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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67555532丛书名: 谜文库
★一切传奇都发生在路上
★如何在全世界优雅地掉书袋
★看过大海与天涯,才懂得珍惜沙发和小龙虾
巴黎的夏天
巴黎的冬天
19世纪的巴黎
文艺青年的巴黎
香榭丽舍
里斯本与波尔图
诺曼底和布列塔尼
普罗旺斯,大蒜的味道
格拉斯的香水
巴塞罗那,海洋的城
塞维利亚四月书
龙达,私奔之地
佛罗伦萨的历程
罗马,伟大城市的豁免权
威尼斯的颜色
希腊,痛苦与幸福
话说阿姆斯特丹
瑞士与干酪锅
传奇都在路上
旅行与艳遇的幻觉
全世界的他乡游子
跑步时,何时会情不自禁笑出来
被编造出来的“欧洲贵族式奢华”
一切实用的贵族教育都是骗人的
舌尖上的日本史
印度人不吃咖喱粉
各地大师的吃法
世界上有多少种早饭的吃法
看过大海与天涯,才懂得珍惜沙发与小龙虾
一场旅行的开始与结束
所谓命运,都是早已安排好的化学反应
《全世界的他乡游子》
我还在上海时的某夏天,邻居有个小哥入住。北方人,五大三粗,红脸膛,头发剃得干练如板刷,在小区楼下停了辆改装过的自行车。说话略带口音,但憨厚。
“我送水的。”他说。
他能在自行车上,挂起数量匪夷所思的饮用水桶,乍看去,如在一根筷子上挂一篮苹果;他脸容易红,上了自行车,发着狠,嘿哧嘿哧地一发力,就动了。
他来了一个月后,家里多了两个人:一个女人,一个孩子。我如何得知的呢?因为他家里,习惯开着门。如此,楼道里便常听得见他家里孩子的哭闹、女人的慰藉声。
当然要招人非议了。平时在家闲居,火力十足的上海老阿姨邻居,自然要去训诫。老阿姨说上海话,邻居女人说家乡话,你说东我说西,接不上榫,只好干瞪眼。邻居里有促狭的,就上黑手了:给邻居小哥停在楼道里的自行车撒气。
于是我劝他了:“门平时还是关上比较好。”看他不解,我加了几句解释:住在乡下,也许习惯大开着门,敞亮,通风,但在城市里,孩子哭闹声传到公共空间,邻居不会太高兴;大夏天,常开着门,家里奶粉味之类也会飘在外面;你呢,家里开后窗,怎么都行,门,平时还是关着;若嫌热,我这里有个小电风扇,你拿去用好了…
然后,果然就好多了。
邻居一家于是很感谢我,家乡送来桃子了,还洗净了一盘来送我。既然成了邻居,免不了聊几句。到后来,也熟到了这地步:“我要去购物,顺手帮你带点东西回来?”“好好!”
于是偶尔也会聊几句。邻居小哥说,他原来是在乡下做砖胚的,托了七大姑八大姨拐弯抹角的哪个远房哥哥,让他来上海,当送水工。累归累,挣的钱多些;自己先到一个月看看,再把孩子和媳妇都运来了。
大概是认识之后三个月吧,我帮一个朋友做课题,于是那天顺嘴问了句小哥:“你能融入上海的生活吗?”他看着我,愣了愣。我发觉自己说了句书面语,于是琢磨了另一个句子。“除了好挣钱,你还喜欢上海哪儿啊?”
“看电视。”他兴致勃勃地说,“哪里都可以看电视,坐公共汽车,在饭馆吃饭,都有点事看;我家里看电视,收不到上海那么多频道;还有啊,小公园。”所谓小公园,是指小区后面的一片公共绿地,带几个锻炼器材。邻居一家常在那里玩耍,邻居小哥乐滋滋地荡秋千,像个孩子,他媳妇就抱着孩子,笑着看他。
“逛逛小公园,看看电视,吃吃外卖,蛮开心的。”小哥如是说。
去年夏天,我颈椎不舒服,在巴黎十三区找,找到个私人按摩馆。门口用中文法语各贴一行标语,当家的大姐坐在里面玩手机。
我进去了,她看看我,先用法语问:“你是中国人吗?”
