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纯质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是国际标准书号ISBN: 26440950
写作课
在“全民写作潮”中,所有期待进步与成功的作家、写手都需要一本具备足够指导意义的写作指南。
这是一本不教条、不取巧、不浅尝辄止的文学创作指南,所有写作指导建议都来自作者对学生具体创作案例以及文坛巨匠经典作品的深入剖析,不似理论专著的枯燥,亦有深度与广度,兼具趣味性、文学性和实用性,带你上一堂既有料、又有趣的写作课。关于写作这件事,告诉你:何为好,为何写不好,如何能写好。
32开圆脊精装,护封选取了极具触感和韵味的俏纹纸,辅以烫漆、镭射工艺;内封使用低调质朴的棕色麻布纸,辅以烫金工艺;内文纸为手感顺滑、视感柔和的品质纸。整体装帧精美富有创意,给精彩内容做了充分的加持。
纳博科夫*喜欢的词
文学没有标准答案,数据可以帮我们寻找答案。
伟大作家有什么样的创作偏好?
统计学视角下的经典作品有何规律?
用大数据分析文学,探究黄金写作法则。
1.从大数据的独特视角分析文学的写作指导书、文学评论集;
2.作者文笔流畅,讲述风趣,同时有大数据作为理论支撑,图文并茂,干货满满。
3.分析伟大作家的经典、畅销作品,对这些作家的读者来说是一次特别的阅读体验,对想成为作家的读者来说更是一部得以窥见大家写作法则的作品。
4.装帧精美,极具文学风味,护封的热熔工艺极具质感。
写作课
“22年写作课导师、英语界小小说*奖项小推车奖获得者艾丽斯·马蒂森创作与授课经验精华总结,带你上一堂既有料,又有趣的写作课。
·小红帽就该遇上大灰狼,学会制造麻烦
·主线清晰大过锦上添花,不要舍本逐末
·少一些心路历程,人物得行动起来
·卖关子是一门学问,保持“不确定”的吸引力
·克服对角色的保护欲,具备“虐待才智”
……
马蒂森是一位极聪明又优秀的老师,她的所有建议都来自对学生具体创作案例以及文坛巨匠经典作品的深入剖析。她的分享细腻周到,极富洞察力与同理心,让你在写作这条路上找到共鸣,找到平衡的心态,找到自己的世界。
“
纳博科夫*喜欢的词
“将文学大数据视为文学标准,探究出隐藏在世界上伟大作家作品里的有趣之处。作者收集了数千本书籍的数据库,和数百万个单词,并提出一些重要的问题来启发爱书人和怀有好奇心的人:我们*喜欢的作家*喜欢用的是什么词?男性与女性的写作会有不同吗?畅销书会变不畅销吗?当代哪位作家喜欢用“陈词滥调”?*棒的开篇*个句子有何特征?如何从封面判断一本书?哪些写作建议值得遵守,哪些可以一笑置之?
作者运用现有的统计技巧,加上自己设计的适用方法,所有调查与实验都原创亲自执行,读者不需特殊数学知识也可以轻松理解得出的结果。作者将发现以清晰幽默的语言、充满说服力的视觉呈现,提供了一个认识经典作家作品——不论是其中隐含的模式结构,或者令人难以忘怀的词藻——的全新观点,对写作者而言也能有所启发。
“
写作课
“目录:
序言:打扰一下, 我们是否在哪儿见过?
Part1风筝与线
自由想象,但别忽略常识
故事之声 / 恰到好处的白日梦
Part2让人物行动起来
想象力
灵感来了怎么办?
记录想法 / 差点儿发生的和本该发生的 / 脱离现实的杜撰 / 修辞
顺其自然
制造麻烦 / 戏剧化要有,但别太过 / 巧合有风险,运用需谨慎 /
成为别人 我可以假装是你吗? / “她会怎么做?”
Part3短篇与长篇:有始有终
短篇需完整,长篇要构思
什么是短篇小说?——以格雷斯•佩利的《和父亲的对话》为例 / 蒂莉•奥尔森:《我站在这儿熨烫》 /
爱德华•P.琼斯:《母亲节后的星期天》/ 未完成的长篇 / 长篇小说的构思 /《米德尔马契》的故事大纲
谁杀了女王?——“不确定”的吸引力
篇幅长的就是长篇小说吗? / 女王之死 / 宽阔笔直的单行道 / 风景优美的观光线路 /
高速公路 / 之字形线路 / 迂回的小径——和孩子玩寻宝游戏
Part4敞开心扉
沉默,还是开口讲出来
开不了口——作家的写作障碍 / 直接叙述与间接叙述 / 有信息量的句子 / 悬念 /
沉溺于心理活动的人物 / 刻意打乱时间顺序 / 动机不明 / 无益的脱离现实 / 省略 /
为安全而省略 / 作品中的被动沉默式人物 / 把故事讲出来
Part5坚持写下去
修正思维的泡泡
幻想 / 我们应该怎么做?/ 想清楚究竟想要什么 / 哪些事不该做?/ 你的作品足以出版了吗? /
修改,但不绝望 / 寻找读者 / 通过阅读学写作 / 在哪里投稿?/ 如何投稿? / 还不行怎么办? /
自助出版 / 兼职作家 / 保持愉悦 / 写作那些事儿
致谢
“
纳博科夫最喜欢的词
“序言: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麦迪逊(James Madison),还是杰伊(John Jay)?
第一章 简洁“地”用词
第二章 男女作家
第三章 搜寻指纹
第四章 向榜样学习
第五章 罪疚的快感
第六章 英国与美国
第七章 陈词滥调,重复以及偏好
第八章 如何通过封面判断一本书
第九章 开头与结尾
结语
致谢
注释 “
写作课
序言
打扰一下, 我们是否在哪儿见过?
