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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42960252丛书名: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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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版·2019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用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突破:简答题与综合题中级经济法》该系列图书旨在帮助考生突破比较容易失分的题型——简答题和综合题。其主要分为两部分:*部分分析这两种题型的考试要求、题型特点、答题技巧和历年真题,使考生初步了解相关题型的考查特点和近几年考点分布,进而帮助考生有重点地进行复习。第二部分以专题的形式对考试内容进行归纳总结,考生可通过经典自测环节检测对本专题的掌握程度,通过考点梳理建立自己的知识框架,通过突破训练对相关内容进行巩固和提高。
内容简介
《中公版·2019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用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突破:简答题与综合题中级经济法》是中公教育会计研究院根据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近几年真题以及截至2019年1月上旬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动情况编写的。全书分为两个部分:
*部分为简答题与综合题考查特点,包括简答题考查特点、综合题考查特点、历年真题分析三个专题。
第二部分为专题训练,包括公司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增值税法律制度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七个专题。
*部分为简答题与综合题考查特点,包括简答题考查特点、综合题考查特点、历年真题分析三个专题。
第二部分为专题训练,包括公司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增值税法律制度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七个专题。
目 录
目录
第一部分简答题与综合题考查特点
专题一简答题考查特点
专题二综合题考查特点
专题三历年真题分析
第二部分专题训练
专题一公司法律制度
经典自测
考点梳理
突破训练
参考答案及解析专题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经典自测
考点梳理
突破训练
参考答案及解析专题三证券法律制度
经典自测
考点梳理
突破训练
参考答案及解析专题四票据法律制度
经典自测
考点梳理
突破训练
参考答案及解析专题五合同法律制度
经典自测
考点梳理
突破训练
参考答案及解析专题六增值税法律制度
经典自测
考点梳理
突破训练
参考答案及解析专题七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经典自测
考点梳理
突破训练
参考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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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简答题与综合题考查特点
专题一简答题考查特点
专题二综合题考查特点
专题三历年真题分析
第二部分专题训练
专题一公司法律制度
经典自测
考点梳理
突破训练
参考答案及解析专题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经典自测
考点梳理
突破训练
参考答案及解析专题三证券法律制度
经典自测
考点梳理
突破训练
参考答案及解析专题四票据法律制度
经典自测
考点梳理
突破训练
参考答案及解析专题五合同法律制度
经典自测
考点梳理
突破训练
参考答案及解析专题六增值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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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及解析专题七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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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第一部分简答题与综合题考查特点
第一部分
简答题与综合题考查特点
专题一简答题考查特点一、考试要求简答题共有3道大题,一般每道大题3小问,每问2分,共18分。简答题最重要的是问什么就答什么,根据题目的要求直接给出答案或要点即可得分,题中不作要求的可不答。
二、考查特点
简答题一般设置简单的案件情景,要求考生根据相关的法律制度简要回答有关问题。该题型往往是对单一法律的考核,属于比较简单的案例应用分析,综合性较低,答题要求相对简单,得分也较为容易。从近几年的考试情况看,简答题主要有文字型简答题和涉及税法部分的计算型简答题两种考查方式。
(一)文字型简答题
(2018年真题)2016年9月,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五人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公司章程规定:
(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
(2)赵某、钱某、孙某各以现金90万元出资;李某以自有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周某以专利权作价130万元出资。股东的货币出资在6个月内缴足,非货币出资财产转移手续在6个月内办理完毕。
(3)股东享有均等表决权。
公司成立后,李某按期办理了出资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但一直未将房屋交付公司。2017年10月,甲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赵某、钱某、孙某赞成,李某和周某反对。赵某认为,李某未将出资房屋交付公司,不得行使表决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均等行使表决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赵某主张李某不得行使表决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能否通过?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甲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均等行使表决权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公司章程对表决权的行使有特别规定,各股东可以均等行使表决权。
(2)赵某主张李某不得行使表决权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出资人已经就前述财产出资,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甲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能够通过。根据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在本题中,李某不享有表决权,享有表决权的4人中有3人同意,超过2/3,故该决议能够通过。
(二)计算型简答题
(根据2017年真题改编)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化妆品销售业务,2×18年发生如下事项:
(1)1月,将本公司于2×17年10月购入的一处房产销售给乙公司,取得含税销售额1320万元。
(2)5月,以附赠促销的方式销售A化妆品400件,同时赠送B化妆品200件。已知,A化妆品每件不含税售价为02万元,B化妆品每件不含税售价为01万元。
(3)7月,购进化妆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另外向运输企业支付该批货物的不含税运费3万元,取得了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知: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计算事项(1)中甲公司的销项税额。
