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62060413
内容简介
《中国证据法治发展报告(2013)》从立法、司法和法学研究的全景视角,审视中国证据制度发展的脉络,梳理证据科学研究的成果,总结证据立法的理论成果和司法的实践经验,记录中国证据法治的实践发展轨迹并预测其未来走向;同时,也为我国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进一步开展证据科学研究、创新我国证据制度,做一些基础性、资料性和评价性的工作。无论是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服务部门的法律实务工作者,还是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教师、学生和研究人员,都能从《中国证据法治发展报告(2013)》中受益。
目 录
2013年中国证据法治发展的步伐
缩略语表
篇 2013年中国证据立法与司法进展
一、证据立法进展综述
(一)法律
(二)司法解释
(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四)地方性证据规定
(五)国际条约
二、证据司法实践发展综述
(一)人民法院证据制度建设
(二)人民检察院证据制度建设
(三)公安机关证据制度建设
三、司法鉴定制度建设综述
(一)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管理工作制度建设
(二)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工作制度建设
(三)公安机关司法鉴定工作制度建设
(四)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管理与备案登记的司法鉴定工作制度建设
(五)司法鉴定技术相关部门规章与行业规范
四、司法实践中的证据制度建设
(一)张辉、张高平错案再审
(二)李怀亮案
第二篇 2013年中国证据科学的学术进展
一、证据科学研究进展
(一)证据科学的理论研究
(二)证据科学的实践探索
二、证据法学研究进展
(一)证据法理论基础和体系
(二)证据属性和事实认定
(三)证据开示
(四)科学证据与司法鉴定
(五)言词证据
(六)证据排除规则
(七)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
(八)法院取证与证据保全
(九)质证与认证
(十)推定与司法认知
三、法庭科学研究进展
(一)法医病理学
(二)法医临床学
(三)司法精神病学
(四)法医生物学
(五)文件检验学
(六)毒物和毒品检验学
(七)微量物证检验学
(八)痕迹检验学
(九)交通事故鉴定
(十)声像资料鉴定
(十一)电子证据鉴定
四、证据科学教育进展
(一)证据科学研究项目
(二)证据科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三)证据科学课程和教材建设
五、证据科学研究成果选介
(一)证据法学著作选介
(二)证据法学论文选介
(三)法庭科学著作选介
附录1 证据科学期刊论文目录
附录1.1 中文证据法学期刊论文目录(2013)
附录1.2 英文中国证据法学期刊论文目录(2013)
附录1.3 中文法庭科学期刊论文目录(2013)
附录2 证据科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目录
附录2.1 证据法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目录(2013)
附录2.2法庭科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目录(2013)
附录3 证据科学学术著作目录
附录3.1 证据法学学术著作目录(2013)
附录3.2 法庭科学学术著作目录(2013)
附录4 证据科学学术会议一览表(2013)
附录5 证据科学研究项目一览表
附录5.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证据科学研究课题立项一览表(2013)
附录5.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证据科学研究课题立项一览表(2013)
附录5.3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证据科学研究课题立项一览表(2013)
附录5.4 人民检察院实证项目证据科学研究课题立项一览表(2013)
缩略语表
篇 2013年中国证据立法与司法进展
一、证据立法进展综述
(一)法律
(二)司法解释
(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四)地方性证据规定
(五)国际条约
二、证据司法实践发展综述
(一)人民法院证据制度建设
(二)人民检察院证据制度建设
(三)公安机关证据制度建设
三、司法鉴定制度建设综述
(一)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管理工作制度建设
(二)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工作制度建设
(三)公安机关司法鉴定工作制度建设
(四)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管理与备案登记的司法鉴定工作制度建设
(五)司法鉴定技术相关部门规章与行业规范
四、司法实践中的证据制度建设
(一)张辉、张高平错案再审
(二)李怀亮案
第二篇 2013年中国证据科学的学术进展
一、证据科学研究进展
(一)证据科学的理论研究
(二)证据科学的实践探索
二、证据法学研究进展
(一)证据法理论基础和体系
(二)证据属性和事实认定
(三)证据开示
(四)科学证据与司法鉴定
(五)言词证据
(六)证据排除规则
(七)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
(八)法院取证与证据保全
(九)质证与认证
(十)推定与司法认知
三、法庭科学研究进展
(一)法医病理学
(二)法医临床学
(三)司法精神病学
(四)法医生物学
(五)文件检验学
(六)毒物和毒品检验学
(七)微量物证检验学
(八)痕迹检验学
(九)交通事故鉴定
(十)声像资料鉴定
(十一)电子证据鉴定
四、证据科学教育进展
(一)证据科学研究项目
(二)证据科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三)证据科学课程和教材建设
五、证据科学研究成果选介
(一)证据法学著作选介
(二)证据法学论文选介
(三)法庭科学著作选介
附录1 证据科学期刊论文目录
附录1.1 中文证据法学期刊论文目录(2013)
附录1.2 英文中国证据法学期刊论文目录(2013)
附录1.3 中文法庭科学期刊论文目录(2013)
附录2 证据科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目录
附录2.1 证据法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目录(2013)
附录2.2法庭科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目录(2013)
附录3 证据科学学术著作目录
附录3.1 证据法学学术著作目录(2013)
附录3.2 法庭科学学术著作目录(2013)
附录4 证据科学学术会议一览表(2013)
附录5 证据科学研究项目一览表
附录5.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证据科学研究课题立项一览表(2013)
附录5.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证据科学研究课题立项一览表(2013)
附录5.3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证据科学研究课题立项一览表(2013)
附录5.4 人民检察院实证项目证据科学研究课题立项一览表(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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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证据保全。①证据保全条件。第33条第1款规定,一是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二是经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三是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移转保存;执法人员难以保存或者无须移转的,可以就地保存。在情况紧急时,第33条第2款规定,执法人员可以先采取登记保存措施,再报请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②证据保全要求。第33条第3款规定,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证据,应东东场出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决定书,载明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名称、单位、数量以及保存地点、时间、要求等内容,送达当事人。⑧证据保全后续处理措施。一是7日内的措施。第34条第1款规定,对于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7日内采取以下两种措施:及时采取记录、复制、拍照、录像、公证等证据保全措施;需要鉴定的,送交鉴定。二是期限届满前的措施。第34条第2款规定,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期限届满前,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已移转保存的,应当返还当事人。
