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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小说作品集外国五大经典小说(人间失格+月亮和六便士+漫长的告别+局外人+我是猫)

外国五大经典小说(人间失格+月亮和六便士+漫长的告别+局外人+我是猫)

五大不可不读的外文小说

ISBN:
年中特卖用“SALE15”折扣卷全场书籍85折!可与三本88折,六本78折的优惠叠加计算!全球包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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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作品集 SKU:5d8486a75f98491045416bae 库存: 有现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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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编辑推荐
  《人间失格》丧失了做人的资格

      无力阻止的自我堕落     

      字字泣血的心灵独白
      无赖派文学先锋旗手
      太宰治代表作
      以绝望和颓废探寻现实的真意

《漫长的告别》是雷蒙德·钱德勒的经典代表作,也是钱德勒风格的集大成者。他塑造的侦探菲利普•马洛被评为极有魅力的男人、“有着黄金般色泽心灵的骑士”。亦是村上春树曾经反复阅读并极为推崇的作品。

月亮和六便士
      “天才小说家”毛姆代表作,一字未删“足本”,权威翻译,文笔优美
      62种文字风靡全球110个国家,两度改编成电影,全球累计热销超6000万册
      白岩松、余华、村上春树、杨澜、蔡崇达、高晓松、范冰冰……感动推荐
      以法国后印象派画家高更为原型  附赠高更名作精美明信片

局外人
     
加缪是存在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家,时常在作品中表达人在异己的世界中的孤独。在此作品中,他深刻揭示了人与人、人与世界之间的荒诞关系,形象地表达了存在主义文学关于“荒诞”一词的解释。《局外人》的主人公以沉默对抗这世界,正反映了加缪对荒诞的人和世界的深刻认识。

我是猫
    夏目漱石一举跻身日本“国民大作家”的成名代表作。
  村上春树、芥川龙之介、鲁迅等文学大家无不深受影响的讽刺文学经典。
  一只博学多才的猫犀利吐槽人类日常,观人之不能观,言人之不能言。
  猫眼看世界,比人类本身更了解自己!
  《我是猫》是夏目漱石脍炙人口的代表作,也是日本近代讽刺文学的典范之作,兼具日本俳谐文学与欧洲讽刺文学传统,被誉为日本文学史上“独一无二的充满讽刺精神和幽默精神的阳刚文学”。 

内容简介
人间失格
     
本书收录了太宰治《人间失格》《GOODBYE》《维庸之妻》《雪夜的故事》等作品,其中《人间失格》是其zui具代表性、zui有影响力的作品。主人公大庭叶藏生性敏感怯懦,对现实生活和现实中的人们充满恐惧,缺乏安全感和爱,为了逃避现实而不断颓废、沉沦、自我放逐,不断地酗酒、自杀、用药物麻痹自己,将自己一步步逼入绝境,zui终走向了自我毁灭。

漫长的告别
     
私人侦探马洛偶遇被丢弃在停车场的醉鬼特里•卢恩诺克斯,并把他带回了家。这个醉鬼虽然很是落魄,却表现得很是有教养。从此之后,马洛和卢恩诺克斯成了偶尔喝一杯的朋友。忽然有一天,卢恩诺克斯慌忙找到了马洛,告诉马洛,他杀了自己的妻子——一个百万富翁的荡妇女儿,马洛助其逃脱,然而一连串的谋杀,却使这个告別绵绵不绝……
      

《月亮和六便士》
     讲述的是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由于迷恋上绘画艺术,毅然决然放弃了原有的家庭和工作,到巴黎学习画画,追求梦想的故事。他似乎是“被魔鬼附了”,他的冷漠无情让他看上去像一个游离于世界边缘的异类。身处异乡的他几乎身无分文,饱受身体和精神的双重煎熬,但是,对梦想的着迷,驱使他在经历几番遭遇后,仍然着了魔似的追寻着有关绘画的表现手法,他的灵魂似乎一直在寻找一种解脱,并通过画作来表达这个不羁灵魂对于世界的认识和评判。直到他终于寻找到那个寄托心灵的地方——塔希提,这个岛屿远离文明世界,这里的一切原始、宁静、神秘,与他的艺术气质相辅相成。在这个岛上,他终于完成了一个天才*后的夙愿,在灵感的推动下创作出震撼人心的画作。
      本书以法国后印象派画家高更为原型,探索了现实与理想、世俗与精神、个性与天才、社会与艺术之间的关系。

局外人
     
主人公默尔索生性冷淡,对任何事情都漠不关心,连母亲去世都无动于衷。后来因为失手枪杀了一个阿拉伯人,默尔索被判处死刑,但他仍然毫不在乎,反倒是审讯人员因为他在母亲葬礼上没有流泪而将他硬说成一个冷酷无情、蓄意杀人的魔鬼,根本没有对案件本身进行调查。默尔索一直像个局外人一样对这个世界冷眼旁观,*终在社会的逼迫下走向了毁灭。

     
《我是猫》是以猫的视角,通过它的感受和见闻,讲述它的主人中学教师苦沙弥及其一家的平庸、琐细的生活以及和他的朋友迷亭、寒月、东风等人经常谈古论今、嘲弄世俗、吟诗作文的故作风雅的无聊世态。同时穿插了资本家金田企图嫁女不成、报复苦沙弥的矛盾冲突。该书淋漓尽致地反映了二十世纪初,日本中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和生活,尖锐地揭露和批判了明治“文明开化”的资本主义社会。
  ——虽然我是一只猫,但和世间那些笨猫、愚猫完全不同。

