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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1877697丛书名: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配套解读与实例系列
编辑推荐
★法律适用提要;重点法条注释
★配套法规解读;关联法规索引
★典型案例精选;附录相关法规
◎权威文本
选取标准文本,由相关法律专家撰写适用提要
◎专业解读
主体法重点条文进行详细解读,对与此相关联的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判政策进行配套解读
◎实用信息
条文下加注关联法规索引、典型案例精析
◎相关规定
收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以及其他实用政策信息
★配套法规解读;关联法规索引
★典型案例精选;附录相关法规
◎权威文本
选取标准文本,由相关法律专家撰写适用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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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下加注关联法规索引、典型案例精析
◎相关规定
收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以及其他实用政策信息
内容简介
本书以*修正的《行政诉讼法》条文解读为主线,在重点法条下增加相对应的法律、司法解释、司法政策的解读,以加深读者对主体法的理解。关联法规做索引,并选取贴近日常生活的典型纠纷,以案说法、以案析法。
目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适用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章总则
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诉权
第三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第四条独立行使审判权
第五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第六条合法性审查原则
第七条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
第八条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第九条本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第十条辩论原则
第十一条检察监督原则
第二章受案范围
第十二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第十三条受案范围的排除
第三章管辖
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审行政案件
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管辖的审行政案件
第十八条一般地域管辖和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
第十九条限制人身自由行政案件的管辖
第二十条不动产行政案件的管辖
第二十一条选择管辖
第二十二条移送管辖
第二十三条指定管辖
第二十四条管辖权转移
第四章诉讼参加人
第二十五条原告资格
第二十六条被告资格
第二十七条共同诉讼
第二十八条代表人诉讼
第二十九条诉讼第三人
第三十条法定代理人
第三十一条委托代理人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权利
第五章证据
第三十三条证据种类
第三十四条被告举证责任
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收集证据的限制
第三十六条被告延期提供证据和补充证据
第三十七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据
第三十八条原告举证责任
第三十九条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第四十条法院调取证据
第四十一条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第四十二条证据保全
第四十三条证据适用规则
第六章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四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第四十五条经行政复议的起诉期限
第四十六条起诉期限
第四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起诉期限
第四十八条起诉期限的扣除和延长
第四十九条起诉条件
第五十条起诉方式
第五十一条登记立案
第五十二条法院不立案的救济
第五十三条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
第七章审理和判决
节一般规定
第五十四条公开审理原则
第五十五条回避
第五十六条诉讼不停止执行
第五十七条先予执行
第五十八条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法律后果
第五十九条妨害行政诉讼强制措施
第六十条调解
第六十一条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交叉
第六十二条撤诉
第六十三条审理依据
第六十四条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处理
第六十五条裁判文书公开
第六十六条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被告的处理
第二节审普通程序
第六十七条发送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第六十八条审判组织形式
第六十九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
第七十条撤销判决和重作判决
第七十一条重作判决对被告的限制
第七十二条履行判决
第七十三条给付判决
第七十四条确认违法判决
第七十五条确认无效判决
第七十六条确认违法和无效判决的补充规定
第七十七条变更判决
第七十八条行政协议履行及补偿判决
第七十九条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裁判
第八十条公开宣判
第八十一条审审限
第三节简易程序
第八十二条简易程序适用情形
第八十三条简易程序的审判组织形式和审限
第八十四条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转换
第四节第二审程序
第八十五条上诉
第八十六条二审审理方式
第八十七条二审审查范围
第八十八条二审审限
第八十九条二审裁判
第五节审判监督程序
第九十条当事人申请再审
第九十一条再审事由
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
第九十三条抗诉和检察建议
第八章执行
第九十四条生效裁判和调解书的执行
第九十五条申请强制执行和执行管辖
第九十六条对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执行措施
第九十七条非诉执行
第九章涉外行政诉讼
第九十八条涉外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原则
第九十九条同等与对等原则
百条中国律师代理
第十章附则
百零一条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
百零二条诉讼费用
百零三条施行日期
配套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09.8.2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8.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09.8.2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6.30)
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3.8)
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1.14)
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7.24)
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1.14)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997.4.29)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改前后新旧条文对照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章总则
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诉权
第三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第四条独立行使审判权
第五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第六条合法性审查原则
第七条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
第八条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第九条本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第十条辩论原则
第十一条检察监督原则
第二章受案范围
第十二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第十三条受案范围的排除
第三章管辖