“是。”
“哎呀好啊,”她用东北口说,“那就可以敞开说了。我跟法国佬,就要说这是中国气功按摩;咱们自己人,都懂。你是要拿肩还是怎么地?”
“颈椎有些不舒服。”
“好坐下,我给看看。”
大姐很爱聊,按摩时问我介不介意听点什么,我请她随意,于是她播开了一个视频——20世纪90年代的央视春晚小品集。她听黄晓娟和赵本山,听得津津有味。“听这个没事吧?”她问。
“挺好的,”我说,“听着挺喜庆,跟在国内过年时似的。”
“可不是。”她很高兴,“我就爱听这个,觉得跟回了老家似的。可有很多中国人就不爱听,真是忘了本。”
我后来每次去,都看见大姐敞着门坐着,时候长了,她也乐意聊几句。说,老家是辽宁盘锦,后来去南方嫁了人,跟着老公过来法国,但老公哎一言难尽,于是就自力更生,先是去中餐馆当过厨子,后来因为有点手艺,开了这个按摩店,帮人正骨拿肩做做按摩,有时也帮一个福建邻居:背着器械,去修水管。
“还习惯法国啊?”我说。
“也没啥习惯不习惯的,过得挺好!”她说,“我就只会几句法语,续居留啊,跟房东打电话的时候用用。”
她每天大概开店按摩四小时。其他时候,逛街,溜达,跟一群华人姐妹欢天喜地地打牌打麻将,谁打输了,谁叫份越南粉外卖。偶尔去老华人酒吧,去跟一群老广东赌马。
她的另一个兴趣,是看越南馆子里播的配中文字幕越南电视剧,或者中文配音老港剧。看电视嫌不够,买碟,买一大堆。
“要是下次你不介意,我就边按摩边放老港剧了!”她有一回这么说。我说挺好啊,“要不现在就直接播得了!”
赵老师是位艺术家。沈阳人。在巴黎从事当代艺术,嫁了位法国先生。人在巴黎,并不妨碍她对沈阳的爱,因为驭夫有道,先生会张嘴,来一段标准东北口:“我是沈阳人,我叫诺曼!”简直给人感觉,扔块手帕过去,他就要接段二人转了。
赵老师平时,自己画画,开班收徒,自己做做行为艺术。不忙,挺快活。
在赵老师的某次行为艺术展会上,我认识了另一位上海先生。他住在圣丹尼一带,家里阳台看得见塞纳河与埃菲尔铁塔,言谈间,会流露上海腔,但承认上次回上海,也已是2010年世博会了。“现在回去看,上海都不认识了……也不一样了。”
他生在石库门里,说到上海,便回忆起五加皮、德兴馆、大光明电影院,以及姚慕双、周柏春二位先生,甚至还有20世纪80年代,外滩某商厦门口摆的真人大米老鼠造型。所以,他现在更习惯在巴黎住,习惯在巴黎当老师。
“倒不是说现在上海不好,只是现在回去,反而什么都不认得了。”他摇摇头。
巴黎十三区陈氏超市斜对面的烧腊店,剁鸭子的师傅,说他出生在广州,只会广东话、法语和一口堪堪能听懂的普通话。剁鸭子到后,他会问“脖子要?送给李。”然后自嘲地笑笑,“送给李,送给泥……你。我发不好啊。”
他上次回广州,是2004年了。家里还有亲戚,拉他去看天河体育中心,“好大呀!”他绘声绘色地舞手,然后摇摇头,“但是其他我就不认识了!”回到巴黎十三区,他觉得自在些。左邻右舍是越南菜和潮汕茶馆,对门的酒吧,一群老广东在看赛马下注,听许冠杰和梅艳芳。他觉得自在,“这里比我老家更像广州呃!”
