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395318
法条分析:梳理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介绍相关法律术语和基本原理
实务指引:整理实践中的疑点、难点问题,提供有针对性和实操性的解答与指导
典型案例:精选、提炼典型案例,分析法院对公司法纠纷案件的裁判观点和思路
本书内容涵盖公司从生成到消亡的整个生命循环过程,以公司法相关法条为基础,梳理解答公司法律业务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本书分为十一堂课,分别从公司设立,股东出资,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决议,股东资格,股权、股东代表诉讼,股权转让、公司并购,公司合并与分立,公司增资、减资,公司解散、清算十一方面系统梳理公司法理论知识,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旨在帮助读者提升办理公司业务的实践能力。希望每位法律实务工作者都能从这本书中得到启发与有所借鉴。
堂 公司设立 / 001
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 001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特点 / 001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 / 001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 002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流程 / 015
第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 017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特点 / 017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 018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 020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流程 / 024
第三节 公司设立纠纷 / 032
一、设立中公司概述 / 033
二、设立中公司与发起人之间的关系 / 035
三、设立中公司与已成立公司之间的关系 / 035
四、设立中公司对外签约与责任承担 / 036
五、发起人协议对将来公司的效力 / 038
第二堂 股东出资 / 041
节 股东出资方式与法律责任 / 041
一、股东出资方式的法律要求 / 041
二、股东的一般出资方式 / 043
三、股东的特殊出资方式 / 048
四、股东的禁止出资方式 / 051
五、股东出资的相关法律责任和后果 / 052
第二节 股东出资派生责任 / 055
一、股东出资填补责任 / 055
二、股东出资违约责任 / 059
三、不得抽逃出资、抽回股本 / 061
第三节 股东出资纠纷 / 064
一、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时,投资者协商一致定价可以作为评估作价的方式 / 065
二、债权人可以请求约定的出资期限尚未到期的股东提前履行出资义务 / 066
三、股东抽逃出资与股东借款的区别和认定 / 068
四、
股东以部分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出资,期满取回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权,不构成抽逃出资 / 071
五、
对存在严重出资瑕疵的股东进行除名决议的,可以限制拟被除名的股东行使表决权 / 074
第三堂 公司章程 / 077
节 公司章程的制定 / 077
一、公司章程基础知识 / 077
二、公司章程的制定和签署 / 078
第二节 公司章程的效力与民事责任 / 083
一、公司章程的效力期间 / 084
二、公司章程的效力对象 / 085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民事责任 / 086
第三节 公司章程纠纷 / 088
一、公司章程与发起人协议发生冲突时的适用规则 / 088
二、公司章程与公司决议冲突时的适用规则 / 092
三、公司章程与《公司法》的任意性规范冲突时的适用规则 / 092
四、公司章程写入处罚股东条款的效力问题 / 094
五、公司章程对《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职权不能随意修改 / 095
六、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公司重大决策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或3/4多数通过 / 095
第四堂 公司治理结构 / 097
节 公司治理结构概述 / 097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和模式 / 097
二、中国公司治理结构及其特征 / 098
第二节 公司组织机构 / 099
一、股东会 / 099
二、董事会 / 106
三、监事会 / 112
四、公司代表人 / 114
第五堂 公司决议 / 116
节 公司决议瑕疵类型及法律后果 / 116
一、公司决议瑕疵的相关法律依据 / 116
二、公司决议瑕疵之诉的类型 / 117
三、公司决议不成立的形成原因和条件 / 120
四、公司决议存在程序瑕疵的不一定可以被撤销 / 123
五、公司决议瑕疵诉讼当事人资格及起诉期间 / 124
六、判决的效力与后果 / 126
第二节 公司决议纠纷 / 127
一、公司决议真实性的认定 / 127
二、滥用“资本多数决”产生决议的效力及“资本多数决”的禁区 / 128
三、法院对公司决议撤销纠纷的司法审查范围 / 133
四、司法观点集成与案例指导 / 134
第六堂 股东资格 / 139
节 股东资格确认 / 139
一、股东资格确认的实质要件 / 139
二、股东资格确认的形式要件 / 140
三、股东之间就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时股东资格的确认 / 143
四、股东与公司之间就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时股东资格的确认 / 143
五、股权转让人、受让人与公司之间就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时股东资格的确认 / 143
六、约定以工商登记或股东名册登记作为股权转让条件时股东资格的确认 / 143
七、公司或者股东与第三人就股东权益发生争议时利益的确认 / 144
八、股权继承人股东资格的确认 / 144
九、三资企业的股东身份确认 / 144
第二节 隐名股东、名义股东、股权代持 / 146