作者简介
     
太宰治,本名津岛修治,日本“无赖派”文学代表作家,与川端康成、三岛由纪夫并称战后文学的*人物。他的很多重要作品都是自我生活的写照,其中*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作品为《人间失格》,另有代表作品《逆行》《斜阳》《奔跑吧,梅勒斯》。太宰治曾多次自杀未遂,最终在1948年与最后一位爱人相约投水自尽,时年三十九岁。
     
钱德勒,美国推理小说作家。被《美国文库》誉为“犯罪小说的桂冠诗人”。他被称为硬汉派侦探小说的灵魂,是美国推理作家协会(MWA)票选的“150年侦探小说创作史上优秀作家”中的头名。他的小说多次被好莱坞搬上银幕,所创作的主角菲利普•马洛,成了传统冷硬派私家侦探的代名词。主要作品有《长眠不醒》《湖底女人》《再见,吾爱》《漫长的告别》。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英国著名小说家、剧作家。1874年出生在巴黎,1892年开始在伦敦学习医学,1897年弃医从文,发表了第一部长篇小说《兰贝斯的丽莎》。此后陆续创作了多篇小说、剧作,成为红极一时的剧作家,代表剧作有《弗雷德里克夫人》。1915年发表《人间的枷锁》,1919年发表《月亮和六便士》,1944年创作《刀锋》。毛姆的作品尖锐独到,才华横溢,金句百出,对人性的解读更是直戳人心,在现实主义文学史上拥有极为重要的地位。1946年,萨默塞特·毛姆奖设立;1954年,英国女王授予毛姆“荣誉侍从”的称号,使其成为皇家文学会的会员。
      阿尔贝·加缪(Albert Camus,1913—1960),法国声名卓著的小说家、散文家和剧作家,荒诞哲学及文学的代表人物。1957年因“热情而冷静地阐明了当代向人类良知提出的种种问题”而获诺贝尔文学奖,年仅44岁。
     
夏目漱石,日本一代文学巨匠,被称为“国民大作家”。他一生创作了大量小说、俳句、文论、汉诗和随笔。在文学领域,他开创了“私小说”的先河,树立了日本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丰碑。日本曾将他的头像印在千元纸币上,以示纪念这位伟大的作家。他的代表作品有《我是猫》《路边草》《心》《虞美人草》《哥儿》《三四郎》等。
目  录

人间失格
我是猫
月亮与六便士
局外人
漫长告别
免费在线读
人间失格
      第一手札

      我这一生,尽是可耻之事。
     
我总是无法理清人类生活的头绪。我从小在东北的乡间长大,初次见到火车,是年纪稍大后的事了。我在火车站的天桥上爬上爬下,满以为它是为了把车站建得像国外的游乐场一般复杂有趣,而特地打造的新潮设施。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此深信不疑。在天桥上爬上爬下,曾是我最拿手的游戏。我原以为,那是铁路局最为贴心的服务之一。后来我发现,天桥不过是供乘客跨越铁路而设,只是一段实用性的阶梯,于是顿感索然无味。
      不仅如此,幼年的我在绘本中见到地铁,也不以为它是为实际需求而建,竟自认为比起地面上的车,地底下的车别出心裁、乐趣非凡,这才是地铁出现的缘由。
      我自幼体弱多病,长期卧床在家。躺在床上,我笃定地认为这些床单、枕套、被套都是单调乏味的装饰品。将近二十岁时,才得知这些竟也都是实用品。我颇感意外,对于人活于世的简朴,不禁产生了一种悲情。
     

还有,我不懂得饥肠辘辘的滋味。我倒并非要傻乎乎地说明自己成长在不愁衣食的大户人家,只是我的确不曾体会饥饿之感。这样说来或许有点奇怪,但我是那种即使饿了,也无法自察的人。中小学时,每当放学回家,周遭的人总会七嘴八舌地吵着:“肚子饿了吧?我们都是过来人,放学回家的时候肚子总会饿得够呛。来点甜纳豆如何?还有蛋糕和面包哦。”我总会发挥自己与生俱来的讨好人的精神,嘴上说着“我饿了”,顺手把十颗甜纳豆扔进嘴里。但其实,那时的我对于饥饿一无所知。
      当然,我的食量并不小,记忆中却几乎不曾因饥饿而进食。我吃人们眼中的山珍海味,也吃众人艳羡的奢华之食。外出用餐时,总会勉强自己尽量多吃些。年幼之时,于我而言,最痛苦的时刻,莫过于在自家用餐的时候。
     

在乡下家中,每逢用餐,总是全家十几口人分成两列排开而坐。身为幺子的我,自然坐在末座。用餐的房间光线暗淡,午饭时,十几人默默坐在桌前扒饭,这光景总是让我不寒而栗。我家是传统守旧的乡下家庭,菜色大都墨守成规,我渐渐对山珍海味或奢华之食不再抱有期待,最终竟觉得吃饭的时刻是可怖的。我坐在那幽暗房间的餐桌末端,因恐惧而寒战连连,把饭食一点点强压进口中,闷想着:“人为何一天非吃三餐不可?”吃饭时每个人都表情严肃,用餐俨然某种仪式:一家人须每日三次,准时聚集到一间幽暗的屋中。餐盘的顺序要摆放正确,即使不饿,也须沉默着低头咀嚼饭食。以至于我曾以为,这是在向家中蠢蠢欲动的亡灵们祈祷。
      在我听来,“人不吃饭就会死”这句话不过是可恶的恐吓之词。然而,这种迷信的说法(到现在我仍觉得这像是某种迷信)却总能带给我不安和恐惧。人不吃饭就会死,所以必须劳动、吃饭——对我来说,再也没有比这更让我觉得艰涩难懂、更具有胁迫感的话了。
     