也许你就是那位坐在咖啡店角落里的女士,盯着笔记本电脑的屏幕出神一阵之后开始飞速敲打键盘,如此反复。抑或你是那位用黑色墨水笔在行距狭窄的笔记本上奋笔疾书的男士,翻页时我看到了纸上密密麻麻的字。
至于我呢?我就是那位顶着一头杂乱灰发的女士,因为情不自禁地想从身后看一眼你写的内容,而差点儿把咖啡泼到你身上。你写的是短篇小说?长篇小说?还是自传呢?虽然我的笔记本、电脑或手稿里保存着自己的故事,但我还是忍
不住想偷偷看一眼你们写了什么。
多年来,我一直阅读、写作并从事写作教学的工作,至今依然乐此不疲。也许在作家读书会的最后一天,当我超负荷思考、讨论、阅读了堆积如山的小说,并连续听了数小时的诵读后可能会冒出这样的念头:“是时候停下来了!”但一两天之后,我就会故态复萌。最近,我写了一本有关写作的书,主要针对小说写作,但我希望这本书对回忆录作家也有帮助。因此对于本书的内容,读者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酌情阅读,有的部分可以略读或跳读。
若要写一本以写作为主题的书,总能更好领悟写作这件事。我在创作本书的过程中会对下述问题有更清晰的认识:如何设置长篇和短篇小说中的情节,如何通过修改使其更加完善,如何在创作中少走弯路,等等。多年来我一直在思考这些问题,也希望读者能有所收获。然而照搬规则并不是理想的创作状态,好的作品既需要作家自由大胆地挥洒强烈情感、直抒胸臆,同时还要保持情绪稳定,不卑不亢、不故步自封,以理性和批判性的眼光审视自己的作品。多年来的这些思索和总结促成了本书。
作家需要有清晰的思路,以便在创作中明确哪些地方需要改进,又有哪些元素值得保留。但拥有清晰的思路不是那么容易的,你可能需要一些帮助:写作过程中都要考虑哪些东西?如何从阅读中获取创作经验?如何善用自己的大脑进行思考和创作(这将是你受用一生的能力)?还有,你需要勇气,需要鼓励——并不仅仅是提笔创作的勇气(因为我知道,你已经动笔写了),还有另辟蹊径、尝试新方法的勇气。
如果你是初试身手的新人,可以先把这本书放到一边。埋头创作就好!不用理会任何写作指导!因为这并不是一本写作教程,而且我个人也认为光靠阅读教程是学不会文学创作的。这本书只是一位女性关于写作的一点思考。我的理想读者是和我一样的人——不仅有创作的冲动,而且已经转化为实践,你的创作积累已经足够写出一部甚至是多部值得一读的作品。另外,本书的目标读者可能还包括那些拥有过失败经验的作家。不论作品出版与否,他们已经在这行浸淫良久,有了些经验。
作家与非作家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不像过去那么泾渭分明。如今的作家往往身兼数职,为生计而劳碌,为友谊爱情分心,为孩子或年迈的父母奔忙,也许还被身体顽疾所累。由于无暇写作,只能忙里偷闲,但他们分外认真,而且颇具天赋。本书不仅面向那些已有作品出版或者正在接洽出版中的职业作家,也面向那些产量不高的半职业作家,他们可能只有几部短篇作品,至多只在杂志期刊上发表过。也就是说,本书中所指的作家身份多元,可能是艺术硕士在读生、毕业生以及有意申请该学位的人,也可能是自由创作的文学爱好者,他们的作品只与朋友或大学创作工坊、作家活动中心、退休中心的伙伴分享,甚至只是在朋友家的聚会上读上一段。我也在教小说写作的课程,教过的学生有硕士生、本科生、作家研讨会的参会者,以及那些加入我私人读写会的朋友们。读写会每周举行一次,已经连续办了十三年,通常在我家阁楼。当有坐轮椅的朋友参加时,我会把地点改在厨房。他们的生活境遇各不相同,有些人的作品得以出版且广受欢迎,有些人在杂志上发表了一些短篇小说,有些人的作品在网络上人气颇高,还有人在社区大学或全日制大学里讲授写作课程。当然,也有人牺牲了部分写作时间来工作赚钱、照看孩子或处理生活琐事。
我所认识的作家在写作时都面临着差不多的困难, 这也正是本书要尝试解决的问题。有的人太过执着于写作规则和技术规范,无法容忍杂乱无章的创作状态——而这正是写出一部好小说所要经历的必然阶段——不妨先让自己坠入梦境,非理性地写出一些看似混乱的东西,一段时间之后再逐渐整理捋顺。但有的人又太过随心所欲地发挥, 最后会因为文字过于混乱而难以做出修改,难以合理调整结构和情节。也有人缺少自信,压根儿没有勇气讲出自己想讲的故事。
我真正开始从事小说创作的时间较晚,一部分原因是我不知如何开始,也不知如何修改,更主要的是我很忙,忙于工作、孩子,忙于非小说写作——不过这些小插曲对我来说也没什么值得遗憾的——还有身体方面的原因,我的眼睛出了点毛病,对写作造成了一定困扰。
年近五十,我才开始构思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在这之前我都在写诗歌和短篇小说。我曾拜读过《成为小说家》,作者约翰•加德纳在界定新人作家时往往使用男性人称代词“他”,并经常用“年轻的”作为修饰。可见,时至今日我们依然没有摆脱传统的思维定式,新人作家就应该是那种长相粗犷又充满自信的年轻男性,身穿法兰绒衬衫, 脚蹬一双旧皮靴,待在教室的角落里,却以热情动人的短篇小说震动文坛。他无须考虑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还不会因此遭受指摘,写作之外的琐事往往都交给了他耐心的妻子,有时候这位妻子还要赚钱养他。男作家则饮酒作乐,骑摩托车兜风,可能外边还有个情人,而且吃喝玩乐之后他才抽空写写东西。我这本书也是写给“妻子”们的——厨房抽屉里的擦碗布下面可能就藏着她们非常有潜力的写作手稿。不论你是男是女(或是其他性别)、是直是弯、单身还是已婚,假如你本来的生活已经十分复杂——各种人际关系、不可推卸的责任、来自外界的干扰、来自内心的质疑、可能会从天而降的灾祸——而你仍然想要从琐碎繁忙的日常生活中挤出时间来写作,我只能说:我也没有答案,但你可能多少需要一些所谓的“自私自利”。对此,我自己的一些人生经历,抑或我从作家和教师生涯中的所感所想,可能会对你有所帮助。
纳博科夫最喜欢的词
“序言: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麦迪逊(James Madison),还是杰伊(John Jay)?
