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375853
本套书作者团队专业、内容实用、解答专业、贴近百姓生活。本套书特设精品普法剧栏目,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令读者在充满乐趣的阅读过程中轻松学到法律知识。律师详解部分将相关法律知识及背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告诉读者,经典案例部分均为作者精挑细选的发生在生活中的真实案件。本套书体例清晰,内容设置独具特色,案例选择别出心裁,是一套充满诚意的普法书。
本套书作者团队专业、内容实用、解答专业、贴近百姓生活。本套书特设精品普法剧栏目,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令读者在充满乐趣的阅读过程中轻松学到法律知识。律师详解部分将相关法律知识及背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告诉读者,经典案例部分均为作者精挑细选的发生在生活中的真实案件。本分册内容分为民间借贷那些事、银行贷款那些事、抵押与质押那些事、留置和保证那些事几个部分,为读者解答常见的借贷担保纠纷。本套书体例清晰,内容设置独具特色,案例选择别出心裁,是一套充满诚意的普法书。
章 民间借贷那些事
精品普法剧 3
神楚诡谟(一) 3
律师详解 7
经典案例 8
1.我向哥们儿借了一笔钱,利息该怎么约定? 8
2.我是个小学生,别人能以我的名义借钱吗? 9
3.别人向我借了钱,但欠条的名字写错了,该怎么办? 10
4.我创立公司急需资金,向他人借钱,利息可以先从本金中扣除吗? 11
5.我向他人借款,“利滚利”合法吗? 12
6.我把钱借给别人,但忘了约定利息,该怎么办? 12
7.我把钱借给了别人,但忘记了约定利息支付时间,该怎么办? 13
8.我把钱借给了别人,到期不还,利息该怎么算? 14
9.我向哥们儿借了钱,提前还钱的话,利息怎么算? 15
10.借款人死亡,“父债子还”行得通吗? 16
11.别人管我借钱,我想知道借款合同都包括什么内容? 17
12.我管别人借了钱,现在还钱找不到人该怎么办? 19
13.我借条上面的欠款,可以转让吗? 20
14.我们村的村干部管我借钱,到期后,谁来还债? 22
15.我把钱借给了精神病人,到期后该怎么办? 23
16.哥们儿开公司,跟我借钱,到期后谁来偿还? 25
17.哥们儿管我借钱,盖了某公司财务章,到期后谁来偿还? 26
18.我把养老钱借给了某企业,借条被认定无效,该咋办? 28
19.我和别人合伙做买卖,在此期间产生的债务,该怎么算? 30
20.老战友要做买卖,找我借钱拉我入股,我只收红利,这笔账该怎么算? 31
法条链接 32
第二章 银行贷款那些事
精品普法剧 41
神楚诡谟(二) 41
律师详解 44
经典案例 45
1.我向银行申请贷款,必须按照银行要求提供资料吗? 45
2.银行批贷后,我们公司未如约提取贷款,这利息该怎么算? 46
3.我准备跟银行贷款,想知道贷款利息是怎么定的? 48
4.我向银行贷了款,想知道可以改变贷款用途吗? 49
5.我跟银行借了笔钱,但快到期了,钱恐怕还不上,该怎么办? 50
6.我向银行贷款买房,银行未如期放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51
7.我虚构身份,套取银行贷款,这是犯罪行为吗? 53
8.我家属的企业亏损严重,虚构资质文件,套取银行贷款,这是犯罪行为吗? 54
9.我利用工作便利,向信用社套取贷款后,又转贷给他人,这是犯罪行为吗? 55
10.我们公司跟银行贷款,银行可以将债权转让吗? 56
法条链接 57
第三章 抵押与质押那些事
精品普法剧 61
神楚诡谟(三) 61
律师详解 64
经典案例 65
1.哥们儿将房子抵押给我,然后从我这儿借走40万元,现在债务到期,该怎样受偿? 65
2.家里的老人去世了,所涉及的遗产能抵押出去吗? 66
3.企业转型,准备借款900万元,请问可以将厂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出去吗? 67
4.我有家机械设备生产公司,现在需要贷款,请问可以用半成品的设备进行抵押吗? 68
5.我需要资金周转,可以将“乡镇”企业的厂房进行抵押吗? 69
6.我们村村委会要建设农家乐,自留山可以用于抵押吗? 70
7.建造中的楼房,可以用来抵押吗? 71
8.我将设备抵押之后,可以再卖给别人吗? 72
9.我将设备抵押之后,必须要进行登记吗? 73
10.我农村老家的房子,可以抵押吗? 74
11.我有笔货物被扣押了,请问这批货物可以拿来进行抵押吗? 75
12.我是债权人,想知道已经设定抵押的建设用地上面新建的房子,也属于优先受偿范围之内吗? 76