(2)计算事项(2)中甲公司的销项税额。
(3)计算事项(3)中甲公司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答案】
(1)事项(1)中甲公司的销项税额=1320÷(1 10%)×10%=120(万元)。
(2)事项(2)中甲公司的销项税额=400×02×16% 200×01×16%=16(万元)。
(3)事项(3)中甲公司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0×16% 3×10%=51(万元)。
三、答题技巧
中级经济法的简答题问的都是比较简单直接的问题,问什么答什么,考生不必过多地展开和详细分析,不需要回答与本题要求无关的问题。
对于一般的文字型简答题,考生采用“判断+条文”的答题模式即可。首先,考生必须做出明确的判断,不要含糊其辞,模棱两可,明确做出判断才可得分。其次,默写法律条文。法条不需要考生一字不差地进行阐述,在作答的时候只要写出大致意思即可,但是关键词必须表达清楚。最后,将本案案例结合法条进行分析,得出结论。这一步可视情况省略。
如果涉及税法部分的计算题,建议考生仔细阅读试题,多读几遍,看清题目的要求;同时,注意解题步骤,判卷时,多数题是按步骤给分的。
简答题最难的部分在于默写法律条文,虽然在考试中只要写出大致意思或关键词即可,但是考生在平时的复习过程中还是要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在理解的基础上加强记忆,才能在考试中做到有的放矢。
专题二综合题考查特点一、考试要求综合题一般为1道大题,5~6个小问题,共12分。综合题的答题要求较高,考查考生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综合分析解决问题以及实务操作的能力。综合题是经济法考试中难度最大的一种题型。
二、考查特点
综合题的案例较为复杂,涉及的概念和法律法规也比较多,文字叙述繁琐,法律关系复杂,而且会跨章节进行考核,难度相对较大,也是考试中比较容易失分的一种题型。从近几年的考试情况看,综合题主要有单章节考核和跨章节考核两种形式。
(一)单章节题目
(2018年真题)甲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度甲企业的销售收入为4600万元,销售成本为2000万元,年度利润总额为600万元。纳税调整的事项资料如下:
(1)销售费用:广告费500万元,业务宣传费220万元。
(2)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50万元。
(3)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5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84万元。
(4)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40万元。
(5)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20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38万元。
已知: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做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均用“万元”表示):
(1)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2)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3)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4)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5)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6)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答案】
(1)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4600×15%=690(万元),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500+220)-690=30(万元)。
(2)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50×60%=30(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5‰=4600×5‰=23(万元),所以最高允许扣除23万元,业务招待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50-23=27(万元)。
(3)营业外支出中包括税收滞纳金和捐赠支出,税收滞纳金5万元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84万元,属于公益性捐赠,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扣除。公益性捐赠的扣除限额=600×12%=72(万元),因此只允许扣除72万元,公益性捐赠应纳税调增额=84-72=12(万元),故营业外支出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5+12=17(万元)。
(4)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和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40万元属于免税收入,所以投资收益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5+40=45(万元)。
(5)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职工福利费的扣除限额=200×14%=28(万元),而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为38万元,所以允许扣除的金额为28万元,职工福利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38-28=10(万元)。
(6)甲企业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为15%。故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600+30+27+17-45+10)×15%=9585(万元)。
第一部分
简答题与综合题考查特点
专题一简答题考查特点一、考试要求简答题共有3道大题,一般每道大题3小问,每问2分,共18分。简答题最重要的是问什么就答什么,根据题目的要求直接给出答案或要点即可得分,题中不作要求的可不答。
二、考查特点
简答题一般设置简单的案件情景,要求考生根据相关的法律制度简要回答有关问题。该题型往往是对单一法律的考核,属于比较简单的案例应用分析,综合性较低,答题要求相对简单,得分也较为容易。从近几年的考试情况看,简答题主要有文字型简答题和涉及税法部分的计算型简答题两种考查方式。
(一)文字型简答题
(2018年真题)2016年9月,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五人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公司章程规定:
(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
(2)赵某、钱某、孙某各以现金90万元出资;李某以自有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周某以专利权作价130万元出资。股东的货币出资在6个月内缴足,非货币出资财产转移手续在6个月内办理完毕。
(3)股东享有均等表决权。
公司成立后,李某按期办理了出资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但一直未将房屋交付公司。2017年10月,甲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赵某、钱某、孙某赞成,李某和周某反对。赵某认为,李某未将出资房屋交付公司,不得行使表决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均等行使表决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赵某主张李某不得行使表决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能否通过?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甲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均等行使表决权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公司章程对表决权的行使有特别规定,各股东可以均等行使表决权。
