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1894359
编辑推荐
★实用解读:对本条的含义做出讲解,对适用的情形做出指引,对解决事项的方法予以罗列。
★流程示意:以图表形式表现本条所列事项解决方法或法律要素相互间关系,简单明了。
★权利救济:对本条在实践中容易发生纠纷、误解或滥用的情形做出总结并指出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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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着重从问题解决、程序流程、权利救济三大方面对法律展开释解,分为实用解读、法律术语、权利救济三大板块,并附录流程指引等实用内容,紧扣司法实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目 录
章总则
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和特征
第三条治安处罚适用的程序
第四条适用范围
第五条基本原则
第六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七条主管和管辖
第八条民事责任
第九条调解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条处罚种类
第十一条查获违禁品、工具和违法所得财物的
处理
第十二条对未成年人违法的处罚
第十三条对精神病人违法的处罚
第十四条对盲人或聋哑人违法的处罚
第十五条对醉酒的人违法的处罚
第十六条对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十七条对共同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十八条对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十九条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的情形
第二十条从重处罚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应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而不予执行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追究时效
第三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节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对扰乱单位、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和选举秩序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对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六条对寻衅滋事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七条对利用封建迷信、会道门进行非法活动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八条对干扰无线电业务及无线电台(站)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行为的处罚
第二节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十条对违反危险物质管理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一条对危险物质被盗、被抢、丢失不报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二条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三条对盗窃、损毁公共设施行为的
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妨害航空器飞行安全行为的
处罚
第三十五条对妨害铁路运行安全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六条对妨害列车行车安全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七条对妨害公共道路安全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安全规定举办大型活动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九条对违反公共场所安全规定行为的处罚
第三节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条对恐怖表演、强迫劳动、限制人身自由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一条对胁迫、利用他人乞讨和滋扰乞讨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二条对侵犯人身权利六项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三条对殴打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四条对猥亵他人和公共场所裸露身体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五条对虐待家庭成员、遗弃被扶养人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六条对强买强卖、强迫服务行为的
处罚
第四十七条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八条对侵犯通信自由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九条对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损毁公私财物行为的处罚
第四节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五十条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决定、命令和阻碍执行公务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一条对招摇撞骗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二条对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票证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三条对船舶擅进禁、限入水域或岛屿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四条对违法设立社会团体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五条对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行为的
处罚
第五十六条对旅馆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七条对违法出租房屋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八条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九条对违法典当、收购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条对妨害执法秩序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一条对协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二条对偷越国(边)境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三条对妨害文物管理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四条对非法驾驶交通工具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五条对破毁他人坟墓、尸骨和乱停放尸体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六条对卖淫、嫖娼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七条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
处罚
第六十八条对传播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九条对组织、参与淫秽活动的处罚
第七十条对赌博行为的处罚
第七十一条对涉及毒品原植物行为的处罚
第七十二条对毒品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七十三条对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处罚
第七十四条对服务行业人员通风报信行为的
处罚
第七十五条对饲养动物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七十六条关于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规定
第四章处罚程序
节调查
第七十七条受理治安案件须登记
第七十八条受理治安案件后的处理
第七十九条严禁非法取证
第八十条公安机关的保密义务
第八十一条回避
第八十二条传唤和强制传唤
第八十三条传唤后的询问期限与通知义务
第八十四条对询问笔录、书面材料与询问不满十六周岁人的规定
第八十五条对询问被侵害人和其他证人的规定
第八十六条询问中的语言帮助
第八十七条检查时应遵守的程序
第八十八条检查笔录的制作
第八十九条关于扣押物品的规定
第九十条关于鉴定的规定
第二节决定
第九十一条处罚的决定机关
第九十二条行政拘留的折抵
第九十三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与其他证据关系
第九十四条陈述与申辩权
第九十五条治安案件的处理
第九十六条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的内容
第九十七条宣告、送达、抄送
第九十八条听证
第九十九条办案期限
百条当场处罚
百零一条当场处罚的决定程序
百零二条不服处罚提起的复议或诉讼
第三节执行
百零三条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
百零四条当场收缴罚款范围
百零五条当场收缴罚款交纳期
百零六条当场收缴罚款收据
百零七条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百零八条担保人的条件
百零九条担保人的义务
百一十条保证金的没收
百一十一条保证金的退还
第五章执法监督
百一十二条执法原则
百一十三条禁止行为
百一十四条社会监督
百一十五条罚缴分离原则
百一十六条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
百一十七条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
百一十八条“以上、以下、以内”的含义
百一十九条生效日期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年10月26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09年8月27日修正)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29日)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12月19日)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2006年1月23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的通知(2007年12月8日)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1995年10月23日)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2004年7月12日)
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和特征
第三条治安处罚适用的程序
第四条适用范围
第五条基本原则
第六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七条主管和管辖
第八条民事责任
第九条调解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条处罚种类
