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08634
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税收一直兼具”天使”与”魔鬼”的双重属性。税收是国家存续与运转不可或缺的”喂养原料”,是国家治理能力提升的”有力后盾”,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扶持之手”;但同时,其又兼具”魔鬼”特质,不当的税制设计和课税手段极有可能使税收成为掠夺人民财富的工具,打破征税的界限进而侵犯民众基本权利的本质与核心内容。当国家课税权力强度达到某一阈值时,纳税人将难以对其有效制衡,这就要求课税权力的行使应有”禁区”。
本书旨在通过对税法构造合理性以及税收执法正当性的系统审视,重点研讨国民所能承受的税负大小、课税权力运行的底线规则、税收调控的基本限度、税收法律制度设计的基本准则等税法领域的重要问题,*终通过课税权力的规范运行,强化纳税人基本权利的实质保障。
导论
第一章课税禁区的范畴界定
第一节课税禁区的历史源流
一、萌芽时期:前资本主义时期的课税禁区思想
二、形成时期: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课税禁区思想
三、发展时期:资本主义转型时期的课税禁区思想
第二节课税禁区的范畴解析
一、课税禁区的词源解析
二、课税禁区的法学含义
三、课税禁区的概念甄别
第三节课税禁区的发生机理
一、当基本权利遇上社会责任
二、限制的限制:基本权利的让渡与保障
三、冲突与平衡:课税不得侵犯基本权的本质内容
第二章课税禁区的理论诠释
第一节课税禁区的社会学基础
一、税收国家的历史嬗变
二、基本启示:课税干预应有禁区
第二节课税禁区的价值学考量
一、人性尊严与课税禁区
二、人格自由发展与课税禁区
第三节课税禁区的法哲学研析
一、正义抑或非正义:税收的伦理评析
二、税收正义的内涵确定
三、税收正义与课税禁区
第四节课税禁区的经济学解读
一、课税不能侵及税本
二、课税的“无谓损失”不应过大
第三章课税禁区的核心价值
第一节课税禁区与纳税人财产权保障
一、私人财产权的勃兴和历史演进
二、财产权保护的形态与结构分析
三、课税禁区与财产权保护的关系
四、域外财产权保护中的课税禁区
第二节课税禁区与纳税人生存权保障
一、生存权:从“消极到积极”的历史变迁
二、生存权的保护内涵及其效力
三、课税禁区与生存权保障的关系
第三节课税禁区与纳税人人格权保障
一、纳税人信息隐私权的历史发展
二、纳税人信息隐私权的内涵及保护必要性
三、课税禁区与信息隐私权的保障
第四节课税禁区与纳税人平等权保障
一、宪法平等权内涵的历史发展
二、平等权的税法解析
三、课税禁区与平等权保障的关系
第四章课税禁区的税法构造
第一节课税禁区与实体税收立法
一、课税要件实质约束的判断
二、课税禁区与课税除外制度
三、结论:课税除外规则应当确立
第二节课税禁区与程序税收立法
一、税收程序正义原则及判断标准
二、课税禁区与征税程序规则设计
三、税收救济程序的合理化设计
第五章课税禁区的中国语境
第一节政治生态:国家本位向以人为本的演变
一、国家与纳税人关系的三种本位论
二、我国人本主义税法的蹒跚起步
三、税法人本主义转型面临的难题
第二节经济格局:国富民弱向国富民强的转型
一、中国经济体制的时代变迁
二、中国税制改革的主要难题
第三节文化视野:文化专制向文化自由的发展
一、税收文化对税收制度的影响
二、新旧文化交织下的税收环境
第四节法治环境:形式法治向实质法治的变迁
一、从形式到实质:税收法治的形态变迁
二、我国走向“税收法治”中的现实难题
第六章课税禁区的体系建构
第一节宏观层面:课税禁区与我国税法理念的转型
一、人本理念:从国家本位到以人为本
二、谦抑理念:从恣意侵犯到谦抑维护
三、税收国家理念:从自产国到租税国
第二节中观层面:课税禁区与我国税法原则的修正
一、税收法定原则的反思与重塑
二、税收公平原则的补充与扩容
三、税收效率原则的发展与完善
第三节微观层面:课税禁区与我国税法制度的完善
一、纳税人权利保护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二、我国主要直接税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三、我国主要间接税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四、我国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转型与完善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当前,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跨入大变革时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亦对财税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在我国深化市场经济改革过程中,财税问题既关涉国家的经济发展,又关涉国民福祉,通过税收制度的合理优化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保障纳税人的基本权利渐成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因而,在纳税人基本权利保障日趋重要、税收征纳关系亟须改善和发展的当代,如何处理”国家课税权力与纳税人基本权利”的二元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就此而言,本书作者立足于财税体制改革和依法治国的战略背景进行的”课税禁区法律问题”的专题研究,既是对当今财税法治热点问题的积极回应,也是财税法律人积极投身财税法治建设的应有担当。