《联邦党人文集》 为美国走向民主打下基础,其中有十二篇文章的作者未明,历史学家们为此争论了一百五十多年。尽管这些文章在美国史的语汇中是世人皆知的标志性作品,但每一篇的作者究竟是谁却一直是团疑云。哪一位开国元勋撰写了这些篇章?这个问题激起了无尽的争论,后来甚至成了历史学家聚会时客厅里一个广为流行的猜谜游戏。美国的治国框架建立在这些振奋人心的论述之上,可到底是谁写下了这些文章呢?
答案隐藏在文章的词语中,但要找到这些词语,学者们无须精读文本,只要细细地数一下数。他们所要看的只是数字。
疑云始于1787年末,当时纽约的报纸刊登了一系列鼓吹新宪法的文章,用的笔名是普布利乌斯(Publius,源自古罗马执政官Publius Valerius Publicola)。用一个具有爱国含义的笔名来隐藏自己的身份似乎有点可笑。实际上,在当时美国近四百万居民中,只有三个人才有资格进入这场关于作者身份争议的角逐。
汉密尔顿,麦迪逊和杰伊撰写了这些文章——这在当时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但三个人都不想站出来承认写过哪些特定文章。他们都有自己的政治抱负,后来分别升任财政部长、总统和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所以他们有充足的理由隐藏自己的作者身份。但他们过分的谨慎留下了难以攻破的疑云,在之后的时日中,同时撩动着历史教授和热心的业余爱好者的神经。
你也许会以为,当时的学者和精明政客应能确定作者是谁。毕竟只有三个潜在的候选人,每人都有自己的政治倾向,交流表述的风格也各不相同。如果放在今天,这个问题可能相当于《纽约时报》刊登了一篇匿名社论,执笔者可能是奥巴马、希拉里或桑德斯,也可能是小布什、麦凯恩或特朗普,我们或许可以分辨出作者来自哪个阵营(前三人是民主党,后三人是共和党),但肯定无法准确落实到某个人身上。
时间来到1804年,答案似乎终于浮现。汉密尔顿给他的朋友本森(Egbert Benson)写了一封信,信中列出每一篇文章的作者。当时汉密尔顿正准备与美国副总统伯尔(Aaron Burr)决斗 ,突然意识到了《联邦党人文集》的重要历史意义,也明白自己可能无法从决斗中生还。最终,他决定不让这些答案随他一同逝去。
疑云本应就此告终,全国上下关注此事的人没有理由怀疑汉密尔顿的第一手信息。但十三年后,麦迪逊在结束他的第二个总统任期后不久列出了他的著作清单,与汉密尔顿当年所说有出入。其中,汉密尔顿认领的十二篇,麦迪逊声称是他的作品。
此事点燃了群众的新一波热情,历史学家们为此又争吵了一个多世纪。1892年,洛奇(Henry Cabot Lodge,后担任参议员)为此问题著文,赞同汉密尔顿的说法,而著名历史学家伯恩(E. G. Bourne)则认为那十二篇文章的作者是麦迪逊。
大多数历史学家试图根据每篇文章的政治理念进行梳理,确定作者——麦迪逊真的会用那些措辞主张设立中央银行?汉密尔顿会如此直接地支持针对国会的限制?也许这一篇是杰伊写的?
