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1881748
内容简介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新《刑事诉讼法》设立的一项新制度,它赋予检察机关一项新职能,强调检察机关要根据形势需要发挥检察机关的主观能动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作为特殊群体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方面其生理心理特征、犯罪动机等均与成年人不同,需要司法个别化处理;另一方面国家也应当承担起儿童“最高监护人”的职责,对罪错未成年人给予特殊的司法保护。少年司法是恢复性司法,强调对犯罪损害后果的赔偿与修复,而非对少年犯的惩罚; 少年司法也是改革的“试验田”,在刑事司法等领域的改革中是先驱者。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正与上述少年司法理论相契合,并经法律确认的有益尝试。
北京市检察机关的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探索,均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其中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尤为突出。本书即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梳理已有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成果的集合。
北京市检察机关的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探索,均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其中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尤为突出。本书即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梳理已有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成果的集合。
目 录
序1
前言1
制度理论篇
附条件不起诉的理论阐释与制度解析刘超颖申文宽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和完善
——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的制度为分析基础莫非徐梅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价值与完善马卉李菲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理解与适用刁小清李菲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探析郭红梅
析自由裁量权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规范运行中的控制王舒涵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完善贺玉宽李秀萍
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看法的确定性与未成年人保护的冲突融合潘霞
实证研究篇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适用标准研究叶文胜岳慧青等
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救济任婕
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模式与机制建构王然
附条件不起诉实务研究
——以新《刑事诉讼法》为视角王媛媛邢晓玲
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条件问题研究白世平吕依蔚
附条件不起诉程序研究金朝李章颖
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规范化探究司左军
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的考察与管理张庆祥刘玉霞等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后监督考察工作机制研究彭燕刘晓辉
附条件不起诉中被害人的权利行使与救济路径探索张晋霞
浅谈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程序构想汪耕云
典型案例篇
发挥检察分院职能作用探索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思路
——小莲电信诈骗一案庞春子
市检分院层面开展附条件不起诉的积极尝试
——小赵聚众斗殴一案王巍
十项举措全方位帮教考察获赠未成年良师益友锦旗
——洋洋抢夺一案陆叶
无差别化挽救每一个失足少年
——小宇故意伤害一案赵颍
检察院与观护基地共同考察帮教
——小刘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伪造居民身份证一案莫非吴乐乐
公益活动重塑爱心跨区合作助梦飞翔
——小伟强奸一案莫非于艳丽
完善附条件工作机制,托起涉案未成年人新生活
——小石抢夺一案孙敏齐志杰
一个户口背后的故事
——麻某盗窃案王瑀
跋山涉水送关爱异地考察有成效
——小杜盗窃一案陈莎莎
首例犯数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小满寻衅滋事与妨害公务罪一案乔莹
徘徊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边缘
——小微抢劫案吕依蔚
考察期间涉嫌犯新罪附条件不起诉被撤销
——小傅抢劫一案陈莎莎
检察官社工双管齐下双胞胎兄弟浪子回头
——大明、小明兄弟寻衅滋事一案田云惠
迷途少年知错能改异地考察助少年重归社会
——小熹盗窃一案王金倩
检察机关主导搭建多位一体的考察帮教平台
——小山聚众斗殴一案路昊
花季少年出迷途帮教考察圆学梦
——小李盗窃一案陈丽娟
创新形式,积极开展团体帮教
——孙某等八人寻衅滋事案李园
法制教育传播正义能量检校共建搭建帮教桥梁
——小明故意伤害一案王倩
拒绝朋友相邀迷途少年知返
——小文、小武盗窃一案郭兴华
解决异地考察难京赣两地未检联合帮教
——小宇故意伤害一案李春琳
吸取经验教训注重帮教实效
——小唐等人盗窃案周雪利
为了十七岁孩子的明天
——小雨寻衅滋事案刘玉霞
重塑家庭温暖指引扬帆起航
——磊磊盗窃案肇晶
多方努力寻找观护单位爱心感化外来迷途少年
——小刚盗窃案吴瑞霞
多方关怀送真情帮教考察见成效
——小张盗窃一案贺玉宽
附条件不起诉异地考察帮教的经验与反思
——小朱盗窃一案渠成林
附录
刑事诉讼法(节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节选)
北京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涉罪案件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适用
标准(试行)
北京市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前言1
制度理论篇
附条件不起诉的理论阐释与制度解析刘超颖申文宽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和完善
——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的制度为分析基础莫非徐梅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价值与完善马卉李菲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理解与适用刁小清李菲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探析郭红梅
析自由裁量权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规范运行中的控制王舒涵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完善贺玉宽李秀萍
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看法的确定性与未成年人保护的冲突融合潘霞
实证研究篇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适用标准研究叶文胜岳慧青等
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救济任婕
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模式与机制建构王然
附条件不起诉实务研究
——以新《刑事诉讼法》为视角王媛媛邢晓玲
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条件问题研究白世平吕依蔚
附条件不起诉程序研究金朝李章颖
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规范化探究司左军
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的考察与管理张庆祥刘玉霞等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后监督考察工作机制研究彭燕刘晓辉
附条件不起诉中被害人的权利行使与救济路径探索张晋霞
浅谈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程序构想汪耕云
典型案例篇
发挥检察分院职能作用探索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思路