一、隐名股东、名义股东、挂名股东、冒名股东、干股、股权代持的含义 / 146
二、隐名出资的情况下,股东资格的确认 / 147
三、存在挂名股东的公司中股东资格的确认 / 149
四、存在冒名股东的公司中股东资格的确认 / 149
五、干股的取得与股东权利义务、法律地位 / 150
六、股权代持现象产生的原因 / 151
七、股权代持的法律关系性质 / 151
八、股权代持的法律效力分析 / 152
九、股权代持问题的基本处理原则 / 154
第三节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股权代持纠纷 / 155
一、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的处理原则 / 155
二、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诉讼当事人及举证责任 / 156
三、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证据类型与适用规则 / 157
四、司法观点集成与案例指导 / 160
第七堂 股权、股东代表诉讼 / 167
节 股权概述 / 167
一、股权的概念和特征 / 167
二、股权的17项内容 / 169
三、股权的分类 / 170
四、股权与公司财产权 / 172
第二节 股东表决权 / 173
一、表决权的概念和特征 / 173
二、累积表决权 / 175
三、表决权代理 / 177
四、表决权信托 / 180
五、股东表决协议 / 181
六、股东表决权排除 / 181
第三节 股东知情权 / 185
一、股东知情权概述 / 185
二、相关法条梳理 / 186
三、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主体资格 / 188
四、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内容 / 191
五、公司的披露义务 / 196
六、对股东知情权的限制及损害赔偿责任 / 197
七、股东知情权的执行及无法查询的赔偿责任 / 199
第四节 股东利润分配权 / 201
一、股东利润分配权的概念、性质 / 201
二、股东利润分配权相关规定 / 203
三、不同类型公司的股利分配方式 / 204
四、股东行使利润分配请求权的条件 / 206
五、股东利润分配诉讼 / 209
第五节 优先增资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 210
一、优先增资权 / 210
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 213
第六节 股东代表诉讼 / 214
一、股权代表诉讼概述 / 215
二、股东代表诉讼的法律依据 / 218
三、股东代表诉讼当事人 / 220
四、股东代表诉讼的发动 / 225
五、股东代表诉讼的防御 / 231
六、股东代表诉讼的和解 / 233
七、股东代表诉讼费用 / 234
八、其他股东代表诉讼问题 / 235
第八堂 股权转让 公司并购 / 237
节 股权转让合同与股权变动 / 237
一、股权转让的概念与类型 / 237
二、股权转让与转让合同、转让行为、股权变动的关系 / 237
三、股权转让合同与股权变动的关系 / 238
四、股权转让合同成立与生效的一般规定 / 239
五、国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规定 / 241
六、外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规定 / 244
七、涉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合同 / 246
八、涉矿权股权转让合同 / 252
九、股权转让、并购涉及的主要法律规定 / 253
第二节 股权转让 / 255
一、股权转让的一般规则 / 255
二、特殊形式的股权转让 / 258
三、股权转让后的变更 / 260
四、瑕疵股权转让的效力 / 260
五、瑕疵股权转让后的责任 / 261
六、股权的善意取得 / 262
第三节 股东优先购买权 / 267
一、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内涵 / 267
二、相关法条梳理 / 267
三、股东优先购买权的相对性 / 269
四、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分配权 / 270
五、法院强制执行的优先购买权 / 270
六、继承权与股东优先购买权 / 270
七、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 / 272
八、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 / 273
九、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与出让股东的放弃转让 / 274
十、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转让合同效力及法律责任 / 275
第四节 股份转让 / 279
一、股份转让的自由 / 279
二、股份转让的限制 / 280
三、股份转让的方式 / 285
第五节 公司回购股权或股份 / 287
一、回购的概念和特征 / 287
二、股权(份)回购的立法模式 / 288
三、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回购股权的情况 / 289
四、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回购股份的情况 / 291
五、回购股权(份)的地位 / 294
六、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股权(份)的质押 / 294
第六节 公司并购 / 295
一、并购概述 / 295
二、股权并购 / 298
三、资产并购 / 305
第九堂 公司合并与分立 / 308
节 公司合并 / 308
一、公司合并的概念 / 308
二、公司合并方式 / 308
三、公司合并程序 / 309
四、公司合并的法律后果 / 317
五、反对合并股东的权利 / 318
第二节 公司分立 / 319
一、公司分立的概念 / 319
二、公司分立方式 / 320
三、公司分立程序 / 321
四、公司分立中对利害关系人的保护 / 325
五、公司分立无效及其诉讼 / 328
第十堂 公司增资、减资 / 330
节 公司增资 / 330
一、公司增资的概念与法律依据 / 330
二、公司增资的方式 / 331
三、增加资本的程序 / 332
四、公司增资与股权质权人的关系 / 335
五、增资与并购 / 336
第二节 公司减资 / 337
一、公司减资的概念与法律依据 / 337
二、公司减资的方式 / 337
三、公司减资的程序 / 338
四、公司减资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 341
第十一堂 公司解散、清算 / 343
节 公司解散 / 343
一、公司解散的概念 / 343
二、公司解散的原因与分类 / 344
