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62061182
安全生产标准如何制定和执行?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哪些安全教育和培训?
哪些企业必须申请取得安全生产*?
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从业人员遭遇到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时该怎么办?
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具有哪些职责与权力?
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是什么关系?
从业人员不安全行为主要有哪些?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主要有哪些?
从业人员具有哪些职业健康权利?
工伤如何进行认定?
工伤认定的内容都有哪些?
对于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试用期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何为职业病,职业病与工伤的关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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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通过常见问题解答、经典案例分析、重点法条解读并附录全部企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多种形式,对以上这些问题进行了全面透彻的解答,为当事人供了全方位的法律纠纷解决方案与具体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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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主要介绍在安全生产中遇到的较为常见的问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安全生产中的难点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表述出来,能较好的满足各个层次读者的需求。本书在简单易懂的讲述中不失专业性,案例叙述部分十分贴近生活,且本书内容丰富,语言简练,具有十分重的参考价值。
篇 安全生产热点问题答疑
1何为安全生产?3
2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有哪些?4
3安全生产的“三同时”制度具体指什么?6
4安全生产标准如何制定和执行?9
5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中主要承担哪些职责?10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哪些安全教育和培训?12
7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有哪些要求?14
8安全生产设备淘汰制度指的是什么?17
9企业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指的是什么?19
10哪些企业必须申请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1
11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22
12什么是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控告权?24
13从业人员遇到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时该怎么办?26
14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具有哪些职责与权力?27
15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是什么关系?29
16从业人员不安全行为主要有哪些?31
17企业职工如何做好防火防爆工作?33
18如何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和使用过程的消防工作?35
19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主要有哪些?36
20从业人员具有哪些职业健康权利?38
21公司未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受伤可以申请先行支付吗?40
22焊工在生产作业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42
23企业如何保证用电安全?44
24如何预防坍塌事故?46
25如何预防瓦斯爆炸事故?48
26企业承包、出租项目时应遵从哪些安全规定?50
27井下发生事故后如何进行避灾以及急救?52
28生产事故的责任主体有哪些?54
29擅自生产、经营、储备危险物品,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58
30工伤如何进行认定?61
31工伤认定的内容都有哪些?63
32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65
33试用期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67
34在校生实习期间发生事故,是否属于工伤?69
35上班期间打架受伤,能按工伤处理吗?71
36员工就餐时摔倒能否算工伤呢?73
37离退休人员被返聘期间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75
38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算工伤吗?78
39如何认定工伤保险中的“突发疾病”?80
40早退回家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83
41实习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工伤待遇?85
42职工工伤复发,该怎么办?86
43劳动合同中“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有效吗?89
44违法发包,员工受伤的由用工单位承担保险责任?91
45非法用工单位如何赔偿“工伤”职工?92
46何为职业病,职业病与工伤的关系是什么?94
47我国关于职业病的预防和管理都有哪些规定和要求?97
48企业不承认从业人员患职业病,该怎么办?98
49矿山行业如何预防职业病危害?100
第二篇 安全生产经典案例解读
1生产安全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的,如何进行行政处罚?
“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一直以来是所有单位倡导的口号,意欲人们能够安全顺利地完成一天的工作,平安回到家中和家人团聚。
安全与生产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不安全就不能生产。人们常说:“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就是这个道理。正确理解与掌握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反对只见局部、不见整体,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把安全与生产完全割裂开来的片面的孤立的观点。特别是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必须克服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错误思想,树立“一切为安全工作让路,一切为安全工作服务”的观念,坚持安全为天,安全至上,把“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从而保证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
为了更好地推动安全生产的理念,同时保障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权利,我们编写了这本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书籍。本书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晦涩的法律知识展现给老百姓。本书的部分为安全生产热点问题答疑,笔者精心选取了一些热点问题,每个问题都以小案例的形式出现,通过对每个案例的法律分析,解决老百姓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本书的第二部分用裁判案例的形式,选取司法实践中具有代表性的裁判案例,通过对案例的精确解读,让读者很直观了解,如何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纠纷。本书的第三部分为法律法规汇编,包含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十二部法律法规,同时对重点法条进行解读,以期帮助读者更加全面的了解安全生产。
法之威严,重在执行。安全生产关键之一是要在广大职工群众中坚持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舆论宣传、理论学习、普法教育、专业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方法,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能够家喻户晓,使社会每一位劳动者或企业职工都能自觉参与到安全生产依法依规管理之中。关键之二是各行各业的劳动者或企业职工在生产操作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坚持不违反劳动纪律、坚持不违章操作、坚持不违章指挥;主动做到“自己不要伤害自己;自己不要伤害别人;自己不被别人伤害;自己监督别人不要伤害别人,把坚持依法依规管理变为社会每一位劳动者和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关键之三就是在于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管理各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工作职责,要坚持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敢于坚持原则,绝不能为了眼前利益、局部利益或是个人利益而放弃原则。放弃原则,终不仅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难以实现,而且可能的节约资源也将会成为一句空话或大话。
安全生产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希望本书能够推动安全生产法律的普及,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同时,由于笔者能力有限,书中出现的不足之处,还望读者朋友们批评指正。
4安全生产标准如何制定和执行?
