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3054256
目录
第1章 绪论
A.本书的内容
B.什么是“知识产权”?
C.国内法与国际法
D.TRIPS
E.注册的及未注册的权利
F.民事及刑事法律
G.知识产权是基本的人权
H.确认及保护知识产权的正当性
I.司法管辖权
J.编辑方针
K.有用的网站
第2章 商标:一般原则
A.条约和立法内容
B.商标的性质
C.商标的功能
D.商标的要素
E.什么不是商标?
F.功能性原则
G.所有权与注册
第3章 商标:侵权
A.导言
B.“相同”商标的使用
C.商标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使用
D.商标注册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
E.在经营过程中的使用及商标的使用
F. 其他事项的使用
G.名义上的使用
第4章 商标:混淆的可能性
A.“混淆”的相关性及含义
B.很可能被混淆的对象?
C.综合评估
D.用于评估混淆可能性的因素
E.视觉、发音和含义的近似
F.视觉近似
G.发音近似
H.含义近似
I.导致混淆的意图
J.混淆(可能性)的证明
第5章 商标:
A.导言
B.商标何时能成为?
C.依据《巴黎公约》第6条之二所获得的保护
D.商标淡化
第6章 商标:抗辩事由
A.导言
B.合理使用
C.比较性广告
第7章 版权:公约与法律
A.《伯尔尼公约》
B.《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1996年)
C. TRIPS
D.《世界版权公约》
E. 邻接权
F. 法律文件
G. 对版权法的解释
第8章 版权:版权的性质
A.版权是积极权利还是消极权利
B.版权与作者权利
C.精神权利还是人格权
D. 创意与表达形式
E. 版权与假冒
第9章 版权:版权的存在
A.登记
B.权利归属
C.版权的授予
D.“作品”
E.“作品”与“原创”的关系
F. 原创性
G.固定
H.证明版权的存在
第10章 版权侵权
A.国民待遇
B.侵权的种类
C.复制
D.对实质部分的复制
E.改编
F.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
G.共同侵权
H.对因遭受侵权而提出的主张的抗辩
第11章 专利:一般原则
A.立法文本
B.专利与发明
C.专利授予的权利
D.地域性
E.专利的类型
F.专利诉讼
G.说明书的形式
H.说明书正文
I.说明书正文与权利要求的关系
J.什么是侵权?
K.权利要求书的作用
L.仅与专利相似不构成侵权
M.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
N.实施方案
O.实验用途
第12章 专利:解读
A.解读和侵权
B.难点
C.错误解读的研究
D.解读的基本规则
E.等同原则
F.针对性解释
G.《欧洲专利公约》
H.《欧洲专利公约议定书》问题
I.英国法律的解释:终决定?
J.德国法律关于解释的规定
K.日本法律关于等同原则的规定
L.美国法律关于等同原则的规定
第13章 不正当竞争:导言
A.国际标准
B.大陆法系对不正当竞争的认识
C.普通法途径
D.混合法途径
第14章 不正当竞争:假冒
A.导言
B.商标侵权与假冒之间的区别
C.商誉、声誉和地域
D.假冒的构成要素
E.误导
F.声誉
G.混淆或欺诈的故意
H.典型的消费者
I.商品的形状与结构
J.共同的经销区域
K.损害
L.可选择的诉讼案由
第15章 不正当竞争:秘密信息
A.普通法保护的基础
B.混合法保护方法
C.大陆法保护方法
D.雇主—雇员关系
E.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的保护
F.前雇员对积累的知识的使用
G.跳板
H.救济
第16章 知识产权权利用尽
A.导言
B.专利和外观设计权利的用尽
C.商标权的用尽
D.版权的用尽
第17章 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
A.导言
B.定罪责任的依据
C.刑事制裁的原因
D.判决
第18章 商标假冒商品
A.导言
B.国际责任
C.注册商标
D.未经授权
E.故意
F.商业规模
G.侵权性质
第19章 版权盗版产品
A.导言
B.侵权的性质
C.故意
D.商业规模
第20章 边境措施、过境和转运
A.边境措施
B.过境和转运
第21章 损害赔偿
A.国际标准
B.损害赔偿金:一般情况
C.营利损失
D.知识产权贬值
E.假想的使用费
F.利益的计算
G.法定赔偿
H.侵占
I.惩罚性赔偿
第22章 禁令(禁止)
A.国际标准
B.禁令的范围
C.禁令的性质
D.禁令的形式
第23章 临时性救济措施
A.国际标准
B.临时禁令
C.临时保护措施的目标
D.临时保护措施的不同方法
E.原告的权益
F.值得审理的重要争议
G.不可挽回的损失
H. 对便利性的权衡
I.自由裁量权
J.保全令
K. 财产保全令(Mareva禁令)
索引
权利如果不能得以实施,则没有任何实际价值。同样,在知识产权(IP)领域也是这个道理。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只有充分地发挥作用,才能减少对知识产权的侵害,并确保权利人和整个社会受益于知识产权制度。
在此背景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员国大会于2002年设立了保护事务顾问委员会,负责与所有知识产权相关的全球保护事务。除其他权限外,该委员会还被授权在这些权利的保护领域内提供技术支持及协作。
该委员会在次实质性会议上讨论了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因此,该委员会邀请来自不同成员国的数位高级法官,在2004年6月的会议上,提交了学术论文。受邀者之一即本案例研究的作者,尊敬的路易斯·哈姆斯法官。路易斯·哈姆斯法官从1991年开始担任南非上诉法院的法官,是本领域具有崇高声望的国际专家。
为了满足便于获得知识产权民事及刑事保护资料的需求,路易斯·哈姆斯法官应邀撰写针对普通法域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保护——案例研究》一书。事实证明,这本案例研究对于法官、执法官员、法学同人以及权利人,都是一本极佳的专业参考书。
鉴于本书的教育和实际价值、自2005年出版以来法学的发展,以及大陆法域发展中国家的多方要求,路易斯·哈姆斯法官应邀修订本书,并将其涵盖范围扩大到普通法和大陆法的判决。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非常感谢路易斯·哈姆斯法官撰写了第二版完整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保护——案例研究》一书,依据两个不同法律制度相关案例法发展的资料,阐释了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法律制度之间的相似之处,并恰当地阐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我深信,这一版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保护——案例研究》,对于具有普通法和大陆法法律传统的发展中国家处理知识产权案件来说,仍将是一个十分有价值的工具。
弗朗西斯·高锐(Francis Gurry)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