因此,我对人类的行为,至今仍无法理解。我的幸福观与世人几乎大相径庭。为此,我深感不安,夜夜辗转反侧、呻吟不止,甚至精神发狂。我究竟能否称得上是个幸福的人呢?自幼时起,就常有人说我幸福,我却总觉得自己有如身陷炼狱,那些说我幸福的人在我看来反而比我幸福许多。
      我甚至曾认为,自己背负着十个灾祸。若将其中任意一个交与旁人背负,恐怕都足以令其丧命。
     

总之,我不懂。旁人承受的痛苦的性质和大小,我完全捉摸不透。现实生活中的痛苦,只是吃个饭就能化解的痛苦,或许才是莫大的痛苦。也许,我刚才所说的那十个灾祸在这些痛苦面前,不值一提。也许那些我无法理解的痛苦才是凄惨的阿鼻地狱。果真如此吗?我不知道。但即使如此,那些人依然不想轻生、不会发狂,纵谈政治、毫不绝望、毫不屈服,继续与生活作战。他们不觉得痛苦吗?他们变得自私自利,甚至视其为理所当然,难道他们从未怀疑过自己?若真如此,那真是快活。不是每个人都是如此吧?真的都满足于此吗?我不知道……在夜里酣然入睡,一早醒来就会神清气爽吗?他们做了怎样的梦?走路时想些什么?想着钱的事情?不会仅此而已吧?我似乎听说过“民以食为天”,却从未听过“人为钱而活”。不,也许因人而异吧……我还是搞不懂……思绪渐感困惑之时,我越发惶恐不安,仿佛自己是这世上的异类。我与旁人几乎无法交谈,因我既不知该谈些什么,也不知该从何谈起。
      于是我想到一个办法,就是用滑稽的言行讨好他人。
      那是我对人类最后的求爱。我对人类极度恐惧,却无论如何也无法对人类死心。于是,我靠滑稽这根细线,维系着与人类的联系。表面上,我总是笑脸迎人,可心里头,却是拼死拼活,以高难度的动作汗流浃背地为人类提供最周详的服务。
      我的家人有多痛苦?为了生计他们在思考些什么?我对这些事一直一无所知,只是畏缩着,不堪承受家人之间的隔膜,因此从小就练就了取悦他人的本领。换言之,不知从何时起,我成了一个不说半句真话的孩子。
      翻看那时与家人的合照便可发现,其他人都一本正经,只有我总是笑得诡异而扭曲。那是我取悦他人的一种幼稚而可悲的方式。
     

而且,无论我被家人怎样责怪,也从不还嘴。哪怕只是戏言,于我也如晴天霹雳,令我为之疯狂,哪里还谈得上还嘴?我深信,他们的责备才是亘古不变的“人间真理”,只是我无力践行真理,无法与人共处。因此,我无力反驳,也无法为自己辩解。只要被人批评,我就觉得对方说得一点都没错,是我自己想法有误。因此我总是黯然接受外界的攻击,内心却承受着疯狂的恐惧。
     

受人责备或怒斥时,或许没有人能保持好心情。但我在人们怒不可遏的脸上,看到了比狮子、鳄鱼、巨龙更加可怕的动物本性。寻常时候,他们似乎会将这本性刻意隐藏,但一有机会,人类可怕的真面目就会在愤怒中不经意地暴露出来。就像在草地上安稳打盹的牛,冷不防甩尾,“啪”地打死肚子上的牛虻。每每见到人类露出本性,我都惊悚得汗毛倒竖。而一旦想到,这种本性或许是人活于世的必备资质之一时,我简直要对自己绝望了。
      面对世人,我总是怕得发抖。对于同样为人的自己的言行,更是毫无自信。我将懊恼暗藏于心,一味地掩盖自己的忧郁和敏感,竭力把自己伪装成纯真无邪的乐天派,逐渐将自己塑造成一个滑稽逗乐的怪人。
     

怎样都好,只要能让他们发笑就好。如此一来,即使我置身于人们所谓的“生活”之外,他们应该也不会太在意。总之,不能碍着他们的眼,我并不存在,我是风、是虚空——类似的想法日益累积,我就这样用滑稽的办法逗乐家人。在那些比家人更神秘、更可怕的男佣和女佣面前,我也竭力取悦他们。
      我曾于夏天,在单件和服里穿上红色毛衣在走廊里走动,以博家人一笑。连平时不苟言笑的大哥,见了我也忍俊不禁。
      “喂,阿叶,这样穿不合时宜啦!”
      他的语气中满是疼爱。不过,再怎么说,我也不是那种愿意在大热天穿着毛衣走来走去、冷热不分的怪人。其实,我只是把姐姐的绑腿缠在了手臂上,然后故意让它们从和服袖口中露出一截,在旁人看来,就好像穿了一件毛衣。
      那时,家父在东京事务繁忙,所以在上野的樱木町购置了一栋别墅,每个月有大半时间都在别墅中度过。家父回来时,总会为家人甚至其他亲戚带很多礼物。这俨然成了家父那时的一大乐趣。
      一次,家父在即将启程去东京的前一晚,把孩子们召集到客厅,笑呵呵地问每个孩子想要什么礼物,并把孩子们的要求依次记在本子上。印象中,父亲难得与孩子们这般亲近。
      “叶藏想要什么?”
      被父亲这样一问,我顿时语塞了。
     