2007年6月21日上午11时10分,陕西化建电气安装人员在二期单体配电室安装电流变换器过程中,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也没有遵守相关规定将配电柜内刀闸开关分断。安装人员在更换电流变换器导线时,不小心将一根导线跌落到裸露的母排上,造成母排局部短路,短路时所产生的电弧将临近几路电源短路,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后将整个119P配电柜烧毁。短路过程中的电弧将陕西化建现场参与安装的一名技术人员头部、手部大面积烧伤,受伤人员事后紧急送往唐山工人医院进行治疗。
事故的直接原因:安装人员违反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未分断配电柜内刀闸开头,加上操作失误,造成电源短路,导致人身伤害事故。
本案中,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纯属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致,读者不禁要问,所谓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行业标准是由谁进行制定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第10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和者行业标准。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国务院有关部门应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而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保障生产的要求,依法制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是强制性标准。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其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也会越来越高,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其制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进行适时修订。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哪些安全教育和培训?
2013年7月13日北京某公司秦皇岛恒大城项目部电梯安装班组施工人员黄双陆、杜瑞远、辅助工杜永辉和张二伟四名员工,在秦皇岛恒大城17楼做施工前准备工作时,张二伟、杜永辉负责搬运配重块,杜瑞远在20层电梯井门口配合在机房作业人员黄双陆调整(手拉葫芦)吊链,为了方便对电梯井从楼上机房内悬挂安装的吊链进行调整观察,杜瑞远遂将电梯井门口的临边防护铁栅栏撤除到了不妨碍工作的左手边,然后侧身把住门边向电梯井内仰头探视吊链绞缠在一起的情况;大约上午9时3分左右,负责搬运配重块的辅助工张二伟和杜永辉已经搬完配重块,杜永辉蹲在距电梯井10多米远的原放置配重块的地方休息(现场有个90度直角弯不能观察到井口),张二伟在电梯井附近放置配重块的地方休息时看到杜瑞远正在向电梯井内观察,张二伟也凑到电梯井门口向井内观看,不慎失足从电梯井门口坠落。伤者张二伟经120医务人员现场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北京某公司对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不到位,对作业现场安全防护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死亡1人的事故。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7条第1项之规定,由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企业处以15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电梯安装辅助工(力工)张二伟,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擅自进入撤销临边防护的电梯井门口危险区域,且未佩戴安全防护设施,导致失足坠落,酿成事故。另外,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为:①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企业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不到位。对电梯安装作业规定、电梯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危险因素等学习培训不够,造成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违规作业。②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对电梯安装作业现场没有进行认真检查,对电梯井临边防护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职工在进行准备工作过程中擅自将电梯井临边防护撤除的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导致事故发生。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由于缺乏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才导致惨剧的发生。没有经过安全生产的教育与培训,没有安全知识就上岗作业,这本身就是一个重大安全隐患。对此,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按规操作等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法》第25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此外,《安全生产法》第55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其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意识教育、安全科学技术知识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等。具体而言,安全意识教育包括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使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树立正确的生产安全观,自觉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单位负责人侧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对劳动者侧重事故危害性教育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教育以及自我保护教育等。安全科学技术知识教育主要包括设备的性能作用和一般结构原理,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及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修理等内容。安全知识教育主要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卫生知识,具有用人单位基本生产状况、生产操作方法和工艺流程、设备性能及产品结构、安全操作规程、预防单位常见事故的基本方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认识、紧急情况下的急救措施等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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