世上有一种错觉,是说给那些他乡游子听的。叫做:“还是留在家里好啊!你去了大城市,没法融入当地主流文化”。仿佛融入主流文化是极必要的,仿佛不如此,便永远游离于主流之外。可是……什么是主流文化主流生活呢?跟当地大多数人过一样的日子?进一步,如果不融入主流文化,会有什么恶果呢?更进一步:留在故乡……就融入故乡的主流文化了吗?还是仅仅是,融入了自己的家庭呢?
所谓“一种主流文化一统江湖,可以拿来划分等级”的时代,其实早已过去了。土著居民用本地文化歧视外地人,是乡村时代的积习,是固步自封的小市民习惯。这种思维,其实隐含着:“你不是本地人,你要挨排挤;你和别人不一样,你要尽量和别人一样。”
但2016年,互联网时代了,移民时代了。真的还有一种“你非融入不可,不融入就要挨排挤”的,所谓“主流文化”吗?
事实是,这个时代,几乎每个人都生活在别处,而每个别处,都未必再属于本乡本土。
大城市的精神,不再是本地人或土著掌握的了。在国内,有些城市还保留着其悠远美好的本地文明,但更多如深圳、上海、广州这样的大城市,其城市文明话语权,已逐渐归到他乡游子之手了。越是开放的大城市,越是如此。
我的邻居小哥也许永远学不会地道的上海话,听不懂上海滑稽戏;那位东北大姐,也许永远没法学一口地道法语,住到马黑区去;赵老师继续在巴黎说她的东北口;烧腊师傅继续将巴黎华人区当他的老广州。他们都没有融入到所谓“本地主流文化”,但这些,并不妨碍他们在广袤的天空下,看电视、逛绿地、打麻将、看电视剧。
这个时代,不再是“哦哟他们是外地人我们不接纳他让他们自己死去”的时代了。他们有职业,他们有自己的乐趣,过他们自己的生活了。城市本来就是各色资源的汇集之处,他们提供资源,然后享受城市生活的各色福利,自得其乐。
因为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他乡游子。而世界真的已经变得很大很大。大到容得下所有的他乡游子,容得下那些并不融入当地文化,也可以好好生活下去的人们。
《传奇在路上》
在古代,出门旅行,没遇到些鬼狐仙怪,都不好意思跟人说。
唐朝段成式的《酉阳杂俎》里,有书生半路遇到僧人,有妻有子,是个大盗;书生朝他脑袋发了五记弹弓,僧人没事,还把自己一位会飞檐走壁的儿子,介绍给书生认识——为什么如今路上,遇不到这样飞檐走壁的人呢?
《广异记》说,有个成都人,日暮深山赶路,被请去吃宴席。席间有所谓六雄将军、白额侯、沧浪君、五包将军、巨鹿侯、玄丘校尉、洞玄先生,显出原形来,原来是猿熊虎狼豹鹿狐龟——为什么如今路上,连个活动物都不太见得到呢?
非只中国如此。古希腊伟大史诗《奥德赛》,奥德修斯在海上流浪,见到各色妖魔鬼怪、巨人魔王。中世纪骑士小说,骑士出门总遇得到巨人、怪龙、食人魔之属。当然,还有艳遇呢:公元一千年前后,阿基坦的威廉九世号称吟游诗人,是中世纪著名的浪子。他自吹过这么个故事:骑马过科尔诺山时,他在城堡呆了一星期,吃了两只阉鸡、一堆胡椒和白面包,然后从容地和两位贵妇人在一个星期里做了187次爱。
19世纪欧洲人没啥好写的了,于是,浪漫主义始祖夏多布里昂,写他到美洲大陆,被某部落捉住了,结果美女阿达拉爱上了他,与他一起私奔啦。
——为什么到如今,我们的旅途,只剩下班车、额外收费的旅游景点、吃回扣的导游、卖假货的骗子了呢?唐僧师徒西行一路遇到的魔怪和美丽女妖精呢?会在野店里勾引书生的聂小倩们呢?会跟我们私奔的美女们呢?都到哪里去啦?