直到两个世纪以后的1963年,问题才最终得以解决。两位受人尊敬的教授——哈佛大学的莫斯特勒(Frederick Mosteller)和芝加哥大学的华莱士(David Wallace)——给出了明确的答案。然而,与之前试图解决这个问题的许多教授不同,两人并非历史学家,不以早期美国学术研究工作闻名,甚至从未发表过一篇关于历史人物的论文。莫斯特勒和华莱士都是统计学家。
莫斯特勒最为人瞩目的一篇论文是关于“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总冠军赛”的,他在论文中提出:从统计学的角度来看,七场比赛是否能够决出最好的棒球队。在着手研究十二篇文章著作权的前几年,华莱士也发表过一篇论文,题目是《T分布和卡方分布的正态近似界限》。听上去很难以置信吧?有人想用概率方程解决历史难题,1963年的历史学教授大概会认为这是一派胡言。
莫斯特勒和华莱士所用的方法与政治或意识形态无关,他们只是首批利用词频和概率展开研究的统计学家。
他们解决问题的过程在某些方面较为复杂,比如采用了含有阶乘的方程、指数、求和、对数以及T分布,但核心方法却是惊人的简单:
• 根据确定是汉密尔顿或麦迪逊所写的文章,分别统计某些常用词出现的频率。
• 在需要进行研究的文章里统计相同词汇出现的频率。
• 通过比较上述两个频率,确定争议文章的作者。
事后回头看,即便不使用那些玄妙的概率方程,两位统计学家的研究结果似乎也是显而易见的。《联邦党人文集》里麦迪逊的文章中,超过一半文章使用了“whilst”这个词,但从未用过“while”。相反,汉密尔顿大约三分之一的文章中使用了“while”,但从未用过“whilst”。
莫斯特勒和华莱士并不是只依靠一个词的分析,从统计学上来讲那样做是不充分的。他们选择了几十个基本单词,然后在有争议的文章中观察每个词的使用频率。许多词没有任何政治含义,两位不同作者的使用率竟然出现明显的不同。比如,麦迪逊用“also”这个词的频率是汉密尔顿的两倍,而汉密尔顿使用“according”的频率则比麦迪逊高很多。
莫斯特勒和华莱士采用的方法具有可证伪性 。研究结果表明,如果在已知作者身份的文章中使用相同的方法,他们可以准确无误地识别作者。而对于那些有争议的文章,他们得出结论:麦迪逊是十二篇文章的实际作者 。
在总结研究结果时,也许担心惹恼一代又一代苦恼不已的历史学家,两位数学家的立论和措辞十分谨慎,但展示的数字却毫不含糊,两人对自己的统计方法有十足的信心。所有已知作者身份的文章的测试分析都毫无瑕疵,作者未明的文章也与其一致。由此得出最终结论,汉密尔顿所言为虚,那十二篇文章的作者并不是他。
经过无数统计和非统计的研究后,莫斯特勒和华莱士的分析结果(麦迪逊是作者)已经成为目前统计学家和历史学家们的共识。他们超前于所处的时代,他们的研究虽然涉及一些复杂公式,但本质上还是依靠的统计统计。如果是今天,通过计算机统计单词和频率是件简单的小事,但在1963年,情形却并非如此。
当时统计单词是靠手工完成的。比如,要找出每一篇文章中“upon”出现的次数,他们得一页页、一个个地找出来。为了感受和理解莫斯特勒和华莱士(至少是他们的研究助理)都经历了什么,我打印了一本完整的《联邦党人文集》,开始数“upon”这个词出现的次数。三十分钟后,我只进展到全文的八分之一,在大约四十页里有三十七个upon。没过多久,我的眼皮狂跳,脑子发木——Upon在哪里?这种痛苦就像在漫漫人海中寻找某张人脸。
活在1963年实在有些辛苦,最后我放弃了,转而采用二十一世纪的技术进行计数:我打开谷歌,搜索“联邦党人文集完整文本”,点进第一个搜索结果进行下载,再用Microsoft Word打开文件。两分钟后,我选定部分内容,再使用菜单里“查找”命令,随后发现“Upon”出现了四十六次。借助电脑后,不仅在速度上快了二十八分钟,而且结果远比疲惫的肉眼来得准确。
再找一个词汇结果也还是一样,一个人浏览一遍《联邦党人文集》全文的时间在四小时左右,电脑所需时间几乎可以忽略。不管是莎士比亚文集、《圣经》、《白鲸》,还是英语文学集,对当时的莫斯特勒和华莱士来说,进行类似的分析是无法想象的难题。现在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在电脑上统计某个单词在大部头文本里出现的次数,绝大多数十来岁的青少年皆可轻松完成。
莫斯特勒和华莱士公布研究结果的五十年后,电脑的文本辅助功能发展迅速。谷歌在其搜索结果中运用文本分析,以此决定对哪些用户投放哪些广告。目前还有研究人员试图用文本分析进行判断,是什么原因让一条Twitter像病毒一样传播。媒体也经常对同类型的内容进行措辞上的细微调整,以期实现页面浏览量的最大化。但是到目前为止,这些科技公司对文本分析的应用还比较单一,它还有更大的可能性。
莫斯特勒和华莱士使用的统计方法虽然比较简单,但实验获得的成功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作家们确实有各自的风格,而且是可以进行预测的。事实证明,留下个人风格印记的不仅仅是十八世纪的政客,所有书籍的作者——无论广受欢迎远近闻名,还是晦涩难懂饱受批评——都在数十年的写作中不断重复自己的遣词造句,这便是他们留下的印记。
莫斯泰勒和华莱士提出的问题和作出的解答虽有一定局限性,但文本分析确实可以回答各种各样的问题,那些让一代代作家和读者感到疑惑的问题:相比其他作家,海明威真的更少使用副词吗?书籍的阅读难易程度对其受欢迎程度有什么样的影响?男性和女性作家的写作方式有何不同?作家提出的创作建议有用吗?他们自己会遵循那些建议吗?除了一些明显不同的拼法问题,还有什么原则可以用来区分美国小说家和英国小说家?从纳博科夫到E.L.詹姆斯(E. L. James) ,我们喜欢的作家喜欢用的词是什么?
虽然学术界已经开始研究成功作家的写作模式,但仍有许多问题有待探索。对普通读者、主修文学的大学生以及野心勃勃的作家来说,这些问题既有趣又有用。你可能不关心泊松分布 ,也不在乎解读语言的程序,但你也许想知道自己最喜爱的作家是如何写作的,以及这对你来说可能意味着什么。
用数据分析来研究写作不仅妙趣横生,还能提供丰富的信息,有时也会非常搞笑。此外,我们也能借此了解平时阅读的作家,思考我们自己写作时使用的词句,这一切正是本书要深入探讨的。在这本书里,每一章都专注于一个文学新问题的研究。
这些研究并不会达到令人痛苦的复杂地步。实际上,只要具有真正价值,研究无须也不应那般复杂。关于经典文学或现代畅销书的许多有趣问题是可以通过统计的透视镜来观察的,但针对这些问题的统计分析尚未形成体系。本书将用一种崭新的方法来攻克这些简单而独特的问题。这是一本关于“文字”的书,但却是用“数字”写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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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课
“马蒂森对各类小说的深入阅读及解读值得每一位作家学习。在写作方面,她是一位极聪明和优秀的老师。
——《洛杉矶书评》
马蒂森的分享细腻周到,充满鼓舞人心的力量。所有的指导性建议都源自写作班学生的具体创作案例,以及文坛巨匠的扛鼎之作。这是一本写作学习者的自助之书。
——《出版人周刊》
这部作品很平易近人,给人一种在作家工坊里互相交流的感觉。对作家们来说,这是一个好的选择,尤其是那些挤时间写作的上班族。
——《图书馆杂志》
用一本书来呈现的写作班精华课程。
——《大西洋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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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博科夫*喜欢的词
“极具启发性和趣味性的阅读体验……是一部基于数据的文学评论。
——《科克斯书评》
太有趣了!本·布拉特这本书充满魅力,利用数学技巧解答文学风格的问题,梳理了诸如悬念、副词、美国人比英国人“写作嗓门”更大等观点。(没错!我们就是嗓门大!)