第十一条查获违禁品、工具和违法所得财物的
处理
第十二条对未成年人违法的处罚
第十三条对精神病人违法的处罚
第十四条对盲人或聋哑人违法的处罚
第十五条对醉酒的人违法的处罚
第十六条对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十七条对共同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十八条对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十九条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的情形
第二十条从重处罚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应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而不予执行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追究时效
第三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节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对扰乱单位、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和选举秩序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对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六条对寻衅滋事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七条对利用封建迷信、会道门进行非法活动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八条对干扰无线电业务及无线电台(站)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行为的处罚
第二节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十条对违反危险物质管理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一条对危险物质被盗、被抢、丢失不报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二条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三条对盗窃、损毁公共设施行为的
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妨害航空器飞行安全行为的
处罚
第三十五条对妨害铁路运行安全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六条对妨害列车行车安全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七条对妨害公共道路安全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安全规定举办大型活动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九条对违反公共场所安全规定行为的处罚
第三节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条对恐怖表演、强迫劳动、限制人身自由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一条对胁迫、利用他人乞讨和滋扰乞讨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二条对侵犯人身权利六项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三条对殴打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四条对猥亵他人和公共场所裸露身体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五条对虐待家庭成员、遗弃被扶养人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六条对强买强卖、强迫服务行为的
处罚
第四十七条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八条对侵犯通信自由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九条对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损毁公私财物行为的处罚
第四节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五十条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决定、命令和阻碍执行公务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一条对招摇撞骗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二条对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票证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三条对船舶擅进禁、限入水域或岛屿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四条对违法设立社会团体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五条对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行为的
处罚
第五十六条对旅馆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七条对违法出租房屋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八条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九条对违法典当、收购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条对妨害执法秩序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一条对协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二条对偷越国(边)境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三条对妨害文物管理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四条对非法驾驶交通工具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五条对破毁他人坟墓、尸骨和乱停放尸体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六条对卖淫、嫖娼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七条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
处罚
第六十八条对传播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九条对组织、参与淫秽活动的处罚
第七十条对赌博行为的处罚
第七十一条对涉及毒品原植物行为的处罚
第七十二条对毒品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七十三条对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处罚
第七十四条对服务行业人员通风报信行为的
处罚
第七十五条对饲养动物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七十六条关于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规定
第四章处罚程序
节调查
第七十七条受理治安案件须登记
第七十八条受理治安案件后的处理
第七十九条严禁非法取证
第八十条公安机关的保密义务
第八十一条回避
第八十二条传唤和强制传唤
第八十三条传唤后的询问期限与通知义务
第八十四条对询问笔录、书面材料与询问不满十六周岁人的规定
第八十五条对询问被侵害人和其他证人的规定
第八十六条询问中的语言帮助
第八十七条检查时应遵守的程序
第八十八条检查笔录的制作
第八十九条关于扣押物品的规定
第九十条关于鉴定的规定
第二节决定
第九十一条处罚的决定机关
第九十二条行政拘留的折抵
第九十三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与其他证据关系
第九十四条陈述与申辩权
第九十五条治安案件的处理
第九十六条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的内容
第九十七条宣告、送达、抄送
第九十八条听证
第九十九条办案期限
百条当场处罚
百零一条当场处罚的决定程序
百零二条不服处罚提起的复议或诉讼
第三节执行
百零三条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
百零四条当场收缴罚款范围
百零五条当场收缴罚款交纳期
百零六条当场收缴罚款收据
百零七条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百零八条担保人的条件
百零九条担保人的义务
百一十条保证金的没收
百一十一条保证金的退还
第五章执法监督
百一十二条执法原则
百一十三条禁止行为
百一十四条社会监督
百一十五条罚缴分离原则
百一十六条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
百一十七条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
百一十八条“以上、以下、以内”的含义
百一十九条生效日期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年10月26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09年8月27日修正)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29日)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12月19日)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2006年1月23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的通知(2007年12月8日)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1995年10月23日)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2004年7月12日)
前 言
编辑出版说明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法律的价值日益凸显,全面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公民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都日益加强。为满足社会各界对法律理解、掌握和学习的需求,我们与司法机关合作,推出了一批释法性质的产品,在传播法律的同时也受到读者的广泛欢迎。
同时,我们也在大量读者反馈中发现,司法实践中尚有大量情形难以通过法条直接对应,部分法条在实务中常被误解或滥用,部分当事人直到法院判决生效才知道自己曾经以为正确的处置方式竟是司法实践中普遍纠正的错误……为使读者从更加深入的角度了解法律,知悉司法实践中常见情形的处理,我们组织编写了本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实用解读版)”。本书具有以下特色:
1.重在实用。本书着重从问题解决、程序流程、权利救济三大方面对法律展开释解,分为实用解读、法律术语、权利救济三大板块,并附录流程指引等实用内容,紧扣司法实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2.内容专业。本书组织从事实务工作的警官编写,汇集了司法实践中常见情形的通用处理方法,内容务实、专业,性价比高。
3.便于查阅。本书通过目录、条旨、书眉指引、重点字句突出等设置,增强查阅的便利性。一方面读者可以快速查到自己想要找的法条,另一方面也可查阅法条引申出来的相关内容。
需要说明的是,本书中“导读”、“条文主旨”、“实用解读”、“法律术语”、“权利救济”等内容皆为编者为帮助读者阅读、理解而编写,并非国家正式通过、颁布的法律文本。
本书不足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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