系列利好政策指引下,目前中国已成为亚洲、全球第二大农业保险市场。2007—2016年,中国农业保险在开办区域上已覆盖全国所有省份,保险品种覆盖农林牧渔各个领域,承保的农作物品种已有211个,其中,中央财政保费补贴险种已由试点初期的5个种植业品种扩大至种植、养殖、林业3大类15个品种种植、养殖、林业3大类15个品种,分别是水稻、小麦、玉米、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青稞、牦牛、藏系羊、天然橡胶、森林。。农业保险业务规模仅次于美国,居全球第二,其中养殖业保险和森林保险业务规模居全球;保费收入从5184亿元增长到41712亿元,增长7倍;各级政府财政累计提供保费补贴1 200多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累计拨付补贴约690亿元;参保农户从4 981万户次增加到201亿户次,增长303倍;提供风险保障从1 126亿元增加到216万亿元,年均增速3883%;承保农作物从23亿亩增加到1721亿亩,玉米、水稻、小麦三大口粮作物承保覆盖率超过70%;共向265亿户次的受灾农户支付赔款约1 510亿元。显而易见,政策性农业保险在中国十年的跨越式发展不仅成功解决了分散型农业生产方式下开展保险经营的世界性难题,而且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起到巨大的保障作用。
内蒙古于2007年开始试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截至2016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已由433亿元增加到3138亿元,增长624倍;各级政府累计提供17645亿元的保费补贴;参保农牧户从145万户次增加到294万户次,增长1倍;风险保障累计约为10 829亿元,共计向1 809万户次的农牧户提供12911亿元保险赔偿。然而,不仅内蒙古甚至整个中国的农业保险在蓬勃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都相继出现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与矛盾,发展的潜在风险在不断增大,如农业保险的政策风险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等(周延礼,2012)。在内蒙古现行“低保障、广覆盖、低保费、低赔偿”的农业保险制度下,该项支农惠农政策是否存在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运营风险问题,如三方参与主体的道德风险问题和逆向选择行为?如果存在,怎样解决?唯有上述问题的顺利解决才能使得中国在农业转型升级时期更好地利用农业保险提高农业风险管理水平。
国外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已表明:农业保险开展中存在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运营风险问题,一是农户道德风险问题(Horowitz和Lichtenberg,1993;Smith和Goodwin,1996;Nimon和Mishra,2001;Chen和Miranda,2007;Liang和Coble,2009;Smith和Watts,2010;Bekkerman、Smith和Watts,2012a和2012b;Chang和Mishra,2012;等等),二是农户逆向选择行为(Just和Calvin,1994;Richards和Mischen,1998;Just、Calvin和Quiggin,1999;Makki和Somwaru,2001;Shaik和Atwood,2002;Esuola和Hoy等,2007;Gunnsteinsson,2012;等等)。然而,国外的农业生产方式和农业保险制度均与中国有着天壤之别,故研究中国的农业保险问题还需结合自身实际。虽然近几年中国农业保险覆盖率在不断增加,但有关该项支农惠农政策开展中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道德风险问题和逆向选择行为的研究多是停留在理论层面的探讨,缺乏进一步的实证分析;鉴于此,本研究试图以内蒙古十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践为研究对象,在现行“低保障、广覆盖、低保费、低赔偿”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体系下,对以下两个有关农业保险运营风险的问题做出回答,以期为内蒙古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翔实的理论与实证依据。
,农业保险开展中三方参与主体(即农户、政府、保险公司)是否存在道德风险问题?各自有何表现?其形成原因又是什么?如果存在,如何减少?
第二,农业保险开展中受益主体即农户是否存在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逆向选择行为?有何表现?如何产生?如果存在,如何规避?
12研究意义
121理论意义
本书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博弈理论等研究内蒙古农业保险的运营风险问题,有利于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论;当前,在农业保险开展中,行为主体是否存在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道德风险问题和逆向选择行为?其形成机理是什么?有何危害?如何规避?目前,国内学者的研究主要是对上述问题的定性分析和理论探讨,还鲜有从实证角度进行系统性地研究,故本书的研究不仅可以弥补当前国内理论界对农业保险中行为主体道德风险问题和逆向选择行为在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上的不足,扩展农业保险的研究视角和研究内容,而且有利于进一步充实与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论。
122现实意义
农业保险在为农村种养业提供风险保障的同时,自身也面临许多经营和管理上的风险,例如,政策设计有待于完善的制度风险,自然灾害损失大且频率高的灾害风险,内松外散式经营的管理风险,农畜产品市场价格不稳定的市场风险,以及信息不对称风险,尤其是农户、政府、保险公司三方参与主体均存在的类型多样的道德风险问题和受益主体即农户的逆向选择行为,上述一系列风险的产生既有行业发展较快、制度设计滞后等方面的原因,也有各参与主体认知度参差不齐、行为不规范的影响,但这些风险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不仅将直接影响各家农业保险经办公司的自身利益和可持续发展,而且会波及广大农户的经济利益。因此,在应用价值方面,通过研究内蒙古农业保险开展中的现实问题,找到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可以为进一步优化中国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和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提供更具说服力的经验证据,对出台促进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13研究目标、内容与假说
131研究目标
国外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均已证明农业保险开展中行为主体会存在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道德风险问题和逆向选择行为;然而,国外的农业生产实际、农业保险制度、农险查勘定损方法和农险理赔模式等均与中国有着本质区别,在中国的农业保险实践中,该项支农惠农政策实施中行为主体是否存在道德风险问题和逆向选择行为,还需从理论与实证角度进一步验证。因此,本书研究的总目标为:在内蒙古现行“低保障、广覆盖、低保费、低赔偿”的农业保险制度下,检验其信息不对称风险,以期为内蒙古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支撑;具体目标有二。
目标一:从理论角度分析农业保险中三方行为主体的道德风险问题,并基于微观农户视角予以实证检验;
目标二: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基于微观农户调查数据,识别农户主观风险、客观风险对其保险参与决策的影响,检测农业保险中农户是否存在逆向选择行为及其程度大小。
132研究内容与研究假说
本研究旨在从理论和实证角度分析与解决现阶段内蒙古农业保险实践中面临的两个运营风险问题,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内容一:农业保险中三方行为主体是否存在道德风险问题以及存在何种道德风险问题?