——《数学教你不犯错》作者乔丹·埃伦贝格
与其说是文学史研究,不如说是统计学著作。这本书只用了点儿纸和笔,便揭开了困扰世人几个世纪的《联邦党人文集》谜案。本·布拉特以专注的调查精神、令人意想不到的揭示能力和洞察力探索了文学的标准,*终出版了这样一本书:有节奏感的、发人深省的、有趣的文学侦探故事。
——《生存算法》(Algorithms to Live by)合著者布莱恩·克里斯蒂安
本·布拉特这本可爱的书给了我们一个研究伟大作家作品的新颖视角——大数据。它的幽默、洞见和对数据的应用十分迷人,甚至能够鼓励我们开始自己的写作生涯。
——哈佛大学统计学系荣誉教授卡尔·N. 莫里斯
“
写作课
“成为别人
我可以假装是你吗?
我认识的一位作家每次提到正在写的短篇,都会说“我在里面是女人那部”。不是“以女性视角写的那部”,也不是“我扮演女人的那部”。那段时间,他就是女人。我想这就是写小说的代价。
“ 叙事角度”(point of view)这个词,可以就字面意思进行理解。比如,布兰登明知无力回天,依然坚持给垂死之人动手术。或者他明知妻子抗拒宗教,依然坚持带女儿去教堂做礼拜。无论什么想法,都要先确立布兰登的主人公地位,他不仅承担着展示故事各种观点的责任,还负责确定叙事角度——布兰登面对窗户,读者从他的视角看到窗外的阳光及楼宇间飞过的直升机;布兰登站在走廊,读者从他的视角看到一只猫;布兰登跟米兰达在一起,读者从他的视角看到米兰达可爱的脸庞和弯弯的眉眼,以及她取笑布兰登的牧师时上挑的一只眉毛;布兰登紧倚着门,屁股被门把手顶了一下,他有点饿;米兰达的话让布兰登有点紧张,他大口啜饮滚烫的咖啡,因此舌尖有点刺痛……作为叙事者,布兰登调动全部感官向读者呈现那时那刻的情境。
成为他人并不是一件难事,甚至是一件带有自由意味的事情。如果你有双大脚,那可以选定小脚人物作为叙事者,描述买鞋的情节时就要跳出自身,以虚拟人物的尺码为准,买其他东西时也一样。如果习惯找与自己类似的人物作为叙事者,又无法兼顾人物的真实生动与自己的隐私保护,不妨彻底忘却自我,让完全不同的人物做叙事者——可能他拥有着一口烂牙、迥异的穿衣品味或不同的体质特点,但这并不妨碍你把自己在地铁里的经历放在他身上。这并不是说叙事者的脚大脚小有多重要,而是次要的、微小的特征可以引导作家找到叙事者的主要特质。某种意义上说,叙事者就是作家本人,但在诸如结婚、失业及其他足以改写人生的大事件上,叙事者与作家的真实经历又都是不一样的,毕竟现实生活没有小说那么戏剧化。“应该让什么人碰到这样的事情呢?”——这类问题有助于将现实生活转换为虚拟的故事。
我一度无法理解“人物塑造”的含义。但我觉得,人物不是作家生编硬造出来的,而是要去用心感知、并逐渐找到其特质的。就像初次踏入别人的房间,你试图从蛛丝马迹中推测出主人的喜好。要走进初次登场人物的内心世界,不妨先把作品的主题放在一旁,随心所欲地界定该人物的主要特征。如果布兰登是虔诚的教徒,偏不让他平静内敛、具有哲思、温驯谦恭,试试反其道而行之。这样如何——布兰登经常和两个女儿玩拼字游戏,八岁、十岁的小孩要完成三联词拼写并不容易,但他一看到自己要输就会发飙,并撕毁填字单。
构思时,先把人物放到现实中,想想他们怎样生活,又会如何应对生活中的问题。比如,布兰登是哪里人?为什么他比米兰达见识广?先从微小特征入手,再逐渐找到具有可识别性的特质是个不错的办法。总之,相信你的直觉。比如,一个女人总是往手臂上抹保湿霜,然后拍打按摩——没问题,再往深想——她喜欢什么样的保湿霜?她的手臂怎么了?她冬天也得穿短袖吗?大冷天也得穿着短袖工作,她是护士吗?如果你写的是回忆录,可以直接回想人物真实而又无涉主题的特征。
放胆发挥想象力,把自己想象为其他族裔或者不同性取向的人物,以增强代入感,再仔细全面地审视他们的生活。但现实情况是,本人是有色人种的作家会不自觉地将人物也局限于本族群体,而白人作家也不太敢把叙事者写成黑人。不论是叙事者还是其他人物,一旦涉及边缘化群体就会让作家担惊受怕。我听说有些白人作家因为害怕偶有错漏而伤害到非白人读者的感情,构思人物时会直接将有色人种排除在外,结果所有人物清一水儿的都是白人,反而加剧了小说的种族意味。所以,不要给你的想象力施加压力和限制,写小说离不开虚构,作家把自己想象成什么人都可以,也可以暂不考虑道德层面的问题。本想把人物写成黑人男子,但仅因为自己是白人,动笔之前就硬将其改成白人,我觉得这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
