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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6206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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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期民间规则的民事司法价值研究》作者试图说明在转型社会背景下,传统的成文规制尤其难以克服的缺陷和不足,因此有必要发挥民间规则在民事司法中的价值和作用,尤其是其在事实发现方面、法律漏洞填补方面的作者,从而真正实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使司法裁判的结果符合社会公众对正义的要求。为此,作者不惜耗费篇幅从哲学的高度来论证民间规则的重要性,并连篇累牍地地介绍常识性的知识以得出民间规则在各个方面存在作用的结论。
内容简介
国家制定法总是落后于社会现实,在社会急剧变迁的转型期尤其如此。新型的纠纷层出不穷,国家制定法以及现有的纠纷解决机制日益显得难以应对,甚至力不从心。广东处于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然而,高速的经济增长导致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昔日的广袤良田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难以数清的厂房、宾馆酒楼和商住小区;昔日的农民仿佛一夜之间成为打工者、生意人或者出租屋业主。本书以能够集中反映社会变迁对社会治理机制的挑战和对人们价值观的冲击的“城中村”为切入点,以社会转型期的广东为例,通过实证考察和逻辑分析,探讨在社会转型期民间习惯规则如何与民事诉讼勾连以及其在民事诉讼中的价值。从事实基础、理论基础、事实释明与替代和法律释明与填补等多角度多层面,阐释民间规则既能够克服制定法与生俱来的僵化,弥补其不足,又有助于查明疑难民事案件的事实,维护司法公正。
目 录
序 言
导 论 4
一、选题的缘起与意义 4
二、主要概念的说明和研究方法 5
章 转型社会对民间规则的需求 6
一、引言 6
二、旧的社会治理机制失灵 7
三、新的社会共同体(陌生人社会)的逐渐形成 11
四、产权的重组与新习惯规则的形成 17
第二章 民间规则与民事司法勾连的理论渊源 21
一、理性主义哲学与经验主义哲学的分野与合流 21
二、社会转型所导致的制定法的变迁 23
第三章 民间规则与民事司法勾连的实证考察 28
一、法律思维与民间规则 28
二、法律发现方法与民间规则 32
三、民间规则民事司法进入的条件与模式 35
第四章 民间规则对民事事实的释明与替代 38
一、民间规则的性质及其识别 38
二、民间规则与合同事实的认定 41
三、民间规则与非合同事实的认定 46
第五章 民间规则与民事法律的释明与填补 53
一、法律适用 53
二、法律解释与民间规则 57
三、法律漏洞补充与民间规则 60
四、不确定概念一般法律条款与民间规则 65
结 语 70
参考文献 71
导 论 4
一、选题的缘起与意义 4
二、主要概念的说明和研究方法 5
章 转型社会对民间规则的需求 6
一、引言 6
二、旧的社会治理机制失灵 7
三、新的社会共同体(陌生人社会)的逐渐形成 11
四、产权的重组与新习惯规则的形成 17
第二章 民间规则与民事司法勾连的理论渊源 21
一、理性主义哲学与经验主义哲学的分野与合流 21
二、社会转型所导致的制定法的变迁 23
第三章 民间规则与民事司法勾连的实证考察 28
一、法律思维与民间规则 28
二、法律发现方法与民间规则 32
三、民间规则民事司法进入的条件与模式 35
第四章 民间规则对民事事实的释明与替代 38
一、民间规则的性质及其识别 38
二、民间规则与合同事实的认定 41
三、民间规则与非合同事实的认定 46
第五章 民间规则与民事法律的释明与填补 53
一、法律适用 53
二、法律解释与民间规则 57
三、法律漏洞补充与民间规则 60
四、不确定概念一般法律条款与民间规则 65
结 语 70
参考文献 71
前 言