三、自愿解散 / 345
四、强制解散 / 346
五、解散登记与公司继续 / 353
第二节 公司清算 / 354
一、公司清算的概念 / 354
二、清算方式 / 355
三、清算人 / 357
四、清算事务的执行 / 364
五、清算中的民事责任 / 372
“现代社会伟大的发明就是有限责任公司!即使蒸汽机和电气的发明也略逊一筹。”哥伦比亚大学校长尼古拉斯•默里•巴特勒(Nicholas Murray
Butler)曾经这样评价公司制度的出现。公司作为创造社会财富的一种伟大“机器”,其法律关系复杂,运行和维护有一套自己独特的理论体系和法律规定,不能简单套用传统民法的理论去理解适用。要提升办理公司业务的能力,就有必要系统地了解掌握公司法理论知识,这是通过碎片化知识无法掌握的,此外,还必须对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学习、分析。
本书内容涵盖公司从生成到消亡的整个生命循环过程,以公司法相关法条为基础,梳理解答公司法律业务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每章下设以下三个板块:
【法条分析】对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梳理,对相关法律术语和基本原理进行介绍,为公司法律业务的实务操作提供法律依据。
【实务指引】通过整理业务实践中的常见、疑点、难点法律问题,为读者解决相关问题提供有针对性和实操性的解答与指导。
【典型案例】精选上百个典型案例,便于读者掌握法院对公司法纠纷案件的裁判观点和思路。书中选取案例的原则是:根据知识点人民法院的指导案例、公报案例,其次是人民法院裁判的案例,后是其他典型性案例。为了提高读者查阅效率,书中对案例要点进行了提炼,并注明了相关裁判文书的出处或文号,便于读者必要时通过网络等渠道进行全面查询。
市面上的相关图书,理论体系完整、内容拓展适中,案例全面、经典,紧贴业务实践的并不多见。接到中国法制出版社的书约,笔者即着手构思如何通过写作一本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性实务书籍。“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由于笔者能力有限,只得费一些笨工夫,用时一年多,斗胆成书,以期帮助读者建立公司法律思维体系,提升公司业务实务技能。
感谢中国法制出版社编辑马金风女士、韩璐玮女士的帮助指导,同时感谢家人的支持与帮助,使我在工作之余得暇写作本书。后,对于所有帮助、关心、支持我的朋友们在此一并致谢!
因笔者才疏学浅,书中如有谬误之处,请读者批评指正。
(二)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实施行为的责任承担
法条分析
《公司法解释(三)》第3条 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条款解析:该规定所确立的由成立后的公司直接承继合同的权利义务的制度,使以“公司”“公司筹备组”等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与他人所签合同的义务主体易于确定,并较好地保护了发起人的利益。相对人善意,是指在合同订立时,相对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如果公司成立后主张相对人并非善意,公司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关于此问题更详细的分析请参见本章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实务指引】中的“公司设立成功,发起人在设立公司过程中所做行为的法律后果如何承担?公司设立失败,发起人在设立公司过程中所做行为的法律后果如何承担?”
典型案例
案例一:绍兴聚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唐某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本案中,2013年5月4日,原告绍兴聚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关于聚银国际商业中心的《租赁合同》一份,约定:甲方愿意出租及乙方愿意承租位于浙江省绍兴县柯桥兴越路聚银国际商业中心二层铺位用于运动休闲项目。2013年11月15日,被告作为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注册成立了案外人绍兴县自在保龄球休闲运动有限公司,并将本案讼争租赁场作为公司住所地进行注册,并由公司经营使用。绍兴县自在保龄球休闲运动有限公司开业后以“自在保龄球(馆)”名义缴纳了2014年1~11月的电费、水费。后原告要求解除合同,并起诉被告支付租金等费用。被告唐某飞辩称,原告起诉的主体不适格,合格主体应当是绍兴县自在保龄球休闲运动有限公司,被告只是股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设立绍兴县自在保龄球休闲运动有限公司。案外人绍兴县自在保龄球休闲运动有限公司在成立后,以“自在保龄球(馆)”名义缴纳2014年1~11月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其行为属于对上述《租赁合同》的确认,并已实际享有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2条规定: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上述规定可知,签订合同的相对人有选择权,其既可以选择发起人即本案被告承担合同责任,也可选择成立后的公司即案外人绍兴县自在保龄球休闲运动有限公司承担合同责任。因此,被告对其主体不适格的抗辩,本院不予采纳。
案例二:北京高氏投资有限公司与李某峰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5年9月30日,金百瑞公司班子成员与原告口头达成协议,由原告李某峰为被告金百瑞公司拉土垫库,之后,原告开始施工,此款被告金百瑞公司未给付原告。2015年11月6日,被告金百瑞公司注册成立,发起人为股东被告高氏公司和股东被告张某军。事后原告李某峰向法院诉请判令被告金百瑞公司、股东被告高氏公司和股东被告张某军给付原告土石方款及迟延给付期间的利息。被告高氏公司认为,金百瑞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成立,此时金百瑞公司才具有法人权利能力,2015年10月初,金百瑞公司并不存在,不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力。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3条规定: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原告要求被告金百瑞公司给付货款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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