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44774772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时代》杂志推荐的百部文学经典之一,被列入20世纪百本*英文小说。这部曾经*挑战性的禁书,如今是全世界高校、中学的指定读物,成为*畅销的图书之一。此双语版的中译文经著名译者孙仲旭全面修订。
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出身于纽约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父母、老师要他好好读书以便将来出人头地,而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无心学习,因而老是挨罚。第四次被开除时,他没有回家,只身在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
《麦田里的守望者》一经问世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一时间,模仿霍尔顿的言行举止成为一种时尚,风衣和反戴的红色鸭舌帽成为美国的流行街景。小说出版后至今影响不衰,全球发行量超过六,被无数中学和高等院校列为的课外读物,其主题也深受社会学者重视。
塞林格对我的影响可以与海明威相提并论。
——约翰·厄普代克
《麦田里的守望者》于我来说是一本非常特别的书。读《麦田》是一种纯粹的享受。作者的责任是要款待读者,作家塞林格不负众望,从小说*句开始就让你无比轻松。
——伍迪·艾伦
13岁时我*次读到《麦田里的守望者》,自那以后,我一直都对人说,那是我*爱的书。
——比尔·盖茨
这部小说*的魅力莫过于主人公从未长大这一点上。不明白的就是不明白,才是*有风格的小说。
——村上春树
那段时间,塞林格是我*痴迷的作家。我把能觅到的他的所有作品都读了。我无法解释我对他的这一份钟爱,也许是那种青春启迪和自由舒畅的语感深深地感染了我。我因此把《麦田守望者》作为一种文学精品的模式。
——苏 童
经过朋友怂恿之后,我好奇地向朋友借阅,翻了*页,就不能释手,聚精会神地把它一口气读完(我十四岁的女儿也有同感)。这是一种很难得的读书经验。
——董鼎山
好像有了那一本书,就足够了,已经奠定了他在文学史的地位。
——盛 宁
塞林格的寿命不止91岁,只要《麦田里的守望者》还有读者看,塞林格就一直活着。
——郑渊洁
这本小说虽然完全是以美国50年代为背景,可是他写出来的那个东西,让全世界很多人看了都很有感觉,为什么呢?大家好像都在这个小说里面看到了一个年轻的自己,看到一个青少年时期的自己,或者自己觉得应该是如此的一个青少年时期。
——梁文道
你要是真的想听我聊,首先想知道的,大概就是我在哪儿出生,我糟糕的童年是怎么过来的,我爸妈在我出生前是干吗的,还有什么大卫·科波菲尔故事式的屁话,可是说实话,那些我都不想说。首先我嫌烦,其次,如果我提到我爸妈什么很私人的事,他们准会气得吐血。他们对这种事总是很敏感,特别是我爸。他们人都挺好的—这个先不提—可又都是敏感得要命;再说,我他妈又不打算口述整个一部自传还是怎么样。我只跟你说说去年圣诞节前后我经历的几件荒唐事吧,在那之后,我整个人就垮掉了,不得不到这儿放松一下。我是说我也是这么告诉D.B.的,他是我哥,在好莱坞,离这个破地方不太远,他几乎每个周末都来看我。我可能下个月回家,他还会开车送我。他刚买了一辆捷豹牌汽车,是那种能开到时速两百英里左右的英国造小型车,花了他将近四千块。他现在有的是钱,以前可不是。他在家那阵子,还不过是个一般的作家呢。如果你从来没听说过他,我可以告诉你他写过一本特棒的短篇小说集—《秘密金鱼》。书里好的一篇就是《秘密金鱼》,写的是有个小孩儿养的金鱼谁也不给看,因为是他自个儿花钱买的,这篇让我喜欢得要命。他现在去了好莱坞,这个D.B.,当了婊子。要说有什么让我讨厌,那就得数电影了,你根本别跟我提。
我还是从离开潘西中学那天说起吧。潘西中学在宾夕法尼亚州的埃吉斯镇,你很可能听说过,不管怎么样,你很可能看到过它的广告。他们在上千种杂志上做广告,上面总有个棒小伙子在骑马跨越障碍,好像在潘西除了打马球,别的什么都不干似的,可是我在那儿附近从来一匹马也没见过。骑马小伙的下方,总是印了一行字:“一八八八年以来,我们一直致力于把男孩培育成出类拔萃、善于思考的年轻人。”纯属蒙人,跟别的学校比起来,他们在潘西做的培育工作他妈的强不到哪儿去。我在那儿根本没见识过一个出类拔萃、善于思考的家伙,可能有两个吧,就那么多,不过很可能在他们来潘西之前,就已经是那样了。
总之,那天是星期六,是跟萨克森豪尔中学比赛橄榄球的日子。在潘西,跟萨克森豪尔的比赛被当作是件天大的事。这是年末的后一场比赛,潘西赢不了的话,大家就该自杀什么的。我记得当时是下午三点钟左右,我他妈正高高地站在汤姆逊小山顶上,就在革命战争还是什么时候留下的一尊破大炮旁边。从那儿看得到两支球队在四下里死掐。看台那边看不太清楚,不过能听见潘西这边看台上一片大呼小叫,喧声震天,因为今天学校里除了我,几乎全体都在那儿。但是萨克森豪尔那边看台上人数寥寥、不成气候,因为随客队来的几乎一向都没有多少人。