(6)证据审查。①立案阶段证据审查的条件。第21条第1款规定,一是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二是对该行为可能作出行政处罚的;三是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四是违法行为未过追责时效的。第2l条第2款规定,立案应当经案件承办机构或者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但是第23条规定,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旅游违法行为时,认为证据以后难以取得的,可以先行调查取证,并在10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和补办立案手续。②调查终结阶段证据审查的结果。第35条第1款规定,一是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是违法事实不成立的;三是作为当事人的自然人死亡的;四是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受其权利义务,又无其他关系人可以追查的;五是其他依法应当终结调查的情形。③调查终结后处理方式,第35条第2款规定,一是对违法行为应当给予处罚的,执法人员应当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并报案件承办机构或者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二是不予处罚或者免予处罚的,报案件承办机构或者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终止案件。④听证阶段结束后证据审查的结果。第48条第1款规定,一是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过罚相当的,建议作出处罚;二是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或者处罚显失公正的,建议重新作出处罚;三是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建议另行指定执法人员重新调查。⑤审查处理阶段的证据审查结果。第50条第2款规定,一是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是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不予行政处罚;三是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是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3.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该规定涉及价格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证据的内容主要包括:
(1)取证主体。第8~10条分别规定了县级、省级、3个层面的调查取证主体。
(2)证据资格。①形式要件。第24条第1款规定,价格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证据主要有7种类型。②实质要件。第2款规定,上述证据的收集、审查、认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证据规定执行。
(3)取证原则。①合法原则。第3条第2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第4条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在依法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②回避原则(第22条),与《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25条大致相同。③全面公正原则。第23条规定,对立案的案中,价格主管部门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或者检查,收集有关证据。④协助原则。一是系统内协助,第26条第1款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他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并出具协助调查函;二是系统外协助,第2款规定,即价格主管部门需要从当事人以外的有关单位查阅、复制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文件等材料的,可以出具协助调查函。
……
(6)证据审查。①立案阶段证据审查的条件。第21条第1款规定,一是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二是对该行为可能作出行政处罚的;三是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四是违法行为未过追责时效的。第2l条第2款规定,立案应当经案件承办机构或者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但是第23条规定,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旅游违法行为时,认为证据以后难以取得的,可以先行调查取证,并在10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和补办立案手续。②调查终结阶段证据审查的结果。第35条第1款规定,一是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是违法事实不成立的;三是作为当事人的自然人死亡的;四是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受其权利义务,又无其他关系人可以追查的;五是其他依法应当终结调查的情形。③调查终结后处理方式,第35条第2款规定,一是对违法行为应当给予处罚的,执法人员应当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并报案件承办机构或者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二是不予处罚或者免予处罚的,报案件承办机构或者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终止案件。④听证阶段结束后证据审查的结果。第48条第1款规定,一是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过罚相当的,建议作出处罚;二是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或者处罚显失公正的,建议重新作出处罚;三是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建议另行指定执法人员重新调查。⑤审查处理阶段的证据审查结果。第50条第2款规定,一是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是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不予行政处罚;三是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是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3.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该规定涉及价格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证据的内容主要包括:
(1)取证主体。第8~10条分别规定了县级、省级、3个层面的调查取证主体。
(2)证据资格。①形式要件。第24条第1款规定,价格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证据主要有7种类型。②实质要件。第2款规定,上述证据的收集、审查、认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证据规定执行。
(3)取证原则。①合法原则。第3条第2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第4条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在依法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②回避原则(第22条),与《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25条大致相同。③全面公正原则。第23条规定,对立案的案中,价格主管部门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或者检查,收集有关证据。④协助原则。一是系统内协助,第26条第1款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他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并出具协助调查函;二是系统外协助,第2款规定,即价格主管部门需要从当事人以外的有关单位查阅、复制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文件等材料的,可以出具协助调查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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