西方大陆哲学往往通过构建一个或几个基本概念,然后以此为基础进行逻辑推演,意图建立宏大的、自以为无所不包或者说能解释一切事物的哲学体系。从古希腊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近代的笛卡尔、黑格尔等,大都属于这种类型的哲学家。这种哲学发展到近代特别崇尚人类理性,认为人类通过理性可以认知一切、创造一切,这种哲学又称理性主义哲学。秉持理性主义哲学传统的西欧大陆特别崇尚法典法,曾掀起一波又一波的法典制定高潮,因为他们认为人类通过理性完全能够制定一部无所不包的成文法典为法官提供所有可能的答案。
1804年的《拿破仑法典》就被认为是人类理性的书面表达。该法典第4条规定审判员借口没有法律或法律不明确不完备而拒绝受理者,得依拒绝审判罪追诉之;第5条规定审判员对于其审理的案件,不得用确立一般规则的方式进行判决。人类的自信在此表现得淋漓尽致。又因为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资本主义国家普遍接受孟德斯鸠的理论建立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由法官专司审判,绝不去越权立法。因此,法官的理想形象就是韦伯所说的自动售货机,吃进去的是法条和事实,吐出来的却是判决书。法官对于法律条文毫无主观能动性可言。
然而,这种理性主义的迷梦经不起历史事实的检验。事实证明人类理性并非无所不能,有时在面对变动不居的客观世界时也会力不从心。制定法的局限性与生俱来,其不周延性、模糊性、滞后性等是不争的事实。在1904年纪念《法国民法典》颁布100周年的大会上,法国法院院长巴洛-博普雷就不得不承认他们曾经引以为豪的《法国民法典》模糊并漏洞百出。
制定法总是落后于社会现实,在社会急剧变迁的转型期尤其如此。随着新事物的不断涌现,旧事物的不断消失,甚至在某些时期制定法刚刚颁布就显得不合时宜。广东地区处于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给广东地区带来繁荣,而且也导致该地区原有的社会结构发生颠覆式变迁。面对新型问题和纠纷,原有的纠纷解决机制往往无能为力。基于此,本书以能够集中反映社会变迁的“城中村”为切入点,通过实证考察和逻辑分析,探讨在社会转型期民间习惯规则如何与民事诉讼勾连以及其在民事诉讼中的价值。
本书是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学科共建项目的终研究成果,它的出版得到广东培正学院的慷慨资助,在此谨致谢忱。
作者
2015年3月26日
1804年的《拿破仑法典》就被认为是人类理性的书面表达。该法典第4条规定审判员借口没有法律或法律不明确不完备而拒绝受理者,得依拒绝审判罪追诉之;第5条规定审判员对于其审理的案件,不得用确立一般规则的方式进行判决。人类的自信在此表现得淋漓尽致。又因为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资本主义国家普遍接受孟德斯鸠的理论建立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由法官专司审判,绝不去越权立法。因此,法官的理想形象就是韦伯所说的自动售货机,吃进去的是法条和事实,吐出来的却是判决书。法官对于法律条文毫无主观能动性可言。
然而,这种理性主义的迷梦经不起历史事实的检验。事实证明人类理性并非无所不能,有时在面对变动不居的客观世界时也会力不从心。制定法的局限性与生俱来,其不周延性、模糊性、滞后性等是不争的事实。在1904年纪念《法国民法典》颁布100周年的大会上,法国法院院长巴洛-博普雷就不得不承认他们曾经引以为豪的《法国民法典》模糊并漏洞百出。
制定法总是落后于社会现实,在社会急剧变迁的转型期尤其如此。随着新事物的不断涌现,旧事物的不断消失,甚至在某些时期制定法刚刚颁布就显得不合时宜。广东地区处于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给广东地区带来繁荣,而且也导致该地区原有的社会结构发生颠覆式变迁。面对新型问题和纠纷,原有的纠纷解决机制往往无能为力。基于此,本书以能够集中反映社会变迁的“城中村”为切入点,通过实证考察和逻辑分析,探讨在社会转型期民间习惯规则如何与民事诉讼勾连以及其在民事诉讼中的价值。
本书是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学科共建项目的终研究成果,它的出版得到广东培正学院的慷慨资助,在此谨致谢忱。
作者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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