当然,也有人反对以自身以外的视角写小说,尤其是叙事者身份涉及种族、性取向或残障等特征的时候。对此我不赞同。因为毫无疑问,自由想象是写小说的基础。教授艺术硕士课程时,我给学生读过自己的短篇小说,探讨职场种族多元化问题,故事里的角色包括黑人、白人和拉丁人。叙事者是位年轻白人女孩,有点笨,但很善良,我借她的视角呈现其他人物的一些特质,比如种族、体态胖瘦及性取向等。叙事者对其他人的看法肯定与读者不同,我这么做是想给读者保留一定的想象空间,如果有人能读出故事里对女主角的一丝讽刺意味就更好了。朗读完毕,一个黑人男生跟我说,人物的种族被反复提及太多次,也许有人会觉得这带点儿种族主义倾向。他没说这是他自己的想法,但有可能是。不过我觉得这不是他的本意,没准儿他挺喜欢我的作品,只是身为有色人种,他要顾全政治正确。此外,我也很想知道他写作时是否会明确指出人物的种族。
多年来,有两位学生从不在作品中明确指出人物种族,黑人学生写的人物都是黑人,拉丁人学生写的人物也都是拉丁人。他们据理力争——为什么人物是白人的小说无须言明,而一旦变成有色人种就得做出标示?对此我并无异议。但他们也清楚不明示人物种族的后果,读者会先入为主地把人物想象成白人。至少大多数白人读者会这么想。我的那位黑人学生采用了折中的方法,她有意回避“黑人”这个字眼儿,用更多细节表现人物的种族,比如肤色、体型、头发、祖籍。毫无疑问,她间接指出了人物是黑人,但问题是,此类细节的指向性并不唯一。许多小说都存在指向不明的问题,比如一位女士有一头金发,而另一位红发碧眼,如无特别说明,读者会理所当然地认为她们都是白人。事实上,黑皮肤只是非裔族群的特征之一,他们也拥有其他特质。那位拉丁裔学生也在坚守,他在最近刚完成的小说中依然不用拉丁姓氏命名人物,读起来也挺有趣:一群不说拉丁语的人过着毫无民族特色的生活,然而还是可以通过某些细节看出他们的拉丁人身份,比如岛上有一位阿布罗[1],又比如他们只吃拉丁风味的食物。其实只要稍作鼓励,有些黑人学生并不介意明确指出作品里人物的黑人身份,他们只是想用更巧妙的方式传递信息,而不是直截了当地陈述出来,所以会写诸如“棕色脚趾”这种黑人独有的身体特征,以使读者有所领会。
有时候为了构思故事,作家需要把自己想象成其他种族,这么做并不容易。不过这样一来,主题一下子就会丰富起来:既可以写依然留有本族文化及语言的新移民家庭,也可以写早已远离传统的移民后裔;既可以写因遭遇不公而在公众场合发声的“异端”,也可以写为了获得特殊待遇而主动彰显特殊身份的“异端”。对作家来说,这样的主题都是值得写的。关键是当作家自身与故事人物的种族不同时,应该怎么处理。举个例子,在一位黑人作家的作品里,女主角也是黑人,她爱上一位混血男士,这位男士的爸爸是中国人,妈妈是白人。由于故事情节的需要,这位男士或他爸爸将成为第三章的叙事者。而作者作为黑人该怎么办?我认为该写还是得写,只不过写完之后要让中国的或有中国血统的朋友看看,验证一下相关部分是否有错漏。
毋庸置疑, 犹太人的家族故事大多出自犹太作家之手,海地人的家族故事也往往出自海地作家之手。作家也无须为了自由表达而故意选不熟悉的主题写。但如果时机成熟,就应该对自由表达善加利用,写写不熟悉的群体又何妨?不过作家一定得拿出想象力和勇气,还要想办法仔细查证,以增进描写的准确性。铭记一点,世上大多数的体验是具有共通性的,不因人种不同而不同。我刚开始写小说时,有一天迎面碰见一个骑自行车的黑人小男孩。我不了解他,也无法用文字为他发声,这让人感到气馁。但我至少能以他的视角来写点什么,因为我也骑过自行车,知道屁股在车座上是什么感受,如果我也在这条路上骑车,也会看到他眼中的风景。所以,作家在把自己想象成叙事者时,应该先站在对方的角度感受客观世界。白人作家可能没遭受过种族歧视或偏见,但一定都做过“开窗户”之类的动作,有过蚊虫叮咬、淋雨等肢体感受。那就先从这儿开始。
描写少数族裔、残障人士、肥胖人士、同性恋等边缘化人物时,不论是叙事方式还是情节安排,都很容易落入类型化的窠臼。不论作家本人是否属于边缘化群体,选定此类人物作叙事者的初衷,往往是为了反对外界对他们先入为主的批判和歧视。如果出于作品需要,故事里的犹太人必须贪婪、黑人必须极具音乐天分,那请务必赋予他们丰满的人物性格,不要让刻板印象成为角色的全部。最重要的是,故事里一定要有同种族的其他人物。还有一点,不能只凸显边缘化群体的特性而忽略普遍人性。一提到黑人,不能总想着美洲大陆上关于种族的黑暗历史,黑人跟其他人一样,也遛狗,也喜欢黄油面包;不论同性恋还是异性恋,说到底都是普通人,也都会患感冒。作家可以先把想表达的主题放在一边,以更自然、更真实的方式将边缘化群体的人物形象呈现出来。