根据现有的研究成果,农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问题毫无疑问地会严重制约该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健康运营。针对农户道德风险问题,虽然已有部分国内学者从实证角度给予显著证据,但研究均是局限于特定的地区和特定的保险标的,其研究结果并不一定具有普适性。因此,在中国现行“低保障、广覆盖、低保费、低赔偿”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中,政府补贴大量保费、农户缴纳少量保费、保险保障水平偏低但农业保险覆盖面较广以及“协议”理赔或者“平均”理赔普遍存在(尤其是在内蒙古自治区)的情况下,农户是否存在道德风险问题,以及农户究竟存在何种道德风险问题,还需要进一步从实证角度给予检验。
内容二:农业保险中农户是否存在逆向选择行为以及其程度有多大?
从理论上看,农户主观风险偏好、风险认知以及其在农业生产中面临的客观风险等个体因素均会作用于农业保险消费决策;因此,农业保险与其他保险市场一样,农户也会存在逆向选择行为,从而影响市场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然而,目前国内学者对农业保险中农户逆向选择行为的研究主要是理论分析,还未能基于现行“低保障、广覆盖、低保费、低赔偿”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从实证角度予以验证,本研究试图填补此项空白。
根据以上研究内容,本书提出以下两个研究假说:
假说一:在内蒙古现行“低保障、广覆盖、低保费、低赔偿”的农业保险制度下,农户、政府、保险公司三方行为主体均存在道德风险问题,其中,农户的道德风险问题可以分为农户事前消极防损与事后怠于减损的不积极行为和农户事前骗保与事后骗赔的保险欺诈行为两类;但农户在现行农业保险制度下并不存在事前与事后的不积极行为的道德风险问题,而是存在事前骗保与事后骗赔等属于保险欺诈范畴的道德风险问题。
假说二:在内蒙古农业保险开展中,受益主体农户的主观风险、客观风险均会显著影响其保险参与决策,同时,农户的确存在逆向选择行为,但并不严重。
14逻辑结构与技术路线
本书共由九章组成,具体的框架结构如下。
1:导论。导论是全书的研究纲领。本部分一是基于中国农业转型升级实现现代化进程中利用农业保险这一市场化工具提高农业风险管理水平、保护生产经营者利益的背景,以及过往十年以来中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跨越式发展,提出研究中国或者内蒙古农业保险发展中面临的运营风险问题;二是介绍研究意义、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相关假说、框架体系、研究方法、数据/资料来源以及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2:文献综述。自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来,国内外保险学界、业界均对农业保险中行为主体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问题从理论和实证角度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取得的研究成果十分丰富,本部分对其给予系统性地回顾。通过梳理与评述当前国内外有关农业保险信息不对称风险的研究动态,阐述本书研究农业保险发展中现实问题的价值所在。
3:理论基础。理论基础是本书研究的逻辑起点。本部分主要是介绍信息不对称理论和博弈理论,从而为衡量农业保险实践中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运营风险提供理论依据。
4:内蒙古政策性农业保险十年发展回眸。内蒙古于2007年开始试点政策性农业保险,至今已有十余年;本部分系统全面地总结了内蒙古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十年来的发展成就,分析了新时期农业保险发展面临的挑战。
5:农业保险中道德风险问题的理论研究。本部分主要是从理论角度讨论农业保险中三方行为主体的道德风险问题,具体而言,采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博弈理论分析农业保险市场中各个利益主体道德风险的主要表现、形成机理、现实原因以及其会给农业保险政策带来的危害,进而为下一章从实证角度检验农户道德风险问题的存在性奠定理论基础。
6:农业保险中道德风险问题的实证检验:基于农户视角。本章主要是在前一章的理论分析基础上,基于微观农户视角,根据农业保险中农户事前道德风险问题和其事后道德风险问题的不同表现,从农户事前消极防损与事后怠于减损的不积极行为和农户事前骗保与事后骗赔的保险欺诈行为两个角度,一方面,以内蒙古种植业保险为例,采用案例分析与比较分析等方法对投保农户的道德风险问题进行检验;另一方面,以内蒙古养殖业保险中的奶牛保险为例,采用计量经济模型和比较分析方法对现行养殖业保险政策下投保养殖户是否因有奶牛保险提供风险保障而存在改变饲养规范、降低努力程度或者存在保险欺诈行为等道德风险问题给予验证。
7:农业保险中农户逆向选择行为的理论研究。本部分主要是采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分析农户逆向选择行为的主要表现、产生机理、深层根源以及其会给农业保险政策带来的危害,进而为下一章从实证角度检验农户是否存在逆向选择行为提供理论支撑。