13.我将钱借给别人之后,才知道还有抵押这么回事,想知道抵押可以是口头的吗? 77
14.别人管我借钱,我想用抵押的方式进行担保,所以想知道抵押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什么? 78
15.我为了借钱,准备将房子拿来抵押,请问抵押房产必须进行登记吗? 79
16.债权转让的时候,抵押权何去何从? 79
17.我欠了多笔债务,由于和有的债权人关系好,可以变更优先受偿顺序吗? 80
18.我好心帮人,却被别人设局弄了抵押,该怎么办? 81
19.我将钱借给了哥们儿,哥们儿拿房子做了抵押,现在房子被烧毁了,该怎么办? 82
20.我给哥们儿提供担保,之后哥们儿将债务转让了,我还要继续提供担保吗? 83
21.我是租户,听说房东将房子抵押出去了,现在有人让我们搬走,该怎么办? 84
22.我是房东,将房子抵押之后,这租金应该归谁? 85
23.我是债权人,在抵押合同中可以约定,一旦欠债不还,直接拿抵押物抵债吗? 86
24.我是房东,抵押给银行的房子让法院扣押了,这租金归谁? 86
25.我是抵押权人,债务人偷偷地把抵押物给卖了,该咋办? 87
26.欠款到期,还不上债,又不想变现抵押物,该咋办? 88
27.变卖抵押财产的时候,价格如何决定? 89
28.我实现抵押权的时候,能否改变土地用途? 90
29.当债权人放弃债务人的担保时,我还用提供担保吗? 90
30.我想知道什么是额抵押合同? 91
31.我想知道什么是质押? 92
32.我有个服装店,能用“高仿”品牌服装进行质押吗? 93
33.我是个作家,请问“著作权”可以进行质押吗? 94
34.我清偿欠款后,对方拒不返还质押物,该咋办? 94
35.别人把粮食质押给我,现在有发潮的危险,该咋办? 95
36.在质押期间,我家的牛生了牛崽,归谁? 96
37.我要贷款买新房,请问是要将房子抵押给银行吗? 97
38.我亲戚是抵押人,他去世了,谁来继续履行抵押合同? 97
39.欠我钱的人去世了,他的继承人拒绝履行抵押合同该咋办? 98
40.欠我钱的公司现在一分为二了,这抵押的事该咋办? 99
41.我有一套商品房,可以做“二次抵押”吗? 100
42.我相中了一套1975年的二手房,想知道贷款长可以贷多久? 101
43.我相中了一套1975年的二手房,准备贷款买房,想知道这套房子的价值如何定? 102
44.我已经购买了一套1975年的二手房,但想给它投保,想知道保险费谁出?受益人是谁?保单归谁保管? 102
法条链接 103
第四章 留置和保证那些事
精品普法剧 115
神楚诡谟(四) 115
律师详解 118
经典案例 120
1.我想知道什么是留置权? 120
2.我在修车的过程中,留置了一辆机动车,现在机动车丢失了,留置权还有吗? 121
3.我修理的是拖拉机,能留置汽车吗? 121
4.事先约定不能留置,有效吗? 122
5.我是仓库管理员,客户没交管理费,我可以留置客户的东西吗? 123
6.某酒店订购了一批员工服装,在留置过程中发生毁损,责任谁来承担? 124
7.我是一名兽医,留置过程中出生的猪崽归谁? 125
8.我准备留置客户的东西,但是并没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该咋办? 125
9.我的一批乐器被留置了,可以要求对方尽快变卖乐器吗? 126
10.我公司被留置的财产经过变卖后,所有价款都归对方所有吗? 127
11.我可以直接变卖留置的海鲜产品吗? 128
12.我找了保人承诺给付费用,还用被留置吗? 129
13.我的电视被当作质物拿去抵债了,据说又被留置了,那么到底哪个权利优先? 130
14.电器维修费只需一千元,可以留置一万元的东西吗? 131
15.我管别人借钱,别人让我提供保证人,我想知道我二叔可以当保证人吗? 131
16.因借贷事由,我公司旗下的分支机构能够成为保证人吗? 132
17.医院可以成为保证人吗? 133
18.企业欠款不还,涉及两个保证人的,该如何偿债? 134
19.口头保证有效吗? 135
20.我因受要挟而签订的保证,有效吗? 135
21.朋友借钱,我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保证,但并未签订保证合同,这还用承担保证责任吗? 136
法条链接 137
第五章 附录
借贷担保纠纷相关与范本 149
一、借款协议范本 149
二、借据范本 151
三、收据范本 152
四、抵押协议范本 153
五、质押协议范本 157
六、保证协议范本 161
七、留置协议范本 164
相关法条 166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166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180
1.我向哥们儿借了一笔钱,利息该怎么约定?