有人问我想要什么时,我总是突然就什么都不想要了。什么都好,反正任何东西都不能让我快乐——这样的想法总是突然涌上心头。另外,只要是别人赠予我的东西,即使再不合意,我也不会拒绝。对讨厌的事说不出讨厌,对喜欢的事也总是偷偷摸摸,我总是品着极为苦涩的滋味,因难以名状的恐惧痛苦挣扎。可以说,我竟连二选一的能力都没有。我想,正是这种性格上的缺陷,最终导致我可耻地度过了这一生。
      那一次,因为我闷不吭声,扭扭捏捏,父亲显得稍有不快。
      “还是要书吗?浅草的商店街里在卖一种新年舞狮的狮子玩具哦,大小嘛,正适合小孩子戴着玩。你不想要吗?”
      一旦被问“你不想要吗”,我就黔驴技穷了,再也不能用搞笑逗乐或是别的什么来搪塞。作为一个逗笑演员,此刻我彻底失职了。
      “还是……买书比较好吧?”大哥认真地表态。
      “这样啊……”
      父亲一副扫兴的样子,连记都没记,就“啪”的一声合上了本子。
     

竟然让父亲扫兴,我简直太失败了。他一定会用可怕的方式报复我。当晚,我在被子里瑟瑟发抖,思忖着能否做些什么挽回残局。我悄悄走到客厅桌旁,打开父亲收放本子的抽屉,取出记事本,哗啦啦地翻开,找到他记录礼物的地方,舔舔本子里的铅笔

[ 铅笔:日本从前的铅笔笔芯,在前段裹蜡。要蘸水后才比较好用。],写下“狮子”后,才回去睡觉。其实,我一点也不想要什么狮子,反而是书还好些。但是,我察觉到父亲想要送我的是狮子,于是我竟在深夜冒险潜入客厅,只为迎合父亲,讨得他的欢心。
      不出所料,我的这种非常手段,果然大获成功。不久,父亲从东京归来,我在儿童房里,听到他朗声对母亲道:
     

“我在商店街的玩具铺里打开本子一看,瞧,这边,竟然写着‘狮子’。这可不是我的字。当时有点纳闷,后来才想明白,这是叶藏的恶作剧啊!那小家伙,我问他的时候坏笑着不作声,后来还是耐不住,想要那狮子啊!这孩子也真是够奇怪的,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却一板一眼地自己写到本子上了。既然这么想要,早说不就得了?我啊,在玩具铺里笑了半天。快把叶藏给我叫来!”
     

我还会把男佣和女佣叫到房里,让一名男佣毫无章法地乱弹钢琴(虽说在乡下,但东西几乎一应俱全),我则配合着那不成曲调的旋律跳印第安舞,令众人捧腹大笑。二哥用镁光灯将跳舞的我拍了下来,照片洗好一看,腰布(其实是一块印花包袱皮)接缝处还露出了我的小鸡鸡,又惹得全家上下笑个不停。于我而言,这算是一次意外的成功。
     

我每个月都会购买十几本新上市的少年杂志,还会从东京订购各式书籍,自己静静地读完。所以,不论是“乱七八糟博士”,还是“这个那个博士”[ 乱七八糟博士、这个那个博士为日本杂志《少年俱乐部》(已停刊)连载的专栏《滑稽大学》中的角色名。],我都耳熟能详;怪谈、评书、落语、江户趣谈等,我也样样精通。平日里自是少不了一本正经地插科打诨,逗家人开心。
      但是,说到学校……
     

我在学校里相当受人尊敬,这一事实同样让我万分惶恐。近乎完美地蒙骗众人,然后被某个无所不能的家伙识破,被迫当众出丑、受尽欺辱、生不如死——这就是我对我目前状况的分析。我蒙骗众人,获得“尊敬”,但总会有人洞悉一切,最后其他人也会得知真相,那时,众人的愤怒与报复该有多可怕?我稍加想象,已战栗不已。
     

我在学校受人尊敬,不是因为我出身于富贵人家,而是得益于大家所说的“全才”。我自幼体弱多病,请假是常有的事,有时一两个月,甚至整个学年都在家养病。但当我拖着大病初愈的身子,坐着人力车到学校参加学年末考试时,分数竟然比班上任何人都高。身体状况好时,我也未曾用功学习,出勤时尽在课上画漫画,课间休息时讲给同学听,逗他们笑。至于作文,我也总是写些滑稽故事,被老师警告也不以为然。因为我知道,老师其实也暗自期待读到我的滑稽故事。一日,我如往常一般,在作文中以极为悲凉的笔调,讲述了家母带我乘火车前往东京途中,我在车厢通道的痰桶中小解的糗事(但那一次,我在小解时并非不知那是痰桶。不过是为了炫耀孩子的天真,故意那样做罢了)。我有十足的把握,相信老师肯定会被逗笑,因此我尾随在准备回办公室的老师身后。果然,老师走出教室后便立刻挑出我的作文,在走廊上边走边读,还不时发出“哧哧”的笑声。老师走进办公室,大概是读完了我的文章,他放声大笑,满面通红,还马上拿给其他老师看。见此情景,我心满意足。
      淘气的孩子!
      我成功地让人以为,那些仅是淘气之举。如此,我亦成功摆脱了众人的尊敬。我的联络本[ 联络本:学校方便与学生家人沟通的笔记本。]上所有学科的成绩都是十分,唯独操行评定总是在六七分之间徘徊,这也成了家人的一大笑谈。
     