8:农业保险中农户逆向选择行为的实证检验:基于主客观风险视角。国内外学者的研究表明农户主观风险特质和其客观风险水平均是影响个体风险管理决策的重要因素,其中,主观风险特质一般包括风险偏好和风险认知;本部分以内蒙古种植业保险为例,根据2012—2015年950户微观农户的调查数据,采用比较分析、非参数分析和计量经济模型等方法,从主观风险特质和客观风险水平两个方面对现行农业保险政策下农户的保险参与决策做出解释,据此验证“是否高风险的农户更倾向于参加种植业保险”的研究假设,即农户是否存在逆向选择行为。
9:研究结论与政策含义。本部分主要是对全书的研究结论做一个简明扼要的总结,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内蒙古农业保险制度的政策启示,同时对未来的研究方向进行展望。
本书研究的技术路线如图所示。
图技术路线图
15研究方法
科学严谨的研究方法是获取准确结论的基本保障。本书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文献研究法;文献研究法主要是指搜集、鉴别、整理文献,并通过对文献的研究形成对事实的科学认识的方法。由于美欧等发达国家有着丰富的农业保险实践,故理论界和实务界关于政策开展中行为主体行为的研究文献非常多,本书在全面搜集有关农业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风险尤其是参与主体的道德风险问题和逆向选择行为等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归纳整理、分析鉴别,对其予以系统、全面的叙述和评论。
(2)问卷调查法;问卷调查法是调查者运用统一设计的问卷向被选取的调查对象了解情况或征询意见的调查方法。2012—2015年,笔者带领课题组相继对内蒙古7个盟市、19个旗县(区)、49个乡镇(苏木)、96个村(嘎查)的种植业保险或养殖业保险(主要是奶牛保险)进行入户问卷调查,获取到大量、翔实的一手农户/养殖户调查数据。
(3)实地访谈法;实地访谈法是访谈者和被调查者之间围绕某一论题进行时间较长的谈话,用以采集被调查者对某事物的看法,或做出某项决定的原因等。2012—2015年,笔者带领课题组在基层调查过程中,不仅与中国人保财险内蒙古分公司、中华联合财险内蒙古分公司、安华农业保险内蒙古分公司、太平洋财险内蒙古分公司、大地财险内蒙古分公司、紫金财险内蒙古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内蒙古分公司以及各家公司在自治区部分盟市、旗县(市、区)的分支机构进行深入访谈,而且与当地农业保险政府相关部门(如财政局、农牧业局及其经管站、畜牧站、农技站等二级单位)也进行实地座谈,以了解各地区在落实农业保险这项支农惠农政策过程中的主要做法、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等。
(4)个案研究法;个案研究法是对某一特定个体、单位、现象或主题的研究,这类研究广泛收集有关资料,详细了解、整理和分析研究对象产生与发展的过程、内在与外在因素及其相互关系,以形成对有关问题深入全面的认识和结论。在本书中,笔者通过实地调查、深入访谈以及网络、媒体等获取相关案例对内蒙古农业保险开展中政府、农户、保险公司三方行为主体的道德风险问题进行阐释。
(5)比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对两个或两个以上有联系的事物进行考察,寻找其异同,探求普遍规律与特殊规律的研究方法。按时空的区别,比较分析法可分为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本书在多处采用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尤其是在对内蒙古政策性农业保险过往十年跨越式发展中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挑战进行分析时,不仅从纵向角度详尽概述内蒙古农业保险在制度建设、财政支持、市场规模、产品创新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而且从横向角度对比分析内蒙古农业保险在全国的地位以及农业保险不同险种、不同主体的发展概况。
(6)理论分析和定量研究法;科学研究的对象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它们的质和量紧密联系,质变和量变更是互相制约。若要达到对内蒙古农业保险中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真正的科学认识,不仅要研究其质的规定性,还必须重视对它们的量进行考察和分析,以便更准确地认识研究对象的本质特性。本书在对内蒙古农业保险市场中行为主体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进行检验时运用多种规范、严谨的计量经济学方法,意图在撇开研究对象的其他一切特性的情况下,用计量经济学工具对研究对象进行一系列量的处理,从而作出正确的说明和判断,进一步增强本书的理论和现实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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