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1156780丛书名: 21世纪通才系列教材
内容简介
本教材是面向非法律专业的商法公共课教材,融商法原理、图解和司法考试知识于一体,简洁明了,深入浅出,体例新颖活泼。
本教材涵盖商法基本制度、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信托法、破产法以及商事仲裁与诉讼,讲解精细,言之有物。
本教材创制47幅图表,将深奥的商法原理和抽象的商法规则直观化、模型化,绘声绘色,图文并茂。
本教材独具特色的司法考试链接(真题·详解·法条),大大增强了实用性。
本教材涵盖商法基本制度、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信托法、破产法以及商事仲裁与诉讼,讲解精细,言之有物。
本教材创制47幅图表,将深奥的商法原理和抽象的商法规则直观化、模型化,绘声绘色,图文并茂。
本教材独具特色的司法考试链接(真题·详解·法条),大大增强了实用性。
目 录
第一章 商法概述
第一节 商与商法
第二节 商事登记
第三节 商号
第四节 商事账簿
实战演练
第二章 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
第一节 独资企业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节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第四节 有限合伙企业
司法考试相关知识链接
实战演练
第三章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设立
第二节 公司融资
第三节 公司股东与股东权
第四节 公司治理结构
第五节 公司变更与终止
司法考试相关知识链接
实战演练
第四章 合同法
第一节 合同的订立
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
第三节 合同的履行
第四节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节 合同的终止
第六节 违约责任
司法考试相关知识链接
实战演练
第五章 证券法
第一节证券概述
第二节 证券发行与承销
第三节 证券交易
第四节 上市公司收购
第五节 证券投资基金
司法考试相关知识链接
实战演练
第六章 票据法
第一节 票据的基本制度
第二节 汇票
第三节 本票和支票
司法考试相关知识链接
实战演练
第七章 信托法
第一节 信托的设立
第二节 信托财产
第三节 信托当事人
第四节 信托的变更和终止
实战演练
第八章 保险法
第一节保险概述
第二节 保险公司
第三节 保险合同总论
第四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五节 人身保险合同
司法考试相关知识链接
实战演练
第九章 破产法
第一节 破产程序通则
第二节 重整
第三节 和解
第四节 破产清算
……
第十章 商事仲裁与诉讼
商法实战演练的参考答案
第一节 商与商法
第二节 商事登记
第三节 商号
第四节 商事账簿
实战演练
第二章 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
第一节 独资企业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节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第四节 有限合伙企业
司法考试相关知识链接
实战演练
第三章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设立
第二节 公司融资
第三节 公司股东与股东权
第四节 公司治理结构
第五节 公司变更与终止
司法考试相关知识链接
实战演练
第四章 合同法
第一节 合同的订立
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
第三节 合同的履行
第四节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节 合同的终止
第六节 违约责任
司法考试相关知识链接
实战演练
第五章 证券法
第一节证券概述
第二节 证券发行与承销
第三节 证券交易
第四节 上市公司收购
第五节 证券投资基金
司法考试相关知识链接
实战演练
第六章 票据法
第一节 票据的基本制度
第二节 汇票
第三节 本票和支票
司法考试相关知识链接
实战演练
第七章 信托法
第一节 信托的设立
第二节 信托财产
第三节 信托当事人
第四节 信托的变更和终止
实战演练
第八章 保险法
第一节保险概述
第二节 保险公司
第三节 保险合同总论
第四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五节 人身保险合同
司法考试相关知识链接
实战演练
第九章 破产法
第一节 破产程序通则
第二节 重整
第三节 和解
第四节 破产清算
……
第十章 商事仲裁与诉讼
商法实战演练的参考答案
免费在线读
第一章 商法概述
第一节 商与商法
一、商法的概念
(一)法律上的商
自从人类社会有了商品交换,就有了“商”的概念。在经济学中,商是指直接媒介财货交易的行为,是沟通生产与消费的中间环节,即仅指流通环节。其实,这只是狭义的“商”,法学上的“商”既包括流通环节,也包括生产环节,属于广义的“商”。不过,法学上对商的界定,其侧重点并不在于从商的方式,即生产环节还是流通环节,而是看是否具有商的目的,即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不仅包括生产和流通环节,还包括中介、信托、担保、保险、融资、咨询等服务环节。凡是商主体从事营利性营业活动,即为“商”。可见,商法上的“商”乃商主体从事各种营利性行为的总称。
(二)商法的界定
商法,是指调整有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也就是说,商法系以商事关系作为自己调整对象的部门法,而且该部门法由一系列法律法规构成。商法虽以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但商事关系并非仅由商法调整,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及其他社会规范也可以调整一定的商事关系,但是商主体之间以营利为目的所形成的商事关系则完全由商法调整,这就是通常所说的B—B关系。①
……
第一节 商与商法
一、商法的概念
(一)法律上的商
自从人类社会有了商品交换,就有了“商”的概念。在经济学中,商是指直接媒介财货交易的行为,是沟通生产与消费的中间环节,即仅指流通环节。其实,这只是狭义的“商”,法学上的“商”既包括流通环节,也包括生产环节,属于广义的“商”。不过,法学上对商的界定,其侧重点并不在于从商的方式,即生产环节还是流通环节,而是看是否具有商的目的,即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不仅包括生产和流通环节,还包括中介、信托、担保、保险、融资、咨询等服务环节。凡是商主体从事营利性营业活动,即为“商”。可见,商法上的“商”乃商主体从事各种营利性行为的总称。
(二)商法的界定
商法,是指调整有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也就是说,商法系以商事关系作为自己调整对象的部门法,而且该部门法由一系列法律法规构成。商法虽以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但商事关系并非仅由商法调整,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及其他社会规范也可以调整一定的商事关系,但是商主体之间以营利为目的所形成的商事关系则完全由商法调整,这就是通常所说的B—B关系。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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