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3025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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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往知来”,但如果不知道“自己”的过往又如何瞻望未来,必更茫然于当下。“凡走过,必会留下痕迹”,这本《民国初期行政法院发展史研究》由邱之岫著,作者只是希望通过对行政法院发展与演变的每一个历史脚印的细腻观察与不懈追逐中,客观地叙述变迁经过,从历史考察的角度以及行政法治的角度,探索这段被忽略的行政法院发展脉络与轨迹,所关怀的是在中华大地这块土地上曾经有效实施的行政法院制度的设计、行政诉讼法律规则及曾经发生过的行政法议题,从历史的实践情况中汲取启示。
内容简介
《民国初期行政法院发展史研究》由邱之岫著,以时间为脉络,援引史料客观地介绍了民国时期平政院、行政法院的中国行政法院发展历史。分别从平政院、行政法院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任用资格、审判组织的构建,平政院及行政法院对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审理程序、案件审结的数量的影响,该时期的经典案例等多个维度,介绍、剖析了行政法院的演变历程。
目 录
第一章 平政院建立的背景
一、清末西方宪法实施思想的渗透与宪法实施的社会实践
二、民国初期的宪政实践与平政院的设立背景
第二章 北洋政府时期的平政院
一、平政院的法律性质与地位
二、平政院的内部组织机构与人员设置
三、平政院人员任用资格、任用方式与身份保障
四、平政院的纠弹职能与判例
五、平政院的行政诉讼审判职能与判例
第三章 国民党政府时期的立宪实践与行政法院的宪政背景
一、国民政府训政时期的立宪实践
二、国民政府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立宪实践
第四章 国民政府时期的行政法院
一、国民政府行政法院的法律性质与地位
二、国民政府行政法院的内部组织机构与人员设置
三、国民政府行政法院的行政诉讼审判职能与案例
附录
《行政裁判院官制草案》(一九零六年)
《平政院编制令》(一九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教令第三十九号)
《行政诉讼条例》(一九一四年五月十八日教令第六十八号)
《行政诉讼法》(一九一四年七月二十日法律第三号)
《纠弹法》(一九一四年七月二十日法律第四号)
《诉愿条例》(一九一四年七月二十日法律第五号)
《平政院处务规则》(一九一四年八月十日教令第一百十五号)
《中华民国行政诉讼法》(一九三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国民政府公布,一九三三年六月二十三日施行)
《中华民国行政法院组织法》(一九三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公布)
《行政诉讼费条例》(一九三三年五月六日)
一九三三年至一九三五年行政法院判决要旨汇编
修正行政法院组织法第七条条文(国民政府令一九三六年十一月六日)
《中华民国行政诉讼法》(一九三七年一月八日修正公布)
修正行政法院组织法第六条第八条条文(一九四三年五月十四日公布)
参考书目
一、清末西方宪法实施思想的渗透与宪法实施的社会实践
二、民国初期的宪政实践与平政院的设立背景
第二章 北洋政府时期的平政院
一、平政院的法律性质与地位
二、平政院的内部组织机构与人员设置
三、平政院人员任用资格、任用方式与身份保障
四、平政院的纠弹职能与判例
五、平政院的行政诉讼审判职能与判例
第三章 国民党政府时期的立宪实践与行政法院的宪政背景
一、国民政府训政时期的立宪实践
二、国民政府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立宪实践
第四章 国民政府时期的行政法院
一、国民政府行政法院的法律性质与地位
二、国民政府行政法院的内部组织机构与人员设置
三、国民政府行政法院的行政诉讼审判职能与案例
附录
《行政裁判院官制草案》(一九零六年)
《平政院编制令》(一九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教令第三十九号)
《行政诉讼条例》(一九一四年五月十八日教令第六十八号)
《行政诉讼法》(一九一四年七月二十日法律第三号)
《纠弹法》(一九一四年七月二十日法律第四号)
《诉愿条例》(一九一四年七月二十日法律第五号)
《平政院处务规则》(一九一四年八月十日教令第一百十五号)
《中华民国行政诉讼法》(一九三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国民政府公布,一九三三年六月二十三日施行)
《中华民国行政法院组织法》(一九三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公布)
《行政诉讼费条例》(一九三三年五月六日)
一九三三年至一九三五年行政法院判决要旨汇编
修正行政法院组织法第七条条文(国民政府令一九三六年十一月六日)
《中华民国行政诉讼法》(一九三七年一月八日修正公布)
修正行政法院组织法第六条第八条条文(一九四三年五月十四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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