——小莲电信诈骗一案庞春子
市检分院层面开展附条件不起诉的积极尝试
——小赵聚众斗殴一案王巍
十项举措全方位帮教考察获赠未成年良师益友锦旗
——洋洋抢夺一案陆叶
无差别化挽救每一个失足少年
——小宇故意伤害一案赵颍
检察院与观护基地共同考察帮教
——小刘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伪造居民身份证一案莫非吴乐乐
公益活动重塑爱心跨区合作助梦飞翔
——小伟强奸一案莫非于艳丽
完善附条件工作机制,托起涉案未成年人新生活
——小石抢夺一案孙敏齐志杰
一个户口背后的故事
——麻某盗窃案王瑀
跋山涉水送关爱异地考察有成效
——小杜盗窃一案陈莎莎
首例犯数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小满寻衅滋事与妨害公务罪一案乔莹
徘徊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边缘
——小微抢劫案吕依蔚
考察期间涉嫌犯新罪附条件不起诉被撤销
——小傅抢劫一案陈莎莎
检察官社工双管齐下双胞胎兄弟浪子回头
——大明、小明兄弟寻衅滋事一案田云惠
迷途少年知错能改异地考察助少年重归社会
——小熹盗窃一案王金倩
检察机关主导搭建多位一体的考察帮教平台
——小山聚众斗殴一案路昊
花季少年出迷途帮教考察圆学梦
——小李盗窃一案陈丽娟
创新形式,积极开展团体帮教
——孙某等八人寻衅滋事案李园
法制教育传播正义能量检校共建搭建帮教桥梁
——小明故意伤害一案王倩
拒绝朋友相邀迷途少年知返
——小文、小武盗窃一案郭兴华
解决异地考察难京赣两地未检联合帮教
——小宇故意伤害一案李春琳
吸取经验教训注重帮教实效
——小唐等人盗窃案周雪利
为了十七岁孩子的明天
——小雨寻衅滋事案刘玉霞
重塑家庭温暖指引扬帆起航
——磊磊盗窃案肇晶
多方努力寻找观护单位爱心感化外来迷途少年
——小刚盗窃案吴瑞霞
多方关怀送真情帮教考察见成效
——小张盗窃一案贺玉宽
附条件不起诉异地考察帮教的经验与反思
——小朱盗窃一案渠成林
附录
刑事诉讼法(节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节选)
北京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涉罪案件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适用
标准(试行)
北京市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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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健康成长。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中国梦是我们的,更是青年一代的。”“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环境污染与毒品问题被称为“世界三大公害”,也是我国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无论未成年人涉罪还是未成年人遭受侵害,都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消极影响。一人犯罪或受害,成为全家人难以承受之痛,几代人、多个家庭为之纠结,也给这些未成年人的未来人生蒙上了阴影。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关乎国家长久稳定,关乎社会未来发展,关乎国家安全!
曹建明检察长指出: 要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未成年人检察制度和司法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新《刑事诉讼法》设立的一项新制度,它赋予检察机关一项新职能,强调检察机关要根据形势需要发挥检察机关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作为特殊群体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方面其生理心理特征、犯罪动机等均与成年人不同,需要司法个别化处理;另一方面国家也应当承担起儿童“最高监护人”的职责,对罪错未成年人给予特殊的司法保护。少年司法是恢复性司法,强调对犯罪损害后果的赔偿与修复,而非对少年犯的惩罚; 少年司法也是改革的“试验田”,在刑事司法等领域的改革中是先驱者。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正与上述少年司法理论相契合,并经法律确认的有益尝试。新《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实施高度重视、着力推动:一方面全市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围绕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进行系统性的理论研究,形成理论研究成果;另一方面着眼于该制度的配套机制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文件, 规范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附条件不起诉观护基地“新起点扬帆观护基地”,解决非本市户籍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在京监督考察等“瓶颈”难题。截至目前,北京市已有160多名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和矫治,观护基地已在石景山、朝阳等7个区建立分站,接收26名非本市户籍涉罪未成年人,其中有4人考察期满由检察机关宣布不起诉决定后,与观护单位签订了用工合同。140余名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除其中两名因不遵守考察规定被提起公诉外,56人经检察官联合社会力量共同教育矫治,考察期满顺利回归社会,其余人员正在考察程序中。北京市检察机关的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探索,均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其中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尤为突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及时梳理已有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成果汇集出版,开全国之先河,这将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全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实施,也必将为该项制度向成人刑事司法领域拓展积累宝贵的经验。
这也是出版《附条件不起诉的理论与实践》一书的积极意义所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厅长
前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改革要求。自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颁布以来,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已正式实施两年有余。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研究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更能体现检察机关面对新职责时的能动作用,有利于完善该项制度,贯彻对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的方针。由于是新设立的制度,附条件不起诉适用范围如何把握、与相对不起诉怎样予以区分,办案程序以及后续考察帮教工作如何开展等诸多问题均有待研究,实践中如何解决也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近两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门(以下简称“北京未检部门”)积极推进附条件不起诉工作,通过大力实践、不断调研、总结完善,在基础理论、实证研究、实践案例、制度建设等均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2014年,为解决实践中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界限难以划分的问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与北京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国率先以《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适用标准研究》课题为契机,深入调研,转化成果,通过努力,《北京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涉罪案件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标准(试行)》于近期正式下发。为及时总结调研、实践工作成果,进一步深化附条件不起诉研究,促进该项工作的发展、完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征集附条件不起诉的相关成果,汇编成书,与读者分享。