如何避免类型化?从文学史和社会史以往的经验来看,一旦主人公来自某边缘化群体,主题往往是讨论此类人群存在的合理性,结构也因此服务于主题。许多优秀小说都依循下述结构展开:首先,主人公因边缘化身份而遭受歧视;接着,主人公遭受重重阻力,并对自身的边缘化身份产生质疑;最终主人公经历危机、重拾信心,带着对自我的认同继续生活,或者向主流意识屈服。这种结构确实高潮迭起。对于讲述边缘化人物遭受不公正待遇的小说而言,歧视情节具有很强的吸引力,相信大部分作家都认同这一点。但是,作家不必为了歧视而歧视,读者也不应带有此类心理预期。前不久的一个写作讨论会上,有人分享了一个故事:主人公是男同性恋,并遭到其他人物的一致排挤。一开始我们都以为主题带有恐同色彩,全部读完后才发现他不招人待见另有隐情,与同性恋身份并无关联。
作家若要对故事和人物保持绝对忠诚,得把悲剧结局与主人公的人性弱点(而非边缘化特征)联系起来。不过,深受歧视的边缘化群体本身就处于弱势,再让此类人物犯错误或搞破坏,很容易被某些读者诟病为“反女权”“反黑人”等,以边缘化人物作为叙事者的难点就在于此。而一旦作家不敢以悲剧作结,便无法体现边缘化人物的丰富性,也无法呈现严肃文学的格局。想把边缘化人物写好,作家必须克服保护欲并抱以平常心,从普遍人性出发进行构思。这类人物虽然不好写,但值得一试。
“
纳博科夫最喜欢的词
“简洁“地”用词
在有关文学的传说中,史上最好的故事之一只有区区六个单词:Forsale:babyshoes,neverworn(出售:婴儿鞋,未穿过)。这是“少即是多”的最佳范例,人们经常将其归功于海明威。
这几个单词是否真为海明威所写已无从考证,但有一点可以确定——这个故事写于1991年。作家和读者都愿意相信它是海明威这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写的。这也正常,因为海明威一直以文辞简洁而闻名,最起码这部最短的短篇小说与他的风格很像。
简洁风格是海明威有意的选择。他曾在给编辑的一封信中写道:
“葛底斯堡演说①如此之短,实非偶然。写作的法则和飞行、数学、物理学一样,是有章可循的。”海明威坚信,作品应尽可能精简,只留最核心的部分,多余的文辞只会损害作品。
持此信念的并非只有海明威一人。高中课堂上、各种各样的写作指南里都能接触到同样的观点。任何一个人(只要他的英语老师要求严格)都知道副词是违反简洁原则的罪魁祸首。
听多了相关专家和爱好者的说法,我们产生了这样的印象——海明威是简洁的典范。但究竟是为什么呢?因为别人的作品免不了冗余,只有海明威能抵制这种惯性?还是海明威当真极其简洁?我们不如做个调查,在副词的使用频率上,海明威和其他作家比起来能排多少名呢?
真实的海明威是否真的与那些广为流传的说法一致呢?我想搞清楚这个问题。如果不一致,副词谁用得最少?谁用得最多?此外,最终我们是否会发现,伟大的作品确实符合那些高效的“写作法则”?最好的作品中,副词真的都用得比较少吗?我做了些简单的调查,发现没有人搜寻和确认过这些问题的相关数字。于是我从海明威着手,分析了他的十部长篇小说,近一百万字,找到了一些答案。既然海明威相信“写作的法则和飞行、数学、物理学一样,是有章可循的”,我想他也会觉得用数学来分析他的文学是一件既怪异,又有启发性的事情。
当年初高中和大学的英语课上,我们都花过不少时间分解和剖析海明威小说中的动人片段。如果你想研究伟大作家的某部作品,从最令人难忘的段落开始往往是最好的选择。虽然这种文学研究方式看起来有些奇怪。不过,如果你想知道海明威这样的作家如何创作小说,一个列出副词使用频率的表格应该无法提供太多有用信息。
男女作家
假设有两条Facebook状态,一条是女生发的,另一条是男生发的。如果能正确猜出性别,你将赢得五美元,但你只能通过每条状态中的几个词来判断。在下面的例子中,你能赢这五美元吗?
第一组:shit(屎,胡说八道,经常是表示恼怒和厌恶等含义的语气词)
league(运动联盟)
shave(刮脸)
第二组:shopping(购物)
boyfriend(男朋友)
<3
能猜中吧?再接着看下面两组词:
第三组:actually(实际上)
everything(每一件事)
their(他们的,她们的)
第四组:above(以上)
something(某事)
the(定冠词)
第三四组提供的线索似乎比第一二组少得多。但如果我告诉你,我有办法能相当准确地猜出第三四组的性别,你信吗?