然而,我的本性却与这样的淘气大相径庭。年幼时我受到家中用人的侵犯,是他们让我体会到了世上的悲哀之事。我至今依然认为,对幼小孩童做出此等行径,是人类所犯罪行中最为丑陋、低级且残酷的。但我却忍气吞声,只觉得又发现了人类的一种特质,对此,我唯有无力地苦笑。若我惯于讲实话,也许能理直气壮地把他们的罪行告诉父母,但我连自己的亲生父母也不全然了解。我一向对“向人诉苦”不抱任何期待。无论是向父母诉说,还是向警察或政府诉说,最终还是会被那些深谙处世之道的人打败,任由他们花言巧语,喋喋不休。
      我知道自己的想法有失偏颇,但我仍然认为向人诉苦不过是徒劳,与其如此,不如默默承受。我想,除了继续以滑稽的言行处世外,我别无选择。
     

或许有人会嘲笑我:“怎么,你是说你无法信任人类吗?咦?你什么时候成了基督徒?”不相信人类未必就意味着要走宗教之路。事实上,连同那些嘲笑我的人在内,大家不都是在相互猜疑之中,将耶和华和别的一切抛诸脑后,若无其事地过日子吗?同样是在我孩提时期,家父所属政党的一位名人到镇上演讲,男佣们带我去听。场内座无虚席,有许多和家父交好的人到场,场内掌声雷动。演讲结束后,听众们三五成群地踏上雪夜的归途,把当晚的演讲贬得一文不值,其中不乏与家父交情颇深的人。那些所谓与家父“志同道合”的人,用近乎愠怒的口气批评家父的开场致辞如何乏味,那位名人的演讲又是如何不知所云。接着,这群人顺道来我家做客,喜不自禁地向家父夸赞今晚的演讲大获成功。就连男佣们被母亲询问演讲如何时,他们也若无其事地答道“非常有趣”。回家路上他们明明还相互叹息道:“再也没有比听演讲更无聊的事了。”
     

而这仅仅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事例。相互欺骗的双方竟都相安无事,甚至并未觉察相互欺骗之事——我以为,人类生活中无处不是这样单纯、明了的不信任之举。但我对相互欺骗没多大兴趣,因为我自己也从早到晚扮丑逗笑,欺骗众人。我对那些教条的仁义道德不甚关心。而那些相互欺瞒却又过着单纯、明了生活的人,抑或相互欺瞒却胸有成竹地面对生活的人,着实令人费解。人类终究未能让我明白其中真谛。若我能明了,或许就不必如此畏惧人类,也不必竭力讨好众人,更不至于与人类的生活对立,夜夜遭受地狱般的苦难。换言之,我未曾向任何人揭发男佣和女佣们可憎的罪行,并非出于对人类的不信任,更不是由于基督教教义的影响,而是人类对我这个名叫叶藏的人紧紧合上了信任的外壳。即使是我的父母,也不时展现令我费解的一面。
      然而,我隐忍不言的孤独气息,总会被大多数女性本能地捕捉到。这也成为多年之后,自己频频被女人乘虚而入的诱因之一。
      即是说,对女人而言,我是个能对恋爱秘密守口如瓶的男子。
漫长的告别
     