统揽全书,如何为国家课税权力行使设置必要的”禁区”是作者一以贯之的研究主线。作者认为,应当通过立法形式明确界定国家不可征税的领域,并保障纳税人基本权利不因征税而遭受不当侵害。本书一是从实体法的角度,明确国家税权的行使应以保障国民财产安全、生存幸福和生活尊严为基本底线,并要求在税法制度的设计中划定国家不可征税的领域,确保纳税人基本权利的本质和核心内容不受侵犯;二是立足于程序法层面,将课税禁区拓展至税收执法实践,要求对税务机关代表的国家课税权力的行使给予必要限制,给予纳税人足够的人性关怀和权益保障,并通过确立”人本主义”理念、建立公平公正的执法司法制度设计最终实现税收正义。应该说,这些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不仅关系税收国家的长治久安,更关系公民基本人权的保障。事实上,回顾人类税收发展的历史,国家因不当征税或过度课税而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税法学如果不能对这些问题作出回应,也将损及国家课税权力正当性与合法性的根基。
从内容上来看,作者围绕”课税禁区法律问题”这一命题,着重阐述了以下观点:第一,课税禁区的核心思想在于课税权力不得侵犯纳税人基本权利的本质和核心内容。作者通过对课税权力和法治建设关系的研究,认为税收的本质是民众将自有的部分财产权利让渡给国家,因此国家应当尊重税收发展的本质规律,依法谦抑行使课税权力,不得恣意损害纳税人基本权利。第二,课税禁区法律规则是法治国家依法治税的基础条件。作者认为,一个良好治理的国家必须以公平正义的税收法律体系、互补平衡的税权治理结构为依托,方能充分反映纳税人的意志,有效制约征税权力”利维坦”式的扩张,实现纳税人看得见的法治。第三,课税禁区在不同的国家和历史阶段具有不同的立法表达。作者认为,”课税禁区”思想在古今中外长期存在,只是由于时代及地域差异等因素的存在,各国课税禁区规则的内容不尽相同,但其立法初衷均为划定国家课税权力的边界,确保税权的法治化运行。第四,我国课税禁区问题的法治化应当契合法治中国的理想图景。作者认为,我国税收法治现状不容乐观,税收立法与良法之治、税收执法与依法行政、税收司法与纳税人诉求之间存在强烈不适应性。因此,课税禁区研究应契合我国法治建设背景,通过理念反思、制度重构来确定课税权力不可侵入的领域,建构纳税人权利的堡垒。
本书在撰写过程中不乏创新之处。首先,本书系统地从认识论和制度论层面研究课税禁区法律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近年来,伴随着国内法学界对财税法的持续关注,有关”课税禁区法律问题”及相关研究成果也开始增多,但鲜有对该问题展开专门性、系统性的研究成果出现。本书在总结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相关国家和地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首次从范畴界定、理论诠释、核心价值、税法构造、中国语境、体系构建等方面对该问题进行系统研讨,有助于深化学界及实务部门对其的认知与研究。其次,本书研究有力地回应了我国现代税法构造和税收实践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在此方面,为突出课税禁区的中国问题,作者从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全面检视了国家课税侵入禁区进而背离税收法律正义和纳税人基本权利的客观现实。并且,基于实证分析立场,作者针对现行税收立法、税收征收管理、税务调查、税务争诉以及税收制裁等方面背反课税禁区原理的现象进行归纳分析,并通过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种的实践案例和数据予以辅证说明,而最终的结论和建议也具有较强的逻辑性和说服力。最后,本书对课税禁区问题的研究借鉴了多学科的知识体系和研究方法,丰富了税法理论研究范式;在对课税禁区问题的探讨上,也注重从法学视角对涉及的税法理念、税法原则、税收法律关系及其他税法范畴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在研究方法上,作者综合运用历史分析与比较分析、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并结合社会学、经济学的多学科研究方法,多层次、多视角对课税禁区问题进行揭示和分析,实现了法学研究与其他学科研究成果的互动交融。
总体而言,本书既是一部基于现代税法构造反思的理论著作,亦是一部可供税法实践参考的文献,从财税法学研究的角度来看,有其独到之处。值得一提的是,作者王婷婷在读博之前并无专门的财税法学研究基础,入学后经过学习逐步积累了一些财税法学专业知识,尽管作为本书写作基础的博士学位论文获校级、市级优秀博士论文,然作为习作尚有待深入和完善。作者作为西政学人,做人做事做学问之路漫漫其修远兮,心襟和眼界更待开来!道,大抵必须如此。
寥寥数语,是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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