本书分为制度理论、实证研究、典型案例、附录四个部分。制度理论部分主要研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起源、发展,在我国适用状况,以及附条件不起诉概念、原则等基础理论性问题。实证研究部分发表北京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关于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实证调研文章,包括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标准、办理程序、考察帮教等方面研究成果。典型案例部分展示北京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在实践工作附条件不起诉典型案例,包括不同罪名、不同情节、具有帮教特色及良好效果的典型案例。附录中节选附条件不起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关于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的规范制度文件。
本书的出版有赖于专家学者们的大力支持,其思想成果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来的发展起到引领作用;同时也得到了北京市未检干警的积极帮助,其提供的数据、文件及反映的问题有利于此项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本书亦得到了法律出版社的大力支持,在此予以由衷的感谢。本书立足于实践,梳理成果,反映现实,希望能够通过汇集编纂,为推进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尽微薄之力!
曹建明检察长指出: 要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未成年人检察制度和司法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新《刑事诉讼法》设立的一项新制度,它赋予检察机关一项新职能,强调检察机关要根据形势需要发挥检察机关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作为特殊群体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方面其生理心理特征、犯罪动机等均与成年人不同,需要司法个别化处理;另一方面国家也应当承担起儿童“最高监护人”的职责,对罪错未成年人给予特殊的司法保护。少年司法是恢复性司法,强调对犯罪损害后果的赔偿与修复,而非对少年犯的惩罚; 少年司法也是改革的“试验田”,在刑事司法等领域的改革中是先驱者。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正与上述少年司法理论相契合,并经法律确认的有益尝试。新《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实施高度重视、着力推动:一方面全市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围绕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进行系统性的理论研究,形成理论研究成果;另一方面着眼于该制度的配套机制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文件, 规范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附条件不起诉观护基地“新起点扬帆观护基地”,解决非本市户籍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在京监督考察等“瓶颈”难题。截至目前,北京市已有160多名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和矫治,观护基地已在石景山、朝阳等7个区建立分站,接收26名非本市户籍涉罪未成年人,其中有4人考察期满由检察机关宣布不起诉决定后,与观护单位签订了用工合同。140余名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除其中两名因不遵守考察规定被提起公诉外,56人经检察官联合社会力量共同教育矫治,考察期满顺利回归社会,其余人员正在考察程序中。北京市检察机关的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探索,均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其中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尤为突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及时梳理已有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成果汇集出版,开全国之先河,这将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全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实施,也必将为该项制度向成人刑事司法领域拓展积累宝贵的经验。
这也是出版《附条件不起诉的理论与实践》一书的积极意义所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厅长
前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改革要求。自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颁布以来,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已正式实施两年有余。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研究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更能体现检察机关面对新职责时的能动作用,有利于完善该项制度,贯彻对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的方针。由于是新设立的制度,附条件不起诉适用范围如何把握、与相对不起诉怎样予以区分,办案程序以及后续考察帮教工作如何开展等诸多问题均有待研究,实践中如何解决也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近两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门(以下简称“北京未检部门”)积极推进附条件不起诉工作,通过大力实践、不断调研、总结完善,在基础理论、实证研究、实践案例、制度建设等均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2014年,为解决实践中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界限难以划分的问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与北京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国率先以《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适用标准研究》课题为契机,深入调研,转化成果,通过努力,《北京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涉罪案件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标准(试行)》于近期正式下发。为及时总结调研、实践工作成果,进一步深化附条件不起诉研究,促进该项工作的发展、完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征集附条件不起诉的相关成果,汇编成书,与读者分享。
本书分为制度理论、实证研究、典型案例、附录四个部分。制度理论部分主要研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起源、发展,在我国适用状况,以及附条件不起诉概念、原则等基础理论性问题。实证研究部分发表北京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关于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实证调研文章,包括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标准、办理程序、考察帮教等方面研究成果。典型案例部分展示北京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在实践工作附条件不起诉典型案例,包括不同罪名、不同情节、具有帮教特色及良好效果的典型案例。附录中节选附条件不起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关于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的规范制度文件。
本书的出版有赖于专家学者们的大力支持,其思想成果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来的发展起到引领作用;同时也得到了北京市未检干警的积极帮助,其提供的数据、文件及反映的问题有利于此项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本书亦得到了法律出版社的大力支持,在此予以由衷的感谢。本书立足于实践,梳理成果,反映现实,希望能够通过汇集编纂,为推进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尽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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