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1133330丛书名: 经济法论丛
内容简介
本书从秩序和系统的角度分析了政府如何利用经济法建构经济秩序,提出应当尊重作为演进而内生的秩序规则的民商法,并将政府干预经济限定在宪法之下,从而避免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政府简单的“救火队”角色。本书的开创性作用在于扩深了经济法基础理论,使得经济法理论的研究打破了传统以法论法的层面,而深入到经济法的背后特别是其中人的能动性上,有利于政府在制定经济立法和实施经济立法时注意到与个体利益的互动。
目 录
绪论问题与方法
一、问题的提出及研究的意义
二、本书的研究方法
三、本书的结构安排及主要内容
第一章 作为秩序的经济法
引言
第一节 经济失序、组织经济与经济法
一、经济失序与经济法
二、组织经济与经济法
第二节 作为秩序的经济法
一、制度和秩序的含义
二、作为规则、制度和秩序的经济法
三、作为经济秩序的经济法
第三节 作为秩序的经济法之政策性
一、经济法是实现经济政策的工具
二、经济政策和理论的变化决定了经济法的变化——以美国反垄断法的演进为例
三、经济法政策性的表现
第四节 作为秩序的经济法之回应性
一、经济法的回应性
二、经济法的回应性和法秩序
第二章 经济法中的“人”
引言
第一节 经济理性人与经济法
一、“经济人”假定理论
二、一般法哲学对于人的认识、意义及其对经济法的不足
三、经济理性人对于经济法的意义
第二节 经济法中的政府
一、公共选择理论对政府和官员的基本认识
二、正确认识经济法中的政府及其与个人之间的互动
第三节 经济法中的个人
一、个人自利与经济法
二、理性选择和经济法律制度
三、个人自利与经济法律制度的创新
第三章 作为外生经济秩序规则的经济法
引言
第一节 内生经济秩序论和外生经济秩序论
一、内生经济秩序论
二、外生经济秩序论
三、对两种经济秩序论的评价
第二节 内生秩序规则与外生秩序规则
一、制度经济学的内在秩序规则与外在秩序规则
二、哈耶克的内生秩序规则与外生秩序规则论
第三节 作为外生秩序规则的经济法与内生秩序规则的民商法一
一、作为外生秩序规则的经济法
二、作为内生经济秩序规则的民商法
第四节 外生秩序规则的经济法与内生秩序规则的民商法的关系
一、民商法与经济法之间的基本关系
二、经济法的独立性
三、经济法功能的发挥
第四章 经济法秩序建构中权利与权力的配置
第五章 经济合宪秩序
结语 稳定而开放的经济秩序——我国经济法秩序的目标
参考文献
后记
一、问题的提出及研究的意义
二、本书的研究方法
三、本书的结构安排及主要内容
第一章 作为秩序的经济法
引言
第一节 经济失序、组织经济与经济法
一、经济失序与经济法
二、组织经济与经济法
第二节 作为秩序的经济法
一、制度和秩序的含义
二、作为规则、制度和秩序的经济法
三、作为经济秩序的经济法
第三节 作为秩序的经济法之政策性
一、经济法是实现经济政策的工具
二、经济政策和理论的变化决定了经济法的变化——以美国反垄断法的演进为例
三、经济法政策性的表现
第四节 作为秩序的经济法之回应性
一、经济法的回应性
二、经济法的回应性和法秩序
第二章 经济法中的“人”
引言
第一节 经济理性人与经济法
一、“经济人”假定理论
二、一般法哲学对于人的认识、意义及其对经济法的不足
三、经济理性人对于经济法的意义
第二节 经济法中的政府
一、公共选择理论对政府和官员的基本认识
二、正确认识经济法中的政府及其与个人之间的互动
第三节 经济法中的个人
一、个人自利与经济法
二、理性选择和经济法律制度
三、个人自利与经济法律制度的创新
第三章 作为外生经济秩序规则的经济法
引言
第一节 内生经济秩序论和外生经济秩序论
一、内生经济秩序论
二、外生经济秩序论
三、对两种经济秩序论的评价
第二节 内生秩序规则与外生秩序规则
一、制度经济学的内在秩序规则与外在秩序规则
二、哈耶克的内生秩序规则与外生秩序规则论
第三节 作为外生秩序规则的经济法与内生秩序规则的民商法一
一、作为外生秩序规则的经济法
二、作为内生经济秩序规则的民商法
第四节 外生秩序规则的经济法与内生秩序规则的民商法的关系
一、民商法与经济法之间的基本关系
二、经济法的独立性
三、经济法功能的发挥
第四章 经济法秩序建构中权利与权力的配置
第五章 经济合宪秩序
结语 稳定而开放的经济秩序——我国经济法秩序的目标
参考文献
后记
免费在线读
第一章 作为秩序的经济法
引言:
19世纪末20世纪初产生的经济法现象及其理论发展至今已有百年历史。这一百年的历史是西方资本主义不断兴旺发达的历史,同时也是一个后进国赶超先进国的历史。在这个后进赶超先进的过程中,一向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持消极态度的国家犹如在沉睡中惊醒的巨人,猛然发现自己处在社会经济领导的前沿,其历史使命已不只是消极的“警察国家”,同时还是“福利国家”①,特别是强调国家全面干预的凯恩斯主义的出现,使得国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彻底改观,国家的力量开始渗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尽管此后国家干预力度有大有小,也经常受到自由主义学说的反对,但从总体上说,此后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基本上没有停止过,甚至在某个时期的某个国家或地区更加强烈。
被学界称为政府干预经济之法的经济法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并不断发展的。1887年美国联邦《州际贸易法》的颁布成为世界法制史上的一个分水岭②,它标志着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进入新的时代,意味着政府对经济干预的经常化和规范化。虽然“经济法”这个术语并非美国所创,但从此以后,现代经济法学现象开始引起世人关注,并开始在以抽象思辩著称的德国被加以研究和整理,相应经济法理论由此产生。
……
引言:
19世纪末20世纪初产生的经济法现象及其理论发展至今已有百年历史。这一百年的历史是西方资本主义不断兴旺发达的历史,同时也是一个后进国赶超先进国的历史。在这个后进赶超先进的过程中,一向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持消极态度的国家犹如在沉睡中惊醒的巨人,猛然发现自己处在社会经济领导的前沿,其历史使命已不只是消极的“警察国家”,同时还是“福利国家”①,特别是强调国家全面干预的凯恩斯主义的出现,使得国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彻底改观,国家的力量开始渗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尽管此后国家干预力度有大有小,也经常受到自由主义学说的反对,但从总体上说,此后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基本上没有停止过,甚至在某个时期的某个国家或地区更加强烈。
被学界称为政府干预经济之法的经济法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并不断发展的。1887年美国联邦《州际贸易法》的颁布成为世界法制史上的一个分水岭②,它标志着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进入新的时代,意味着政府对经济干预的经常化和规范化。虽然“经济法”这个术语并非美国所创,但从此以后,现代经济法学现象开始引起世人关注,并开始在以抽象思辩著称的德国被加以研究和整理,相应经济法理论由此产生。
……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