与特里•卢恩诺克斯的第一次会面,是在一辆劳斯莱斯银色幽灵上,那时他一副醉醺醺的样子坐在车里。舞者酒吧的服务员将车子从停车场开出来,停在露台外,打开车门后便一直扶着车门在那儿等着,特里•卢恩诺克斯的左脚还耷拉在车门外,他多半已经忘记自己还有这么一条腿了。年纪轻轻的他,头发却早早地白了。这会儿的他看起来和那些挥金如土、总是一身晚宴装束的阔少没什么区别,除了那双醉醺醺的眼睛。
  在他旁边,一位红发女郎正带着轻慢的笑容。她的肩上披着一件蓝色的貂皮衣服,好像劳斯莱斯车都要逊色半分,当然,这有些夸张了,事实上也不可能。
  那个服务员是随处可见的那一类混日子的小青年,总是一副受了多大气似的神情,他的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外套,胸前绣着红艳艳的几个字,那是他们餐馆的名字。“先生,你这样让我没法儿关门。”他的话格外刺耳,“要么你把脚收进车里,要么我把车门打开,你滚下来。”
  他丝毫不在乎那位女郎看过来的眼神,尽管那眼神像是要戳穿他的身体,再从后背冒出来四英寸那么锐利,但他一点儿都不紧张。当你狠狠挥霍一把,打了一场高尔夫球,以为自己的人格也高贵起来,舞者酒吧就会有人专门戳穿这种幻觉。
  停车场里忽然开进来一辆国外的敞篷车,从车上下来一个男人。他穿着花格子衬衫,黄色长裤,黄色马靴。他叼着一根香烟,打火机“啪”的一声把烟点上,吐着圈儿慢悠悠地走了,一眼都没有往劳斯莱斯这边看。或许,这种档次的车,在他眼里根本不值一提。他走到露台的台阶前,停了一下,拿出一个单片眼镜戴了上去。
  “亲爱的,我有个不错的主意。”女郎说道,风情万种,“我们可以坐出租车先回你住的地方,然后开上你的敞篷跑车,沿着海岸一路飞驰到蒙迪赛托。那里正有个泳池派对呢,应该有不少熟人。”
  “恐怕你要失望了。”白发青年温吞吞地说道,“那辆车换主人了,我把它卖掉了,我也没办法。”这种腔调和语气太正常了,让你以为他没有喝过酒,喝的只是橙汁。
  女郎不动声色地向边上挪了挪,坐到一个离他比较远的地方:“亲爱的,你说卖了?我不太明白。”那声音比他们之间的距离更加遥远。
  “是的,为了不饿肚子,卖了。”
  “哦,好吧。”现在要是她身上放着一块意大利冰激凌,肯定不会融化,那声音一点温度都没了。
  “先生,快点儿吧,我还要停下一辆车呢。”服务员已经把白发青年视为和他一样的低收入群体了,“咱们下次再磨蹭——要是有机会再见的话。”
  他松开车门,不再去扶它,醉成一摊烂泥的白发青年顿时从车座上滑了下去,跌坐在柏油马路上。这种时候我不可能袖手旁观,于是我走了过去。跟醉鬼打交道绝不是一个好主意,这一点我早就知道,因为哪怕他认识你,甚至跟你关系很好,也有可能突如其来揍你一拳头。我用胳膊架在他的腋下,将他扶起来。
  他很有礼貌,说道:“谢谢你!”
  那位女郎挪了挪屁股,坐到了驾驶座上,用不锈钢似的声音说道:“感谢你扶他。他每次喝醉酒,那副讨厌的英国腔就上来了。”
  我说:“我还是把他扶到后座上去吧。”
  然而她踩了一下油门儿,劳斯莱斯向前动了起来。
  “对不起,我要赶在迟到之前去参加那场约会。你也许该给这条迷路的狗找个家,不用担心他随地大小便——这点可以确信。”她笑着说,那笑容冰冷极了。
  我眼睁睁看着那辆劳斯莱斯驰出车道,上了日落大道,然后向右拐了个弯,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扶着那个睡得格外香甜的男人,直到那个身穿白色外套的服务员回来。
  我说:“确实,这也是个不错的办法!”
  他说:“当然。醉鬼最麻烦了,谁愿意去管?”
  “你知道他的名字吗?”我问。
  “我刚来这里两个星期,而且这种人就算被搬到运牛车上,我也懒得看上一眼。我只是听见那位美女叫他特里。”
  “请把我的汽车开到这儿来,多谢了!”我把停车券交给他。
  我觉得自己就像跟一袋子铅块较劲似的,好在这时我的奥兹莫尔比开了过来。白制服好心搭了把手,帮我把那个男人扶到前座上。这位尊贵的客人睁开一只眼睛,向我们道谢,然后眼睛合上,鼾声又起。
  我对白制服说:“这么有涵养的醉鬼,我还是第一次见。”
  “他们全都是狗屎。”他说,“我见过形形色色的酒鬼,也就长相、块头和举止上有点差别罢了。我想,多半我们的这位朋友开刀做过整容手术吧。”
  “有可能。”我说。
  白制服说得不错,我的这位新朋友的确做过整容手术,而且手术规模绝不会小。他的右脸僵硬而苍白,有几道细细的疤痕,疤痕周围的皮肤微微发亮。
  我掏出一块钱小费递给白制服,他道了声谢,问道:“你准备把他怎么办?”
  我说:“告诉我他的住址,我带他回家,得让他醒醒酒。”
  白制服冲我笑了笑。
  “如果我是你,我就把他丢进臭水沟里了事。这种嗜酒如命的家伙最会给别人添麻烦了,我的办法对付他们最有效了。你居然给自己找麻烦,算了,我不说了。现在人跟人都挤破了头,我还是多省点儿力气,在关键时刻用来保护自己吧。”他说。
  “你倒是无师自通。”我说。
  他起初一脸的迷惑,等他反应过来发脾气的时候,我的车子已经启动了。
  他的话其实并不是没有道理,特里•卢恩诺克斯的确给我带来一大堆麻烦。不过,谁让我干的就是这一行呢?
  如今我在月桂谷亚卡大道的小山坡上租了一所房子,小小的蜗居被挤在巷子的最深处,前门有一溜红木台阶,出了门就是一片小树林,全都是小尤加利树。房东是一位老妇人,暂时居住在爱达荷州的女儿家里,她女儿的丈夫不幸去世了。
