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100018043
内容简介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摩奴法典》主要内容包括:创造;净法梵志期;婚姻家长的义务;生计戒律;斋戒和净法的规定妇女的义务;林栖和苦行和义务等。
目 录
序言
第一卷 创造
第二卷 净法梵志期
第三卷 婚姻家长的义务
第四卷 生计戒律
第五卷 斋戒和净法的规定妇女的义务
第六卷 林栖和苦行的义务
第七卷 国王和武士种姓的行为
第八卷 法官的任务 民法与刑法
第九卷 民法与刑法商人种姓和奴隶种姓的义务
第十卷 杂种种姓处困境时
第十一卷 苦行与赎罪
第十二卷 轮回最后解脱
总附注
第一卷 创造
第二卷 净法梵志期
第三卷 婚姻家长的义务
第四卷 生计戒律
第五卷 斋戒和净法的规定妇女的义务
第六卷 林栖和苦行的义务
第七卷 国王和武士种姓的行为
第八卷 法官的任务 民法与刑法
第九卷 民法与刑法商人种姓和奴隶种姓的义务
第十卷 杂种种姓处困境时
第十一卷 苦行与赎罪
第十二卷 轮回最后解脱
总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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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以下五益:对于婆罗门的尊敬接待,适当的时间和地点,清静,招待婆罗门的好意,会被过多的人众所毁灭,因而不应该希求人数众多。
127.“悼念亡灵的祭仪叫做祖灵祭,这一法定祭仪,对于新月之日准确举行它的人,不断带来各种幸福。
128.“祭献诸神和祖灵的供物,应该由献祭人给予精通圣典的婆罗门;因为施给这种可敬人物的东西将产生卓越的果实。
129.“虽只招待一个熟谙祭神和祭祖灵的婆罗门,也要得美好的果报,但进食于大批昧于圣典的群众时则否。
130.“举行祭祀的人,要访求一个已读完吠陀的婆罗门,在审查家世清白时应上溯至远祖;这样的人才配分享对诸神和祖灵的献祭,这才是一位真正的宾客。
131.“根据律法,在一个有味于学习圣学的百万人接受食物的斯罗陀祭中,只有一个通晓吠陀并对献给他的东西满意的人到场,就会有更多的功德。
132.“应该将献给诸神和祖灵的供物给予圣学卓越的婆罗门;因为血污的手不能用血来洗净。
意为:再次给无知者以食物,不能拭去进食于昧于圣学的人的罪过。(注疏)
133.“在诸神和祖灵祭中,不通圣学的人吞食多少口供食,举行祭祀的人也要在来生吞食多少口灼热的具有尖刺的铁球。
134.“有些婆罗门特别献身于圣学;另外一些婆罗门献身于苦行;另外一些献身于苦行与圣学两者;另外一些献身于宗教活动。
135.“要将祭献祖灵的供物,殷勤地送给献身于圣学的婆罗门,可将祭献诸神的供物,以惯常仪式,献给上述四住期的婆罗门。
136.“儿子的父亲昧于圣学,而儿子自己可能已读完圣典;或者儿子没读过吠陀,而儿子的父亲可能非常精于圣典。
137.“两种人物中,其父亲研习过吠陀者,应该被认为是比较高尚的;但为尊重圣典,应该礼遇另一人。
138.“不应该让朋友吃斯罗陀供物;应该用其他礼品赢得感情;只有不视为朋友或敌人的婆罗门,可以被邀来参加斯罗陀祭。
139.“以友谊为斯罗陀祭或供献诸神的主要动机的人,在来世得不到供物和祭品的任何果报。
140.“由于无知而利用斯罗陀供物结交的人,作为只为图利而行祭并作为最卑鄙的再生族而被排斥于天界之外。
141.“这样一个仪限于享宴众宾的祭供,被贤者称为魔鬼的祭供(Paisatchi);它被关在下界,犹如盲牛被关在牛舍。