橄榄球比赛从来没几个女孩儿到场,只有毕业班的学生才可以带女孩儿去看。这所学校怎么看怎么糟糕透顶。我想待的地方,就是至少在那儿偶尔能看到几个女孩儿,即便她们只是一个劲儿搔手臂或者擤鼻子,甚至只会傻笑还是怎么样。塞尔玛·瑟默这妞儿—她是校长的闺女—倒是很经常去球场上露露脸,但是说起来她算不上那种能让你想入非非的女孩儿,不过她还算挺不错。有次在从埃吉斯镇开出的大巴上,我跟她坐一起,我们多少聊了几句,我喜欢她。她鼻子长得不小,手指甲全是啃短的,好像还在流血。她戴着那种垫高了的破胸罩,绷得鼓鼓的,你会有点儿同情她。我喜欢她,因为她没多说她爹如何如何了不起之类的屁话,大概她也知道她爹是个卑鄙虚伪的货色。
我之所以高高地站在汤姆逊小山顶上,而不是在下边看比赛,是因为我刚刚跟击剑队一块儿从纽约回来。我是击剑队的破领队,够牛吧。那天上午我们去纽约跟麦克伯尼中学比赛,只不过没赛成,我把剑还有别的装备什么的全给忘在破地铁上了。也不能全怪我,我老是得起身看地图,好知道在哪儿下车。所以我们两点半就回到了潘西,而不是在晚饭时候。坐火车回来的一路上,整队人都不理我,这件事说起来挺滑稽的。
我没在下边看比赛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我要去跟斯潘塞老先生告别,他是我的历史老师,得了流感,我琢磨圣诞节放假前很可能见不到他。他给我留了张纸条,说在我回家前想见见我,他知道我不会再回潘西了。
忘了跟你说,我被开除了。过完圣诞节假,我不回来了,因为我有四门课不及格,而且根本没用功,他们一再警告我得开始用功—特别在期中时,我爸妈来校时跟老瑟默校长见了面—可我还是没有,所以被开除了。潘西经常开除人,它的教学水平排名很靠前,确实不假。
当时已经是十二月,天气冷得邪门,特别在那个破山顶上。我只穿了一件两面穿的外套,没戴手套什么的。一个星期前,有人进我房间偷了我的骆驼毛大衣,我的毛里子手套就放在大衣口袋里,也给偷走了。潘西到处有小偷,这儿颇有些家里很有钱的家伙,但照样到处有小偷。越是收费高的学校,里面的小偷就越多—我不是开玩笑。总之,我就一直站在那尊破炮旁边看下边的比赛,屁股都快给冻掉了。只是我没有很投入地看比赛,那么闲待着,实际上是想感受一下离别的滋味。我是说,以前我也离开过一些学校还有地方,当时根本没感觉正在离开那儿,我不喜欢那样。不管那种离别是伤感的还是糟糕的,但是在离开一个地方时,我希望我明白我正在离开它。如果不明白,我甚至会更加难受。
我还算幸运——突然,我想起一件事,让我知道我他妈是要滚蛋了。我突然想起来有一次,还是在十月份吧,我、罗伯特·蒂奇纳还有保罗·坎贝尔在教学楼前扔橄榄球玩。这两个家伙都不错,特别是蒂奇纳。那是在晚饭前,天色越来越黑,我们还是把球扔来扔去玩。天色越来越黑,球都几乎看不到了,可我们还是不想停下来。到后我们不得不停下来,教我们生物的老师——赞贝西先生——从教学楼上探出头,叫我们回宿舍准备吃晚饭。能想起那种事,我就能在需要时找到离别的感觉——至少大多数时候都能。一找到这种感觉,我马上转过身,顺着另一边山坡朝斯潘塞老先生家的方向跑下小山。他不住在校园,而是住在安东尼·韦恩街上。
我一直跑到大门口,然后歇了一阵子来喘口气。说实话,我的气很短,首先是因为我烟抽得很凶——可那是以前的事,他们让我戒了烟;另外,我去年长高了六英寸半。这样一来我差点儿得了肺结核,所以要来这儿做这些破检查什么的,不过我还算挺健康。
一缓上气,我就跑过二零四道。地面全他妈结了冰,差点儿让我他妈的摔了一跤。我根本不知道干吗要跑——我想我只是喜欢那样吧。穿过马路后,我感觉自己有点儿像是要消失了。那天下午很不对劲儿,冷得要命,又没出太阳。每次过马路,我都感觉自己像是要消失。
乖乖,我一到斯潘塞先生家就按门铃,我真的冻僵了,耳朵疼,手指也几乎动弹不得。“快点儿,快点儿,”我几乎马上就喊起来,“快开门。”终于,斯潘塞老太太开了门。他们没请用人什么的,总是自己来开门。他们不是很有钱。
“霍尔顿!”斯潘塞老太太说,“见到你真好!亲爱的,快进来!冻得不轻吧?”我想她是高兴见到我的,她喜欢我,至少我想她是。
乖乖,我进门的动作可真够快的。“您好,斯潘塞太太!”我说,“斯潘塞先生怎么样?”
“把外套给我,亲爱的。”她说。她没听到我问斯潘塞先生怎么样,她有点儿耳背。
她把我的外套挂进门厅的壁橱。我用手往后拨拉了一下头发,我一般都是理平头,所以根本不用怎么梳。“您好吗,斯潘塞太太?”我又问了一遍,只不过声音大了点,好让她听到。
“我很好,霍尔顿,”她关上壁橱,“你怎么样?”从她问我的语气,我马上知道斯潘塞老先生告诉过她我被开除了。
“还好。”我说,“斯潘塞先生怎么样?感冒好了吗?”
“好了!霍尔顿,他现在看样子一点儿事也没有——我不知道怎么……他在自个儿的房间,亲爱的,快进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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