  房租可以说相当便宜,而且自带家具,大概是因为房东希望能随时搬回来住,只需要提前跟租客打声招呼就可以了吧。不过,那些台阶多半也是房租低廉的一个原因,毕竟她的年龄一天比一天大了,每次回家都要克服这段长长的台阶路,其实很不容易。
  我费了不少力气,才扶着这位醉鬼走完这道台阶。我看出他有心想帮我省点力气,可是他指挥不了自己的那两条腿,跟橡皮泥似的,说了半句抱歉,就又睡了过去。我打开门,连拖带拽把他弄进屋里,扶他躺在沙发上,给他身上搭了一条毯子。听着他的呼噜声,我只觉得像一头大海豚在叫唤。睡了一个小时后,他忽然醒过来,要去上厕所。从厕所出来后,他看着我,一副睡眼惺忪、稀里糊涂的样子,问我这是哪里。我告诉了他。他说话时吐字清晰,告诉我他的名字叫特里•卢恩诺克斯,家住威斯特伍德。然后问我要一杯咖啡,加糖。
  我把咖啡端出来给他的时候,他小心地将碟子和咖啡一起接过去,端在手里,一边环顾四周,问道:“我为什么会在这儿?”
  我说:“你喝醉了,在舞者酒吧门外的一辆劳斯莱斯车上睡着了。你的女同伴撇下你,她自己走了。”
  他说:“嗯,她肯定有她的道理。”
  “你是英国人?”
  “不是,我的故乡不在英国,我只是在那里生活过一段时间。要是能叫到出租车,我就不在这儿叨扰你了。”
  “会来一辆车的。”
  他没再用我扶,自己走下了台阶。在前往威斯特伍德的路上,他除了向我道谢,说自己挺遭人嫌之外,一句多余的话都没说。或许他经常说这种话,说起来特别顺口。
  他住的是公寓,房间狭小,冷冷清清,又闷得让人喘不过气来,我甚至在想他是不是当天下午刚刚搬进去的。在硬邦邦的绿套沙发前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半瓶苏格兰威士忌、两只玻璃杯子、三个空空如也的汽水瓶、一碗已经融化成水的冰,还有一个烟灰缸,烟灰缸里的烟头堆成了一座小山,有些烟头上有口红印。
  整个房间里没有一张照片,也看不到什么个人物品,就像是一间用来开会或者临别时喝几杯酒、聊聊天、睡睡觉的酒店,一点儿长期居住的氛围都没有。
  他给我也倒了一杯酒,我道了声谢,却没有喝那酒杯。我只待了一小会儿,就起身告辞,临走前他又向我连番道谢。不过,从那种感谢里,你仅仅能听出我曾经帮助过他什么,却绝不是上刀山下火海的那种恩情,简单点儿说就是,有,但近乎忽略不计。能看出他有些激动,还有点儿不好意思,不过话语客气得实在过分。
  我等候电梯上来的时候,他就开着屋门,站在门口。我进了电梯后还在想,就算这个人一无是处,至少还有礼貌。
  他没有跟我提他的工作完蛋了,也没有提那位女郎,更没有提在舞者酒吧时,他花光了身上的最后一张钞票,为那位身娇肉贵的婊子付了账,可她却多一分钟都不想在他身上浪费,哪怕他有可能被一个野蛮的出租车司机撞飞到大街上,或者被巡街的警察铐起来关进监狱。
  乘坐电梯下楼那会儿,我真想冲回楼上去,把他的那瓶苏格兰威士忌从他手中抢出来。不过,做到这一步我已经仁至义尽了,而且即便那样做,多半也无济于事,一个酒鬼要是酒瘾犯了,总会有办法弄到酒。
  我咬了咬嘴唇,选择开车回家。我自认为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不过遇上他以后,不知为什么,忍不住就动了恻隐之心。或许是因为他的那头白发,还有脸上的那些疤痕?又或者是他那清亮的嗓音?抑或谦逊有礼的绅士风度?或许全都有吧,这些加起来就有了足够的理由。
  我想起了女郎说的话,他是一条迷路的狗。这么说来,其实我跟他除了这一次意外的相遇外,并不会有更多的交集了。
  然而,在感恩节过后的第一个星期,我又遇到了他。
  在好莱坞大道的街道两旁,各个店铺都已摆出了形形色色的圣诞节礼物,定价一样比一样高。就连每天的报纸上,也都极尽诱惑:圣诞节商品要趁早购买,不然追悔莫及。实际上,你怎么做都会后悔,本来就是这样嘛。
  停车的时候,旁边有一辆警车与我的车并排停在那儿,这里距离我的办公室所在的大楼还有几条街。警车上有两个警察,他们的目光死死地盯着人行道上的一家店铺,不,其实是店铺橱窗边上的什么。天,那是特里•卢恩诺克斯!或者说是他的身躯——他现在的形象实在有失体面。
  显然,他需要依靠在某个东西上,于是他依靠在了一家店铺的橱窗上。他至少有四五天没有刮胡子了,衬衫邋里邋遢,领口大敞,一大半都耷拉在夹克的外面。他的脸色更加苍白了,眼睛看起来就像积雪堆上的两个黑窟窿。他的鼻子皱成一团,以至于脸上的那些细小的长疤都不明显了。
  显而易见,警车上的那两个虎视眈眈的警察正准备拘捕他。我赶忙走过去,把他的胳膊抓在手里,故意表现出一副怒气冲冲的姿态,呵斥道:“站直了!跟我走!”
  “你喝多了?能行吗?”我从侧面冲他眨了眨眼睛。
  他看我的第一眼,说不出有多么迷茫,不过却惯性地露出了他那半边脸微笑。
  “我喝醉是不久前的事儿。”他深吸了一口气说,“现在只是——有点儿空虚。”
  “明白了。试着抬抬脚,看能不能走。别被抓进酗酒者监狱。”
  他卖力地抬起脚,在我的搀扶下,穿过行人来来往往的人行道,走到护栏跟前。有辆出租车正停在那儿,我拉开车门,可司机却指了指前面的一辆出租车,说道:“他比我先。”
  他转过头来,看见了特里,又补充说:“如果他愿意拉你们的话。”
  我说:“我的朋友生病了,情况紧急。”
  司机说:“我懂。他去哪儿都是加急病号。”
  我说:“付你五美元,怎么样?能让我们看到你那美丽的笑脸吗?”