它对来生毫无利益。(注疏)
142.“有如农民播种在不毛之地毫无收获,同样,把酥油供物送给一个无知的婆罗门也毫无裨益。
143.“但依法给予淹贯圣学者的东西,在今生和来世,会产生献食者和接受者同样加以撷取的果实。
144.“如果附近并无有学识的婆罗门,可随意延请一位朋友来分享供物,但绝不可邀请仇人,尽管他通晓圣学;因为仇人吃的供物对来生毫无益处。
145.“应该特别注意延请读过全部圣典,并特别精通梨俱吠陀的婆罗门;非常精通耶柔吠陀,并通晓吠陀分的婆罗门;或读完圣典,但特别精通娑摩吠陀的婆罗门,来分享祭品。
146.“只须这三种人的一种,在受到尊敬的接待后,分享供物,以便行祭人的七代祖先感到永恒不渝的满意就够了。
……
127.“悼念亡灵的祭仪叫做祖灵祭,这一法定祭仪,对于新月之日准确举行它的人,不断带来各种幸福。
128.“祭献诸神和祖灵的供物,应该由献祭人给予精通圣典的婆罗门;因为施给这种可敬人物的东西将产生卓越的果实。
129.“虽只招待一个熟谙祭神和祭祖灵的婆罗门,也要得美好的果报,但进食于大批昧于圣典的群众时则否。
130.“举行祭祀的人,要访求一个已读完吠陀的婆罗门,在审查家世清白时应上溯至远祖;这样的人才配分享对诸神和祖灵的献祭,这才是一位真正的宾客。
131.“根据律法,在一个有味于学习圣学的百万人接受食物的斯罗陀祭中,只有一个通晓吠陀并对献给他的东西满意的人到场,就会有更多的功德。
132.“应该将献给诸神和祖灵的供物给予圣学卓越的婆罗门;因为血污的手不能用血来洗净。
意为:再次给无知者以食物,不能拭去进食于昧于圣学的人的罪过。(注疏)
133.“在诸神和祖灵祭中,不通圣学的人吞食多少口供食,举行祭祀的人也要在来生吞食多少口灼热的具有尖刺的铁球。
134.“有些婆罗门特别献身于圣学;另外一些婆罗门献身于苦行;另外一些献身于苦行与圣学两者;另外一些献身于宗教活动。
135.“要将祭献祖灵的供物,殷勤地送给献身于圣学的婆罗门,可将祭献诸神的供物,以惯常仪式,献给上述四住期的婆罗门。
136.“儿子的父亲昧于圣学,而儿子自己可能已读完圣典;或者儿子没读过吠陀,而儿子的父亲可能非常精于圣典。
137.“两种人物中,其父亲研习过吠陀者,应该被认为是比较高尚的;但为尊重圣典,应该礼遇另一人。
138.“不应该让朋友吃斯罗陀供物;应该用其他礼品赢得感情;只有不视为朋友或敌人的婆罗门,可以被邀来参加斯罗陀祭。
139.“以友谊为斯罗陀祭或供献诸神的主要动机的人,在来世得不到供物和祭品的任何果报。
140.“由于无知而利用斯罗陀供物结交的人,作为只为图利而行祭并作为最卑鄙的再生族而被排斥于天界之外。
141.“这样一个仪限于享宴众宾的祭供,被贤者称为魔鬼的祭供(Paisatchi);它被关在下界,犹如盲牛被关在牛舍。
它对来生毫无利益。(注疏)
142.“有如农民播种在不毛之地毫无收获,同样,把酥油供物送给一个无知的婆罗门也毫无裨益。
143.“但依法给予淹贯圣学者的东西,在今生和来世,会产生献食者和接受者同样加以撷取的果实。
144.“如果附近并无有学识的婆罗门,可随意延请一位朋友来分享供物,但绝不可邀请仇人,尽管他通晓圣学;因为仇人吃的供物对来生毫无益处。
145.“应该特别注意延请读过全部圣典,并特别精通梨俱吠陀的婆罗门;非常精通耶柔吠陀,并通晓吠陀分的婆罗门;或读完圣典,但特别精通娑摩吠陀的婆罗门,来分享祭品。
146.“只须这三种人的一种,在受到尊敬的接待后,分享供物,以便行祭人的七代祖先感到永恒不渝的满意就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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