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审行政案件
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管辖的审行政案件
第十八条一般地域管辖和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
第十九条限制人身自由行政案件的管辖
第二十条不动产行政案件的管辖
第二十一条选择管辖
第二十二条移送管辖
第二十三条指定管辖
第二十四条管辖权转移
第四章诉讼参加人
第二十五条原告资格
第二十六条被告资格
第二十七条共同诉讼
第二十八条代表人诉讼
第二十九条诉讼第三人
第三十条法定代理人
第三十一条委托代理人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权利
第五章证据
第三十三条证据种类
第三十四条被告举证责任
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收集证据的限制
第三十六条被告延期提供证据和补充证据
第三十七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据
第三十八条原告举证责任
第三十九条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第四十条法院调取证据
第四十一条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第四十二条证据保全
第四十三条证据适用规则
第六章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四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第四十五条经行政复议的起诉期限
第四十六条起诉期限
第四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起诉期限
第四十八条起诉期限的扣除和延长
第四十九条起诉条件
第五十条起诉方式
第五十一条登记立案
第五十二条法院不立案的救济
第五十三条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
第七章审理和判决
节一般规定
第五十四条公开审理原则
第五十五条回避
第五十六条诉讼不停止执行
第五十七条先予执行
第五十八条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法律后果
第五十九条妨害行政诉讼强制措施
第六十条调解
第六十一条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交叉
第六十二条撤诉
第六十三条审理依据
第六十四条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处理
第六十五条裁判文书公开
第六十六条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被告的处理
第二节审普通程序
第六十七条发送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第六十八条审判组织形式
第六十九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
第七十条撤销判决和重作判决
第七十一条重作判决对被告的限制
第七十二条履行判决
第七十三条给付判决
第七十四条确认违法判决
第七十五条确认无效判决
第七十六条确认违法和无效判决的补充规定
第七十七条变更判决
第七十八条行政协议履行及补偿判决
第七十九条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裁判
第八十条公开宣判
第八十一条审审限
第三节简易程序
第八十二条简易程序适用情形
第八十三条简易程序的审判组织形式和审限
第八十四条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转换
第四节第二审程序
第八十五条上诉
第八十六条二审审理方式
第八十七条二审审查范围
第八十八条二审审限
第八十九条二审裁判
第五节审判监督程序
第九十条当事人申请再审
第九十一条再审事由
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
第九十三条抗诉和检察建议
第八章执行
第九十四条生效裁判和调解书的执行
第九十五条申请强制执行和执行管辖
第九十六条对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执行措施
第九十七条非诉执行
第九章涉外行政诉讼
第九十八条涉外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原则
第九十九条同等与对等原则
百条中国律师代理
第十章附则
百零一条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
百零二条诉讼费用
百零三条施行日期
配套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09.8.2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8.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09.8.2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6.30)
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3.8)
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1.14)
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7.24)
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1.14)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997.4.29)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改前后新旧条文对照表
在线试读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法律已经成为社会生活各领域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方便读者充分理解和掌握法律的专业术语、条文内容和配套法规,本社特组织编辑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配套解读与实例”系列丛书。
本丛书由相关法律专家编写,不仅收录法律标准文本,解读法律重点条文,并对与法律条文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判政策和典型案例予以精要分析。本书编写以实用、易用为原则,力求内容准确、语言通俗,以便广大读者轻松掌握法律政策,充分理解法律精神。
本丛书的汇编体例如下:
1.法律适用提要。每本书皆由相关法律专家撰写该法的适用提要,帮助读者对每一个法的背景、主要内容、注意事项有更全面、深入的理解;
2.重点法条注释。对重点法条进行条文解读,且每个条文都提炼条文主旨,帮助读者准确理解法条内容;
3.配套法规解读。对与主体法重点条文配套的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判政策进行解读,使观点更为鲜明、准确,语言更为通俗、精炼,更便于读者理解和适用;
4.关联法规索引。详细列出与主体法条文相关联的法规的名目,方便读者查询使用;
5.典型案例精选。选取贴近日常生活的典型纠纷,以案说法、以案析法;
6.附录相关法规。书末附录一些较为重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增强了法律法规的相关性和实效性;
7.追加增补服务。书后附“增补登记表”,根据读者需求,提供不同方式的法规信息增补。
需要说明的是,本丛书“适用提要”、“条文主旨”、“条文解读”、“法规解读”等内容皆是编者为方便读者阅读、理解而编写,不同于国家正式颁布的法律文本,不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我们所有的付出都旨在提高本书的编写水平,以满足广大读者更高的要求。书中不足之处还望读者在使用过程中不吝赐教,提出您的宝贵意见,以便本书继续修订完善。
本丛书由相关法律专家编写,不仅收录法律标准文本,解读法律重点条文,并对与法律条文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判政策和典型案例予以精要分析。本书编写以实用、易用为原则,力求内容准确、语言通俗,以便广大读者轻松掌握法律政策,充分理解法律精神。
本丛书的汇编体例如下:
1.法律适用提要。每本书皆由相关法律专家撰写该法的适用提要,帮助读者对每一个法的背景、主要内容、注意事项有更全面、深入的理解;
2.重点法条注释。对重点法条进行条文解读,且每个条文都提炼条文主旨,帮助读者准确理解法条内容;
3.配套法规解读。对与主体法重点条文配套的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判政策进行解读,使观点更为鲜明、准确,语言更为通俗、精炼,更便于读者理解和适用;
4.关联法规索引。详细列出与主体法条文相关联的法规的名目,方便读者查询使用;
5.典型案例精选。选取贴近日常生活的典型纠纷,以案说法、以案析法;
6.附录相关法规。书末附录一些较为重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增强了法律法规的相关性和实效性;
7.追加增补服务。书后附“增补登记表”,根据读者需求,提供不同方式的法规信息增补。
需要说明的是,本丛书“适用提要”、“条文主旨”、“条文解读”、“法规解读”等内容皆是编者为方便读者阅读、理解而编写,不同于国家正式颁布的法律文本,不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我们所有的付出都旨在提高本书的编写水平,以满足广大读者更高的要求。书中不足之处还望读者在使用过程中不吝赐教,提出您的宝贵意见,以便本书继续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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