  “行,这活儿我接了!”他把手里的杂志扔到镜子后面,我看见杂志的封面上好像有个火星人。我把手伸进车窗里,从里面把车门打开,然后把特里•卢恩诺克斯推上车。这时出租车另一侧的车窗被巡逻警车的阴影给挡住了,从警车上下来一位白发苍苍的警察。
  我绕过出租车,迎着他走过去。
  “迈克,发生了什么事?这个脏不拉叽的家伙真的是你的好朋友吗?”
  “我担保他没有喝醉。他跟我足够亲近了,我看得出来,他需要朋友。”
  “是为了钱吧?”警察把手伸到我的面前,我拿出自己的执照,放在他的手上。
  “哦,这样啊……”他看了两眼,把执照递还给我,“弄了半天,原来是私家侦探硬凑过来发展客户。”他的语气更加不友好了:“马洛先生,你的一些情况我从执照上已经了解了,不过他呢?”
  “他是电影公司的雇员,名字叫特里•卢恩诺克斯。”
  他把脑袋伸进了出租车里,瞅了瞅瘫坐在角落里的特里:“非常好!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他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工作过了,而且最近也没有在房屋里睡过觉,以我的经验判断,他是一个无业游民,我们有义务逮捕他。”
  我说:“你是不是很少有机会抓人?在好莱坞这片地界儿这似乎很稀奇啊!”
  “阁下,你说说,你的这位朋友叫什么名字?”他盯着车里的特里,问道。
  特里不慌不忙地回答:“菲利普•马洛。家住月桂谷亚卡大道。”
  警察从车窗内缩回脑袋,转过身来摊摊手说道:“你刚刚告诉他的吧?”
  “有这种可能,不过事实上没有。”
  他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这才说道:“我就信你一回,不过最好别让我再看到他在街上闹事,把他弄走吧。”他上了警车,呼啸而去。
  我也上了出租车。穿过三条大街后,来到停车场,我把自己的车开了出来。我给了出租车司机五美元,他摇了摇头,面无表情地说道:“还是按计程表来算吧,付我一美元就够了——如果你不介意凑个整数的话。我在藩市也潦倒过,那是一座毫无人情味的城市,想坐出租车,没有任何人肯载我。”
  我脱口问道:“三藩市?”
  他说:“我叫它藩市。让那些贵族后裔见鬼去吧。多谢。”他只收了一美元,开车走了。
  我们把车开到一个免下车餐馆,其他餐馆的汉堡连狗都不吃,这一家还过得去。特里•卢恩诺克斯就着一瓶啤酒吃了两个汉堡,然后我开车带他回家。那一溜台阶对他来说依旧是一道难关,不过他一边往上爬,一边龇牙笑着。洗澡、刮胡子,一个小时后,他看起来有点儿人样了。我们坐下来,调了一杯酒精度比较低的酒喝了起来。
  “真是难得,你还记得我的名字。”我说。
  “我调查过你的资料,特意记下的。我还是能做到这些事的。”他说。
  “那你为什么不给我打个电话呢?这是我的固定住址,另外我还有个办公室。”
  “我不好意思打搅你。”
  “你的朋友不多吧?那么你就好意思打扰别人?”
  “我有几个朋友,当然,都比较特殊。”桌子上的酒杯被他一个劲儿地转来转去,“求助别人是一件很难为情的事,况且,我是自作自受。或许有一天我能把酒戒掉吧。”他抬起头来,一脸的微笑,不过笑容中满是疲惫:“你说呢?反正他们都这么说。”
  “看样子,至少要等到三年以后了。”
  他惊讶了一下:“三年以后?”
  我说:“我说的是普遍情况。毕竟那是另一个世界,灰暗、阴郁,没有色彩,听不到令人振奋的声音,这一切你都得习惯。你可能会反复发作,所以要留出一定的弹性空间。你曾经的朋友或许已经变得冷淡,他们不再欢迎你,而你也不愿和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打交道。”
  “这些变化对我来说无所谓。”他扭头看了眼钟表,“在好莱坞的公交车站,我寄存着一个价值两百美元的手提箱。要是能取回来,把它典当掉就能换个便宜点儿的,还能多一笔前往拉斯维加斯的路费,去了那边我或许可以找到一份工作。”
  我点了点头,慢慢品着我的酒,没有说话。
  他平静地说:“你是不是在想我早该这么想了?”
  “我是在想,事情不会如你所说的那么顺利。不过这不是我需要插手的。你有没有把握找到工作?或者,仅仅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
  “我可以找到的。我在那儿有一位在部队时很合得来的战友,他在那儿开着一家泥龟俱乐部。他应该被归为地头蛇一类的混混儿,他们都是……不过换一个角度看,他们都是善良的人。”
  “车费以及其他的一些开销,我可以帮你凑到。我只希望这些钱花出去,换来的是靠得住的东西。我看,提前给他打个电话商量一下比较好。”
  “多谢,不过没必要。”他说,“兰迪•斯塔尔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这次也不会。我以前干过,那个手提箱可以当到五十美元。”
  我说:“你听我说,你需要的钱我来帮你弄。我从来不会出于同情心去帮助别人,所以你不要推辞。把我给你的钱收下。我只希望你以后不要再给我添麻烦,可我总有这样不祥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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