一代代研究人员一直在分析男女写作的区别,却难以找到坚实的证据来表现这种区别。但近年来,计算机科学家有条件梳理大量社交媒体数据,精确找出男女间的细微区别。这不只是学术研究,也不仅仅是五美元奖金,其事关目标市场的广告投放,所涉金额高达几十亿美元。一些研究结果已是老生常谈,比如谈“购物”的女性居多,聊“体育联盟”的则多是男性。但有些结果让人疑惑,例如上面第三四组中那些平淡无奇的词语,在不同性别中的使用情况确实不同,研究人员已经能够利用它们来进行准确得惊人的预测。
我想用同样的方法来分析文学,而不是Twitter和Facebook。在踏入文学世界之前,我们先来探究一下,如何在上述Facebook的例子中区分男女。
前两组中的词,shit,league,shave,shopping,boyfriend,<3,都来自宾夕法尼亚大学研究人员发表的论文。他们爬梳了数百万条Facebook状态,挑选出最能显示性别的一些词。可能你已经猜到,前面三个词是最为“男性”的词,后面三个则最为“女性”。
当然,这并不是说所有男性在发Facebook状态时都会爆粗口用到shit,或所有女性都在谈论shopping。实际上,shopping这个词男女都不常用。所谓“最能显示性别”,是指某些词,男性用得比女性多得多,或女性用得比男性多得多,呈现的是两性间使用这些词的区别。shopping属于“最能显示性别”的词之一,从某种意义上是在说明一个事实:男性不像女性那样喜欢谈论购物。这种区分性别的方法实际上是在寻找男女发言时最为明显的区别。上面所说的以及下图所显示的,都是能体现男女差别和性别模式的一些词。
下图包含了Facebook状态中最能显示男女性别的词,以及从其他社交媒体中得到的类似分析结果。
英国与美国
一个关于“巫师”“家伙”和“短裤”的故事
对许多年轻的美国读者来说,哈利·波特把他们带进了一个新世界。我说的不只是霍格沃茨的魔法世界,还包括英式英语的美妙世界。美国的孩子们每读到一个Muggle(麻瓜,没有魔法能力的普通人)这样的虚构词,都能学到一个类似bloke(家伙)这样的英式英语词;每读到一句wingardiumleviosa(音译:羽加迪姆勒维奥萨,使东西飞起来)这样的魔法咒语,都能学到一个类似blimey(啊呀)的英式感叹词。书里到处都是角色们在学校交谊厅的壁炉边snog(亲热拥吻,英式英语词)的描写。吸引美国读者的并不光是魔法,还有生动多彩的英国语言。
分析数据后我们看到,和英国读者相比,美国读者将英式英语与对《哈利·波特》的记忆纠缠在一起,甚至对作品人物的看法也不一样。
我们来看一下英式英语中三个B打头的词:bloke(家伙),blimey(啊呀),brilliant(杰出的)。说这些都是英国词可能过于轻率,但很多人确实是这么认为的。bloke和blimey都在《美式英式英语区别词典》(AtoZed,AtoZee)中出现过,这本书实际上是英式英语和美式英语的相互翻译词典。在《被通用语言一分为二》(DividedbyaCommonLanguage)这本书中,我们看到了brilliant这个词——“不要在美国说这个词”,因为它“在美国意思可能大不一样”。
针对这几个词,可以提出不同意见,比如blimey是英国大多数人不会说的伦敦东区土话;bloke也用于其他英语国家,例如澳大利亚;“Brilliant!”作为感叹词“太好了!”的意思在其他国家并不常见,其本身有一个通用的含义。
但这些词至少不是典型的美式英语。如果你听到有人这样描述另一个人:“Poorbloke.Brilliantmind.”(可怜的家伙,他很聪明)你会猜说话的是个英国人,而非美国人。实际上,这句话是《哈利·波特》第一部中,海格描述奇洛教授的原话。
如果查看具体数据,英国作家真的更喜欢用这些词吗?大西洋同一侧的所有作者都有共同的用词风格吗?不看数据,我们很难判断有多少短语和单词是美国或英国作品所特有的,又有哪些其实是夸大的刻板印象。
就统计而言,检验数据后我们发现,人们对这几个B打头词的刻板印象没有错。查一下英国国家语料库(1980—1993)和当代美国英语语料库(COCA,CorpusofContemporaryAmericanEnglish,1990—2015)你就能看到差异。两个语料库都收集了数以亿计的词语,是英美两国实际运用语言的基准。在这些样本中,英国使用bloke的次数是美国的27倍,blimey为30倍,brilliant为45倍。
但我想更进一步探索这些差异是如何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的。先看bloke,虽然英国用得更多,但它并不是英国日常语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英国的语料库里,每10万词中block平均只出现1.2次,在美国语料库中更少,只有0.045次,因为如此之少,人们听到或读到时也许会格外注意。在《哈利·波特》的七本书里,罗琳在这个词的使用上比普通英国人更为频繁,每10万词中将近3次,也因此给美国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
为了感受其引人注意的效果有多显著,我决定比较一下英美两国作者试图模仿罗琳时,使用bloke的情况。我从FanFiction.net上下载了所有将背景设定在“霍格沃茨”的6万字以上的《哈利·波特》同人小说,这差不多是长篇小说的篇幅。其中有144位作者将自己的所在地标为英国,555位为美国。
这些都不是一般写手或一般的《哈利·波特》迷。他们至少写了6万个字,相较《哈利·波特》第一册,这个分量只少了20%,书中的人物和背景都与罗琳的作品相同。换句话说,他们是“铁粉”中的“铁粉”。
你的第一反应可能是这样的:如果美国人不会在日常会话中使用这些词,那么美国的同人小说作者也不会在其作品中使用这些词。但事实恰恰相反,相比英国的同人小说作者,美国作者更多地使用了bloke这个词。英国作者的同人作品中,每10万词中使用block超过3次的作品只有10%,而美国则有近25%。
其中还有一个美国作者,每10万词中出现的block超过了60次,是罗琳的20倍。所以,尽管bloke在美国更少见,但痴迷于用这个词的美国人比英国人要多。
blimey的情况也一样,用得多的也是美国人。有一个美国同人作者(不是上面那个爱用bloke的人),每10万词中也用了超过60次的blimey。平均来看,美国同人小说中的blimey用得仍比罗琳多,是英国同人小说的2倍。就连brilliant,美国人用得都比英国人多,尽管程度不同。(但如果只看“Brilliant!”,即只把它当感叹词使用,美英差别在1%以内。)
我们也再次看到,使用brilliant最多的是一个美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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