(2)赵某主张李某不得行使表决权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出资人已经就前述财产出资,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甲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能够通过。根据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在本题中,李某不享有表决权,享有表决权的4人中有3人同意,超过2/3,故该决议能够通过。
(二)计算型简答题
(根据2017年真题改编)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化妆品销售业务,2×18年发生如下事项:
(1)1月,将本公司于2×17年10月购入的一处房产销售给乙公司,取得含税销售额1320万元。
(2)5月,以附赠促销的方式销售A化妆品400件,同时赠送B化妆品200件。已知,A化妆品每件不含税售价为02万元,B化妆品每件不含税售价为01万元。
(3)7月,购进化妆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另外向运输企业支付该批货物的不含税运费3万元,取得了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知: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计算事项(1)中甲公司的销项税额。
(2)计算事项(2)中甲公司的销项税额。
(3)计算事项(3)中甲公司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答案】
(1)事项(1)中甲公司的销项税额=1320÷(1 10%)×10%=120(万元)。
(2)事项(2)中甲公司的销项税额=400×02×16% 200×01×16%=16(万元)。
(3)事项(3)中甲公司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0×16% 3×10%=51(万元)。
三、答题技巧
中级经济法的简答题问的都是比较简单直接的问题,问什么答什么,考生不必过多地展开和详细分析,不需要回答与本题要求无关的问题。
对于一般的文字型简答题,考生采用“判断+条文”的答题模式即可。首先,考生必须做出明确的判断,不要含糊其辞,模棱两可,明确做出判断才可得分。其次,默写法律条文。法条不需要考生一字不差地进行阐述,在作答的时候只要写出大致意思即可,但是关键词必须表达清楚。最后,将本案案例结合法条进行分析,得出结论。这一步可视情况省略。
如果涉及税法部分的计算题,建议考生仔细阅读试题,多读几遍,看清题目的要求;同时,注意解题步骤,判卷时,多数题是按步骤给分的。
简答题最难的部分在于默写法律条文,虽然在考试中只要写出大致意思或关键词即可,但是考生在平时的复习过程中还是要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在理解的基础上加强记忆,才能在考试中做到有的放矢。
专题二综合题考查特点一、考试要求综合题一般为1道大题,5~6个小问题,共12分。综合题的答题要求较高,考查考生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综合分析解决问题以及实务操作的能力。综合题是经济法考试中难度最大的一种题型。
二、考查特点
综合题的案例较为复杂,涉及的概念和法律法规也比较多,文字叙述繁琐,法律关系复杂,而且会跨章节进行考核,难度相对较大,也是考试中比较容易失分的一种题型。从近几年的考试情况看,综合题主要有单章节考核和跨章节考核两种形式。
(一)单章节题目
(2018年真题)甲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度甲企业的销售收入为4600万元,销售成本为2000万元,年度利润总额为600万元。纳税调整的事项资料如下:
(1)销售费用:广告费500万元,业务宣传费220万元。
(2)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50万元。
(3)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5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84万元。
(4)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40万元。
(5)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20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38万元。
已知: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做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均用“万元”表示):
(1)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2)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3)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4)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5)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6)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答案】
(1)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4600×15%=690(万元),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500+220)-690=30(万元)。
(2)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50×60%=30(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5‰=4600×5‰=23(万元),所以最高允许扣除23万元,业务招待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50-23=27(万元)。
(3)营业外支出中包括税收滞纳金和捐赠支出,税收滞纳金5万元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84万元,属于公益性捐赠,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扣除。公益性捐赠的扣除限额=600×12%=72(万元),因此只允许扣除72万元,公益性捐赠应纳税调增额=84-72=12(万元),故营业外支出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5+12=17(万元)。
(4)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和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40万元属于免税收入,所以投资收益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5+40=45(万元)。
(5)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职工福利费的扣除限额=200×14%=28(万元),而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为38万元,所以允许扣除的金额为28万元,职工福利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38-28=10(万元)。
(6)甲企业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为15%。故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600+30+27+17-45+10)×15%=95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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