话说,妖精之为物,本来就是人类历微妙的存在。古代人都说见过妖魔鬼怪,但科学昌明到今日,一个真的妖都没有。追根溯源,无非是人民热爱大自然,于是将自然与人结合,就出来各色半人半兽的东西——中国古的伏羲和女娲,都是人面蛇身。埃及的阿努比斯,就是负责给人心脏称重那位,是狼头人身。狮身人面像更是众所周知。《奥德赛》里,奥德修斯归航时,遇到过塞壬:那是个人头鸟身的玩意儿。阿喀琉斯的师父喀戎,传说是个人头马。古印度天龙八部,后两个:一个是紧那罗,人头马身、马头人身、人头鸟身、鸟头人身都有;一个是摩呼罗迦,人身而蛇头。
之后呢,在人们的设定里,妖怪也越来越坏。比如,《山海经》时期的妖怪群,更多像是“长得奇奇怪怪的东西”,但并不害人,只是自然生成的客观存在而已。但人类要征服自然,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古代出门旅行,自然环境恶劣,大家于是想象出了妖魔鬼怪,负责为难人类。
而游侠则是另一种存在。民间百姓爱听这样三山五岳的吹牛,相信寺庙里的老和尚、道观里的老道长都能掐指一算,知过去未来;菜市场上的屠夫会五虎断门刀,炸油条的大叔能捏断钢筋。诸如此类,神神鬼鬼。我们老家乡下,出过远门的人格外受敬畏。他们爱吹的方式,比如下面之类的句子:“我在少林寺山脚下,真的看见有人一脚踢碎块大石头!说李连杰都输给他的!”
蛮荒部落、游侠与妖怪们一样,都足够传奇,看去荒诞,但在古代无法证伪,如此人民格外爱听。
归根究底,在古代,旅行太不容易了。自然条件艰难,路上又有匪类,出门的人也少。所以吹嘘妖怪和游侠,你无法证伪,只好频频点头,瞠目结舌。就像至今,意大利人都在质疑,《马可波罗行记》里有多少是他编出来的。
一切参与程度低的事情,都有如此的神话色彩。所以航海家、旅行家们总有许多光怪陆离的故事可以吹嘘。欧洲有他们的骑士乡村流浪传说,美国人有他们的西部牛仔传奇,中国则有各色行旅故事。
直到科技的发展,令这一切美丽泡影都无从存身。
法语的小说,叫做roman,一望而知,与浪漫传说有关。然而现代科技扼杀了这种浪漫传奇,于是世界有别的想法。托尔金先生的《魔戒》,再造了一个中世纪英国。为什么此后的魔幻小说,都要以此为母本?因为在科技不那么昌明的时代,龙啦,各种奇妙种族啦,各类妖怪啦,还能名正言顺地存在着。
另一种法子,则是往远方去,往我们依然不了解的地方去。于是有《星际迷航》,有各色科幻小说。当代的星际探险小说里的外星人,便犹如《奥德赛》里各色岛屿上的妖怪:一些未知的,代表着自然凶险的怪家伙,刺激又美丽。
当然,还有另一重意义。18世纪,狄德罗的小说《宿命论者雅克与他的主人》,描述了一个广阔无边的世界。那是18世纪之前的世界:走在路上,仿佛可以没有身份,没有时间,漫无边际;到了19世纪,世界已经被分割完毕:铁路与城市令那种半理想化的虚构世界没有了土壤。
所以这个时代流行的魔幻题材与科幻题材,乃是变相的《奥德赛》,变相的《山海经》,变相的唐传奇。科技已将地球切割得密密匝匝,哥伦布那样在西班牙宫廷里信口胡吹新大陆如何如何都无人能质疑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所以,你或者回到中古时代的世界观,允许龙与魔法的存在,要么去星辰大海,寻找新的世界。
因为每个时代的人类,都会厌倦于反复的日常生活,希望有一个诗意的世界,即便那个世界可能危机深藏。如果科技将现实生活的悬念取消,那么就去到别的科技无法触及的世界,继续斑斓明丽着。这个道理,许多人都明白。所以《大话西游》的英文叫做A Chinese Odyssey,“中国奥德赛”。一切传奇都发生在路上——在我们无法证伪的那些,传奇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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