案情介绍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原本还持币观望的李某决定出手购房,但由于房价相较年前有了不小的浮动,又加上手里的资金十分有限,虽然已经决定购买某小区的二手房,但首付还是差了10万元,为了筹集到这10万元钱,李某四处找人借钱,但这年头跟人借钱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几经周转,李某终于在一个做生意的哥们儿那儿借到了10万元钱,但双方约定,10万元钱利息按月计算,起步利息是借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十,自下个月开始每过一个月利息增加百分之二。由于当时李某急需这10万块钱付首付,所以不假思索地和对方达成了借款协议,现在回过头来想想,这利息实在太高了,简直是“高利贷”,为此,李某拨通了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了相关事宜。
律师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本案中,李某向他人借款时达成的利息约定,属于高利贷,以今年法定利率为例,一、短期贷款: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4.35%;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4.35%。二、中长期贷款:一年至三年(含三年)4.75%;三年至五年(含五年)4.75%。据此可知,李某和他人约定的贷款利率已经远超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是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2.我是个小学生,别人能以我的名义借钱吗?
案情介绍
小学生王某身世坎坷,自幼父母双亡,一直由哥哥王大某抚养,哥哥娶高某之时,刚好是王某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所以日子过得也可想而知,平日里被嫂子视为只会浪费粮食的多余之人。由于哥哥生性憨厚,并且常年在外打工,虽然知道弟弟平时没少受气,但也束手无策。近王大某家准备翻盖房屋,需要向亲戚借款2万元,高某便以要给王某交学费为由,以王某的名义借款,并命令王某在借条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王某的叔叔知道此事后,认为高某的做法实在过分,便拨通了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了相关事宜。
律师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则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本案中,王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而借款2万元已经远远超出其年龄和智力状况,并且合同也并非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因此王某既无义务还款,也不能以其名义借款。
3.别人向我借了钱,但欠条的名字写错了,该怎么办?
案情介绍
宋某某是个生意人,常年在外做服装批发业务,因此其人脉非常广泛。宋某某有个客户王某,经常在宋某某处批发服装,所以二人关系非常熟络,平日里也是称兄道弟,甚是投机。后来,由于某市市政规划需要,王某所在的服装市场将要搬迁,因此王某需要另觅他处商铺。王某在选择商铺的过程中,看见一则转让商铺的广告,但手里资金都放在了服装上面还未收回,转让费还缺5万元。宋某某也是个热心肠,看见王某手头紧,便主动将5万元借给王某进行周转。半年后,宋某某由于生意吃紧,急需现金周转,便向王某索要5万元借款,但这年头“借出去的钱好比泼出去的水”,钱一旦借出去,再想往回要,可就难上加难了。王某见宋某某过来要账,便以各种借口拖延。宋某某眼见要钱无望,一怒之下,便将王某诉至当地人民法院。现在有个问题出现在宋某某面前,虽然银行转账记录上面显示从宋某某的银行账户上转账给王某5万元,借条上写的也是王某从宋某某处借款5万元,但宋某某的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却是宋某,少了一个“某”,这让王某看到了赖账的机会。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宋某某拨通了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了相关事宜。
律师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虽然王某书写的欠条上面载明的是宋某某而非身份证上的名字宋某,但该借条为宋某某所有,并且在诉讼中已经初步证明他和王某之间存在借钱关系,且有银行转账记录佐证,而王某又拿不出反驳该借条的出借人并非宋某某的证据,因此可以推断出宋某某就是本案借款纠纷的出借人。
4.我创立公司急需资金,向他人借钱,利息可以先从本金中扣除吗?
案情介绍
孙某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在一家外贸公司工作。几年之后,他感觉到继续在这家公司工作也没什么大的发展,不如自己出去创业当老板,打出一片天下。几经周折,孙某决定出去单干。但由于手头存款有限,而且以后运作公司的话也需要一大笔钱,所以便向高中同学王某借款10万元。王某告诉孙某,借款可以,但要收1万元钱的利息,并且要在借款本金中预先扣除这1万元的利息。孙某迫于无奈,只得答应王某的要求,打了一张借款10万元的欠条,拿到手的却只有9万元。事后,孙某越想越憋屈,便拨通了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了相关事宜。
律师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据此可知,本案中虽然双方约定借款利息先行扣除,但孙某拿到了9万元借款,涉案欠款也只能是这9万元,而非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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